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恐怖的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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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老先生谈到王怜花想将自己所著“怜花宝鉴”烧了的事,李寻欢不由问道:“他为什么想烧了它?”
孙老先生道:“因为那上面不但有他的武功心法,也记载着他的下毒术,易容术,苗人放虫,波斯传来的摄心术……”
他叹息着接道:“这么样一本书若是落在不肖之徒的手里,后果岂非不堪设想?”
李寻欢也叹道:“那的确是后患无穷?”
孙老先生道:“但这是他一生心血所聚,他也不舍得将之毁于一旦,所以他远赴海外之前,就将这本书交给了一个他认为最为可靠的人。”
听到这话,李寻欢对这件事的来龙去脉都已了解,也已猜到藏在兴云庄里的那本武功秘瘦,就是“怜花宝鉴”。
但还有几件事他想不通,试探着闪场、腰将这本秘发交给谁了?”
孙老先生道:“交给了你!”
李寻欢怔了怔,道:“我?”
孙老先生笑了笑,道:“普天之下,除了小李探花外,还有谁是最可靠的人呢?”
他接着又道:“他将这本‘怜花宝鉴’交托给你,不但要你替他保存,还想要你替他找个天资高,心术好的弟子,作为他的衣钵传人。”
李寻欢苦笑道:“但这件事我却连一点都不知道。”
孙老先生道:“因为你那时恰巧出去了。”
李寻欢沉思道:“十二年前……不错,那时我到关外去了一趟,回来时又遇伏受了重伤,若不是龙啸云仗义相救,我……”
说到这里,他咽喉头似已被塞住,再也说不下去。
这本是他这一生中最难忘怀的一件事。
就因为这件事,他的一生才会改变——由幸福变为不幸!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虽未见着你,却见到了林姑娘,那时他远游在即,沈大侠已在海口等着他,他自己不能停留,所以就将那‘怜花宝鉴’交给了林姑娘。”
男女之间的事,世上只怕很少人能比王怜花了解得更多了,他自己已看出林诗音和李寻欢之间的情感非比寻常。
但林诗音为何从未将这件事向李寻欢提起?
李寻欢迟疑着道:“这件事不知前辈是从哪里听到的?是不是很可靠?”
孙老先生道:“绝对可靠。”
孙小红忍不住插嘴道:“这件事就是我二叔说的,王老前辈到兴云庄……不,到李园去见林姑娘的时候,我二叔就在外面等着。”
她叹息了一声,幽幽道:“自从那天之后,一直到现在,我二叔就从未离开过那地方一步!”
李寻欢苦笑道:“难道他就是受了王怜花的托付,在那里监视着我?”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既然肯将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你,就绝不会对你不放心,只不过,他对你的武功还不大信任,生怕有人听到消息,会去夺书,所以才会要老二留在那里,到了必要时,也好助你一臂之力。”
孙小红道:“我二叔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老前辈救过一命,他这人最是恩怨分明,王老前辈要他做的事,他的确可说是万死不辞。”
孙老先生道:“但后来却在无意中听到林姑娘并没有将那‘怜花宝鉴’转交给你,所以你出关之后,他更不放心,更不肯离开一步了。”
李寻欢叹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孙二侠的确不愧为王老前辈的好朋友,只不过……”
他盯着孙老先生,一字字道:“孙二侠又怎会知道林姑娘未曾将‘怜花宝鉴’转交给我?这件事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孙老先生长长吸了口烟,缓缓道:“连你都不知道,我又怎么会知道?”
李寻欢说不出活来了。
他从来也未想到林诗音对他也有隐瞒着的事。
孙老先生又道:“王怜花不但有杀人的本事,也有救人的手段,中年后医道更精,的确可说已有生死人,肉自骨的功力。”
孙小红道:“龙小云是林姑娘的亲生儿子,一个做母亲的,确是不借做任何事的,所以,我想……”
她没有再说下去。
她的意思李寻欢却已听懂——无论谁都应该听得懂的。
林诗音一定已将那本“怜花宝鉴”传给了她的儿子,她一定将这本神奇的书保存了很多年,而且保存得很秘密。
问题是,她为什么始终没有将这件事告诉池呢?
