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汇贤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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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中,鹤立山头积雪未消,衮城之中却已热闹起来,城中主街人头攒动,大小物品琳琅满目,吆喝声此起彼伏。
离了主城,向正北再行数十里,便至剑泉山庄。约莫二十载之前,剑泉山庄曾是江湖之上名声赫赫的第一大庄,庄主赵峰家财万贯,弟子众多,一呼百应。武林中人纷纷猜测,假以时日,剑泉山庄定会有号令天下的能耐。不料,十九年前,赵峰离庄远行,后再也未归。由于其临行之前并未定下山庄的继承人,因此,在他久久不归后,庄中接连爆发了数场争权夺利的争斗,大伤元气,显赫一时的剑泉山庄便也不可避免地败落下去,时过境迁,近几年来,已在江湖上销声匿迹。
一年前,剑泉山庄的最后一代主人赵郢将山庄低价转给了衮城中的一位云姓富商,携着几箱金银并早年在各处寻得的娇妻美妾往山明水秀之地去了。接管山庄后,富商将年久失修的山庄重又打理了一番,更名为“汇贤山庄”,以庆贺生辰为名,广发请柬,邀天下有才之人至庄中作文比武。云家富甲一方,家大业大,人脉颇广,故而这几日来往衮城之人愈发增多。
阳光斜落在山间,映照得“汇贤山庄”几个字闪闪发亮,道路旁架起两面高逾十尺的大鼓,数个身材精壮的年轻后生手持鼓槌,立于鼓旁,几下起伏,咚咚鼓声于山间回响。气派辉煌的正门前,一名年逾五旬的男子负手而立,男子身形肥胖,油光满面,一双小眼闪烁着精明的光亮,这便是当今汇贤山庄的主人——富商云泰了。
“云兄,多年不见,近日听闻您在此处一掷千金,特来道贺,略备薄礼,不成敬意,万望海涵。”语气之中尽是谄媚。云泰扭头看去,说话之人乃是一名不惑之年的男子,身着一袭青衣,曳地有声,过长的下摆上溅满了泥迹。
“莫老弟,你我之间,客气什么,当年我误入险途,若非你出手相助,云某焉有今日?时隔多年,你我兄弟正要好好聚聚,择日不如撞日,今日便是良辰吉日。”云泰一愣,还是伸出肥大的手拉住面前之人的衣袖,不等那人作答,便朗声吩咐道:“祝管家,准备几坛好酒,我要同故交痛饮几杯,今日不醉不归。”
莫郴将宽大的衣袖从云泰手中拽出,面上略微有些尴尬,扭头呼喊:“瑄儿,安儿,快来给云伯伯问安。”见云泰面露不解之色,随即解释道:“这些年,收了两个无家可归的孩子为徒,教授他们简单的针法。孩子年少,未曾见过世面,若不慎冒犯,还望大哥大人不计小人过。”
云泰面上闪过一丝不悦,旋即化为招牌式的笑容:“无妨无妨,早年初出茅庐之时,云某人也闹出不少笑话。”笑意不达眼底。
正说话时,云泰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混杂着低沉沙哑的咒骂:“小兔崽子,饿死鬼投胎来了。贵客还未至,你倒好,先行把厨房里的糕点吃了不说,还同高掌门撞了个满怀。起初以为你是不守规矩的丐帮小弟子,没想到……”云泰的管家祝平狠狠地揪着一人的耳朵,额上青筋凸起,身旁还跟着一人。
