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幽冥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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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累的精疲力尽,瘫坐在地上,其中陈圆的脸色是最难看的。
看看被我们干掉的三个僵尸吧,第一个陈建业是陈圆的父亲,第二个袁军是陈圆的公司工人,第三个于封痕更是公司的部门主任。
三个人都跟陈圆有着直接关系,一连死了两个公司成员,这让他回去怎么交代。
余彬丢开糯米袋,走到于封痕的尸体前,脱下自己的外衣,盖在了他的身上,行礼。虽然余彬曾经很恶心这个人,但是对方确确实实为自己献出了生命,即使是僵尸的性命。
我提议:“我们还是把两具尸体烧了吧,以免大家不小心沾染了尸毒,已经有两个人因此死掉了,不能让再多的人牵扯进来了。”
我的提议经过了大家一致的认同,于是我们将两具尸体抬到屋外一块避雨的干燥的地方,然后堆上柴火,烧。
是分开烧的,因为余彬想要将于封痕的骨灰保存好。
村民们都来了,一起帮忙烧毁尸体。忙了几个小时,事情才算得以圆满完成。
我一边擦着额头的汗水,一边回想着还有没有遗漏的事情了。思考来思考去,并没有什么遗漏的了,也就是说,杜鹃村一事,就此该终结了。
在这里呆了大半个月,我不但没能得到很好的修养,反而被一连串的灵异事件搞得恍恍惚惚、睡眠不足。
余彬将于封痕的骨灰收好,然后他决定出资给于封痕立一座丰碑,纪念他给村子做出的贡献。
想想也是,要不是于封痕最后一刻恢复人性,可能我们都要被两个僵尸给咬死。我们一死,这个村子基本就完了。
从这个层面来想的话,于封痕确实为保护村子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
由于是余彬出钱,而且死者为大,所以淳朴的村民并没有反对的,全都支持给于封痕修丰碑。
很快,只用了十多天的时间,丰碑就修好了。
其实就是就地取材,从山上取了一块大石头,弄成宝剑锋利的样子,刻上于封痕的名字,再简要写下他所做的事迹。
至于于封痕的骨灰,就交给了陈圆,让他带回给其家人。
之后,余彬更是跟陈圆一起,联系当地政府,出资给杜鹃村修了一条路,并找来客户,投资杜鹃花贩卖的项目。使得村子的生活条件一下子变得好了起来。
其实,余彬这个人,只是外表看起来冷冷地、酷酷的,内心还是挺热的。
我对他的身世、背景都不甚了解,有机会一定要好好跟他聊聊,看看他小时候是怎么生活的。
至于我,有喜有忧,喜的是杜鹃村灵异事件成功解决,忧的是胸口的眼睛的问题还没有解决。
此次来杜鹃村,依旧没能解决掉胸口眼睛的问题,甚至一点线索都没能得到,叫我挺失望的。
我把自己的情况跟陈圆也说了一遍,像他这样有钱人,交际圈肯定广,我也麻烦他给我留心着,有没有关于眼睛的怪人怪事。
谁知道陈圆还真的知道这么一个人,他跟我说:“我认识一个大师,叫雍(yong)洺(ming)髀(bi),人人都说他有天眼,能够看穿人的前生后世,灵的不得了。”
天眼?我一直都认为这样的人就是江湖术士,骗钱的,不可信。但是目前也没有什么其他线索,我姑且去试一试吧。不知道雍泯髀的天眼会不会跟我胸口的怪眼联系起来,就算无关的话,他能不能给我看看前生后世是什么样子的。
于是在村子又呆了三天后,我们启程返回城里。而一个多月以来,我都没有收入,还贴了不少钱,其实口袋挺瘪的了。
余彬找到我说:“三火,我一直这么尽心尽力的帮你,你怎么着也得感谢感谢我吧。”
我想想也是,他给我提供了线索,还救了我的命,是该感谢他,问:“你要我做什么。”
余彬说:“也没什么,干我这一行的,难免会碰上真家伙,到时候我搞不定,你就多帮帮我,怎么样?”