李寻欢第一次看到林诗音的时候,他也还是个孩子。
那天正是下雪。
庭园中的梅花开得正好,梅树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洁白。
那天李寻欢正在梅树下堆雪人,他找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正准备为这雪人嵌上一双明亮的眼睛。
这是他最愉快的时候。
他并不十分喜欢堆雪人,他堆雪人,只不过是为了要享受这一刹那间的愉快——每当他将“眼睛“嵌上去的时候,这臃肿的而愚蠢的雪人就像是忽然变得有了生命。每当这一刹那问,他总会感觉到说不出的满足和愉快。
他一向喜欢建设,僧恶破坏。
他热爱着生命。
他总是一个人偷偷的跑来堆雪人,因为他不愿任何人来分享他这种秘密的欢偷,那时他还不知道欢愉是绝不会因为分给别人而减少的。
后来他才懂得,欢乐就像是个聚宝盆,你分给别人的越多,自己所得的也越多。
痛苦也一样。
你若想要别人来分担你的痛苦,反而会痛苦得更深。
雪人的脸是圆的。
他正考虑着该在什么地方嵌上这双眼睛,他多病的母亲忽然破例走入了庭园,身旁还带着个披着红擎的女孩子。
猩红的风蓬,比梅花还鲜艳。
但这女孩子的脸却是苍白的,比雪更白。
红和自永远是他最喜爱的颜色,因为“白”象征纯洁,“红”象征热情。
他第一次看到她,就对她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和怜惜,几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免得她被寒风吹倒。
他母亲告诉他:“这是你姨妈的女儿,你姨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所以她从今天开始,就要住在我们家里。”
“你总是埋怨自己没有妹妹,现在我替你找了个妹妹来了,你一定要对她好些,绝不能让她生气。”
可是他几乎没有听到他母亲在说些什么。
因为这小女孩已走了过来,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的雪人。
“他为什么没有眼睛?”她忽然问。
“你喜不喜欢替它装上对眼睛?”
她喜欢,她点头。
他将手里那双黑亮的“眼睛”送了过去。
他第一次让别人分享了他的欢偷。
自从这一次后,他无论有什么,都要和她一齐分享,甚至连别人给他一块小小的金橘饼,他也会藏起来,等到见着她时,分给她一半。
只要看到她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
他甚至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
“她也一样。”他知道,他确信。
甚至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在他心底深处,他还是认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欢乐,她的秘密,她的一切。
他确信如此,直到现在……
陋巷,昨夜积雪。
积雪已溶,地上泥泞没足。墙角边当然也有些比较干燥的路,但李寻欢却情愿走在泥泞中,他喜欢一脚踏入泥泞中时那种软软的,暖暖的感觉。
这往往能令他心情松弛。
以前,他最憎恶泥泞,他情愿多绕个圈子也不愿走过一小段泥泞的路。
但现在,他才发觉泥泞也有泥泞的可爱之处──它默默的忍受着你的践踏,还是以它的潮湿和柔软来保护你的脚。
世上有些人岂非也正和泥泞一样?他们一直在忍受着别人的侮辱和轻蔑,但他们却从无怨言,从不反击……
这世上若没有泥泞,种籽又怎会发芽?树木又怎会生根?
他们不怨,不恨,就因为他们很了解自己的价值和贵重。
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抬起头。
墙是新近粉刷过的,孙驼子那小店的招牌却更残旧了。
从这里看,看不到墙里的人。
现在还是白天,当然也看不到墙里的灯。
“到了晚上,小楼上那盏孤灯是否还在?”
李寻欢忍不住又想起了他不愿想的事,这两年来,他总是坐在进门的那张桌子上等着那盏孤灯亮起。
孙驼子总是在一旁默默的陪着。他从不开口,从不问。
孙小红忽也长长叹了口气,幽幽道:“现在还没有到吃晚饭的时候,客人还不会上门,不知道二叔现在于什么?是不是又在赫桌子?”
孙驼子井没有在抹桌子。
油永远再也不能抹桌子了!
