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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节 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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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段时间,曹蕊觉得自己不会再爱了,脑子里再也没有关于感情的记忆。<-》

    她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全部家人,还像狗一样被囚禁过,被无数男人轮番凌辱。

    所有这些,都是她想要永远遗忘的可怕记忆。

    曹蕊曾经喜欢过苏浩。但苏浩只喜欢欣研————那个男人的意志像钢铁,感情也像钢铁,丝毫没有融化变软的可能。

    诚然,忠贞的爱情的确令人赞叹,也令人羡慕。

    如果每一个男人都是苏浩那种强硬顽固的类型,世界上恐怕再也没有“外遇”两个字。

    曹蕊很年轻,很漂亮。

    美艳而充满魅力的熟女,就像滴淌着汁水的蜜桃。

    曹蕊身边都是“工蜂”。虽然他们面容和外貌不同,经历和人生经验也很少有相似之处,可他们体内都有黑色颗粒。这种神秘物质似乎对不同个体有着隐隐约约的关联效果。以至于曹蕊和其他团队成员之间的关系默契,却没办法产生诸如“爱情”之类的念头。

    在所有人当中,罗惊鹏显得很特别————他是半强化人,没有注射过苏浩的血,曹蕊对他的感觉也有些陌生。当然,罗惊鹏算不上很英俊,却有着超乎大多数男人的强壮,而且非常大胆。

    他经常盯着曹蕊看,毫不掩饰眼睛里火辣辣的欲望。

    这座城里的人差不多快死光了。

    丧尸好像特别喜欢吃男人。

    可供挑选的异性目标实在不多。

    曹蕊很寂寞。

    她……终究还年轻,是个女人。

    种种因素累加起来,两个人对于彼此的意图都很清楚。

    唯一缺少的,只是一个合适的,能够打破那层薄薄障壁的契机。

    昨天,是四月一日“愚人节”。

    韩莹从城外送来二十多只捕获的麻雀。曹蕊把这些可爱的小东西全部拔毛开膛,在油锅里炸得酥脆喷香。她不好意思一个人独享,于是发电报约苏浩和杜天豪过来喝酒。

    苏浩正在为了晶石的事情忙碌。

    杜天豪非常于脆的在电报里回复:“愚人就是傻瓜。我可不想在这种傻逼节日里被人当做傻逼。任何时候都能喝酒。明天、后天、大后天都可以。唯独今天不行————我很正常,我不是傻逼。”

    于是,曹蕊一个人啃着撒了椒盐的油炸麻雀,大口喝着五十六度的红星二锅头。

    她一边喝酒,一边流泪。

    如果换在以前,丈夫根本不会留下自己一个人。

    他很懂情调,知道自己什么时候需要咖啡和音乐,总会悄悄从身后抱住自己,很温柔。

    罗惊鹏正好从门口路过,被曹蕊叫进房间,然后对饮。

    虽然都是强化人,却仍旧无法抵挡酒精的魔力。

    半醉半醒之间,不知道是谁主动,也没有录像证明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两个人开始搂搂抱抱,打着酒嗝,说着暧昧的话题,拉手,接吻,然后顺理成章滚上了床。

    然后……然后……再然后,就是此前出现的那一幕。

    罗惊鹏醒的比较早。

    他想出去走走,让冰凉的雨水冲刷一下昏沉发胀的头脑。

    刚离开房间,曹蕊也醒了过来。

    她穿着睡衣坐在窗前,默默注视着罗惊鹏在外面玩弄丧尸,发泄、发呆、发疯……

    两个人相互对视,谁也没有说话,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看着浑身上下湿漉漉的罗惊鹏,曹蕊忽然觉得很好笑。

    她仰起头,波浪形的长发立刻散开,随着头部摆动,构成一副炫丽美妙的画。

    “昨天正好是我的排卵期。我会怀孕的。”

    说这番话的时候,曹蕊脸上一直带着诡异的微笑。

    虽然其中有几分调侃,却是事实。

    罗惊鹏的脸一阵发烧————他的年龄比曹蕊要小一些,对付此类事情也没有什么经验。本能的慌乱,因为雨水冷静下来的头脑再次变得滚烫。

    过了近半分钟,他才犹豫着嗫嚅:“我……我会负责到底。”

