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 把小魔女偷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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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们的温大夫还真是忙啊,一上午五十八个病人,外加两个棘手的重症,你肯定破了记录了~”
温书也笑笑,“谢小迹,你怎么还没走?”
谢小迹做了个真伤心的动作,“温三小姐,我来看你,你饭还没给我吃呢,就赶我走~”
“放心,就算我不给饭给你吃,你谢小迹也不会饿死的。说真的,谢小迹,你今儿个到底是过来干嘛的?”
温书肚子饿得狠了,在谢小迹面前,也无需在意自己的形象。就干脆将饭碗捧了出来,一边和他说话,一边吃饭。
谢小迹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他是江湖人,不拘小节。但是一个姑娘家,某些方面还是应该注意点,在一个大男人面前就这样蹲着吃饭,这形象还真是算不得雅观。
想着想着,谢小迹伤心了。这个温三小姐到底是多不把他放在眼里啊,想他一个英俊潇洒的大帅哥,走到哪儿都有许多的姑娘垂青,知道他要前往,一早就梳着精致的妆容等待。
也只有她,非常不吝惜地将自己最不雅的一面一次次展现给他看,还真是失败啊~
“温三小姐,你好歹是郡公府的三小姐,大家闺秀,得注意点影响~”谢小迹撞撞温书,眼睛却盯着往后面来的小药童。温书暗笑谢小迹的大惊小怪,她当是什么事呢,原来是这样啊。
“温大夫,少爷让你到前面去坐着吃,桌上添了菜,热着呢。”
“嗯,知道了,我一会儿就前去,你也快回去吃饭。”小药童领命去了,温书从地上爬起,拍拍屁股,拿着碗进屋。
“谢小迹,你让我注意点影响,你自己就配合一下,到屋里坐吧~”
“不了,你好好吃饭,我先回去了,还有人等着我回去禀告温三小姐你的状况。”谢小迹冲他挤挤眼,话闭,迈着潇洒地步子,悠悠地向院外而去。
温书还在想着他最后一句话说的是什么意思,李承嗣在屋里扯着嗓子喊她,温书应了一声,便进屋去了。
明月堡,满香楼。
满室茶香,飘飘袅袅。金钟楼将刚泡好的热茶分别倒进两个杯子中,然后在桌旁坐下,安心等着好友的到来。
忽然,金钟楼嘴角勾起一抹微笑,一阵风晃过,谢小迹已经来到了他的对面。
“金钟楼不愧是金钟楼,你怎么知道我这个时候会来?”
金钟楼笑而不答,而是挽起衣袖,将茶杯送至谢小迹面前,请他喝下。
“好茶!”谢小迹咂咂嘴,“金钟楼,你家那位太小气,我在屋顶呆了一上午,她连杯茶都没给我喝~~为了补偿我,未来三天,你都得泡茶给我喝。”
“谢小迹,茶可以多喝,话不可以乱说。”金钟楼摇首,满目的不赞同。这个谢小迹,就是喜欢凑热闹。
“我哪里乱说了,金钟楼,你明明就很关心她,为何不承认?”谢小迹可是完全站在自己好友这边的,只要金钟楼喜欢一个人,没有哪个姑娘可以抗拒得了。能让谢小迹由衷夸赞的好男子,除金钟楼之外不做第二人选。
“我只是有些担心温姑娘,不太放心罢了。如今见她没事,我也便放心了。”昨日的事对温姑娘打击一定很大,金钟楼回来后,一直无法释怀。脑海里不断浮现温书的身影,有笑着的,有镇定自若的,有愤怒的,也有情绪内敛的。不管哪一种,金钟楼发现,温书已经萦绕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
…“她那个样子,确实不像有事。金钟楼,你不知道,那位温三小姐有多强悍。”谢小迹想到白日见到的那一幕幕,也不禁目露赞赏。懂得医术的女子她也认识几个,但像她那样心系病人,一不清高,二没架子,三没订什么诸多规矩的,估计也就她一个了。
最重要的是,她一个女儿家,比男子还要拼。病人是永远都看不完的,为了不让病人久候,连午饭都不吃,竟不知这小魔女竟是一如此心软之人。
谢小迹失笑着将自己心里的想法说给金钟楼听,金钟楼也笑了。毫无焦距地目光注视着远方,似在感叹,又似在叹息。“温姑娘本来就是一个善良的姑娘,也只有你和公孙兄,把她当成是魔女。”
“那是你还没见识到那小魔女令人头疼的一面,你看猴精,知道咱们的温三小姐在这临阳城,他直接逃到漠北去了。我上次用你家那肥鸽子和他联系,他说至少要在漠北留上个三五个月,等小魔女彻底不惦记他了他才回来~”
“看来,公孙兄对她忌惮颇深。”
“我还从来没见过猴精那样怕一个人。”温书上次下手实在太狠了点儿,公孙极乐吓得连金老爷子大寿都没回来,可见心理阴影不小,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痊愈。
“那只不过是温姑娘爱玩,公孙兄心里想必也明白。”
“他是明白,害怕也是真的,你也知道猴精那性子,要是呆在她眼皮子底下,难保哪一天不会犯到她手上去。猴精很了解自己,为了怕自己不长记性,干脆跑到漠北去了。”
公孙极乐在的时候,谢小迹老是被他缠得无计可施,还经常愿赌服输做一些很损谢大侠光辉形象的事。比如挖蚯蚓、抓螃蟹啦,又比如翻跟头翻到头晕眼花,比轻功比到腿都打哆嗦。
但猴精一不在了,谢小迹浑身都不对劲,连酒到嘴里都不香了。公孙啊公孙,你还是快点回来吧,你要是回来,我现在就给你挖一千零八条蚯蚓去!