桌子上有只手。
手里还抓着块抹布,抓得很紧。
小店的门本是关着的,敲门,没有回应,呼唤,也没有回应。
孙小组比李寻欢更急,撞开门,就瞧见了这只手。
一只已被齐腕砍了下来的手。
孙小红一惊,冲过去,怔在桌子旁。
那正是李寻欢两年来每天都在上面喝酒的桌子。
李寻欢的脸色也已发育,他认得这只手,他比孙小组更熟悉,两年来,这只手已不知为他倒过多少次酒。
他狂醉的时候,扶他回房去的就是这只手。
他生病的时候,伺候他汤药的也正是这只手。
现在,这只手已变成了块干瘪了的死肉,血已凝结,筋已收缩,手指紧紧的抓着这块抹布,就像是在抓着自己的生命。
他是不是正在抹桌子的时候被人砍断这只手的?
桌子擦得很光,很干净。
他在抹这张桌子的时候,心里是不是在想着李寻欢?
李寻欢忽然觉得胸中一阵绞痛。
孙小红目中的眼泪开始向外流,一字字道:“你知道这只手是谁的?”
李寻欢沉重的点了点头。
孙小红嘎声道:“他的人呢……他的人呢?……”
她忽然冲了出去。
没有人,小店里一个人都没有。
孙小红再奔回来,李寻欢还是站在桌子前,瞬也不瞬的盯着这只手。
死黑的手,四根手指都已嵌入抹布里,只有一根食指向前伸出,僵硬得就像是一节蜡,笔直指着前面的窗户。
窗户是开着的。
李寻欢抬起头,盯着这扇窗户。
孙小红的目光也随着他瞧了过去,两人忽然同时掠出了窗子。
窗外冷风刺骨,冷得连沟渠里的臭水都已结了冰。
一条更小的巷子,比沟渠也宽不了多少,也许这根本不是条巷子,只不过是一条沟渠。
沿着沟走,走到尽头,就是一道很窄的门,也不知是谁家的后门,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路。
这本是条死巷。
后门是虚掩着的,在推门的地方赫然有个暗赤色的掌印。
用血染成的掌印。
孙小红冲过去,突又顿住,慢慢的转回身,面对着李寻欢。
她嘴唇已被咬得出血,盯着李寻欢道:“上官金虹也早已算准了你要到这里来。”
李寻欢闭着嘴。
孙小红道:“他知道你绝不会先到兴云庄去,因为你不愿再见到龙啸云,所以你心里无论多么急,也一定会先到二叔店里来瞧瞧。”
李寻欢闭着嘴。
孙小组道:“这一切,正都是为你设下的圈套。”
李寻欢的嘴闭得更紧。
孙小组道:“所以你绝不能走进这扇门。”
李寻欢忽然道:“你呢?”
孙小红咬着嘴唇,道:“我没关系,上官金虹并不急着要杀我。”
李寻欢缓缓道:“所以你可以进去。”
孙小红道:“我非进去不可。”
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道:“看来你还不如上官金虹那么了解我。”
孙小红道:“哦?”
李寻欢淡淡道:“他苦心设下这圈套,就因为他知道我也是非进去不可的,就算有人已将我的两条腿砍断,我爬也要爬进去!”
孙小红盯着他,热泪又忍不住要夺眶而出。
她忽然扑过来,紧紧的抱住了李寻欢,热泪沾湿了他礁淬的脸。
她磨擦着他的脸,仿佛要以自己的眼泪来洗去他脸上的憔悴──世上若只有一样事能洗去人们的憔悴,那就是情人的泪。
李寻欢僵硬的四肢渐渐柔软,终于也忍不住伸出手,抱住了她。
他们抱得很紧。
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拥抱——说不定也是最后一次!
仿佛连阳光都不愿照耀沟渠,巷子里黯得就像是黄昏。
门后面更黯。
推开门,就有一股令人作呕的臭气扑鼻而来。
是血腥气!
然后,他们就听到一种奇异的声音,仿佛是野兽临死前的喘息,又仿佛是魔鬼在地狱中呐喊!
声音赫然正是从地下发出来的!
地下正有十几个人,闭着嘴咬着牙,宛如野兽般在作殊死搏斗!
