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蛇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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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沉默了很久,才叹了口气,缓缓道:“一个人胜利之后,总会觉得很疲倦,很寂寞的。”
孙小红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因为他已经完全胜利,完全成功了,已没有什么事好再让他去奋斗的,一个失败了的人精神反而会振作些。”
孙小红咬着嘴唇,悠悠道:“这么说来,成功的滋味岂非也不好受?”
李寻欢又沉默了很久,忽然笑了笑,道:“虽然也不太好受,但至少总比失败好得多。”
胜利和成功并不能令人真的满足,也不能令人真的快乐。
真正的快乐是你正向上奋斗的时候。
你只要经历过这种快乐,你就没有白活。
长亭,自古以来就是人们饯别之地,离别总是令人黯然神伤,这使得“长亭”这两个字本身就仿佛带着凄凉萧索之意。
雨已住,荒草凄凄。
长亭外,小道旁,正有一双少年男女殷殷话别。
英挺的少男,多情的少女,他们显然是相爱的,他本该守在一起,享受青春的欢娱,为什么要轻言难离呢?
少男的身上负着剑,但无论多锋利的剑都斩不断多情儿女的离愁别绪,他眼睛红红的,仿佛也曾流过泪。
“送到这里就够了,你回去吧。”
少女垂着头,道:“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少男道:“不知道,也许一两年,也许……”
少女的泪又流下,道:“你为什么要我等那么久?为什么一定要走?”
少男的腰挺得更直,道:“我早就说过,我要找到那些人,将他们击败!”
他凝注着远方,眼睛里发着光,接着道:“那些在兵器谱上列名的人,上官金虹,李寻欢,郭嵩阳,吕凤先……我要让他们知道,我比他们更强,然后……”
少女道:“然后怎么样?我们现在已经很快乐了,你将他们击败后,我们会更快乐吗?”
少男道:“也许不会,可是我一定要去做。”
少女道:“为什么?”
少男道:“因为我不能就象这样默默无闻的过一辈子,我一定要成名,要象上官金虹和李寻欢那么有名,而且我一定能做到!”
他紧握拳,显得那么坚强,那么兴奋。
少女望着他,目光带着叙不尽的柔情密意,终于轻轻叹息了一声,柔声道:“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无论你要去多久,我都等着你》”
他们心里充满了离别的痛苦,也充满了对未来幸福的憧憬。
他们当然不会注意别人。
林下却有人一直在注意他们。
直到那少年昂首阔步,踏上征途,孙小红才叹了口气悠悠道:“这少年若知道上官金红的结局,只怕就不会离开他的情人了……”
一个人成名之后又怎么样呢?
孙小红凝视着李寻欢,目光里似也有泪,悄悄接着道:“他想和你一样有名,可是你……你是不是就比他快乐?我想……你若是他,一定就不会像他这么样做的。”
李寻欢的目光还停留在那少年的身影消失处,过了良久,才沉声道:“我若是他,也会这么样做。”
孙小红愕然道:“你……”
李寻欢道:“人活着,就要有理想,有目的,就要不顾一切去奋斗,至于奋斗的结果是不是成功?是不是快乐?他们并没有放在心上。”
他嘴角带着微笑,眼中发着光,缓缓道:“有些人也许会认为那种人傻,但世上若没有这种人,这世界早就不知变成什么样子了。”
孙小红目中忽然也充满了和刚才那少女同样的柔情密意,她也和那少女一样,正在为她的男人骄傲。
阿飞站在更远些,现在才慢慢的走了过来。
但孙小红还是紧紧拉着李寻欢的手,没有松开,她并不害羞,因为她觉得她的感情并没有见不得人的地方。
她简直恨不得将她的感情当着全世界的人表露出来。
阿飞突然道:“我想她一定不会来了。”
他们本来在这里等林诗音的。
林诗音和龙啸云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并不知道,正如上官金虹的遭遇,那少年也不知一样。
有些事不知道反而比知道好。
听到“他”想到林诗音,孙小红的受才不知不觉移开。
但她立刻又握紧,握的更紧,道:“她跟我约好,一定会来。”
阿飞道:“她不会来!”
