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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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林余晓甩开杨臻的胳膊就要往外走,杨臻再次拦住了她:“现在太晚了,你住在这儿,我走。”
杨臻拿着车钥匙和钱包出了门,凌晨的街道空旷,初夏的风带着些许暖意,但无论如何都吹不暖杨臻此刻有些冰凉的手指。
不可否认,当林余晓问出那个她是不是比不上于铭远的问题时,杨臻的第一反应竟然会是——是的,没有人能比得上于铭远。
林余晓是他选定的要携手相伴的伴侣,于铭远是他最好的朋友,这两种角色之间本不该有任何冲突。
杨臻脑袋里跑马灯一般回放着他和林余晓从认识到现在的所有画面。
诚然,他对林余晓是有感情的,若说感情有多么深刻,那倒不见得。在生日会上,他答应林余晓的求婚,一方面是觉得林余晓确实合适,而另一方面也有被架到那个位置上不得不点头的无奈。
不是完全的心甘情愿,所以对林余晓不是百分之一百的尽心。
不论跟谁结婚最后结果都差不多不是吗?无论最初的感情有多浓烈,五年十年后也会归于平淡,所以爱不爱不重要,合适最重要。爱情对他来说是锦上添花的东西,他在意的、想完成的事情有那么多,不该被爱情这种庸俗的事物绊住脚。
杨臻和林余晓陷入了冷战,说是冷战其实也不恰当。林余晓提了分手,杨臻没答应,可分手这种事情只要一个人做了决定就行,另外一人同不同意并不影响结果。
杨臻开始犹豫,他知道解决这件事情的唯一办法就是立刻答应林余晓结婚,但他一想到要和林余晓结婚,绑在一起几十年,他总会莫名其妙地想到于铭远。
于铭远和林余晓似乎站在天平的两端,等待他做出最终的选择。
“操,烦死了。”
杨臻努力地把脑袋里这种离谱的想法抛掉,为什么要在林余晓和于铭远之间二选一,他总觉得自己有些事情没想到,但一时也抓不住那点头绪。
可假如他不和林余晓结婚,然后呢?最终不还是要找到另一个合适的人在一起吗?他是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是循着那条在众人看来无比正确的人生轨迹一步步走到今天的。难道他要因为自己心里的那点别扭放弃本就规划好的人生吗?
杨臻抓了抓头发,把钢笔随意地丢在桌子上,墨迹散开,弄脏了王小星刚刚放在他桌子上的文件。
杨臻之前不曾关注过于铭远是否主动给自己发信息这件事,当他开始计较起来的时候,他就发现于铭远的冷淡并不是他的错觉。
这种冷淡很刻意,且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于铭远不会主动分享近况,但是隔一段时间会发来一些不疼不痒的信息,比如“早安”,“今天下雨了”,“伦敦的猪肉好难吃”之类,这种冷淡循序渐进,似乎是为了给杨臻建立耐受一般,从一天一条变成两天一条,最后变成一周一条,他好像是用这个来证明自己一切如常,对杨臻的冷漠只是太过忙碌的缘故。
杨臻冷眼瞧着,努力在记忆里翻找,却始终找不到于铭远这样做的原因。
杨臻没再主动联系过于铭远,于铭远偶尔发来的信息他也没回,他和于铭远的对话框就此沉寂了下来。杨臻赌着一口莫名其妙的气,但于铭远对这一切毫不知情。
很快两周的时间就过去了,杨臻和林余晓之间的事情尚无定论,林余晓从公寓又搬回了自己家。她在公司里遇上了杨臻,会很客气地打招呼,但不会再趁着公事在杨臻的办公室逗留,只为和他聊一下午饭或者晚饭吃什么。
好在平时他们就有意隐藏,因此这种不尴不尬的气氛并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
杨臻现在独自住在清平区的公寓里,林余晓搬走后,整栋房子显得十分冷清。
这种冷清使他猛然想起于铭远刚刚从这里搬出去时他的心情。
那时他一直失眠,经常折腾到半夜两三点才能睡着。直到林余晓搬进来,失眠的情况才有所好转。
但此时,杨臻在他睡习惯了的大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房间里只开了一盏床头灯,昏黄的光铺满整间卧室,杨臻翻了个身,视线落在那盏灯上。灯的形状是一只猩猩,面目很狰狞,灯泡安装的位置也很诡异,在猩猩的两块胸大肌上。
很丑,它并不符合杨臻的一贯审美。
但这是于铭远从某个地方出差回来带给他的,具体是什么地方他不记得了,只记得是个落后的小县城,连高铁都没有,因此连这种手工艺品都做得十分粗糙。
杨臻掀起被子坐了起来,他盯着那盏灯看了一会儿。已经用了三年多,猩猩头顶的毛发已经有些掉色,林余晓搬进来第一天就试图把它丢掉,但杨臻想来想去还是把它留下了。
林余晓住在这里时吸引了他的大部分的注意力,杨臻看不见这些细微之处于铭远曾经存在过的痕迹。但此时,当这栋房子只剩下他一个人,那种难以言说的孤独感开始悄无声息地从心口往四肢蔓延。
很奇怪,即便林余晓向他提了分手,但这段时间以来,他想起最多的还是于铭远。
杨臻没对任何人说过这些事,可他觉得如果再不找人聊一聊,他马上就会像个过充的气球一样爆炸。
杨臻约了李硕出来喝酒,李硕还带上了他的男朋友。