没有人开口,甚至连刀砍在身上也不肯开口。
本来一共有二十六个人,现在已有九个倒了下去,剩下的十八个分成两边,占优势的一边人数远比另一边多出很多。
他们有十二个人,都穿着暗黄色的衣服,用的大多数是江湖中极少见的外门兵刃,有个人手里用的竟是个铁打的算盘。
另一边本有九个人,现在已只剩下五个,其中还有个是瞎子。
还有条精赤着上身的大汉,他没有兵刃。
他的人就是铁打的!
寒光一闪,一柄鱼鳞刀砍在他左肩上,就像是砍在木头里,锐利的刀锋竟被他的肉夹住,嵌在他骨头里!
黄衣人用力抽刀不起,大汉的铁掌已击上了他胸膛,他仿佛已听到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
“砰”的,他整个人都被打得飞了出去。
但大汉的左臂也已无法抬起,忽然沉声道:“你们退,我挡住他们……快退!”
没有人退,也没有人答活。
本已倒在地上的一个人突然跃起,嘶声大呼道:“不能退,我们死也要把他带出去!”
这是个地下室,终年都燃着灯。
灯嵌在墙上,阴恻侧的灯光下,只见她竟是个女人,又高又大又胖的女人,一条刀疤自带着黑眼罩的眼睛直划到嘴角。
她的右眼已瞎了,只剩下一只左眼,瞪着那大汉。
这只眼睛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仇恨,仇恨……至死不解的仇恨。
“女屠户”翁大娘!
这大汉又是谁?难道是一别多年无消息的铁传甲!
不错,的确是他!
除了铁传甲外,谁有这么硬的骨头。
翁大娘挣扎着,还想爬起来,盯着铁传甲,嘎声道:“这人是我们的,除了我们外,谁也不能动他一根手指,谁也不能……”
“删”的,寒光又一闪,她再次倒下。
这次她永远都无法再站起来了!
可是她剩下的那只眼睛还是瞪得很大,还是瞪着铁传甲。
她死的既无痛苦,也无恐惧。
因为她心里剩下的只有仇恨,除了仇恨外,她什么都感觉不到。
铁传甲咬着牙,他身上又被刺了一剑,跺脚道:“你们真的不定?……你们若全都死了,又怎能将我带走?”
瞎子忽然阴恻恻一笑,道:“我们全都死了,也要将你的鬼魂带走!”
他武功虽然比有眼睛的人还可怕,可毕竟是个瞎子,交手时全凭着耳朵“听风辨位”。
无论谁在动嘴的时候,耳朵都不会嫁平时那么灵的,他两句活还没有说完,前胸已被一柄虎头钩划破了道血口!
钩再扬起,钧锋上已挂着条血淋淋的肉。
血,肉!
铁传甲几乎忍不住要呕吐。
他已杀过人,但却绝不是凶手,他的骨头虽硬,心却是软的。
现在,他几乎连手都软了,已无法再杀人。
他忽然大声道:“我若是死在你们手上呢?”
瞎子冷冷道:“这里的事本就和我们无关,我们本就是为了你来的。”
另一人厉声道:“中原八义若不能亲手取你的命,死不瞑目!”
这人满脸麻子,用的是一长一短两把刀,正是北派“‘阴阳刀”的唯一传人公孙雨。
铁传甲忽然笑了,此时此刻,谁也不知道他为何而笑?
他笑得实在令人毛骨悚然,大笑道:“原来你们只不过想亲手杀了我,这容易……”
他反手一掌,击退了面前的黄衣人,身体突然向公孙雨冲了过去——对准公孙雨的刀锋冲了过去。
公孙雨一惊,短刀已刺入了铁传甲的胸膛!
铁传甲胸膛还在往前挺,牛一般喘息着,道:“现在……我的债总可还清了吧!你们还不走?”
公孙雨的脸在扭曲,忽然狂吼一声,拔出了刀。
鲜血雨点般溅在他胸膛上。
他吼声突然中断,扑地倒下,背脊上插着柄三尺花枪。
枪头的红缨还在不停的颤抖。
铁传甲也已倒下,还在重复着那句活。
我的债总算还清了……你们为何还不。
他瞧着另一柄花枪已向他刺了下来,既不招架,也不闪避。
孙老先生谈到王怜花想将自己所著“怜花宝鉴”烧了的事,李寻欢不由问道:“他为什么想烧了它?”
