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4章 赤壁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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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请看,如今天下,老曹占据北方,孙权坐拥江东,就一个必然能成大事的刘备,暂且还没有一块安稳的地盘。其余诸侯,都不足道哉。”
林克用刀刃指着简单的还有些错误的地图,侃侃说道,“这长江作为三家大战的天然分水岭,老曹要过去,刘备孙权当然不答应,将来的决战,必然在长江之上。而以阁下看来,北方的将士,水站能占南方将士的便宜?”
这一点,程昱自然考虑到了,他一边仔细打量林克随手画出来的地图,心里一片震惊,其实在他心里,就凭这一幅地图就已经完全认为林克绝非普通武夫了。
可他嘴里还是振振有词的样子:“我家主公拥兵百万,岂是区区长江天险就能阻挡的?阁下未免言过其实了。”
想起赤壁之战前老曹一群猪队友,加上他自己吃了脑残片的表现,林克冷笑道:“言过其实吗?来日方长,我们都有机会等待那个结果。我且问你,曹军在北方作战,会水的将领几何?别说老曹得蔡瑁张允那两个废柴,比起周瑜,他俩连战五渣都算不上。至于老曹本人嘛,哼,我就不信你程昱没有发现,拿下荆州之下他已经沾沾自喜,以为平定天下指日可待了!”
程昱大吃一惊,这粗汉般的家伙,究竟是谁?
他居然连曹操的性格都了如指掌,这厮,真的只是个粗汉吗?
林克嘿然笑道:“而且,最近的老曹,对你,对贾诩这些谋士的话,多少也有点听不进去了吧?刚愎自用,任谁也没法改变长江战役的结果了,天下大势,自此必成。可谓是天不绝孙刘,老曹能奈何?!等周瑜回到柴桑,诸葛亮去到江东,程昱啊,趁早给自己准备一条逃命的路吧!”
好了,装逼到这个时候,就应该停止了,应该给程昱留下极深的影响了,等赤壁之战结束,华容道上再见,就不信老曹不哭着嚎着求咱去抱他的大粗腿!
不理会程昱一个劲的挽留,林克扬长而去。
随后,程昱回到曹营,果然仔细用心探查之下,发现事情居然一步一步都在照着林克的说法在进行。周瑜回到柴桑,诸葛亮到达建业,再等周瑜从柴桑回到建业,赤壁之战老曹吃败仗的迹象,已经很明显地展现在了程昱的眼前。
程昱多次派人去找林克,自始至终都没有找到,他却不知道,此时的林克,早就在华容道上守株待兔了。
这一天,东南风起,躺在草丛中的林克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差点吓得昏昏欲睡的大丫一个激灵叫破喉咙。
东南风起了,赤壁的大火,还会远吗?!
……
大风吹了整整一夜,大清早起来,差不多已经快要停了,林克抓住风的尾巴放在鼻子底下一闻,似乎还有淡淡的大火烤糊了肉的味道存在。
大丫端着一碗粥从小茅草屋里钻了出来,抽抽着鼻子嘀咕道:“谁家走水了,烧的这个味道啊,太难闻了——”
她这是提醒顺着风向闻味道的林克呢,自从两人跑到这荒山野岭里搭起了茅草屋生活,林克就很少下山去,也只有每天去山林里练武,那倒是勤耕不缀。
林克很想提醒大丫,这烤糊了的肉味,其实是不知多少人的人肉味道,但考虑到这可能会让她把上辈子的饭都吐出来,遂只好作罢。
接过大丫递过来的黑碗,看着碗里稠糊糊的肉粥,林克也很想把上辈子的饭都吐出来,这野生人参和各类野兽的肉做出来的粥,吃个十次八次的还成,可这几个月来,天天一日三顿饭都是这玩意儿,换个人你试试?
倒是大丫,兴高采烈的每一顿都吃的很多,连带着小脸蛋都肉呼呼的。可怜的娃,这辈子大概活了十几年,吃肉的次数还没超过十次呢。只是虎骨人参肉这类东西,那大补的特效可不是吹的,短短这么点时间就已经让林克的锻体术突破了七级,昨晚上一碗野猪血喝完,居然又突破了八极,堪堪达到了三国时代一流武将的阶段。大丫又没学过武功,那特效,哪是她能承受得起的。
没办法,又被打压伺候惯了,林克可怜她身世,离开县城的时候就把她带在了身边,这辈子看来也不可能丢一边去了,而且这么久了,林克看得出大丫是个憨厚的丫头,也就决定传了她点锻体术。
这可好,就这么点日子里,大丫的锻体术居然都已经达到了三级,三五个寻常的壮汉也别想近她的身,这家伙乐得,整天哼哼着不知从哪里听来的山歌。
闭上气,林克扬起脖子一口气将最后一碗人生虎骨粥喝下,肚子里暖洋洋的,胃里却恶心的不要不要的,大丫眨巴着眼睛道:“虎骨没啦,人参也没啦。”
她的意思是,食材都没啦,是不是该出山去打点回来啦?
