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功名席贵直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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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个纸墨费不了多少功夫,关键是距离他们离开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所以宋臻将东西买好之后先寄存在掌柜那儿,人却和顾衡恩一道走了出来,打算去逛逛看看集市上的东西。
至于典型早期穿越文的必吃食品糖葫芦,很抱歉宋臻一向对它没什么感觉,也没有要花费来之不易的钱财在这上面的冲动。
这一路上,他都在想刚才那个小乞丐说的话里泄露的信息。
如果是在过去,被乞讨的时候要说什么神仙保佑之类的,说的一般都是“观音菩萨”。仅仅是因为观音的信仰在中国是最常见的。而从记忆中看来,佛教并没有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神话传说和宗教信仰的方面,和宋臻所熟悉的大幅度相似之外,也十分“原始”。
因为,至少以宋臻所知来说,在中国的话,东皇太一的信仰盛行还是在先秦时期,而再往后,身为最高天神的东皇太一却渐渐被后来的玉皇大帝给取代了。中间的事情,宋臻也不清楚。但是他至少知道,东皇太一的信仰应当是年代久远的。
还是说因为某种原因,玄朝的东皇太一的信仰没有没落?
这段时间里已经将记忆梳理得差不离,宋臻暗忖,虽然这记忆有许多的缺失,但大部分事情还是宋臻能够应付的。所以现在的宋臻至少知道,那天自己翻开书看见的莫名其妙的一首诗,就是歌颂天神东皇太一的。
所以,如果以后要提到天神,就要注意了。
“咦?”行走的过程中,宋臻忽而觉得脚下一硌,低头一看,却发现自己踩上了一支看起来称得上是精美的金钗。当下停下脚步,俯身把这支钗拾起。
“哎呀!好漂亮的钗,肯定是哪位小姐不小心掉了的!”顾衡恩凑过来看了看宋臻手上的金钗,“这不就是戏文里说的吗?穷书生拾得金钗义不昧,娇小姐倾心人品愿委身?”还对偶起来了,当真是从说书唱戏的那里听来的。
宋臻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实际上,就在顾衡恩说这话之前,他手头的动作已经是想要把金钗重新扔出去了。他又不是经受过文化熏陶的人,不会在拾到东西之后的第一反应是等候半天送还失主,更不会想到捡到了金钗就可能和小姐来一段。对于宋臻而言,他几乎是在下意识捡起金钗之后就开始思考,会不会有人专门把金钗放在这里讹人?是不是个局?会被诬陷偷盗吗?当下就想要把东西给扔出去。
但顾衡恩站在一边,他却不好直接这么做了。但是灵机一动之后,宋臻就直接将金钗塞进了顾衡恩手里,“你拿着吧。”
顾衡恩高高抬起眉,眼睛瞪得老大,“给我做什么?”
“大丈夫,功名应向直中取,为何要去期盼得到一位小姐的帮助呢?何况美人乡是英雄冢,我既然立志读书,自然不能这么做。”神色坚定,宋臻继续说:“而且,怎可因为拾到了人家的东西,就妄念要和小姐相许?这是在败坏人家的名声,太过卑劣,我决计不愿。”
顾衡恩看了看手里的金钗,有些为难地皱起眉,“你这么说……我也不想拿着它了呀!难道我就是那种人吗?我也是个大丈夫,哪里比你差了?”说着,就想要把金钗重新塞给宋臻,却被宋臻避开了去。
“谁叫你要说那些戏文里的话的。你先拿着,反正等人来寻,还给人家赶紧走就是了。”学武好几年到底顾衡恩比宋臻可高了一大截,如果遇到讹人的,战斗力也强点。宋臻觉得自己的判断十分正确。
站在巷口的红裙姑娘隔着人群,却似乎将两人的交谈全都收入了耳中,在这一刻点了点头,“果真是好人品,只是说是说,还得试他一试才知道真假。”语罢,向前几步,融入了人群。
明明是娇美的容颜,方才站在巷口却没人看见似的。这一会儿走在人群中,却总是收获旁人投射来的欣赏惊艳的目光。在普通女性大多营养不良的时代,皮肤白嫩一些已经算得上是美人了,况且是这位眉梢眼角无一不精致的佳人呢?只是这位佳人此刻却皱着眉,左右看着,贝齿轻咬下唇,有些焦急的样子。
“宋臻,那边有个姑娘在找东西的样子。是不是她丢了金钗啊?”顾衡恩仗着自己高,看见红裙姑娘之后,就转头问宋臻。比起之前想着什么戏文里一只金钗许终生之后兴奋的模样,因为宋臻之前说的话,顾衡恩反倒显得有点逃避,不太乐意看见红裙姑娘的样子,好像对方真的会拖累自己成为一个大丈夫似的。
宋臻抬眼瞥了顾衡恩一下,“我看不到,等到了跟前才知道。”他年纪还小,加上饮养不良,是真正的个子不高。还好男孩儿蹿个儿的时候并没有那么早,他还有的是时间和空间继续长。
再靠近一点的时候,就听见那姑娘的声音了,“劳驾,你有没有看见一只金钗?”