孙老先生道:“因为那上面不但有他的武功心法,也记载着他的下毒术,易容术,苗人放虫,波斯传来的摄心术……”
他叹息着接道:“这么样一本书若是落在不肖之徒的手里,后果岂非不堪设想?”
李寻欢也叹道:“那的确是后患无穷?”
孙老先生道:“但这是他一生心血所聚,他也不舍得将之毁于一旦,所以他远赴海外之前,就将这本书交给了一个他认为最为可靠的人。”
听到这话,李寻欢对这件事的来龙去脉都已了解,也已猜到藏在兴云庄里的那本武功秘瘦,就是“怜花宝鉴”。
但还有几件事他想不通,试探着闪场、腰将这本秘发交给谁了?”
孙老先生道:“交给了你!”
李寻欢怔了怔,道:“我?”
孙老先生笑了笑,道:“普天之下,除了小李探花外,还有谁是最可靠的人呢?”
他接着又道:“他将这本‘怜花宝鉴’交托给你,不但要你替他保存,还想要你替他找个天资高,心术好的弟子,作为他的衣钵传人。”
李寻欢苦笑道:“但这件事我却连一点都不知道。”
孙老先生道:“因为你那时恰巧出去了。”
李寻欢沉思道:“十二年前……不错,那时我到关外去了一趟,回来时又遇伏受了重伤,若不是龙啸云仗义相救,我……”
说到这里,他咽喉头似已被塞住,再也说不下去。
这本是他这一生中最难忘怀的一件事。
就因为这件事,他的一生才会改变——由幸福变为不幸!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虽未见着你,却见到了林姑娘,那时他远游在即,沈大侠已在海口等着他,他自己不能停留,所以就将那‘怜花宝鉴’交给了林姑娘。”
男女之间的事,世上只怕很少人能比王怜花了解得更多了,他自己已看出林诗音和李寻欢之间的情感非比寻常。
但林诗音为何从未将这件事向李寻欢提起?
李寻欢迟疑着道:“这件事不知前辈是从哪里听到的?是不是很可靠?”
孙老先生道:“绝对可靠。”
孙小红忍不住插嘴道:“这件事就是我二叔说的,王老前辈到兴云庄……不,到李园去见林姑娘的时候,我二叔就在外面等着。”
她叹息了一声,幽幽道:“自从那天之后,一直到现在,我二叔就从未离开过那地方一步!”
李寻欢苦笑道:“难道他就是受了王怜花的托付,在那里监视着我?”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既然肯将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你,就绝不会对你不放心,只不过,他对你的武功还不大信任,生怕有人听到消息,会去夺书,所以才会要老二留在那里,到了必要时,也好助你一臂之力。”
孙小红道:“我二叔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老前辈救过一命,他这人最是恩怨分明,王老前辈要他做的事,他的确可说是万死不辞。”
孙老先生道:“但后来却在无意中听到林姑娘并没有将那‘怜花宝鉴’转交给你,所以你出关之后,他更不放心,更不肯离开一步了。”
李寻欢叹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孙二侠的确不愧为王老前辈的好朋友,只不过……”
他盯着孙老先生,一字字道:“孙二侠又怎会知道林姑娘未曾将‘怜花宝鉴’转交给我?这件事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孙老先生长长吸了口烟,缓缓道:“连你都不知道,我又怎么会知道?”
李寻欢说不出活来了。
他从来也未想到林诗音对他也有隐瞒着的事。
孙老先生又道:“王怜花不但有杀人的本事,也有救人的手段,中年后医道更精,的确可说已有生死人,肉自骨的功力。”
孙小红道:“龙小云是林姑娘的亲生儿子,一个做母亲的,确是不借做任何事的,所以,我想……”
她没有再说下去。
她的意思李寻欢却已听懂——无论谁都应该听得懂的。
林诗音一定已将那本“怜花宝鉴”传给了她的儿子,她一定将这本神奇的书保存了很多年,而且保存得很秘密。
问题是,她为什么始终没有将这件事告诉池呢?