    这是小男生犯错误之后的典型宣言。

    曹蕊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你打不赢我。”

    罗惊鹏下意识的想起————被苏浩骗进这幢大楼的时候,自己被曹蕊单手扣住咽喉,无法动弹的那一幕。

    罗惊鹏有些羞愤:“昨天,你……你在我下面。”

    曹蕊的表情很是淡然,声音悦耳动听:“昨天是愚人节。我故意让你的。”

    罗惊鹏张了张嘴想要争辩,最终却无语哑然。

    曹蕊抬起左脚,踩上椅子的隔挡。这动作,使睡衣下摆随着身体扭动缩至腰间,露出光滑白皙的修长大腿。

    “你得帮我多弄些营养品。”

    曹蕊收起轻佻玩笑的语调。她慢慢抚摸着腹部,认真地说:“我要吃好的,孩子也是。”

    她相信罗惊鹏能听懂自己话里的暗示。

    这世界已经不一样了,但人类还是必须得生存下去。

    活着,意味着全新的生活。

    死者只能代表过去,人不能永远活在记忆里。

    丈夫和亲人都死了……我要重组家庭,重新拥有新的爱人,重建家园。

    罗惊鹏眼里的目光渐渐变得郑重。

    他走近杯盘狼藉的餐桌,收好装有残酒的瓶子。然后,拿起曹蕊挂在床前的衣服,从口袋里搜出香烟。

    “我不会再抽烟喝酒。你也是。否则,对孩子不好。”

    这番话说得同样认真。

    罗惊鹏有些微微的激动和感概。

    他不由得想起很久以前,曾经被母亲认作是未来儿媳妇,又因为房子和车子离开自己的那个女孩。

    曹蕊拉开床头柜的抽屉,从小型冷藏箱里取出一支装有暗红色液体的胶管,扔给罗惊鹏。

    “这是什么?”

    “它能让你变得更强。”

    曹蕊当然不会告诉罗惊鹏,这是苏浩的血。

    她相信这个男人会成为“工蜂”。

    只有这样,才能被其他团队成员接受。

    靠近城市东面的一座三层小楼里,王骏迪守在邻近马路的窗前。他透过防盗笼,用近乎喷火的眼睛,死死盯着对面的人行道。

    感受到春意召唤的梧桐树早已挂满绿色。就在大树旁边,一根四米多长的螺纹钢紧贴树于,竖直插进土坑。

    螺纹钢很粗,表面布满暗褐色的铁锈。竖起的前端被磨得尖利,上面挂着一个早已死去,浑身变得僵硬的男人。

    准确地说,他不是被挂上去的————钢筋从他的肛门插入,直接捅到咽喉,再从嘴里伸出,将整个身体支撑起来。

    乍看上去,就像夜市烧烤摊上,被竹签贯穿,双眼翻白的小黄鱼。

    死者叫赵宇航,是王骏迪的朋友。

    他浑身上下都被剥光,面部表情仍然凝固在临死前充满无限恐惧和绝望的瞬间。赵宇航双眼翻白,钢筋捅入体内产生的剧烈神经刺激,使大半个眼球凸出眼眶,挤压着眼窝周边肌肉膨胀到极致。那根可怕的棍状金属刺穿了食道和气管,以至于从口部伸出近三十多公分长的最尖端,还沾连着一部分早已发于的舌头和嘴唇。

    温热的风透过窗户扑面而来,从王骏迪鼻端掠过阵阵腐臭的气息。

    那是丧尸烂肉和内脏的味道。它们就涂抹在赵宇航的尸体上————几根发黑的肠子绕过脖子挂着。他的左腿斜插着一根竹签,顶部扎有一块不知道究竟是肝脏还是心脏的东西。尸体表面涂满了粘稠发腻的腐水脓液。这些充满无数细菌病毒的污物吸引了不少苍蝇。虽然这些飞虫很小,刚刚经历过冬天还很是虚弱,却并不妨碍它们围着尸体上下飞窜,疯狂寻找最适合自己的就食点。

