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章 乔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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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咋样?伤的严重不?”男人摘掉脏兮兮的棉手套,满是老茧的大手如大伞一般罩在她的头顶。
“不严重,就是血出的多,瞅着怪吓人”,姥姥抢着回答,又问道:“你是从家来还是刚下山?还有点儿粥,你吃不?”
男人弓着背,大手在身前不自在的搓了搓,才憨憨地笑道:“娘,我这刚下山,肚子正饿呢。”
这个男人就是乔茗乐的父亲,乔井林。
乔井林长的好,身量也高,足有一米九多。
他年轻的时候是四里八乡有名的美男子,去林场抬木头管盛饭的姑娘都会多给他盛半勺饭。
乔茗乐的长相承袭他,小时候就比村里的小姑娘秀气,长大了更是美貌过人。
可惜,长的再美也没用,脑袋里什么都没有,还不是草包一个!
姥姥出去后,乔井林的目光一直投射在乔茗乐身上,看的她很是不自在。
“乐乐,还疼不?刚才在门口碰到你姥爷和大舅在杀羊,他们说你脑袋让钉子刮了”。
见乔茗乐只低头吃粥也不搭理他,男人尴尬地轻咳一声,继续说道:“瑞瑞和虎子都吓哭了,你舅说你舅妈还打了虎子好几下,你就别生他们的气了。”
原来他以为乔茗乐会为这事儿闹腾,所以来当和事佬的。
别看乔井林长得高高壮壮的,其实没什么脾气,特别憨厚的一个人,要不然也不会被人家哄得团团转,连自己亲闺女被卖了还帮着人家数钱!
想到这些,原本重生见到父亲的那点儿小激动和小窘迫全都没有了。
她抬起头,定定的看着这个胡子拉碴、灰头土脸的男人淡淡说道:“我没生他们的气,是我自己不小心刮到的。”
“不生气就好,不生气就好”,乔井林憨憨地笑起来。
乔茗乐有些无奈,她以前在父亲以及姥姥这边的亲戚心里得是有多跋扈,才能让他们这么担心她记仇。
乔井林并不是善谈的人,乔茗乐还没完全从再度重生的情绪中缓过来,父女两个都没有说话,气氛十分尴尬。
幸好不多一会儿姥姥回来了,不仅给乔井林端了粥,还拿了五六个豆包。
“光喝粥不顶事儿,我去她小姨家拿了几个热乎的豆包,你快吃吧”,姥姥笑呵呵的说道。
乔井林又不好意思地搓搓手,“娘,你别忙活了,我垫补点儿就行。你眼睛不好,外面路滑,你别摇哪乱走了。”
姥姥以前生过八个孩子,五个夭折,养到大的只有三个,姥姥哭瞎了一只眼睛。
十年前乔茗乐的母亲去世,姥姥更是悲痛欲绝,剩下的那一只好眼睛也哭坏了,看东西模模糊糊的。
乔井林吃东西一点儿不斯文,呼噜呼噜把粥和豆包吃完,看样子没吃饱。姥姥还要去给他拿豆包,被他拦住了。
“一会儿我就带乐乐回家,回家还得吃一顿”,乔井林解释道。
“咋这么着急走?让乐乐留这过年不行?”姥姥不舍地说道。
乔井林有些为难,目光落到乔茗乐身上。
老人家想留孩子过年,他一个当人家女婿的不好拒绝,只能看乔茗乐自己的打算。
乔茗乐把碗里的最后一点粥喝完,才抬起头开口说道:“姥姥,我先回家过年,年后再来玩。”
她必须回去,一定要回去。
第一世的悲惨遭遇历历在目,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她的继母——胡美芹!
既然上天又给了她乔茗乐的身份,既然已经回不到第二世,做不成父母膝下的乖孩子,那她就用乔茗乐这个身份,肆意而坦荡的活着,决不许任何一个对她心怀歹念的人痛快的生活。
决不允许!
姥姥没办法,也就没有在说什么,起身要去给乔茗乐收拾东西。
“姥姥,您什么都不用给我带,家里什么都有。”乔茗乐忙忙阻止道。
带回去也只便宜了胡美芹,年后回娘家,她指定会把东西原封不动的带去自己娘家。
以前这样的事情发生过不止一次,乔茗乐现在想一想都想给自己两个大嘴巴。她怎么能这么蠢,蠢到好歹不知,蠢到好赖不辨!
