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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宁王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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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防盗,订阅不够看不到  她的活体储备粮, 不允许被其它动物觊觎。

    笼子老早便买了一个, 小门一关, 那蛇在里头扭来扭去,寻找出口, 似乎对这个地方产生了很大的阴影,不愿意再待。

    当然一切挣扎都是徒劳的,笼子关的很紧, 朝曦还上了锁,不到喂食的时候不会打开。

    她将取出来的胆汁稍稍处理了一下,打算加进药里,那药本就苦, 再加上胆汁,怕是苦的不忍直视。

    记得以前也给平安吃过蛇胆, 苦的这厮恨了她三个月,如果给那人喝,那人也恨她三个月怎么办?

    她已经打定了主意, 想睡那人,总感觉不睡要遗憾一辈子。

    虽然现在身体太差,还不能结婚行房事, 不过迟早要睡的, 恨她三个月, 不说话, 爱理不理, 怎么睡?

    那蛇胆最终还是被她加了进去,回天乏术,最多给他多准备几颗蜜饯,包在油纸里,一通拿给他。

    她的担忧没有出现,那人先是浅尝一口,后又皱起眉头,几口将整碗药喝了下去,表情虽然痛苦,但是一言不发,也没有怨她。

    许是真的特别苦,那蜜饯他也吃了,只最后一颗含在嘴里,不嚼不咽。

    果然,他比平安和那条花蛇好养多了,明白她的用心良苦,不用催,不用硬灌,自己就喝了。

    也许这也是他渴望康复的表现,她是大夫,只有配合她,才能快速好起来。

    朝曦起身做睡前准备,先端了一盆水,泡了帕子拧干,给那人擦脸,那人没拒绝,擦完脸接着擦了擦脖子和手。

    那手实在好看,朝曦擦的很认真,与其说是擦,不如说是把玩,那人也只当不知道似的,任由她将他的手翻来覆去,查看骨节和指甲。

    指甲修剪整齐,骨节修长分明,那手消瘦白皙,微微一动,手背上有大筋拉起,一道道青紫色的血管纵横,像玉里的纹路,手心发白,指尖微翘,透着淡淡的粉,煞是好看。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朝曦才想起来,一直还不知道这人的名字,“我叫朝曦,朝是朝阳的朝,曦是晨曦的曦。”

    她的很好懂,合起来就是早晨阳光的意思。

    “你的呢?”

    那人似乎并没有说话的欲望,只歪头望向窗外,像没有听到似的。

    朝曦倒是能理解他,毕竟是她强来的,用小命威胁,不得不低头,心中有气似乎也是应当。

    她没得到答案,正打算随口给他起个名字,叫的顺口便是,好不好听无所谓,脑海里还没有个大概想法,那人突然出声,“沈斐。”

    “嗯?”朝曦想着心事,没听清楚。

    磁性好听的声音还没缓过劲,带着轻微沙哑,“我叫沈斐。”

    那人目光依旧看向窗外,表情已没有原来那般疏远,起码愿意说话了。

    “哪个‘飞’?”朝曦学问有限,能想到的是‘飞’字。

    “斐然的斐。”沈斐并没有多做解释,他嗓子还没恢复,加上喝了很苦的药,喉咙里似乎有根弦拉着,只要稍稍一动,便疼的厉害,接了两句话后又变成了木头人,无论朝曦说什么,问什么,他都不吭声,身子一缩,彻底躺进被窝里。

    那被子下的身子还是光洁一片,朝曦似乎忘了一样,一直没给他穿衣裳,让他这么光着一天。

    朝曦其实不是忘了,是没衣裳给他穿,小的衣裳穿起来肯定不舒服,他身上又有伤,不如不穿,左右就这一天,明天外头晒的干了,再将破口的地方缝缝,比她临时买的合身,料子还好。

    这人身子娇贵,朝曦铺在下头的是稻草,只最上面一层薄薄的被子,硌的他身上尽是红色的条形状,方才擦脸擦脖子的时候顺便检查了一下伤口,也顺便瞧了瞧他的状态,本就果着,身体如何,一目了然。