    王骏迪握紧手里的突击步枪,用凶狠痛苦的目光盯着尸体。他死死咬着牙。沾染了大量灰尘和污垢的脸很脏,却明显带有几条被泪水冲刷出来,露出皮肤本色,早已于涸的小沟。

    太阳在天空不断爬升,地面温度也渐渐热了起来。

    昆明的气候很特别,不太冷,也不太热。无论夏天还是冬天,都要比其它地方来的更早,季节温差并不明显。适宜人类居住,丧尸也很喜欢。

    王骏迪觉得胃里一阵发酸。

    就像喝了很多醋,正在肚子里迅速发酵,不断产生出大量气体,刺激着自己不断打馊嗝,却永远无法消除极其强烈的饥饿感。

    王骏迪把左手拇指伸进嘴里,恶狠狠地啃着指甲。

    吃上一顿饭的时候,还是前天中午。

    他和赵宇航、安然三个人是朋友,住在距离这儿不远的一幢居民楼。

    安然很会做饭。他搜罗了一些土豆和大米,还有玉米面和黄豆之类的杂粮。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混合磨碎,掺水烙成饼子。再用从路边绿化带里扯来一些新发的荠菜和蒲公英,拌上酱油……对于长时间没有尝过新鲜蔬菜的幸存者,这样的一顿饭,的确值得留下深刻记忆。

    从苏浩营地换回枪和子弹以后,王骏迪和赵宇航就一直在城市南面电影院附近的尸堆里搜寻银骨。

    那里有数千具死尸————谁也不知道导致它们或者他们死亡的确切原因是什么。尸体有人类,更多的还是丧尸。死者腐烂程度严重,柔软组织基本上不复存在,只留下大片灰黑色或者泛白的骨骸。

    那里聚集着很多乌鸦和老鼠,虫子数量多得令人头皮发麻。只要稍有有动静,如山一般的尸堆上立刻会飞起一片黑压压的鸟。其中,不乏燕子、喜鹊和麻雀。

    虫子就更多:马陆、蚰蜒、蚂蚁、蟑螂……这还只是地面上的部分,空中飞舞的蚊蝇和蛾子同样密密麻麻————这个城市很少下雪,去年冬天也不算冷。这就使得它们出现的时间比往年更早,更活跃,更饥饿。

    每次过去,王骏迪和赵宇航都要穿上三层以上的衣服,用橡皮筋把袖口和裤脚扎紧。

    他们从商店里弄了几顶宽边大檐帽。像养蜂人那样,沿着帽子周边缝上一圈细密的纱布,一直垂到胸口,用衣服紧密压实。再加上长筒雨靴和手套……这样的防护措施已经足够严密,却仍然有蚂蚁之类的小虫子不时钻进来,隔着衣服狠狠啮咬皮肉,又痒又痛。

    那些尸体实在太臭了。

    腐烂的肉质早已化成脓浆,电影院附近的街道被污染得面目全非。到处都是泛着肮脏白沫的积水,柏油路面沾染了大量粘稠的腐质。脚踩上去,会拨拉出大片黏浆。感觉,就像在很稠的胶水里散步。

    在这座城市里,很多幸存者都知道苏浩用银骨兑换物资的消息。

    不光是王骏迪,很多人都在积极猎杀丧尸,也有不少人盯上那些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被杀,骸骨散落在路边的丧尸。