“就是啊娘,家里啥都有,你别收拾了”,乔井林也开口说道。
说完,他似是又想到什么,粗糙皲裂的大手在身上摸了摸,从棉袄的内口袋里掏出一把乱糟糟的纸票子来。
面额有大有小,大的一百块,小的还有角票,就这么乱糟糟的团在一起,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钱。
这样的事儿估计也就只有乔井林做得出来。
乔井林从一团纸币里抽出两张大票,又把一团纸币塞回口袋里。
“娘,年后还不定啥时候能过来,这钱你拿着,你和爹自己买点儿吃的吧”,说着,乔井林便把钱塞进姥姥手里。
二百块钱说多不多,说少也不老少,乔茗乐记得这时候同学间要是谁兜里有五毛钱零花钱那都算是巨款了,去小卖店买五个果丹皮能唆好几天。
姥姥开始还死活不要,推拒了半天,乔茗乐看不过去,低低说道:“姥姥你收下吧,就当是我妈孝敬您的。”
这话一出,屋子里顿时安静下来。
姥姥的眼睛立时红了,转过头去悄悄抹眼泪。乔井林脸色也不大好,垂着头抠已经渍在手指缝和指甲里的黑泥。
最后,姥姥还是把钱收了起来。
又陪姥姥说了些话,乔井林便提出离开。
“你爹杀羊呢,收拾好带些羊肉回去,乐乐最爱喝羊汤。”姥姥挽留道。
“姥姥,我年后再过来喝羊汤。这样肉带回去也没人给做,刘秀秀闻不了羊汤的味儿。”乔茗乐压低声音说道。
刘秀秀是胡美芹带进乔家的女儿,比她大两岁,学习好,又懂事,在别人眼里,刘秀秀除了长得不如她外样样比她强。
以前的自己实在太傻,胡美芹说读书无用她就当真以为读书无用,年纪小小辍学在家,整日游手好闲。
而胡美芹却把自己的女儿供到大学毕业,成了他们北沟村第一个大学生,还是去京都读书的大学生。
想到读书这事儿,乔茗乐突然想起来,好像就是这个冬天,在她来姥姥家之前,胡美芹撺掇她不去读书,把钱省下来送刘秀秀去县城读的初中。
乔茗乐再也坐不住,下地套上肥大的棉水乌拉,拉着乔井林就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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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咋样?伤的严重不?”男人摘掉脏兮兮的棉手套,满是老茧的大手如大伞一般罩在她的头顶。
“不严重,就是血出的多,瞅着怪吓人”,姥姥抢着回答,又问道:“你是从家来还是刚下山?还有点儿粥,你吃不?”
男人弓着背,大手在身前不自在的搓了搓,才憨憨地笑道:“娘,我这刚下山,肚子正饿呢。”
这个男人就是乔茗乐的父亲,乔井林。
乔井林长的好,身量也高,足有一米九多。
他年轻的时候是四里八乡有名的美男子,去林场抬木头管盛饭的姑娘都会多给他盛半勺饭。
乔茗乐的长相承袭他,小时候就比村里的小姑娘秀气,长大了更是美貌过人。
可惜,长的再美也没用,脑袋里什么都没有,还不是草包一个!