李寻欢第一次看到林诗音的时候,他也还是个孩子。
那天正是下雪。
庭园中的梅花开得正好,梅树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洁白。
那天李寻欢正在梅树下堆雪人,他找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正准备为这雪人嵌上一双明亮的眼睛。
这是他最愉快的时候。
他并不十分喜欢堆雪人,他堆雪人,只不过是为了要享受这一刹那间的愉快——每当他将“眼睛“嵌上去的时候,这臃肿的而愚蠢的雪人就像是忽然变得有了生命。每当这一刹那问,他总会感觉到说不出的满足和愉快。
他一向喜欢建设,僧恶破坏。
他热爱着生命。
他总是一个人偷偷的跑来堆雪人,因为他不愿任何人来分享他这种秘密的欢偷,那时他还不知道欢愉是绝不会因为分给别人而减少的。
后来他才懂得,欢乐就像是个聚宝盆,你分给别人的越多,自己所得的也越多。
痛苦也一样。
你若想要别人来分担你的痛苦,反而会痛苦得更深。
雪人的脸是圆的。
他正考虑着该在什么地方嵌上这双眼睛,他多病的母亲忽然破例走入了庭园,身旁还带着个披着红擎的女孩子。
猩红的风蓬,比梅花还鲜艳。
但这女孩子的脸却是苍白的,比雪更白。
红和自永远是他最喜爱的颜色,因为“白”象征纯洁,“红”象征热情。
他第一次看到她,就对她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和怜惜,几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免得她被寒风吹倒。
他母亲告诉他:“这是你姨妈的女儿,你姨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所以她从今天开始,就要住在我们家里。”
“你总是埋怨自己没有妹妹,现在我替你找了个妹妹来了,你一定要对她好些,绝不能让她生气。”
可是他几乎没有听到他母亲在说些什么。
因为这小女孩已走了过来,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的雪人。
“他为什么没有眼睛?”她忽然问。
“你喜不喜欢替它装上对眼睛?”
她喜欢,她点头。
他将手里那双黑亮的“眼睛”送了过去。
他第一次让别人分享了他的欢偷。
自从这一次后,他无论有什么,都要和她一齐分享,甚至连别人给他一块小小的金橘饼,他也会藏起来,等到见着她时,分给她一半。
只要看到她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
他甚至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
“她也一样。”他知道,他确信。
甚至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在他心底深处,他还是认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欢乐,她的秘密,她的一切。
他确信如此,直到现在……
陋巷,昨夜积雪。
积雪已溶,地上泥泞没足。墙角边当然也有些比较干燥的路,但李寻欢却情愿走在泥泞中,他喜欢一脚踏入泥泞中时那种软软的,暖暖的感觉。
这往往能令他心情松弛。
以前,他最憎恶泥泞,他情愿多绕个圈子也不愿走过一小段泥泞的路。
但现在,他才发觉泥泞也有泥泞的可爱之处──它默默的忍受着你的践踏,还是以它的潮湿和柔软来保护你的脚。
世上有些人岂非也正和泥泞一样?他们一直在忍受着别人的侮辱和轻蔑,但他们却从无怨言,从不反击……
这世上若没有泥泞,种籽又怎会发芽?树木又怎会生根?
他们不怨,不恨,就因为他们很了解自己的价值和贵重。
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抬起头。
墙是新近粉刷过的,孙驼子那小店的招牌却更残旧了。
从这里看,看不到墙里的人。
现在还是白天,当然也看不到墙里的灯。
“到了晚上,小楼上那盏孤灯是否还在?”
李寻欢忍不住又想起了他不愿想的事,这两年来,他总是坐在进门的那张桌子上等着那盏孤灯亮起。
孙驼子总是在一旁默默的陪着。他从不开口,从不问。
孙小红忽也长长叹了口气,幽幽道:“现在还没有到吃晚饭的时候,客人还不会上门,不知道二叔现在于什么?是不是又在赫桌子?”
孙驼子井没有在抹桌子。
油永远再也不能抹桌子了!