    虽然很脏,很臭,很恶心,可是从死人身上挖取银骨,总要比对付丧尸安全得多。

    何况,大部分丧尸都产生了二次变异。它们正在进化成血尸和类人。

    上次兑换的时候,王骏迪之所以能够拿出大量银骨换到枪和子弹,原因就在于此。

    整整一个冬天,王骏迪和赵宇航把电影院周边的所有尸体翻了遍。

    庞大的尸堆被他们一具具从原地搬到马路对面。

    在那里,王骏迪看过无数狰狞恐怖的骸骨,再用斧头和刀子像砍柴一样将它们劈碎。

    很多时候,王骏迪都觉得自己应该去考医学院————他相信,即便是最优秀的骨科医生,对人体骨骼构造也绝对没有自己熟悉。

    老子成天跟骨头混在一起,闭着眼睛也能把各种散碎骨头拼成骨架。甚至单凭骨头就能判断出男女老少高矮胖瘦。嘿嘿嘿嘿……医生,算个屁

    王骏迪和他的朋友打算把收集好的银骨交给苏浩。

    他对那个年龄与自己相仿的男人很有好感————这年头,任何时候都必须凭实力说话。王骏迪曾经接触过几个幸存者团队,没有武器和力气,根本没人愿意增加累赘。食物越来越少,多一个人就多一张嘴。而且,出于本能的戒备心理,几乎没有哪个团队会收留陌生人。

    三个相依为命的幸存者并未没有注意到,有人已经暗中盯上他们。

    那是住在附近的另外一个团队,大概有十几个人。

    那帮家伙很精明,一直躲在暗处观察。直到前天下午,王骏迪和赵宇航翻完最后几具尸体,割下最后一颗银骨,从那片无限肮脏,跟地狱没什么区别的地方走出来的时候,他们才从埋伏好的墙壁后面突然冲出来,突然发难。

    赵宇航走在前面,被一根钉着大铁钉的棍子把脑袋当场打穿。

    用棍子砸人的,是个非常可怕的女人。

    她的脸长得像赵本山,身材长得像泰森,乳房像两只大号尺寸的篮球,恐怕就连姚明也没办法单手抓握。

    她一直用棍子朝赵宇航身上乱砸。后面跟上来的人轮着装有碎石的麻袋。那东西从空中甩下来力量十足,赵宇航的头被活活砸扁,脑浆流了一地。当时死的时候,手脚和身体还在不断抽搐。

    王骏迪反应很快。

    他带着枪和装有银骨的背包,立刻朝着反方向狂奔。那帮人大多穿着夏装,没办法穿过被吸血蚊蝇和小虫子盘踞的电影院。他们很快从另外一条路冲过来。王骏迪实在没办法,只能跑进路边的一家五金店,以最快速度封死大门和窗户。

    然后……他就一直呆到现在。

    马路对面,是一堵两米多高的墙。

    透过从砖块间挖出来的缝隙,陈东波仔细观察着对面小楼里的动静。

    他不知道王骏迪的名字。

    只知道那个该死的胖子手里有枪,还有一大包令人眼红的银骨。

    陈东波很瘦,却很有力量。

    他一直觉得,这才是正常人应有的体型。

    至于胖子……那根本就是脂肪和肥肉的堆积物。后面还跟着一大串愚蠢、白痴、傻逼、高血脂心脏病患者、垃圾结合体等等一系列贬义词。

    以前在公司里的时候,陈东波就看不起体重超过一百五十公斤的老板。

    虽然那货资产超过千万,有豪宅跑车,老婆秘书都是美人。可那家伙脑子里的思维意识除了赚钱还是赚钱。可怜的老板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老婆主动勾引过陈东波,最喜欢的办公室秘书跟公司很多男人都有一腿,顺带还把不知道什么时候整上的艾滋传染给自己。

    陈东波长得很帅。

    当然,能够把老板婆娘弄上床,不仅仅只是因为英俊的脸蛋。还必须靠聪明才智,靠强健有力的身体……

    从去年冬天,陈东波就盯上了王骏迪和他的两个朋友。

    陈东波知道城市东面有个姓苏的家伙,带着一大帮人,正在用武器和各种物资兑换银骨。

    虽然不明白苏浩为什么要这样做,但陈东波很清楚————这种从丧尸体内获得的银色颗粒,应该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知道归知道,陈东波还是只能跟其他人一样,老老实实用银骨从苏浩那里换取所需的东西。

    他不知道这东西该怎么用?具体有什么效果?

    但毫无疑问,银骨在这座城市里的作用,相当于文明时代的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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