庄鑫烁今年才23岁,大学刚毕业,不知道两个人是怎么勾搭上的,一晚上杨臻都在看着他们俩眉来眼去。
说完,林余晓甩开杨臻的胳膊就要往外走,杨臻再次拦住了她:“现在太晚了,你住在这儿,我走。”
杨臻拿着车钥匙和钱包出了门,凌晨的街道空旷,初夏的风带着些许暖意,但无论如何都吹不暖杨臻此刻有些冰凉的手指。
不可否认,当林余晓问出那个她是不是比不上于铭远的问题时,杨臻的第一反应竟然会是——是的,没有人能比得上于铭远。
林余晓是他选定的要携手相伴的伴侣,于铭远是他最好的朋友,这两种角色之间本不该有任何冲突。
杨臻脑袋里跑马灯一般回放着他和林余晓从认识到现在的所有画面。
诚然,他对林余晓是有感情的,若说感情有多么深刻,那倒不见得。在生日会上,他答应林余晓的求婚,一方面是觉得林余晓确实合适,而另一方面也有被架到那个位置上不得不点头的无奈。
不是完全的心甘情愿,所以对林余晓不是百分之一百的尽心。
不论跟谁结婚最后结果都差不多不是吗?无论最初的感情有多浓烈,五年十年后也会归于平淡,所以爱不爱不重要,合适最重要。爱情对他来说是锦上添花的东西,他在意的、想完成的事情有那么多,不该被爱情这种庸俗的事物绊住脚。
杨臻和林余晓陷入了冷战,说是冷战其实也不恰当。林余晓提了分手,杨臻没答应,可分手这种事情只要一个人做了决定就行,另外一人同不同意并不影响结果。
杨臻开始犹豫,他知道解决这件事情的唯一办法就是立刻答应林余晓结婚,但他一想到要和林余晓结婚,绑在一起几十年,他总会莫名其妙地想到于铭远。
于铭远和林余晓似乎站在天平的两端,等待他做出最终的选择。
“操,烦死了。”
杨臻努力地把脑袋里这种离谱的想法抛掉,为什么要在林余晓和于铭远之间二选一,他总觉得自己有些事情没想到,但一时也抓不住那点头绪。
可假如他不和林余晓结婚,然后呢?最终不还是要找到另一个合适的人在一起吗?他是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是循着那条在众人看来无比正确的人生轨迹一步步走到今天的。难道他要因为自己心里的那点别扭放弃本就规划好的人生吗?
杨臻抓了抓头发,把钢笔随意地丢在桌子上,墨迹散开,弄脏了王小星刚刚放在他桌子上的文件。
杨臻之前不曾关注过于铭远是否主动给自己发信息这件事,当他开始计较起来的时候,他就发现于铭远的冷淡并不是他的错觉。
这种冷淡很刻意,且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于铭远不会主动分享近况,但是隔一段时间会发来一些不疼不痒的信息,比如“早安”,“今天下雨了”,“伦敦的猪肉好难吃”之类,这种冷淡循序渐进,似乎是为了给杨臻建立耐受一般,从一天一条变成两天一条,最后变成一周一条,他好像是用这个来证明自己一切如常,对杨臻的冷漠只是太过忙碌的缘故。
杨臻冷眼瞧着,努力在记忆里翻找,却始终找不到于铭远这样做的原因。
杨臻没再主动联系过于铭远,于铭远偶尔发来的信息他也没回,他和于铭远的对话框就此沉寂了下来。杨臻赌着一口莫名其妙的气,但于铭远对这一切毫不知情。
很快两周的时间就过去了,杨臻和林余晓之间的事情尚无定论,林余晓从公寓又搬回了自己家。她在公司里遇上了杨臻,会很客气地打招呼,但不会再趁着公事在杨臻的办公室逗留,只为和他聊一下午饭或者晚饭吃什么。
好在平时他们就有意隐藏,因此这种不尴不尬的气氛并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
杨臻现在独自住在清平区的公寓里,林余晓搬走后,整栋房子显得十分冷清。
这种冷清使他猛然想起于铭远刚刚从这里搬出去时他的心情。
那时他一直失眠,经常折腾到半夜两三点才能睡着。直到林余晓搬进来,失眠的情况才有所好转。
但此时,杨臻在他睡习惯了的大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房间里只开了一盏床头灯,昏黄的光铺满整间卧室,杨臻翻了个身,视线落在那盏灯上。灯的形状是一只猩猩,面目很狰狞,灯泡安装的位置也很诡异,在猩猩的两块胸大肌上。
很丑,它并不符合杨臻的一贯审美。
但这是于铭远从某个地方出差回来带给他的,具体是什么地方他不记得了,只记得是个落后的小县城,连高铁都没有,因此连这种手工艺品都做得十分粗糙。
杨臻掀起被子坐了起来,他盯着那盏灯看了一会儿。已经用了三年多,猩猩头顶的毛发已经有些掉色,林余晓搬进来第一天就试图把它丢掉,但杨臻想来想去还是把它留下了。
林余晓住在这里时吸引了他的大部分的注意力,杨臻看不见这些细微之处于铭远曾经存在过的痕迹。但此时,当这栋房子只剩下他一个人,那种难以言说的孤独感开始悄无声息地从心口往四肢蔓延。
很奇怪,即便林余晓向他提了分手,但这段时间以来,他想起最多的还是于铭远。
杨臻没对任何人说过这些事,可他觉得如果再不找人聊一聊,他马上就会像个过充的气球一样爆炸。
杨臻约了李硕出来喝酒,李硕还带上了他的男朋友。
庄鑫烁今年才23岁,大学刚毕业,不知道两个人是怎么勾搭上的,一晚上杨臻都在看着他们俩眉来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