桌子上有只手。
手里还抓着块抹布,抓得很紧。
小店的门本是关着的,敲门,没有回应,呼唤,也没有回应。
孙小组比李寻欢更急,撞开门,就瞧见了这只手。
一只已被齐腕砍了下来的手。
孙小红一惊,冲过去,怔在桌子旁。
那正是李寻欢两年来每天都在上面喝酒的桌子。
李寻欢的脸色也已发育,他认得这只手,他比孙小组更熟悉,两年来,这只手已不知为他倒过多少次酒。
他狂醉的时候,扶他回房去的就是这只手。
他生病的时候,伺候他汤药的也正是这只手。
现在,这只手已变成了块干瘪了的死肉,血已凝结,筋已收缩,手指紧紧的抓着这块抹布,就像是在抓着自己的生命。
他是不是正在抹桌子的时候被人砍断这只手的?
桌子擦得很光,很干净。
他在抹这张桌子的时候,心里是不是在想着李寻欢?
李寻欢忽然觉得胸中一阵绞痛。
孙小红目中的眼泪开始向外流,一字字道:“你知道这只手是谁的?”
李寻欢沉重的点了点头。
孙小红嘎声道:“他的人呢……他的人呢?……”
她忽然冲了出去。
没有人,小店里一个人都没有。
孙小红再奔回来,李寻欢还是站在桌子前,瞬也不瞬的盯着这只手。
死黑的手,四根手指都已嵌入抹布里,只有一根食指向前伸出,僵硬得就像是一节蜡,笔直指着前面的窗户。
窗户是开着的。
李寻欢抬起头,盯着这扇窗户。
孙小红的目光也随着他瞧了过去,两人忽然同时掠出了窗子。
窗外冷风刺骨,冷得连沟渠里的臭水都已结了冰。
一条更小的巷子,比沟渠也宽不了多少,也许这根本不是条巷子,只不过是一条沟渠。
沿着沟走,走到尽头,就是一道很窄的门,也不知是谁家的后门,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路。
这本是条死巷。
后门是虚掩着的,在推门的地方赫然有个暗赤色的掌印。
用血染成的掌印。
孙小红冲过去,突又顿住,慢慢的转回身,面对着李寻欢。
她嘴唇已被咬得出血,盯着李寻欢道:“上官金虹也早已算准了你要到这里来。”
李寻欢闭着嘴。
孙小红道:“他知道你绝不会先到兴云庄去,因为你不愿再见到龙啸云,所以你心里无论多么急,也一定会先到二叔店里来瞧瞧。”
李寻欢闭着嘴。
孙小组道:“这一切,正都是为你设下的圈套。”
李寻欢的嘴闭得更紧。
孙小组道:“所以你绝不能走进这扇门。”
李寻欢忽然道:“你呢?”
孙小红咬着嘴唇,道:“我没关系,上官金虹并不急着要杀我。”
李寻欢缓缓道:“所以你可以进去。”
孙小红道:“我非进去不可。”
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道:“看来你还不如上官金虹那么了解我。”
孙小红道:“哦?”
李寻欢淡淡道:“他苦心设下这圈套,就因为他知道我也是非进去不可的,就算有人已将我的两条腿砍断,我爬也要爬进去!”
孙小红盯着他,热泪又忍不住要夺眶而出。
她忽然扑过来,紧紧的抱住了李寻欢,热泪沾湿了他礁淬的脸。
她磨擦着他的脸,仿佛要以自己的眼泪来洗去他脸上的憔悴──世上若只有一样事能洗去人们的憔悴,那就是情人的泪。
李寻欢僵硬的四肢渐渐柔软,终于也忍不住伸出手,抱住了她。
他们抱得很紧。
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拥抱——说不定也是最后一次!
仿佛连阳光都不愿照耀沟渠,巷子里黯得就像是黄昏。
门后面更黯。
推开门,就有一股令人作呕的臭气扑鼻而来。
是血腥气!
然后,他们就听到一种奇异的声音,仿佛是野兽临死前的喘息,又仿佛是魔鬼在地狱中呐喊!
声音赫然正是从地下发出来的!
地下正有十几个人,闭着嘴咬着牙,宛如野兽般在作殊死搏斗!