孙小红道:“为什么?”
阿飞道:“因为她自己也该知道,她已不必来。”
这句话本是孙小红问他的,但他在回答的时候,眼睛却凝视着李寻欢。
李寻欢也没有放开孙小红的手。
以前他每次听别人说起林诗音,心里总会觉得有种无法形容的歉疚和痛苦,那也正像是一把锁,将他整个人锁住。
他总认为自己必将永远负担着这痛苦。
但现在,他的痛苦却似已不如昔日强烈,是什么力量将他的锁解开的呢?
他和林诗音的情感是慢慢积累的,所以才会那么深。
孙小红和他的情感虽较短暂,但经历了最大的患难折磨,经历了出生入死的危险。
这种感情是不是更强烈?
这时林诗音已离开他们很远了。
阿飞说的不错──她没有来,因为她觉得不必来。
龙小云曾经问过她:“你为什么不让我去见他最后一次?”
林诗音就又问她的儿子:“你为什么还要去见他?”
龙小云回答的时候咬着牙,道:“我至少要让他知道,我父亲是为了什么死的。”
龙啸云无论做过什么事,现在都以用血洗清了。
作儿子的自然希望别人知道。
但林诗音却不这么想:“他这么样做,只因为他自己觉得应该这么样做,并不是要求别人原谅,也并不是想要别人知道。”她顿了顿,又道:“他不但为自己洗清了债,也为我们还清了债,只要我们能好好的活下去,他在九泉之下瞑目了。”
她不想去见李寻欢,因为她知道见了只有令彼此痛苦。
他们也没有再去寻找龙啸云的尸身,因为江湖中人都知道,金钱帮对处理尸体的方法不但很特别,而且很迅速。
他们若去寻找,找到的也只有痛苦──这也正如孙小红所知道的一样,她爷爷的尸身也永远也找不到的了。
世上本就有很多无可奈何的事,无论谁都无能为力。
这种事虽痛苦,但一个人若要活着,就得想法子将这种痛苦甩掉。
他们都决心要好好的活下去!因为死也不是解决这种问题的好法子──死根本就不是解决任何事的法子。
长亭内又有人在饯别。
这次要去的是阿飞,他说他要到“海上”去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长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
他说的当然不是真话,但李寻欢也并没有阻挡他。
因为他的身世始终是个谜,甚至在李寻欢面前,他也从来不愿提起,但每当李寻欢说起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朱七七,这些传奇人物的传奇故事时,他脸上总会现出一种很奇怪的表情。
难道他和这些前辈名侠有某种很奇特微妙的关系?
他这次要远游海外,为的就是要去寻访他们?
李寻欢并没有问。
因为他认为一个人的身世并不重要──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马,一定要“名种”才好。
一个人要成为怎么样的人,全都要看他自己。
这才是最重要的。
朋友间的离别总少不了祝福,也免不了伤感,但他们的离别却只有祝福,没有伤感。
因为他们确信彼此都会好好的活着,确信以后还有见面的日子。
尤其当阿飞看到李寻欢的手,他觉得更放心了。
李寻欢的手还是和孙小红的紧紧握在一起。
这双手握刀的时候太多,举杯的时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了,现在正应该让它享受温柔的滋味。
世上还有什么比情人的手更温柔的呢?
阿飞知道孙小红一定会比任何人都珍惜这双手,这双手纵然还有剑痕,也一定会渐渐平愈。
至于他自己,他当然也有过剑伤。
但他不愿再提。
“过去的,全都已过去……”
这句话看来仿佛很简单,其实真能做到的人并不多。
幸亏李寻欢和阿飞全都已做到了。
阿飞忽然道:“三年后,我一定会回来。”
他微笑着,瞧着他们的手,又道:“我回来的时候,你们当然要请我喝酒。”
李寻欢道:“当然,只可惜三年未免太长了些。”
阿飞道:“我要喝的那种酒很特别,不知道你们肯不肯请?”