说也怪了,平时谢小迹忙的脚不沾地,有管不完的闲事。这会儿,反倒是一身轻,没啥事了。幸好他还有一群好朋友,每日蹭吃蹭喝,关心关心好友的终生大事,倒也美得很。
“谢小迹,要不要打赌,公孙兄不到三个月便会从漠北回来。不,不是三个月,是十天。十天不到,公孙兄会再次回到临阳城。”
“嗯,要赌什么?”
“赌一坛上好的杏花酿。”
“你酿的?”谢小迹凑进一步问。
“我酿的,在外面的杏花树下,十天后,正是开封的好时机。”
谢小迹摸着小胡子,眼中闪过狡猾的光,“好,这赌我赌了。”
“谢小迹,事先说好,你可不能从中作梗。”
谢小迹手上的动作一顿,“金钟楼,我有时候真的怀疑,你到底是真的看不见,还是假的看不见。”
金钟楼微笑,他只是太了解这小鸡的脾性,许多时候,哪怕不用去听,不用去想,他都知道这家伙在想些什么。
“金钟楼,等猴精回来,我要再跟你打个赌,你敢不敢?”
“什么赌?”
“猴精自我吹嘘偷遍天下,还没有他偷不到的东西。我们这次就打赌,看看猴精能否偷到小魔女。”
金钟楼嘴角的笑僵了一下,谢小迹这次开的玩笑似乎有些过头了。
…“谢小迹,这个赌,我劝你还是不要赌的好。”金钟楼举着茶杯,敬了他一下。他要是敢赌,温书要整的就不是公孙兄一个人,还会加上这小胡子。
谢小迹想到温书整公孙极乐的手段,也有些头大。但他实在是太久,都没碰到过这么有意思的事情了。
谢小迹是一个敢于冒险的人,况且这样做,若是能帮到自己的朋友,被那个小魔女整一下他也认了。
“金钟楼,难道你就不想看看那小魔女被猴精偷回来时的表情吗?”
“谢小迹,你还是没改你的恶趣味。”
“承认吧,金钟楼,你也是很想看的。”谢小迹一语道破,金钟楼却没有丝毫被道破的尴尬,他虽然也很想看,但他更加知道不能拿温姑娘开玩笑。
“公孙兄不会答应你的。”公孙极乐最怕的人便是温书,他躲她都来不及,又如何敢在这时就撞枪口去。他一定也明白,要再犯到温书手上,下次他就真的不知道会变成啥样了。
“他会答应的,猴精最爱的便是挑战,或许俱于小魔女的威力,但经不住时间的干耗。等过几天他缓过来,他会忘记了疼,上门去和她分个高低。而证明他比她厉害的最好方式,就是用他最得意的偷盗之术将小魔女整个人都给偷回来~”
金钟楼不说话了,他承认,谢小迹的话是有道理的,公孙极乐的确是这样的一个人。
“金钟楼,你难道不想知道,我要猴精把小魔女偷回来干什么?”
“嗯?”金钟楼蹙眉,偷回来干什么,难道不是为了有趣吗?谢小迹做许多事都不需要理由,有时候仅仅是因为他想做、他觉得有趣,便这么做了。要不然,谢小迹也不会是江湖上众所周知醉爱管闲事、又最令人头疼的人了。
“难道你让公孙兄偷温姑娘还有什么别的目的?”
“你猜不到?”