走得近了,云泰才发现,那是两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肤色黝黑、神情呆滞,蓬乱的头发间满是污垢。被祝平揪着的那个孩子满脸白麻,还拖了一条清水鼻涕,身上背着只脏兮兮的粗布口袋,足蹬一双草鞋,外露的脚趾冻得通红,此时正奋力地往祝平身上蹭去,祝平惊叫一声,跳开两步,那孩子甩了甩头,脸上挂着天真无邪的笑容,咧开嘴来,发黄的牙上沾着食物的残渣。
云泰皱了皱眉,一旁的莫郴已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大哥,这便是小弟所收的两个顽徒,路途遥远,他们已有一日未曾进食,想是饥饿至极,方才做了那见不得人的勾当,小弟日后定会严加管教。他俩虽资质愚钝,然本性纯良,一时行差走错,并非十恶不赦,大哥待人素以宽大为怀,便饶了这次吧。”
“这……”云泰一时语塞,适才莫郴那一番话说完,自己若不网开一面,倒显得心胸狭隘了。此次在汇贤山庄的宴请,并非云泰个人家宴,若有差池,便是其本人也担待不起。自己与莫郴多年未见,此番莫郴不请自来,看他的模样,分明不是真心实意庆贺,而是借此机会来打秋风罢了,拿些银两打发了,也省得他与那两个半大的徒儿惹自己心烦。想到此处,云泰的面色略有缓和,永庆门掌门并几个徒儿已在客房中歇息,丐帮中人也在,寿礼正放于西厢房中。这几日,还有有头有脸的人应邀而来,断乎不能留下这三人丢了自己颜面。
暗自拿定主意,云泰轻咳一声,祝平心领神会,转身而去,不多时,便拿了几两碎银,颇有打发乞食狗的架势。“莫老弟,并非大哥不念兄弟情分,只是大哥近来事务繁忙,实在无法留你们,拿着这些银两,你们便下山去吧。在城中吃顿好的,便也算是我这个做大哥的一份心意吧。”说罢,将碎银往莫郴手中塞去。
莫郴的手不自觉地缩了缩,一旁的两个徒儿已一跃而起,夺过了云泰手中的银两,其中一个当即放至口边,正欲一口咬下。莫郴眼疾手快,夺了徒儿手中的碎银,拢于袖内,深深作揖:“既然如此,小弟便不再叨扰,俗话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这是小弟事先备下的薄礼,还望大哥收下。”言毕,向手中仍紧攥着银两的徒儿使了使眼色,那徒儿面露难色,却终究不敢违拗师傅的意思,在破旧不堪的衣袍上擦了擦两只油得发亮的手,不情不愿地取出一只油纸包,慢吞吞地呈给云泰。
云泰犹豫一瞬,伸手接过:“礼已送到,莫老弟请回吧。”言语中逐客之意已明,不知何时,原先在路旁擂鼓的数名精壮后生围拢上来,若是莫郴不知好歹,死乞白赖,他们并不介意试试新练的拳脚功夫。
莫郴垂下眼帘,叹了一声,终究未再说些什么,拉了拉两个意犹未尽的徒儿,转身而去,瘦弱的身躯在寒意未散的初春里愈显寂寞。
尽管三人脚程奇快,及至衮城中时,也已时近黄昏。衮城兴隆街上依旧熙来攘往,夜市渐起,尽显盛世繁华。沿着兴隆街向西而行,穿过几条巷子,至一拐角处,是一家客栈。客栈门前挂着“悦来”的牌子,两扇木门摇摇欲坠,稍有风吹过,便会不断吱呀作响。正对门的柜台后,坐着一名脸色苍白的中年妇人,就着摇曳的烛光在账目上奋笔疾书。一只黑猫自柜台后窜出,好似游荡夜间的幽灵,用绿得发亮的眼珠盯着莫郴。听得脚步声,那妇人抬头,眯眼打量面前三人,布满老茧的手指有意无意地敲着柜台,似乎在掂量三人口袋中有几枚铜子,狭小的空间内鼻息可闻。最终,妇人开口问道:“三位客官,住店么?”