孙小红强着道:“你要喝什么酒?”
阿飞道:“当然是喜酒。”
喜酒,当然是喜酒。
就因为要喝喜酒,所以才要等三年──无论为谁守丧,三年都已足够。
孙小红的脸红了。
阿飞道:“我什么酒都喝过,就是没喝过喜酒,只希望你们莫令我失望。”
孙小红的脸更红,垂下头,却又忍不住偷偷去瞧李寻欢。
李寻欢的神情很特别,“喜酒”两个字,似乎令他有些不知所措,过了很久,他才缓缓道:“我什么酒都请人喝过,就是从未请人喝过喜酒,你可知道为了什么?”
阿飞当然不知道,李寻欢也不想要他回答。
李寻欢自己说了出来,道:“因为喜酒太贵了。”
阿飞怔了怔,道:“太贵?”
李寻欢笑了笑道:“因为一个男人若要请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辈子都得慢慢的来付这笔帐,只可惜我又偏偏不愿令朋友失望。”
孙小红“嘤咛”一声,投入他怀里。
阿飞也笑了。
他已经很久狠久没有这么样笑过。
这一笑,使他骤然觉得自己又年轻了起来,对自己又充满了勇气和信心,对人生又充满了希望。
就连那凋零的木叶,在他眼中都充满了生机,因为他知道在那里还有新的生命,不久就要有新芽茁长。
他从不知道“笑”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他不但佩服李寻欢,也很感激,因为一个人能使自己永保笑音,固然已很不容易,若还能让别人笑,才真正伟大!
“画蛇添足”不但是多余的,而且是可笑。
但世上太多烦恼,岂非就因为笑得太少?
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快乐。
你若能令别人笑一笑,纵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
[全书完]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才叹了口气,缓缓道:“一个人胜利之后,总会觉得很疲倦,很寂寞的。”
孙小红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因为他已经完全胜利,完全成功了,已没有什么事好再让他去奋斗的,一个失败了的人精神反而会振作些。”
孙小红咬着嘴唇,悠悠道:“这么说来,成功的滋味岂非也不好受?”
李寻欢又沉默了很久,忽然笑了笑,道:“虽然也不太好受,但至少总比失败好得多。”
胜利和成功并不能令人真的满足,也不能令人真的快乐。
真正的快乐是你正向上奋斗的时候。
你只要经历过这种快乐,你就没有白活。
长亭,自古以来就是人们饯别之地,离别总是令人黯然神伤,这使得“长亭”这两个字本身就仿佛带着凄凉萧索之意。
雨已住,荒草凄凄。
长亭外,小道旁,正有一双少年男女殷殷话别。
英挺的少男,多情的少女,他们显然是相爱的,他本该守在一起,享受青春的欢娱,为什么要轻言难离呢?
少男的身上负着剑,但无论多锋利的剑都斩不断多情儿女的离愁别绪,他眼睛红红的,仿佛也曾流过泪。
“送到这里就够了,你回去吧。”
少女垂着头,道:“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少男道:“不知道,也许一两年,也许……”
少女的泪又流下,道:“你为什么要我等那么久?为什么一定要走?”
少男的腰挺得更直,道:“我早就说过,我要找到那些人,将他们击败!”
他凝注着远方,眼睛里发着光,接着道:“那些在兵器谱上列名的人,上官金虹,李寻欢,郭嵩阳,吕凤先……我要让他们知道,我比他们更强,然后……”
少女道:“然后怎么样?我们现在已经很快乐了,你将他们击败后,我们会更快乐吗?”
少男道:“也许不会,可是我一定要去做。”
少女道:“为什么?”