金钟楼想了想,终是摇了摇头,“我想不出。”
“我让猴精把小魔女偷回来,是要将小魔女送给我的一位好朋友——”
金钟楼刷地脸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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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们的温大夫还真是忙啊,一上午五十八个病人,外加两个棘手的重症,你肯定破了记录了~”
温书也笑笑,“谢小迹,你怎么还没走?”
谢小迹做了个真伤心的动作,“温三小姐,我来看你,你饭还没给我吃呢,就赶我走~”
“放心,就算我不给饭给你吃,你谢小迹也不会饿死的。说真的,谢小迹,你今儿个到底是过来干嘛的?”
温书肚子饿得狠了,在谢小迹面前,也无需在意自己的形象。就干脆将饭碗捧了出来,一边和他说话,一边吃饭。
谢小迹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他是江湖人,不拘小节。但是一个姑娘家,某些方面还是应该注意点,在一个大男人面前就这样蹲着吃饭,这形象还真是算不得雅观。
想着想着,谢小迹伤心了。这个温三小姐到底是多不把他放在眼里啊,想他一个英俊潇洒的大帅哥,走到哪儿都有许多的姑娘垂青,知道他要前往,一早就梳着精致的妆容等待。
也只有她,非常不吝惜地将自己最不雅的一面一次次展现给他看,还真是失败啊~
“温三小姐,你好歹是郡公府的三小姐,大家闺秀,得注意点影响~”谢小迹撞撞温书,眼睛却盯着往后面来的小药童。温书暗笑谢小迹的大惊小怪,她当是什么事呢,原来是这样啊。
“温大夫,少爷让你到前面去坐着吃,桌上添了菜,热着呢。”
“嗯,知道了,我一会儿就前去,你也快回去吃饭。”小药童领命去了,温书从地上爬起,拍拍屁股,拿着碗进屋。
“谢小迹,你让我注意点影响,你自己就配合一下,到屋里坐吧~”
“不了,你好好吃饭,我先回去了,还有人等着我回去禀告温三小姐你的状况。”谢小迹冲他挤挤眼,话闭,迈着潇洒地步子,悠悠地向院外而去。
温书还在想着他最后一句话说的是什么意思,李承嗣在屋里扯着嗓子喊她,温书应了一声,便进屋去了。
明月堡,满香楼。
满室茶香,飘飘袅袅。金钟楼将刚泡好的热茶分别倒进两个杯子中,然后在桌旁坐下,安心等着好友的到来。
忽然,金钟楼嘴角勾起一抹微笑,一阵风晃过,谢小迹已经来到了他的对面。
“金钟楼不愧是金钟楼,你怎么知道我这个时候会来?”
金钟楼笑而不答,而是挽起衣袖,将茶杯送至谢小迹面前,请他喝下。
“好茶!”谢小迹咂咂嘴,“金钟楼,你家那位太小气,我在屋顶呆了一上午,她连杯茶都没给我喝~~为了补偿我,未来三天,你都得泡茶给我喝。”
“谢小迹,茶可以多喝,话不可以乱说。”金钟楼摇首,满目的不赞同。这个谢小迹,就是喜欢凑热闹。
“我哪里乱说了,金钟楼,你明明就很关心她,为何不承认?”谢小迹可是完全站在自己好友这边的,只要金钟楼喜欢一个人,没有哪个姑娘可以抗拒得了。能让谢小迹由衷夸赞的好男子,除金钟楼之外不做第二人选。
“我只是有些担心温姑娘,不太放心罢了。如今见她没事,我也便放心了。”昨日的事对温姑娘打击一定很大,金钟楼回来后,一直无法释怀。脑海里不断浮现温书的身影,有笑着的,有镇定自若的,有愤怒的,也有情绪内敛的。不管哪一种,金钟楼发现,温书已经萦绕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
…“她那个样子,确实不像有事。金钟楼,你不知道,那位温三小姐有多强悍。”谢小迹想到白日见到的那一幕幕,也不禁目露赞赏。懂得医术的女子她也认识几个,但像她那样心系病人,一不清高,二没架子,三没订什么诸多规矩的,估计也就她一个了。
最重要的是,她一个女儿家,比男子还要拼。病人是永远都看不完的,为了不让病人久候,连午饭都不吃,竟不知这小魔女竟是一如此心软之人。
谢小迹失笑着将自己心里的想法说给金钟楼听,金钟楼也笑了。毫无焦距地目光注视着远方,似在感叹,又似在叹息。“温姑娘本来就是一个善良的姑娘,也只有你和公孙兄,把她当成是魔女。”
“那是你还没见识到那小魔女令人头疼的一面,你看猴精,知道咱们的温三小姐在这临阳城,他直接逃到漠北去了。我上次用你家那肥鸽子和他联系,他说至少要在漠北留上个三五个月,等小魔女彻底不惦记他了他才回来~”
“看来,公孙兄对她忌惮颇深。”
“我还从来没见过猴精那样怕一个人。”温书上次下手实在太狠了点儿,公孙极乐吓得连金老爷子大寿都没回来,可见心理阴影不小,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痊愈。
“那只不过是温姑娘爱玩,公孙兄心里想必也明白。”
“他是明白,害怕也是真的,你也知道猴精那性子,要是呆在她眼皮子底下,难保哪一天不会犯到她手上去。猴精很了解自己,为了怕自己不长记性,干脆跑到漠北去了。”
公孙极乐在的时候,谢小迹老是被他缠得无计可施,还经常愿赌服输做一些很损谢大侠光辉形象的事。比如挖蚯蚓、抓螃蟹啦,又比如翻跟头翻到头晕眼花,比轻功比到腿都打哆嗦。
但猴精一不在了,谢小迹浑身都不对劲,连酒到嘴里都不香了。公孙啊公孙,你还是快点回来吧,你要是回来,我现在就给你挖一千零八条蚯蚓去!