莫郴撇了撇嘴,将几块碎银掷于柜台上,指了指身后两个兴奋不已的徒儿:“一间上房,准备些清粥小菜,三日来舟车劳顿,今日未时才抵贵地,孩子食欲不振,只想吃些清淡的。这银子您先收下,看着安排妥当。”右手抚过妇人纤细的手腕,跟在莫郴身后的两个孩子对视一眼,其中一个俏皮地吐了吐舌头。
闻言,妇人的眼皮跳了一下,转头吩咐道:“小牛,快带客官至二层天字号房。”
二月中,鹤立山头积雪未消,衮城之中却已热闹起来,城中主街人头攒动,大小物品琳琅满目,吆喝声此起彼伏。
离了主城,向正北再行数十里,便至剑泉山庄。约莫二十载之前,剑泉山庄曾是江湖之上名声赫赫的第一大庄,庄主赵峰家财万贯,弟子众多,一呼百应。武林中人纷纷猜测,假以时日,剑泉山庄定会有号令天下的能耐。不料,十九年前,赵峰离庄远行,后再也未归。由于其临行之前并未定下山庄的继承人,因此,在他久久不归后,庄中接连爆发了数场争权夺利的争斗,大伤元气,显赫一时的剑泉山庄便也不可避免地败落下去,时过境迁,近几年来,已在江湖上销声匿迹。
一年前,剑泉山庄的最后一代主人赵郢将山庄低价转给了衮城中的一位云姓富商,携着几箱金银并早年在各处寻得的娇妻美妾往山明水秀之地去了。接管山庄后,富商将年久失修的山庄重又打理了一番,更名为“汇贤山庄”,以庆贺生辰为名,广发请柬,邀天下有才之人至庄中作文比武。云家富甲一方,家大业大,人脉颇广,故而这几日来往衮城之人愈发增多。
阳光斜落在山间,映照得“汇贤山庄”几个字闪闪发亮,道路旁架起两面高逾十尺的大鼓,数个身材精壮的年轻后生手持鼓槌,立于鼓旁,几下起伏,咚咚鼓声于山间回响。气派辉煌的正门前,一名年逾五旬的男子负手而立,男子身形肥胖,油光满面,一双小眼闪烁着精明的光亮,这便是当今汇贤山庄的主人——富商云泰了。
“云兄,多年不见,近日听闻您在此处一掷千金,特来道贺,略备薄礼,不成敬意,万望海涵。”语气之中尽是谄媚。云泰扭头看去,说话之人乃是一名不惑之年的男子,身着一袭青衣,曳地有声,过长的下摆上溅满了泥迹。
“莫老弟,你我之间,客气什么,当年我误入险途,若非你出手相助,云某焉有今日?时隔多年,你我兄弟正要好好聚聚,择日不如撞日,今日便是良辰吉日。”云泰一愣,还是伸出肥大的手拉住面前之人的衣袖,不等那人作答,便朗声吩咐道:“祝管家,准备几坛好酒,我要同故交痛饮几杯,今日不醉不归。”
莫郴将宽大的衣袖从云泰手中拽出,面上略微有些尴尬,扭头呼喊:“瑄儿,安儿,快来给云伯伯问安。”见云泰面露不解之色,随即解释道:“这些年,收了两个无家可归的孩子为徒,教授他们简单的针法。孩子年少,未曾见过世面,若不慎冒犯,还望大哥大人不计小人过。”
云泰面上闪过一丝不悦,旋即化为招牌式的笑容:“无妨无妨,早年初出茅庐之时,云某人也闹出不少笑话。”笑意不达眼底。
正说话时,云泰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混杂着低沉沙哑的咒骂:“小兔崽子,饿死鬼投胎来了。贵客还未至,你倒好,先行把厨房里的糕点吃了不说,还同高掌门撞了个满怀。起初以为你是不守规矩的丐帮小弟子,没想到……”云泰的管家祝平狠狠地揪着一人的耳朵,额上青筋凸起,身旁还跟着一人。
走得近了,云泰才发现,那是两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肤色黝黑、神情呆滞,蓬乱的头发间满是污垢。被祝平揪着的那个孩子满脸白麻,还拖了一条清水鼻涕,身上背着只脏兮兮的粗布口袋,足蹬一双草鞋,外露的脚趾冻得通红,此时正奋力地往祝平身上蹭去,祝平惊叫一声,跳开两步,那孩子甩了甩头,脸上挂着天真无邪的笑容,咧开嘴来,发黄的牙上沾着食物的残渣。
