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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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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2年国际天文联合会瓜分天空、设立边界,将整个夜空分成了88个官方星座,另外还有一些小的星星集群,形成了明显的模样,被称为星群。”吴尘还在为她科普天文学知识,他已经走到另一架天文望远镜后头,给自己调整着角度和焦距,房顶安装了地灯,光线柔和,但并不十分明亮,恰好能让常思齐看清吴尘的模样。

    “地球就像陀螺仪,地球的岁差干扰引力,地轴在天空划圈,需要2.6万年才能划出一个完整的圆圈……”

    从常思齐的角度看去,恰好能看到吴尘的侧脸,以星空为幕布,若夜神之子,他的眼睛能夺去星辉的光芒。

    “黄道上下8度左右范围里的区域叫做黄道带,占星家把12个黄道星座的每一个与太阳经过的月份联系起来,实际上,黄道星座不止12个,而是13个,被遗忘的星座是蛇夫座,有55颗可见星……”

    吴尘见常思齐呆愣愣地看着自己,以为她没听懂,便问她:“我这么说,你能理解吗?”

    常思齐刚才一直在开小差,他在看星空,她却在看星空幕布前的他——爱豆刚才说什么来着?天文学意义上的星座?

    幸好常思齐本身也看过天文学类的书籍,大致猜到他所说的:“哦,你是说天文学意义上的星座和占星学的星座不一样?”

    “嗯,我不相信星座对应了人的运势和性格,而现有的星座体系也不一定是准确的,你看,十二星座的划分是按照月份来的,但事实上,每个星座大小不同,比如太阳只需要7天就划过了最小的黄道星座——天蝎座,而通过室女座却需要44天。”

    关于这一点,常思齐倒是有自己的思考:“没错,我也不相信星座,但是天文学上的黄道十二宫与占星学上的星座是两个不同的学科体系,我们只要将它们区分为科学和文化来评判,就没有对错之分了,科学的归科学,文化的归文化。”

    听了常思齐的言论,他忍不住偏了头去看她:“你说的有道理。”他忽然发现,她总是能够理清自己的思绪,把很多问题分开来看待。

    “我记得,我们《寻找神谕》剧本中有一段话:与天空中这些亿万年寿命的星体相比,人类似乎很渺小,但是人有思想,能够观察并分析它们,这时候,人类好像又超越了任何星体。”常思齐问吴尘,“这段话,是你写的吗?”

    他这么喜欢星空,直觉告诉她,这段对话传递了他要表达的思想。

    吴尘淡淡地“嗯”了一声。

    “但是我们又如何知道星体没有在观察并分析人类呢?”

    “愿闻其详。”吴尘总是很愿意听一些新鲜的观点。

    “星星也有生命,也有出生和死亡不是吗?”

    “对,虽然科学家并未直接看到星星死亡,只是通过推测得出的结论。”

    “很多时候,我觉得微生物在人体中,就像人类踩在地球上,微生物不了解人类的生命,而人类不了解星体的生命。”常思齐终于从观赏男神中回过神来,她想了想,又补充道:“不,也许微生物也拿着它们的望远镜在研究人类和其他动物。”

    吴尘一直沉默而认真地听着,听到此处,他的眼眸亮了亮。

    正如费雪娜所认为的,常思齐和她表哥吴尘是同一类人,他们有很多共同的爱好与话题,有着相通的精神世界。

    这个夜晚太美好,常思齐时而清醒,与吴尘侃侃而谈她对星体与星座的看法,时而又如醉身梦中,望着吴尘那古典而俊美的脸,听着他低沉而柔和的声音响在耳畔。

    到后来,她终于被困意征服,迷迷蒙蒙地沿着黑白琴键般的阶梯走下,摸摸索索地爬到了床上。

    她一直自信满满地认为自己有着对爱豆的信仰和尊敬,不至于因贪欲而越界,但是当她醒来后发觉吴尘就与她躺在同一张床上,而自己的脚正搭在他身上时,她是崩溃的。

    她忘记了,人在睡着时,身体是不受自己控制的,又或者,她潜意识里想要与他靠近。

    尽管心中慌乱不已,她还是尽最大努力控制身体,平稳地将自己那只不安分的脚从吴尘身上挪开,挪动的时候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吴尘忽然醒来,发觉她的不轨行为。

    她猫腰着身子从床上爬下地,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这样轻手轻脚,就连飞到窗边的两只鸽子都未被惊动,只是依旧低着头以鸟喙梳理着自己的羽毛,却不料,有一双眼睛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是老吴。

    昨晚吴尘告诉她,这条金毛名叫老吴。

    她理解他把狗当做家人,所以它跟着吴尘姓吴,但是不明白为何叫它老吴而不是小吴,毕竟它才一岁多大。

    “希望它活得久一点,久到有一天我可以称它为老吴。”吴尘是这样回答她的。

    她便想起了自己养狗的经历:“我收集过很多东西,但是最奇怪的应该是螺帽,我家里有一个盒子,里面放着各式各样的螺帽。”

    吴尘与她一道坐在房顶露台的秋千上,疑惑:“螺帽?”

    “嗯,我小时候养过两条狗,它们口味很奇怪,喜欢拿生米当零食吃,咬在嘴里嘎嘣脆。”

    “真是奇怪的狗。”吴尘很少打断别人说话,但他对常思齐说的这段故事很好奇,忍不住插话,“后来呢?跟螺帽有关?”