林克摔碎了碗,飞起一脚把碎片踢下了深邃的山谷,捏着大丫胖乎乎的小脸蛋,哈哈大笑道:“从今后,咱们不必再亲自去打猎了,走,今天就下山,找金大腿抱去!”
大丫不解林克的意思,什么金大腿人妻曹,天天听林克念叨呢,不过,听林克这么说,她就不用担心下山之后没肉吃了,这很好。
至于到底会去哪,大丫才懒得想,天天有肉吃的日子只要能保证,去哪都无所谓。
想起离开县城之前那两个手下拿了点钱就屁颠屁颠跑没人影的怂样,大丫鼻子里哼的发出一声不屑,没出息的,就那点钱,如今见惯了虎皮熊皮之类稀罕物的大丫,手指缝里随便漏点都够那么多了。
两人收拾起行囊——其实也就林克的一把三尖两刃刀,大丫的一把鬼头砍刀,这还是林克终于想起“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句话,才拿了点当垃圾丢的兽皮之类的东西,下山去找了几家铁匠铺子,花大价钱请人打造的呢。
没错,林克舍弃了那把长柄大刀,当锻体术突破了七级,他就发现最适合自己的武器绝不是刀,而能砍能劈还能挑的三尖两刃刀,那才最适合他。
什么?你问方天画戟?
林克倒是想要,可荆州的好铁匠,此刻不在人妻曹手里,就在刘备帐下,要锻造一把上好的方天画戟,寻常铁匠铺子能办到?他现在就想着,等跟着老曹回到许昌,一定要先让曹魏的工匠打造一把方天画戟出来才行。
要不然,这时代最猛的不过吕布了,吕布用的方天画戟,总要有个接替的人才行。想想手持方天画戟,凭勇武可以在后吕布时代再造一个猛将如云的好时代,林克就有点小激动。
他想过了,曹操帐下,文臣之中几乎没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不是那些智商妖孽一般的贾诩程昱之类的家伙,就是荀彧这样的世家子弟,他虽有后世人的见解优势,可在谋略方面,差这些家伙不是一步两步。
而跟世家比划比划?林克没那想法,跟他们斗个你死我活,让老曹占了便宜?
为难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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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请看,如今天下,老曹占据北方,孙权坐拥江东,就一个必然能成大事的刘备,暂且还没有一块安稳的地盘。其余诸侯,都不足道哉。”
林克用刀刃指着简单的还有些错误的地图,侃侃说道,“这长江作为三家大战的天然分水岭,老曹要过去,刘备孙权当然不答应,将来的决战,必然在长江之上。而以阁下看来,北方的将士,水站能占南方将士的便宜?”
这一点,程昱自然考虑到了,他一边仔细打量林克随手画出来的地图,心里一片震惊,其实在他心里,就凭这一幅地图就已经完全认为林克绝非普通武夫了。
可他嘴里还是振振有词的样子:“我家主公拥兵百万,岂是区区长江天险就能阻挡的?阁下未免言过其实了。”
想起赤壁之战前老曹一群猪队友,加上他自己吃了脑残片的表现,林克冷笑道:“言过其实吗?来日方长,我们都有机会等待那个结果。我且问你,曹军在北方作战,会水的将领几何?别说老曹得蔡瑁张允那两个废柴,比起周瑜,他俩连战五渣都算不上。至于老曹本人嘛,哼,我就不信你程昱没有发现,拿下荆州之下他已经沾沾自喜,以为平定天下指日可待了!”
程昱大吃一惊,这粗汉般的家伙,究竟是谁?
他居然连曹操的性格都了如指掌,这厮,真的只是个粗汉吗?
林克嘿然笑道:“而且,最近的老曹,对你,对贾诩这些谋士的话,多少也有点听不进去了吧?刚愎自用,任谁也没法改变长江战役的结果了,天下大势,自此必成。可谓是天不绝孙刘,老曹能奈何?!等周瑜回到柴桑,诸葛亮去到江东,程昱啊,趁早给自己准备一条逃命的路吧!”
好了,装逼到这个时候,就应该停止了,应该给程昱留下极深的影响了,等赤壁之战结束,华容道上再见,就不信老曹不哭着嚎着求咱去抱他的大粗腿!