少男道:“因为我不能就象这样默默无闻的过一辈子,我一定要成名,要象上官金虹和李寻欢那么有名,而且我一定能做到!”
他紧握拳,显得那么坚强,那么兴奋。
少女望着他,目光带着叙不尽的柔情密意,终于轻轻叹息了一声,柔声道:“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无论你要去多久,我都等着你》”
他们心里充满了离别的痛苦,也充满了对未来幸福的憧憬。
他们当然不会注意别人。
林下却有人一直在注意他们。
直到那少年昂首阔步,踏上征途,孙小红才叹了口气悠悠道:“这少年若知道上官金红的结局,只怕就不会离开他的情人了……”
一个人成名之后又怎么样呢?
孙小红凝视着李寻欢,目光里似也有泪,悄悄接着道:“他想和你一样有名,可是你……你是不是就比他快乐?我想……你若是他,一定就不会像他这么样做的。”
李寻欢的目光还停留在那少年的身影消失处,过了良久,才沉声道:“我若是他,也会这么样做。”
孙小红愕然道:“你……”
李寻欢道:“人活着,就要有理想,有目的,就要不顾一切去奋斗,至于奋斗的结果是不是成功?是不是快乐?他们并没有放在心上。”
他嘴角带着微笑,眼中发着光,缓缓道:“有些人也许会认为那种人傻,但世上若没有这种人,这世界早就不知变成什么样子了。”
孙小红目中忽然也充满了和刚才那少女同样的柔情密意,她也和那少女一样,正在为她的男人骄傲。
阿飞站在更远些,现在才慢慢的走了过来。
但孙小红还是紧紧拉着李寻欢的手,没有松开,她并不害羞,因为她觉得她的感情并没有见不得人的地方。
她简直恨不得将她的感情当着全世界的人表露出来。
阿飞突然道:“我想她一定不会来了。”
他们本来在这里等林诗音的。
林诗音和龙啸云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并不知道,正如上官金虹的遭遇,那少年也不知一样。
有些事不知道反而比知道好。
听到“他”想到林诗音,孙小红的受才不知不觉移开。
但她立刻又握紧,握的更紧,道:“她跟我约好,一定会来。”
阿飞道:“她不会来!”
孙小红道:“为什么?”
阿飞道:“因为她自己也该知道,她已不必来。”
这句话本是孙小红问他的,但他在回答的时候,眼睛却凝视着李寻欢。
李寻欢也没有放开孙小红的手。
以前他每次听别人说起林诗音,心里总会觉得有种无法形容的歉疚和痛苦,那也正像是一把锁,将他整个人锁住。
他总认为自己必将永远负担着这痛苦。
但现在,他的痛苦却似已不如昔日强烈,是什么力量将他的锁解开的呢?
他和林诗音的情感是慢慢积累的,所以才会那么深。
孙小红和他的情感虽较短暂,但经历了最大的患难折磨,经历了出生入死的危险。
这种感情是不是更强烈?
这时林诗音已离开他们很远了。
阿飞说的不错──她没有来,因为她觉得不必来。
龙小云曾经问过她:“你为什么不让我去见他最后一次?”
林诗音就又问她的儿子:“你为什么还要去见他?”