看样子是她没错了。宋臻推了推顾衡恩,示意他上前去交还金钗。顾衡恩有点不情不愿,看了看宋臻之后,忽而眼睛一亮,开口喊了一声:“姑娘,你的金钗在这边!”说完,飞快地把金钗塞进宋臻手里,然后往旁边跨出两步,望向一边,若无其事的样子。
宋臻还没反应过来呢,那位姑娘已经看了过来,一眼就看见了宋臻手里的金钗,急忙走了过来。
没办法,硬着头皮上吧。反正宋臻之前听对方寻找,大概就知道这的确是这位红裙姑娘的金钗了,也不必问金钗有什么特点是不是她的之类的问题,当先做了个揖,微笑道:“想必这就是姑娘在找的金钗了。”然后就拿着金钗的下端,隔着一段距离把金钗递了过去。
红裙女子接过金钗,却一蹲身,轻声细气地道:“这金钗是家慈所赐,我一贯珍爱非常,不想今日意外遗失,幸得这位公子送还,真让我不知如何感谢。可否请公子到府上一叙?”
谢谢不用了,这进展有点太快我很难接受。宋臻默默在心里回答,脸上却挂起笑容,“不必了,只是请姑娘不要再度遗失就好。我尚且有事,便告辞了。”说完,也不等回答,转身就走。戏曲是戏曲,现实是就算这姑娘被戏文洗脑了真一见钟情,但的对方父母绝对不会同意这种家境差距太大的婚姻的。除非宋臻考上个秀才举人之类的。但是这路数不就和典型古代市井小说一样了吗?宋臻觉得,自己半点都不想面对刁难,而且嫁娶的事情,对于才穿越什么事情都没想清楚的他来说,还太遥远。
“果然是真性情。”红裙姑娘低声慨叹一句,两眼定定地凝望着宋臻离开的方向。她也没追上去,将金钗重新往头上戴好,转身就离开了集市。
买个纸墨费不了多少功夫,关键是距离他们离开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所以宋臻将东西买好之后先寄存在掌柜那儿,人却和顾衡恩一道走了出来,打算去逛逛看看集市上的东西。
至于典型早期穿越文的必吃食品糖葫芦,很抱歉宋臻一向对它没什么感觉,也没有要花费来之不易的钱财在这上面的冲动。
这一路上,他都在想刚才那个小乞丐说的话里泄露的信息。
如果是在过去,被乞讨的时候要说什么神仙保佑之类的,说的一般都是“观音菩萨”。仅仅是因为观音的信仰在中国是最常见的。而从记忆中看来,佛教并没有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神话传说和宗教信仰的方面,和宋臻所熟悉的大幅度相似之外,也十分“原始”。
因为,至少以宋臻所知来说,在中国的话,东皇太一的信仰盛行还是在先秦时期,而再往后,身为最高天神的东皇太一却渐渐被后来的玉皇大帝给取代了。中间的事情,宋臻也不清楚。但是他至少知道,东皇太一的信仰应当是年代久远的。
还是说因为某种原因,玄朝的东皇太一的信仰没有没落?
这段时间里已经将记忆梳理得差不离,宋臻暗忖,虽然这记忆有许多的缺失,但大部分事情还是宋臻能够应付的。所以现在的宋臻至少知道,那天自己翻开书看见的莫名其妙的一首诗,就是歌颂天神东皇太一的。
所以,如果以后要提到天神,就要注意了。
“咦?”行走的过程中,宋臻忽而觉得脚下一硌,低头一看,却发现自己踩上了一支看起来称得上是精美的金钗。当下停下脚步,俯身把这支钗拾起。
“哎呀!好漂亮的钗,肯定是哪位小姐不小心掉了的!”顾衡恩凑过来看了看宋臻手上的金钗,“这不就是戏文里说的吗?穷书生拾得金钗义不昧,娇小姐倾心人品愿委身?”还对偶起来了,当真是从说书唱戏的那里听来的。
宋臻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实际上,就在顾衡恩说这话之前,他手头的动作已经是想要把金钗重新扔出去了。他又不是经受过文化熏陶的人,不会在拾到东西之后的第一反应是等候半天送还失主,更不会想到捡到了金钗就可能和小姐来一段。对于宋臻而言,他几乎是在下意识捡起金钗之后就开始思考,会不会有人专门把金钗放在这里讹人?是不是个局?会被诬陷偷盗吗?当下就想要把东西给扔出去。
但顾衡恩站在一边,他却不好直接这么做了。但是灵机一动之后,宋臻就直接将金钗塞进了顾衡恩手里,“你拿着吧。”
顾衡恩高高抬起眉,眼睛瞪得老大,“给我做什么?”