没有人开口,甚至连刀砍在身上也不肯开口。
本来一共有二十六个人,现在已有九个倒了下去,剩下的十八个分成两边,占优势的一边人数远比另一边多出很多。
他们有十二个人,都穿着暗黄色的衣服,用的大多数是江湖中极少见的外门兵刃,有个人手里用的竟是个铁打的算盘。
另一边本有九个人,现在已只剩下五个,其中还有个是瞎子。
还有条精赤着上身的大汉,他没有兵刃。
他的人就是铁打的!
寒光一闪,一柄鱼鳞刀砍在他左肩上,就像是砍在木头里,锐利的刀锋竟被他的肉夹住,嵌在他骨头里!
黄衣人用力抽刀不起,大汉的铁掌已击上了他胸膛,他仿佛已听到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
“砰”的,他整个人都被打得飞了出去。
但大汉的左臂也已无法抬起,忽然沉声道:“你们退,我挡住他们……快退!”
没有人退,也没有人答活。
本已倒在地上的一个人突然跃起,嘶声大呼道:“不能退,我们死也要把他带出去!”
这是个地下室,终年都燃着灯。
灯嵌在墙上,阴恻侧的灯光下,只见她竟是个女人,又高又大又胖的女人,一条刀疤自带着黑眼罩的眼睛直划到嘴角。
她的右眼已瞎了,只剩下一只左眼,瞪着那大汉。
这只眼睛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仇恨,仇恨……至死不解的仇恨。
“女屠户”翁大娘!
这大汉又是谁?难道是一别多年无消息的铁传甲!
不错,的确是他!
除了铁传甲外,谁有这么硬的骨头。
翁大娘挣扎着,还想爬起来,盯着铁传甲,嘎声道:“这人是我们的,除了我们外,谁也不能动他一根手指,谁也不能……”
“删”的,寒光又一闪,她再次倒下。
这次她永远都无法再站起来了!
可是她剩下的那只眼睛还是瞪得很大,还是瞪着铁传甲。
她死的既无痛苦,也无恐惧。
因为她心里剩下的只有仇恨,除了仇恨外,她什么都感觉不到。
铁传甲咬着牙,他身上又被刺了一剑,跺脚道:“你们真的不定?……你们若全都死了,又怎能将我带走?”
瞎子忽然阴恻恻一笑,道:“我们全都死了,也要将你的鬼魂带走!”
他武功虽然比有眼睛的人还可怕,可毕竟是个瞎子,交手时全凭着耳朵“听风辨位”。
无论谁在动嘴的时候,耳朵都不会嫁平时那么灵的,他两句活还没有说完,前胸已被一柄虎头钩划破了道血口!
钩再扬起,钧锋上已挂着条血淋淋的肉。
血,肉!
铁传甲几乎忍不住要呕吐。
他已杀过人,但却绝不是凶手,他的骨头虽硬,心却是软的。
现在,他几乎连手都软了,已无法再杀人。
他忽然大声道:“我若是死在你们手上呢?”
瞎子冷冷道:“这里的事本就和我们无关,我们本就是为了你来的。”
另一人厉声道:“中原八义若不能亲手取你的命,死不瞑目!”
这人满脸麻子,用的是一长一短两把刀,正是北派“‘阴阳刀”的唯一传人公孙雨。
铁传甲忽然笑了,此时此刻,谁也不知道他为何而笑?
他笑得实在令人毛骨悚然,大笑道:“原来你们只不过想亲手杀了我,这容易……”
他反手一掌,击退了面前的黄衣人,身体突然向公孙雨冲了过去——对准公孙雨的刀锋冲了过去。
公孙雨一惊,短刀已刺入了铁传甲的胸膛!
铁传甲胸膛还在往前挺,牛一般喘息着,道:“现在……我的债总可还清了吧!你们还不走?”
公孙雨的脸在扭曲,忽然狂吼一声,拔出了刀。
鲜血雨点般溅在他胸膛上。
他吼声突然中断,扑地倒下,背脊上插着柄三尺花枪。
枪头的红缨还在不停的颤抖。
铁传甲也已倒下,还在重复着那句活。
我的债总算还清了……你们为何还不。
他瞧着另一柄花枪已向他刺了下来,既不招架,也不闪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