说也怪了,平时谢小迹忙的脚不沾地,有管不完的闲事。这会儿,反倒是一身轻,没啥事了。幸好他还有一群好朋友,每日蹭吃蹭喝,关心关心好友的终生大事,倒也美得很。
“谢小迹,要不要打赌,公孙兄不到三个月便会从漠北回来。不,不是三个月,是十天。十天不到,公孙兄会再次回到临阳城。”
“嗯,要赌什么?”
“赌一坛上好的杏花酿。”
“你酿的?”谢小迹凑进一步问。
“我酿的,在外面的杏花树下,十天后,正是开封的好时机。”
谢小迹摸着小胡子,眼中闪过狡猾的光,“好,这赌我赌了。”
“谢小迹,事先说好,你可不能从中作梗。”
谢小迹手上的动作一顿,“金钟楼,我有时候真的怀疑,你到底是真的看不见,还是假的看不见。”
金钟楼微笑,他只是太了解这小鸡的脾性,许多时候,哪怕不用去听,不用去想,他都知道这家伙在想些什么。
“金钟楼,等猴精回来,我要再跟你打个赌,你敢不敢?”
“什么赌?”
“猴精自我吹嘘偷遍天下,还没有他偷不到的东西。我们这次就打赌,看看猴精能否偷到小魔女。”
金钟楼嘴角的笑僵了一下,谢小迹这次开的玩笑似乎有些过头了。
…“谢小迹,这个赌,我劝你还是不要赌的好。”金钟楼举着茶杯,敬了他一下。他要是敢赌,温书要整的就不是公孙兄一个人,还会加上这小胡子。
谢小迹想到温书整公孙极乐的手段,也有些头大。但他实在是太久,都没碰到过这么有意思的事情了。
谢小迹是一个敢于冒险的人,况且这样做,若是能帮到自己的朋友,被那个小魔女整一下他也认了。
“金钟楼,难道你就不想看看那小魔女被猴精偷回来时的表情吗?”
“谢小迹,你还是没改你的恶趣味。”
“承认吧,金钟楼,你也是很想看的。”谢小迹一语道破,金钟楼却没有丝毫被道破的尴尬,他虽然也很想看,但他更加知道不能拿温姑娘开玩笑。
“公孙兄不会答应你的。”公孙极乐最怕的人便是温书,他躲她都来不及,又如何敢在这时就撞枪口去。他一定也明白,要再犯到温书手上,下次他就真的不知道会变成啥样了。
“他会答应的,猴精最爱的便是挑战,或许俱于小魔女的威力,但经不住时间的干耗。等过几天他缓过来,他会忘记了疼,上门去和她分个高低。而证明他比她厉害的最好方式,就是用他最得意的偷盗之术将小魔女整个人都给偷回来~”
金钟楼不说话了,他承认,谢小迹的话是有道理的,公孙极乐的确是这样的一个人。
“金钟楼,你难道不想知道,我要猴精把小魔女偷回来干什么?”
“嗯?”金钟楼蹙眉,偷回来干什么,难道不是为了有趣吗?谢小迹做许多事都不需要理由,有时候仅仅是因为他想做、他觉得有趣,便这么做了。要不然,谢小迹也不会是江湖上众所周知醉爱管闲事、又最令人头疼的人了。
“难道你让公孙兄偷温姑娘还有什么别的目的?”
“你猜不到?”
金钟楼想了想,终是摇了摇头,“我想不出。”
“我让猴精把小魔女偷回来,是要将小魔女送给我的一位好朋友——”
金钟楼刷地脸红了。
…………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