“大丈夫,功名应向直中取,为何要去期盼得到一位小姐的帮助呢?何况美人乡是英雄冢,我既然立志读书,自然不能这么做。”神色坚定,宋臻继续说:“而且,怎可因为拾到了人家的东西,就妄念要和小姐相许?这是在败坏人家的名声,太过卑劣,我决计不愿。”
顾衡恩看了看手里的金钗,有些为难地皱起眉,“你这么说……我也不想拿着它了呀!难道我就是那种人吗?我也是个大丈夫,哪里比你差了?”说着,就想要把金钗重新塞给宋臻,却被宋臻避开了去。
“谁叫你要说那些戏文里的话的。你先拿着,反正等人来寻,还给人家赶紧走就是了。”学武好几年到底顾衡恩比宋臻可高了一大截,如果遇到讹人的,战斗力也强点。宋臻觉得自己的判断十分正确。
站在巷口的红裙姑娘隔着人群,却似乎将两人的交谈全都收入了耳中,在这一刻点了点头,“果真是好人品,只是说是说,还得试他一试才知道真假。”语罢,向前几步,融入了人群。
明明是娇美的容颜,方才站在巷口却没人看见似的。这一会儿走在人群中,却总是收获旁人投射来的欣赏惊艳的目光。在普通女性大多营养不良的时代,皮肤白嫩一些已经算得上是美人了,况且是这位眉梢眼角无一不精致的佳人呢?只是这位佳人此刻却皱着眉,左右看着,贝齿轻咬下唇,有些焦急的样子。
“宋臻,那边有个姑娘在找东西的样子。是不是她丢了金钗啊?”顾衡恩仗着自己高,看见红裙姑娘之后,就转头问宋臻。比起之前想着什么戏文里一只金钗许终生之后兴奋的模样,因为宋臻之前说的话,顾衡恩反倒显得有点逃避,不太乐意看见红裙姑娘的样子,好像对方真的会拖累自己成为一个大丈夫似的。
宋臻抬眼瞥了顾衡恩一下,“我看不到,等到了跟前才知道。”他年纪还小,加上饮养不良,是真正的个子不高。还好男孩儿蹿个儿的时候并没有那么早,他还有的是时间和空间继续长。
再靠近一点的时候,就听见那姑娘的声音了,“劳驾,你有没有看见一只金钗?”
看样子是她没错了。宋臻推了推顾衡恩,示意他上前去交还金钗。顾衡恩有点不情不愿,看了看宋臻之后,忽而眼睛一亮,开口喊了一声:“姑娘,你的金钗在这边!”说完,飞快地把金钗塞进宋臻手里,然后往旁边跨出两步,望向一边,若无其事的样子。
宋臻还没反应过来呢,那位姑娘已经看了过来,一眼就看见了宋臻手里的金钗,急忙走了过来。
没办法,硬着头皮上吧。反正宋臻之前听对方寻找,大概就知道这的确是这位红裙姑娘的金钗了,也不必问金钗有什么特点是不是她的之类的问题,当先做了个揖,微笑道:“想必这就是姑娘在找的金钗了。”然后就拿着金钗的下端,隔着一段距离把金钗递了过去。
红裙女子接过金钗,却一蹲身,轻声细气地道:“这金钗是家慈所赐,我一贯珍爱非常,不想今日意外遗失,幸得这位公子送还,真让我不知如何感谢。可否请公子到府上一叙?”
谢谢不用了,这进展有点太快我很难接受。宋臻默默在心里回答,脸上却挂起笑容,“不必了,只是请姑娘不要再度遗失就好。我尚且有事,便告辞了。”说完,也不等回答,转身就走。戏曲是戏曲,现实是就算这姑娘被戏文洗脑了真一见钟情,但的对方父母绝对不会同意这种家境差距太大的婚姻的。除非宋臻考上个秀才举人之类的。但是这路数不就和典型古代市井小说一样了吗?宋臻觉得,自己半点都不想面对刁难,而且嫁娶的事情,对于才穿越什么事情都没想清楚的他来说,还太遥远。
“果然是真性情。”红裙姑娘低声慨叹一句,两眼定定地凝望着宋臻离开的方向。她也没追上去,将金钗重新往头上戴好,转身就离开了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