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章脖子以下全是腿,劫案,买车(2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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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四个正常入境的女人,好像是巴西来的模特。
路克在边上听着,心中毫无波动,甚至是想笑的。
接下来,贝利特满脸不爽地宣布收工回家,只有小部分组员继续保持对谢尔盖的远距离监视。
路克两人也回到了自己的办公桌。
艾尔莎在那里也是满脸不解:“这谢尔盖有毛病?这样出去一圈,就是为了和那四个女人见一面?不就是几个模特么?”
路克轻笑:“不止。”
艾尔莎眼睛一亮:“你有发现?”
路克:“那还是四个大长腿的模特,感觉脖子以下全是腿。”
艾尔莎:“……小子,皮这一下,你很开心?”
路克呵呵笑着,心中其实也没什么头绪。
谢尔盖的举动古怪,但不确定的地方太多,多想无益。
这案子是贝利特的活,他继续等机会就好。
贝利特被谢尔盖那无厘头的接船举动搞得有点蒙,只能等待下一次机会。
路克和艾尔莎又放假了。
路克再次坐上公交车,游走在纽约的大街小巷。
过了两天,在他下了公交,在站台上琢磨着是不是再去搞一票贩子团伙时,一辆火红色的宝马760Li风一般地从他面前边窜了过去。
路克愣了愣。
这车很漂亮,速度很快,但……这里好像是闹市区吧?开这么快不怕被警察开罚单?
但片刻后,他就没这个疑问了。
后面哇啦哇啦的警笛声响起,七八辆NYPD的警车就从他面前冲了过去,追着那火红色的宝马760Li去了。
路克恍然:原来本来就是在躲避警察啊!也不知是不是什么飙车党。
想到这里,他心中有些好奇。
这才分析起刚才灵敏嗅觉里闻到的味道,想查下那辆火红色宝马是什么情况。
这一分析,路克面色古怪:“女人?而且还是一、二、三、四个女人,她们还刚开过枪?”
路克想着这案子,一路回了警局。
看见艾尔莎,他随口打了个招呼,问道:“对了,下午我看见一辆火红色的宝马被一群警车追着跑,那是什么情况?”
艾尔莎愣了愣,摇头:“不知道,这里可没电视。”
路克耸耸肩,也没太在意,和艾尔莎一起出门回公寓。
走出警局大门时,他们刚好和两个警员的速度差不多,就听见那两个警员在那里谈论:“那群劫匪胆子大就不提了,关键是他们的车好,车技更好。几个分局出动了三四十辆警车,都没能堵住他们。”
另一个警员撇嘴:“也不看人家开的是什么。那可是宝马760Li,比我们的破警车可好多了,能跑不是理所应当的么?”
前面那警员不服气了:“我给你辆F1,你能在市区跑出一百码以上的速度么?人家就能。”
后面这警员似乎也觉得有道理:“好吧,他们车技确实不错,所以我们没抓到他们,其实也不奇怪?”
前面的警员:“当然。”
路克在边上听着,忍不住问了一句:“请问,那火红色宝马到底干什么了?我下午就看见警车在追它。”
警员看了他一眼,没吭声。
路克掏出自己的警官证:“我也是警察,好奇而已。而且,这事……应该会上电视的吧?”
那个警员一听,觉得也是,开口道:“那是一群银行劫匪,刚刚抢劫了曼哈顿西29街的一家银行,卷走了里面三百多万的现金。”
路克啊了一声:“他们有几个人?”
那个警员想了想,觉得这肯定保密不了,那些电视台早就在播了:“四个人吧。”
路克点头:“哦,谢谢你。”
走出警局,艾尔莎才奇怪地看着他:“你怎么这么关心这伙劫匪?”
路克表情微妙:“我有点大胆的想法,但是暂时不好说。”
回公寓,看了下电视里的报道,看着节目里那四个劫匪抢劫银行的画面,路克心中琢磨着,到底有没有那个可能。
纽约警局不准他们插手抓捕谢尔盖的行动,只能旁观。
但……这个抢劫案应该不算谢尔盖的锅吧?