云泰皱了皱眉,一旁的莫郴已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大哥,这便是小弟所收的两个顽徒,路途遥远,他们已有一日未曾进食,想是饥饿至极,方才做了那见不得人的勾当,小弟日后定会严加管教。他俩虽资质愚钝,然本性纯良,一时行差走错,并非十恶不赦,大哥待人素以宽大为怀,便饶了这次吧。”
“这……”云泰一时语塞,适才莫郴那一番话说完,自己若不网开一面,倒显得心胸狭隘了。此次在汇贤山庄的宴请,并非云泰个人家宴,若有差池,便是其本人也担待不起。自己与莫郴多年未见,此番莫郴不请自来,看他的模样,分明不是真心实意庆贺,而是借此机会来打秋风罢了,拿些银两打发了,也省得他与那两个半大的徒儿惹自己心烦。想到此处,云泰的面色略有缓和,永庆门掌门并几个徒儿已在客房中歇息,丐帮中人也在,寿礼正放于西厢房中。这几日,还有有头有脸的人应邀而来,断乎不能留下这三人丢了自己颜面。
暗自拿定主意,云泰轻咳一声,祝平心领神会,转身而去,不多时,便拿了几两碎银,颇有打发乞食狗的架势。“莫老弟,并非大哥不念兄弟情分,只是大哥近来事务繁忙,实在无法留你们,拿着这些银两,你们便下山去吧。在城中吃顿好的,便也算是我这个做大哥的一份心意吧。”说罢,将碎银往莫郴手中塞去。
莫郴的手不自觉地缩了缩,一旁的两个徒儿已一跃而起,夺过了云泰手中的银两,其中一个当即放至口边,正欲一口咬下。莫郴眼疾手快,夺了徒儿手中的碎银,拢于袖内,深深作揖:“既然如此,小弟便不再叨扰,俗话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这是小弟事先备下的薄礼,还望大哥收下。”言毕,向手中仍紧攥着银两的徒儿使了使眼色,那徒儿面露难色,却终究不敢违拗师傅的意思,在破旧不堪的衣袍上擦了擦两只油得发亮的手,不情不愿地取出一只油纸包,慢吞吞地呈给云泰。
云泰犹豫一瞬,伸手接过:“礼已送到,莫老弟请回吧。”言语中逐客之意已明,不知何时,原先在路旁擂鼓的数名精壮后生围拢上来,若是莫郴不知好歹,死乞白赖,他们并不介意试试新练的拳脚功夫。
莫郴垂下眼帘,叹了一声,终究未再说些什么,拉了拉两个意犹未尽的徒儿,转身而去,瘦弱的身躯在寒意未散的初春里愈显寂寞。
尽管三人脚程奇快,及至衮城中时,也已时近黄昏。衮城兴隆街上依旧熙来攘往,夜市渐起,尽显盛世繁华。沿着兴隆街向西而行,穿过几条巷子,至一拐角处,是一家客栈。客栈门前挂着“悦来”的牌子,两扇木门摇摇欲坠,稍有风吹过,便会不断吱呀作响。正对门的柜台后,坐着一名脸色苍白的中年妇人,就着摇曳的烛光在账目上奋笔疾书。一只黑猫自柜台后窜出,好似游荡夜间的幽灵,用绿得发亮的眼珠盯着莫郴。听得脚步声,那妇人抬头,眯眼打量面前三人,布满老茧的手指有意无意地敲着柜台,似乎在掂量三人口袋中有几枚铜子,狭小的空间内鼻息可闻。最终,妇人开口问道:“三位客官,住店么?”
莫郴撇了撇嘴,将几块碎银掷于柜台上,指了指身后两个兴奋不已的徒儿:“一间上房,准备些清粥小菜,三日来舟车劳顿,今日未时才抵贵地,孩子食欲不振,只想吃些清淡的。这银子您先收下,看着安排妥当。”右手抚过妇人纤细的手腕,跟在莫郴身后的两个孩子对视一眼,其中一个俏皮地吐了吐舌头。
闻言,妇人的眼皮跳了一下,转头吩咐道:“小牛,快带客官至二层天字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