    “后来它们出去玩,有一只狗把路边洒了老鼠药的生米给吃了,就死了。我感觉外面的世界对于狗来说太危险,就用项圈和绳索拴住了另一只狗,可是它好像学会了自己松开项圈上的螺帽,就常常偷跑出去玩耍,我也因此养成了收集螺帽的习惯,只是为了一次次拴住它。”

    “狗很聪明。”吴尘道。

    “是啊,它在一次逃出去的过程中被车撞,受了很重的伤还挣扎着跑回家,见了我,一边呕血一边用尽最后的力气朝我摇尾巴,没过一阵就死了。”事情过去很久,常思齐再回忆起来,像是在诉说别人的故事,“狗已经死了,我收集螺帽的习惯改不了。”

    那是凌晨三点,房顶露台的迎春花开得热烈,常思齐披散着长发,坐在花团锦簇的白色秋千上,轻轻地荡着双脚,雨后的微风有些湿冷,宽大的睡袍披在她身上显得松松垮垮,吴尘忽然发现原来她这么瘦,身子很单薄。

    他忽然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说些什么,可是到底该如何做,如何说,他又不明白。

    “下去吧,很晚了。”

    这是他最后说出口的话。

    此刻的老吴蹲在阳台的落地玻璃窗前,它原本眺望着窗外的景致,感觉到身后有动静,便转头去看,目睹了常思齐起床的全过程,见她下了地,老吴欢快地叼起阳台上的一卷绳索,跑到她身边,示意她带自己遛弯。

    天鹅骑士堡本身呈现着哥特式建筑风格,门前园子的结构还原了一个欧洲贵族的家庭花园风貌,不远处是一片葡萄园,葡萄园对面的酒庄也是欧式风格。

    老吴估计是每天都出来遛弯,对这片葡萄园比常思齐更熟悉,它熟门熟路地扯着绳子带了常思齐往前走,与其说是常思齐在遛狗,不如说老吴在遛身后这只两脚兽。

    水泥浇筑的小道环绕葡萄园一圈,途中还有一片天鹅湖,一群群白天鹅栖息在水中,此时的老吴就显得很霸气,像一个老干部检阅部队一般昂首挺胸经过天鹅湖,离它近的白天鹅被吓得扑扇了翅膀飞到了对岸。

    湖边的椅子上坐了个中年大叔,腆着大肚皮,手中举着一杯白兰地,他是酒庄的管理人员,认出了吴尘的狗,爽朗道:“哟,老吴今天这么早就出来溜达了?”

    老吴便摇着尾巴走到那大叔身旁舔了舔他的手,平日里都是吴尘或者他家的保姆阿姨来遛狗的,最近换了个年轻女人,大叔感到惊奇不已,他还从未见过吴尘将年轻女人带到天鹅骑士堡来过,强行压下满腹八卦的欲望,只礼貌地跟常思齐打招呼:“早啊。”

    常思齐笑了笑,大方地回了个“早”。

    老吴在大叔身边绕了一圈,没闻着食物的气味,继续遛着常思齐往回天鹅骑士堡的方向走。

    四月底的清晨,葡萄植株开满了青黄色米粒般的小花,奇异的香气充斥着葡萄园周边的道路。

    老吴走路不走直线,左边钻钻,右边嗅嗅,有时候,短短的十米路能走十分钟,有时候又忽然狂奔起来,像脱了缰的野马一般,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行进。

    此刻,老吴又很激动,牵着常思齐开始日剧跑,显得很亢奋,常思齐终于忍不住甩了绳子:这狗她是遛不动了,爱跑哪跑哪儿去!

    眼前却出现了个跑步的人影,一身干净利索的运动装,逆着光看不清脸,但是粉丝辨认爱豆的能力是很强的,哪怕是逆光中的一道身影,来的果然是吴尘。

    老吴激动地围着主人团团转,又是跳又是喊:“汪汪汪汪汪……”

    吴尘停下脚步,蹲下来揉了揉它的圆脑袋,任凭它在他脚旁又是蹭又是舔的。

    常思齐回想起今早自己无意间将脚搁在他身上的惊慌失措,又看看眼前老吴被吴尘半捧在怀中抚摸着,她忽然好羡慕一条狗啊。

    老吴是一条可爱的狗,不仅人来疯,还败家,它喜欢年轻漂亮的姑娘,一看到姑娘,它就非叼个贵重礼物送人家。得亏吴尘清心寡欲,否则换个天天把不同女人带回家的过夜的,比如叶观杰,这狗是可以偷摸着把家败光的。

    天鹅骑士堡地处郊区,不像闹市那样人多,哪怕来了人,也常常是开车过来,美女们都坐在车里,所以老吴很寂寞,它能接触到的漂亮姐姐很少,每当它被牵出去溜圈时遇到个漂亮姐姐,不必它出动,人家姑娘几乎都会兴奋尖叫着朝它跑来,不过不是冲着它来的,人家姑娘喊的是:“吴尘!吴尘!”原本萌宠是小伙子们的把妹神器,但对于老吴来说,它的主人是它的把妹神器,一条好色的狗活在这样一个主人手底下,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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