第二天,路克去了昨天发生劫案的曼哈顿区。
结果,还在公交上,就再次看见一辆熟悉的火红色宝马嗖地一声窜了过去。
然后一连串警车哇啦哇啦地又跟着窜了过去。
路克乐了:哟,这劫匪和警员们杠上了啊?这大早上的又开始玩追车?
他拍下了开门提醒键,司机在下一个站点打开了车门,路克飞快下车。
左右瞅了瞅,发现这里一片拥挤,出租车就别想了,这时的纽约想打车真的有点困难。
突然,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骑车从他边上慢悠悠地过去。
路克一把抓住了他,男孩几乎被他从车上拎了下来,满脸惊恐地看着他。
路克:“你这车买成多少钱?”
男孩:“我这是捷安特orc3300,去年花三百七十九美刀买的。”他完全是背资料,主要是路克现在的气场有点强。
路克飞快地从兜里掏出了四百美刀:“那算我买了。”
把钱塞到这男孩的手中,他骑上车就走。
这男孩愣了片刻,才张口叫道:“等等,我的包……呃,谢谢。”
路克却是听见他的叫喊声,发现车架上还有个小包挂着。
他抓下来,随手向后一抛,刚好就落到了这男孩的面前。
男孩都不用动脑,下意识伸手一接,再看看手中的四百美刀,有点蒙:“啊,我这算是赚了?”
骑了一年多的车,卖出比原价还高二十美刀的价钱,他当然赚了。
路克却已经开始加速。
自行车当然不能跟汽车比,但他又不是要和对方竞速,他只要吊住那辆火红色的宝马760Li尾巴就好。
以昨天的抢劫案来看,对方最多十多分钟就会摆脱警方的追捕。
这种早间高峰期,在路上拖得时间越久,就越容易被堵住,劫匪们可没那么傻。
以对方的车速来算,平均最多在一百公里时速上下,十多分钟最多能让她们开出二三十公里。
他骑的捷安特orc3300是一款入门级的公路自行车,二三十公里的路程,以他28的力量属性,二十多分钟也够了。
一边用着灵敏嗅觉追着那辆火红色宝马的气味,路克一边骑着车前进。
那就是四个正常入境的女人,好像是巴西来的模特。
路克在边上听着,心中毫无波动,甚至是想笑的。
接下来,贝利特满脸不爽地宣布收工回家,只有小部分组员继续保持对谢尔盖的远距离监视。
路克两人也回到了自己的办公桌。
艾尔莎在那里也是满脸不解:“这谢尔盖有毛病?这样出去一圈,就是为了和那四个女人见一面?不就是几个模特么?”
路克轻笑:“不止。”
艾尔莎眼睛一亮:“你有发现?”
路克:“那还是四个大长腿的模特,感觉脖子以下全是腿。”
艾尔莎:“……小子,皮这一下,你很开心?”
路克呵呵笑着,心中其实也没什么头绪。
谢尔盖的举动古怪,但不确定的地方太多,多想无益。
这案子是贝利特的活,他继续等机会就好。
贝利特被谢尔盖那无厘头的接船举动搞得有点蒙,只能等待下一次机会。
路克和艾尔莎又放假了。
路克再次坐上公交车,游走在纽约的大街小巷。
过了两天,在他下了公交,在站台上琢磨着是不是再去搞一票贩子团伙时,一辆火红色的宝马760Li风一般地从他面前边窜了过去。
路克愣了愣。
这车很漂亮,速度很快,但……这里好像是闹市区吧?开这么快不怕被警察开罚单?
但片刻后,他就没这个疑问了。
后面哇啦哇啦的警笛声响起,七八辆NYPD的警车就从他面前冲了过去,追着那火红色的宝马760Li去了。
路克恍然:原来本来就是在躲避警察啊!也不知是不是什么飙车党。
想到这里,他心中有些好奇。
这才分析起刚才灵敏嗅觉里闻到的味道,想查下那辆火红色宝马是什么情况。
这一分析,路克面色古怪:“女人?而且还是一、二、三、四个女人,她们还刚开过枪?”
路克想着这案子,一路回了警局。
看见艾尔莎,他随口打了个招呼,问道:“对了,下午我看见一辆火红色的宝马被一群警车追着跑,那是什么情况?”