龙小云回答的时候咬着牙,道:“我至少要让他知道,我父亲是为了什么死的。”
龙啸云无论做过什么事,现在都以用血洗清了。
作儿子的自然希望别人知道。
但林诗音却不这么想:“他这么样做,只因为他自己觉得应该这么样做,并不是要求别人原谅,也并不是想要别人知道。”她顿了顿,又道:“他不但为自己洗清了债,也为我们还清了债,只要我们能好好的活下去,他在九泉之下瞑目了。”
她不想去见李寻欢,因为她知道见了只有令彼此痛苦。
他们也没有再去寻找龙啸云的尸身,因为江湖中人都知道,金钱帮对处理尸体的方法不但很特别,而且很迅速。
他们若去寻找,找到的也只有痛苦──这也正如孙小红所知道的一样,她爷爷的尸身也永远也找不到的了。
世上本就有很多无可奈何的事,无论谁都无能为力。
这种事虽痛苦,但一个人若要活着,就得想法子将这种痛苦甩掉。
他们都决心要好好的活下去!因为死也不是解决这种问题的好法子──死根本就不是解决任何事的法子。
长亭内又有人在饯别。
这次要去的是阿飞,他说他要到“海上”去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长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
他说的当然不是真话,但李寻欢也并没有阻挡他。
因为他的身世始终是个谜,甚至在李寻欢面前,他也从来不愿提起,但每当李寻欢说起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朱七七,这些传奇人物的传奇故事时,他脸上总会现出一种很奇怪的表情。
难道他和这些前辈名侠有某种很奇特微妙的关系?
他这次要远游海外,为的就是要去寻访他们?
李寻欢并没有问。
因为他认为一个人的身世并不重要──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马,一定要“名种”才好。
一个人要成为怎么样的人,全都要看他自己。
这才是最重要的。
朋友间的离别总少不了祝福,也免不了伤感,但他们的离别却只有祝福,没有伤感。
因为他们确信彼此都会好好的活着,确信以后还有见面的日子。
尤其当阿飞看到李寻欢的手,他觉得更放心了。
李寻欢的手还是和孙小红的紧紧握在一起。
这双手握刀的时候太多,举杯的时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了,现在正应该让它享受温柔的滋味。
世上还有什么比情人的手更温柔的呢?
阿飞知道孙小红一定会比任何人都珍惜这双手,这双手纵然还有剑痕,也一定会渐渐平愈。
至于他自己,他当然也有过剑伤。
但他不愿再提。
“过去的,全都已过去……”
这句话看来仿佛很简单,其实真能做到的人并不多。
幸亏李寻欢和阿飞全都已做到了。
阿飞忽然道:“三年后,我一定会回来。”
他微笑着,瞧着他们的手,又道:“我回来的时候,你们当然要请我喝酒。”
李寻欢道:“当然,只可惜三年未免太长了些。”
阿飞道:“我要喝的那种酒很特别,不知道你们肯不肯请?”
孙小红强着道:“你要喝什么酒?”
阿飞道:“当然是喜酒。”
喜酒,当然是喜酒。
就因为要喝喜酒,所以才要等三年──无论为谁守丧,三年都已足够。
孙小红的脸红了。
阿飞道:“我什么酒都喝过,就是没喝过喜酒,只希望你们莫令我失望。”
孙小红的脸更红,垂下头,却又忍不住偷偷去瞧李寻欢。
李寻欢的神情很特别,“喜酒”两个字,似乎令他有些不知所措,过了很久,他才缓缓道:“我什么酒都请人喝过,就是从未请人喝过喜酒,你可知道为了什么?”
阿飞当然不知道,李寻欢也不想要他回答。
李寻欢自己说了出来,道:“因为喜酒太贵了。”
阿飞怔了怔,道:“太贵?”
李寻欢笑了笑道:“因为一个男人若要请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辈子都得慢慢的来付这笔帐,只可惜我又偏偏不愿令朋友失望。”
孙小红“嘤咛”一声,投入他怀里。
阿飞也笑了。
他已经很久狠久没有这么样笑过。
这一笑,使他骤然觉得自己又年轻了起来,对自己又充满了勇气和信心,对人生又充满了希望。
就连那凋零的木叶,在他眼中都充满了生机,因为他知道在那里还有新的生命,不久就要有新芽茁长。
他从不知道“笑”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他不但佩服李寻欢,也很感激,因为一个人能使自己永保笑音,固然已很不容易,若还能让别人笑,才真正伟大!
“画蛇添足”不但是多余的,而且是可笑。
但世上太多烦恼,岂非就因为笑得太少?
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快乐。
你若能令别人笑一笑,纵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