姥姥出去后,乔井林的目光一直投射在乔茗乐身上,看的她很是不自在。
“乐乐,还疼不?刚才在门口碰到你姥爷和大舅在杀羊,他们说你脑袋让钉子刮了”。
见乔茗乐只低头吃粥也不搭理他,男人尴尬地轻咳一声,继续说道:“瑞瑞和虎子都吓哭了,你舅说你舅妈还打了虎子好几下,你就别生他们的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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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些,原本重生见到父亲的那点儿小激动和小窘迫全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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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气就好,不生气就好”,乔井林憨憨地笑起来。
乔茗乐有些无奈,她以前在父亲以及姥姥这边的亲戚心里得是有多跋扈,才能让他们这么担心她记仇。
乔井林并不是善谈的人,乔茗乐还没完全从再度重生的情绪中缓过来,父女两个都没有说话,气氛十分尴尬。
幸好不多一会儿姥姥回来了,不仅给乔井林端了粥,还拿了五六个豆包。
“光喝粥不顶事儿,我去她小姨家拿了几个热乎的豆包,你快吃吧”,姥姥笑呵呵的说道。
乔井林又不好意思地搓搓手,“娘,你别忙活了,我垫补点儿就行。你眼睛不好,外面路滑,你别摇哪乱走了。”
姥姥以前生过八个孩子,五个夭折,养到大的只有三个,姥姥哭瞎了一只眼睛。
十年前乔茗乐的母亲去世,姥姥更是悲痛欲绝,剩下的那一只好眼睛也哭坏了,看东西模模糊糊的。
乔井林吃东西一点儿不斯文,呼噜呼噜把粥和豆包吃完,看样子没吃饱。姥姥还要去给他拿豆包,被他拦住了。
“一会儿我就带乐乐回家,回家还得吃一顿”,乔井林解释道。
“咋这么着急走?让乐乐留这过年不行?”姥姥不舍地说道。
乔井林有些为难,目光落到乔茗乐身上。
老人家想留孩子过年,他一个当人家女婿的不好拒绝,只能看乔茗乐自己的打算。
乔茗乐把碗里的最后一点粥喝完,才抬起头开口说道:“姥姥,我先回家过年,年后再来玩。”
她必须回去,一定要回去。
第一世的悲惨遭遇历历在目,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她的继母——胡美芹!
既然上天又给了她乔茗乐的身份,既然已经回不到第二世,做不成父母膝下的乖孩子,那她就用乔茗乐这个身份,肆意而坦荡的活着,决不许任何一个对她心怀歹念的人痛快的生活。
决不允许!
姥姥没办法,也就没有在说什么,起身要去给乔茗乐收拾东西。
“姥姥,您什么都不用给我带,家里什么都有。”乔茗乐忙忙阻止道。
带回去也只便宜了胡美芹,年后回娘家,她指定会把东西原封不动的带去自己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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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啊娘,家里啥都有,你别收拾了”,乔井林也开口说道。
说完,他似是又想到什么,粗糙皲裂的大手在身上摸了摸,从棉袄的内口袋里掏出一把乱糟糟的纸票子来。
面额有大有小,大的一百块,小的还有角票,就这么乱糟糟的团在一起,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钱。
这样的事儿估计也就只有乔井林做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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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年后还不定啥时候能过来,这钱你拿着,你和爹自己买点儿吃的吧”,说着,乔井林便把钱塞进姥姥手里。
二百块钱说多不多,说少也不老少,乔茗乐记得这时候同学间要是谁兜里有五毛钱零花钱那都算是巨款了,去小卖店买五个果丹皮能唆好几天。
姥姥开始还死活不要,推拒了半天,乔茗乐看不过去,低低说道:“姥姥你收下吧,就当是我妈孝敬您的。”
这话一出,屋子里顿时安静下来。
姥姥的眼睛立时红了,转过头去悄悄抹眼泪。乔井林脸色也不大好,垂着头抠已经渍在手指缝和指甲里的黑泥。
最后,姥姥还是把钱收了起来。
又陪姥姥说了些话,乔井林便提出离开。
“你爹杀羊呢,收拾好带些羊肉回去,乐乐最爱喝羊汤。”姥姥挽留道。
“姥姥,我年后再过来喝羊汤。这样肉带回去也没人给做,刘秀秀闻不了羊汤的味儿。”乔茗乐压低声音说道。
刘秀秀是胡美芹带进乔家的女儿,比她大两岁,学习好,又懂事,在别人眼里,刘秀秀除了长得不如她外样样比她强。
以前的自己实在太傻,胡美芹说读书无用她就当真以为读书无用,年纪小小辍学在家,整日游手好闲。
而胡美芹却把自己的女儿供到大学毕业,成了他们北沟村第一个大学生,还是去京都读书的大学生。
想到读书这事儿,乔茗乐突然想起来,好像就是这个冬天,在她来姥姥家之前,胡美芹撺掇她不去读书,把钱省下来送刘秀秀去县城读的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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