艾尔莎愣了愣,摇头:“不知道,这里可没电视。”
路克耸耸肩,也没太在意,和艾尔莎一起出门回公寓。
走出警局大门时,他们刚好和两个警员的速度差不多,就听见那两个警员在那里谈论:“那群劫匪胆子大就不提了,关键是他们的车好,车技更好。几个分局出动了三四十辆警车,都没能堵住他们。”
另一个警员撇嘴:“也不看人家开的是什么。那可是宝马760Li,比我们的破警车可好多了,能跑不是理所应当的么?”
前面那警员不服气了:“我给你辆F1,你能在市区跑出一百码以上的速度么?人家就能。”
后面这警员似乎也觉得有道理:“好吧,他们车技确实不错,所以我们没抓到他们,其实也不奇怪?”
前面的警员:“当然。”
路克在边上听着,忍不住问了一句:“请问,那火红色宝马到底干什么了?我下午就看见警车在追它。”
警员看了他一眼,没吭声。
路克掏出自己的警官证:“我也是警察,好奇而已。而且,这事……应该会上电视的吧?”
那个警员一听,觉得也是,开口道:“那是一群银行劫匪,刚刚抢劫了曼哈顿西29街的一家银行,卷走了里面三百多万的现金。”
路克啊了一声:“他们有几个人?”
那个警员想了想,觉得这肯定保密不了,那些电视台早就在播了:“四个人吧。”
路克点头:“哦,谢谢你。”
走出警局,艾尔莎才奇怪地看着他:“你怎么这么关心这伙劫匪?”
路克表情微妙:“我有点大胆的想法,但是暂时不好说。”
回公寓,看了下电视里的报道,看着节目里那四个劫匪抢劫银行的画面,路克心中琢磨着,到底有没有那个可能。
纽约警局不准他们插手抓捕谢尔盖的行动,只能旁观。
但……这个抢劫案应该不算谢尔盖的锅吧?
第二天,路克去了昨天发生劫案的曼哈顿区。
结果,还在公交上,就再次看见一辆熟悉的火红色宝马嗖地一声窜了过去。
然后一连串警车哇啦哇啦地又跟着窜了过去。
路克乐了:哟,这劫匪和警员们杠上了啊?这大早上的又开始玩追车?
他拍下了开门提醒键,司机在下一个站点打开了车门,路克飞快下车。
左右瞅了瞅,发现这里一片拥挤,出租车就别想了,这时的纽约想打车真的有点困难。
突然,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骑车从他边上慢悠悠地过去。
路克一把抓住了他,男孩几乎被他从车上拎了下来,满脸惊恐地看着他。
路克:“你这车买成多少钱?”
男孩:“我这是捷安特orc3300,去年花三百七十九美刀买的。”他完全是背资料,主要是路克现在的气场有点强。
路克飞快地从兜里掏出了四百美刀:“那算我买了。”
把钱塞到这男孩的手中,他骑上车就走。
这男孩愣了片刻,才张口叫道:“等等,我的包……呃,谢谢。”
路克却是听见他的叫喊声,发现车架上还有个小包挂着。
他抓下来,随手向后一抛,刚好就落到了这男孩的面前。
男孩都不用动脑,下意识伸手一接,再看看手中的四百美刀,有点蒙:“啊,我这算是赚了?”
骑了一年多的车,卖出比原价还高二十美刀的价钱,他当然赚了。
路克却已经开始加速。
自行车当然不能跟汽车比,但他又不是要和对方竞速,他只要吊住那辆火红色的宝马760Li尾巴就好。
以昨天的抢劫案来看,对方最多十多分钟就会摆脱警方的追捕。
这种早间高峰期,在路上拖得时间越久,就越容易被堵住,劫匪们可没那么傻。
以对方的车速来算,平均最多在一百公里时速上下,十多分钟最多能让她们开出二三十公里。
他骑的捷安特orc3300是一款入门级的公路自行车,二三十公里的路程,以他28的力量属性,二十多分钟也够了。
一边用着灵敏嗅觉追着那辆火红色宝马的气味,路克一边骑着车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