不理会程昱一个劲的挽留,林克扬长而去。
随后,程昱回到曹营,果然仔细用心探查之下,发现事情居然一步一步都在照着林克的说法在进行。周瑜回到柴桑,诸葛亮到达建业,再等周瑜从柴桑回到建业,赤壁之战老曹吃败仗的迹象,已经很明显地展现在了程昱的眼前。
程昱多次派人去找林克,自始至终都没有找到,他却不知道,此时的林克,早就在华容道上守株待兔了。
这一天,东南风起,躺在草丛中的林克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差点吓得昏昏欲睡的大丫一个激灵叫破喉咙。
东南风起了,赤壁的大火,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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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吹了整整一夜,大清早起来,差不多已经快要停了,林克抓住风的尾巴放在鼻子底下一闻,似乎还有淡淡的大火烤糊了肉的味道存在。
大丫端着一碗粥从小茅草屋里钻了出来,抽抽着鼻子嘀咕道:“谁家走水了,烧的这个味道啊,太难闻了——”
她这是提醒顺着风向闻味道的林克呢,自从两人跑到这荒山野岭里搭起了茅草屋生活,林克就很少下山去,也只有每天去山林里练武,那倒是勤耕不缀。
林克很想提醒大丫,这烤糊了的肉味,其实是不知多少人的人肉味道,但考虑到这可能会让她把上辈子的饭都吐出来,遂只好作罢。
接过大丫递过来的黑碗,看着碗里稠糊糊的肉粥,林克也很想把上辈子的饭都吐出来,这野生人参和各类野兽的肉做出来的粥,吃个十次八次的还成,可这几个月来,天天一日三顿饭都是这玩意儿,换个人你试试?
倒是大丫,兴高采烈的每一顿都吃的很多,连带着小脸蛋都肉呼呼的。可怜的娃,这辈子大概活了十几年,吃肉的次数还没超过十次呢。只是虎骨人参肉这类东西,那大补的特效可不是吹的,短短这么点时间就已经让林克的锻体术突破了七级,昨晚上一碗野猪血喝完,居然又突破了八极,堪堪达到了三国时代一流武将的阶段。大丫又没学过武功,那特效,哪是她能承受得起的。
没办法,又被打压伺候惯了,林克可怜她身世,离开县城的时候就把她带在了身边,这辈子看来也不可能丢一边去了,而且这么久了,林克看得出大丫是个憨厚的丫头,也就决定传了她点锻体术。
这可好,就这么点日子里,大丫的锻体术居然都已经达到了三级,三五个寻常的壮汉也别想近她的身,这家伙乐得,整天哼哼着不知从哪里听来的山歌。
闭上气,林克扬起脖子一口气将最后一碗人生虎骨粥喝下,肚子里暖洋洋的,胃里却恶心的不要不要的,大丫眨巴着眼睛道:“虎骨没啦,人参也没啦。”
她的意思是,食材都没啦,是不是该出山去打点回来啦?
林克摔碎了碗,飞起一脚把碎片踢下了深邃的山谷,捏着大丫胖乎乎的小脸蛋,哈哈大笑道:“从今后,咱们不必再亲自去打猎了,走,今天就下山,找金大腿抱去!”
大丫不解林克的意思,什么金大腿人妻曹,天天听林克念叨呢,不过,听林克这么说,她就不用担心下山之后没肉吃了,这很好。
至于到底会去哪,大丫才懒得想,天天有肉吃的日子只要能保证,去哪都无所谓。
想起离开县城之前那两个手下拿了点钱就屁颠屁颠跑没人影的怂样,大丫鼻子里哼的发出一声不屑,没出息的,就那点钱,如今见惯了虎皮熊皮之类稀罕物的大丫,手指缝里随便漏点都够那么多了。
两人收拾起行囊——其实也就林克的一把三尖两刃刀,大丫的一把鬼头砍刀,这还是林克终于想起“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句话,才拿了点当垃圾丢的兽皮之类的东西,下山去找了几家铁匠铺子,花大价钱请人打造的呢。
没错,林克舍弃了那把长柄大刀,当锻体术突破了七级,他就发现最适合自己的武器绝不是刀,而能砍能劈还能挑的三尖两刃刀,那才最适合他。
什么?你问方天画戟?
林克倒是想要,可荆州的好铁匠,此刻不在人妻曹手里,就在刘备帐下,要锻造一把上好的方天画戟,寻常铁匠铺子能办到?他现在就想着,等跟着老曹回到许昌,一定要先让曹魏的工匠打造一把方天画戟出来才行。
要不然,这时代最猛的不过吕布了,吕布用的方天画戟,总要有个接替的人才行。想想手持方天画戟,凭勇武可以在后吕布时代再造一个猛将如云的好时代,林克就有点小激动。
他想过了,曹操帐下,文臣之中几乎没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不是那些智商妖孽一般的贾诩程昱之类的家伙,就是荀彧这样的世家子弟,他虽有后世人的见解优势,可在谋略方面,差这些家伙不是一步两步。
而跟世家比划比划?林克没那想法,跟他们斗个你死我活,让老曹占了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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