    也许该找个机会出山买两床被子,再买身衣裳。

    第二天一大早,朝曦给他做好饭,熬好药,看着他喝下后拿了根棍子过来,量他的身形。

    知道是给他买衣裳,沈斐十分配合,让她从头量到了脚踝,末了又量了量肩膀的尺度,差不多后才收起棍子,找来笔做记录。

    完了也不走,站在屋里想事情,想除了被子和衣裳之外,还需要什么?也许还需要一双鞋,不,他现在都是瘸子了,用不着鞋,可平时上茅房总该用到吧。

    说起上茅房,朝曦突然想到,他这个样子根本没办法正常上,须得给他弄个能坐的,免得到时候他栽进坑里。

    家里的皂角他肯定也用不习惯,要换澡豆,澡豆可贵了,朝曦有些舍不得,不过这东西可以洗头洗澡,方便,买一瓶试试。

    澡巾还要再买一条,平安的蜂蜜来一罐,它昨天被蛰的太惨,不安抚安抚它都说不过去。

    除此之外还有些七七八八的东西,这一趟进城,没个三五两别想回来。

    路程有些遥远,担心中午回不来,提前上树掏了俩鸟蛋,平时这么精致的玩意儿都是平安吃的,今个儿突然没它的份了,气的用屁股对着她,还将正门堵了。

    朝曦翻窗进来,偷偷摸摸将鸟蛋塞给沈斐,“别让平安瞧见了,它杂食,什么都爱吃,尤其是嫩的东西,中午你饿了自己敲开生喝也行,丢给平安也行。”

    知道他不会喝生的,朝曦早有打算,“平安这个没出息的,给它好吃的就是爹,你给它蛋,它会给你摘水果,中午你吃点水果垫垫吧。”

    沈斐瞧了瞧那蛋,还是热乎的,不知道从哪掏的。

    森林里的鸟儿都很聪明,尤其是经常被掏窝的鸟,平安喜欢吃鸟蛋,经常缠着朝曦爬树去掏,一来二去附近的鸟都飞走了,亦或者将窝挪到更高的地方,几乎都到了树尖,朝曦好不容易才找到个稍矮的,瞧着可行便上去掏了个试试,还真让她掏着了。

    “别看平安笨,其实它的智商有三四岁小孩那么高,你说一些简单的,让它摘个果子,接个水,它都能听懂。”其实平安还会生火,但是它讨厌火,除非必要,绝对不碰那玩意儿,即便知道烤出来的鱼更好吃,它也不碰,会是会,就是不肯。

    除非朝曦给它带蜂蜜,利诱着它来。

    临走前朝曦也叮嘱了一遍平安,先是夸了它一阵,等它得意的时候再委托给它任务,让它照顾好床上那人,她回来给带蜂蜜。

    平安一听蜂蜜,眼都亮了,朝曦经常跟它在一起,教它说话,认东西,说什么它其实都懂,不过非常没耐心。

    她刚指了个树,这厮便将树整个连根拔起,它力气大,任性,喜欢推树玩,被朝曦揍了一顿才安分下来,跟熊孩子似的,不打不老实。

    朝曦都交代完,从自己珍藏的匣子里拿了几株草药。

    她自己就是大夫,最喜欢的便是搜集各种珍惜草药,那匣子里一个隔板一种,保存良好,还有一颗五百年的人参,自己都舍不得吃,昨个儿揪了个须给沈斐吊命。

    沈斐的伤太重,想好起来就跟她说的似的,最少也要花光她所有的积蓄,吃光她所有的珍惜草药,好舍不得……

    这玩意儿就是她的执念,跟师傅喜欢美男一样,可以为了美男放弃一切,连她这个徒弟都能说丢就丢,嫌她累赘,从来不带她去见自己中意的美男。

    人都有执念,师傅太喜欢美男,为了美男命都可以不要,朝曦太喜欢草药,为了草药也可以不要小命。

    俩人的抽屉一打开,师傅的里面全是美男画像,朝曦的全是蟾蜍的皮,蜈蚣的干尸,剧毒的蛇胆酒,还有她最爱吃的蝎子和蜘蛛,每次瞧着瞧着都会流口水,并且十分想尝试一下万千毒物的一百零八种做法,也许……也许蜈蚣和蛇胆处理处理,也很好吃也说不定。

    大自然就是这点好,食物取之不尽,在沈斐没来之前,朝曦每天的爱好就是捉些东西,回来烤烤吃,烤的不好吃炸着吃,炸着不好吃涮着吃,实在什么都不好吃,只能放弃。

    自从沈斐来了之后,朝曦暗暗尝试油炸蛇胆的想法褪去,老老实实熬起了粥。

    毕竟沈斐现在除了粥和药,什么都吃不下,他胃口还很小,只能喝半碗粥,鱼汤也喝不了多少,这么高的个子,饭量却像个千金小姐,难道好身材是这么饿出来的?

    朝曦临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他一眼,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你好像已经两天没上过茅房了……”

    如果没记错的话他自己在河边躺了一天,朝曦接他回来,又是一天,正好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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