好家伙,原来是拉我入伙啊,不过我也没有理由拒绝。
余彬继续发起攻击:“放心,大家兄弟,我也不会亏待你,以后我们办完事情,得到的报酬五五分账。比如这次,五万块,我给你两万五,够哥们儿吧。”
我看着他说:“你不是把五万块还回去了吗?”余彬笑着说:“那是我对村民的一点心意,是我给他们的,不是还的,你别搞错了。你回头把银行账号告诉我,我打到你卡里。”
刚好口袋瘪着了,他来送钱,我也没理由拒绝啊。再说了,以后我肯定也会更不干净的东西打交道,帮帮余彬也没什么不好,既能寻找眼睛的线索,又能赚外快。
“好,成交。”
我给余彬紧紧握住了手,也是从这一刻起,我们正式联手了。
其实杜鹃村一事中,还有个小小的瑕疵,那就是道长廖轩君,这家伙断了一条手臂,嘴里骂骂咧咧,走的时候还说以后会回来找我们算账,叫我们小心着点。
唉,真是个不讨喜的东西,怎么说都是我救了他的命,就这么报答救命恩人的。
由于山路还在修,所以我们只能走小路。
陈老伯带着小子明,一路送我们到了火车站,才依依不舍的分别了。
再见了,老伯,子明,以后我会常来看你们的。
回去的时候就很太平了,一路上也没遇到什么碟仙之类的东西,我也终于安安稳稳睡了一个饱觉。
等我们下了火车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了。
陈圆看看天色不早了,不宜赶路,说:“我们找个旅馆住下吧,明天一早再赶路。”
我们都同意,可是附近还是挺不好找旅馆的,都是居民楼,商店。兜兜转转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客再来”旅馆。结果要住进去的时候才知道,就剩下一件房间了,还是单人房。
没办法,我们三个人就将就着挤挤吧,有地方睡总比露宿街头好得多。
旅馆员工带我们上了二楼,来到那间空房间,才来到门口,我就感觉到不对劲了。
因为在房间门口的地上,摆着一碗水,还有一副碗筷,碗里装着饭菜,筷子是竖着插在饭里面的。
这间房间,看起来不同寻常啊。(未完待续)
每个人都累的精疲力尽,瘫坐在地上,其中陈圆的脸色是最难看的。
看看被我们干掉的三个僵尸吧,第一个陈建业是陈圆的父亲,第二个袁军是陈圆的公司工人,第三个于封痕更是公司的部门主任。
三个人都跟陈圆有着直接关系,一连死了两个公司成员,这让他回去怎么交代。
余彬丢开糯米袋,走到于封痕的尸体前,脱下自己的外衣,盖在了他的身上,行礼。虽然余彬曾经很恶心这个人,但是对方确确实实为自己献出了生命,即使是僵尸的性命。
我提议:“我们还是把两具尸体烧了吧,以免大家不小心沾染了尸毒,已经有两个人因此死掉了,不能让再多的人牵扯进来了。”
我的提议经过了大家一致的认同,于是我们将两具尸体抬到屋外一块避雨的干燥的地方,然后堆上柴火,烧。
是分开烧的,因为余彬想要将于封痕的骨灰保存好。
村民们都来了,一起帮忙烧毁尸体。忙了几个小时,事情才算得以圆满完成。
我一边擦着额头的汗水,一边回想着还有没有遗漏的事情了。思考来思考去,并没有什么遗漏的了,也就是说,杜鹃村一事,就此该终结了。
在这里呆了大半个月,我不但没能得到很好的修养,反而被一连串的灵异事件搞得恍恍惚惚、睡眠不足。
余彬将于封痕的骨灰收好,然后他决定出资给于封痕立一座丰碑,纪念他给村子做出的贡献。
想想也是,要不是于封痕最后一刻恢复人性,可能我们都要被两个僵尸给咬死。我们一死,这个村子基本就完了。
从这个层面来想的话,于封痕确实为保护村子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
由于是余彬出钱,而且死者为大,所以淳朴的村民并没有反对的,全都支持给于封痕修丰碑。
很快,只用了十多天的时间,丰碑就修好了。
其实就是就地取材,从山上取了一块大石头,弄成宝剑锋利的样子,刻上于封痕的名字,再简要写下他所做的事迹。
至于于封痕的骨灰,就交给了陈圆,让他带回给其家人。
之后,余彬更是跟陈圆一起,联系当地政府,出资给杜鹃村修了一条路,并找来客户,投资杜鹃花贩卖的项目。使得村子的生活条件一下子变得好了起来。
其实,余彬这个人,只是外表看起来冷冷地、酷酷的,内心还是挺热的。
我对他的身世、背景都不甚了解,有机会一定要好好跟他聊聊,看看他小时候是怎么生活的。
至于我,有喜有忧,喜的是杜鹃村灵异事件成功解决,忧的是胸口的眼睛的问题还没有解决。
此次来杜鹃村,依旧没能解决掉胸口眼睛的问题,甚至一点线索都没能得到,叫我挺失望的。
我把自己的情况跟陈圆也说了一遍,像他这样有钱人,交际圈肯定广,我也麻烦他给我留心着,有没有关于眼睛的怪人怪事。
谁知道陈圆还真的知道这么一个人,他跟我说:“我认识一个大师,叫雍(yong)洺(ming)髀(bi),人人都说他有天眼,能够看穿人的前生后世,灵的不得了。”
天眼?我一直都认为这样的人就是江湖术士,骗钱的,不可信。但是目前也没有什么其他线索,我姑且去试一试吧。不知道雍泯髀的天眼会不会跟我胸口的怪眼联系起来,就算无关的话,他能不能给我看看前生后世是什么样子的。
于是在村子又呆了三天后,我们启程返回城里。而一个多月以来,我都没有收入,还贴了不少钱,其实口袋挺瘪的了。
余彬找到我说:“三火,我一直这么尽心尽力的帮你,你怎么着也得感谢感谢我吧。”
我想想也是,他给我提供了线索,还救了我的命,是该感谢他,问:“你要我做什么。”
余彬说:“也没什么,干我这一行的,难免会碰上真家伙,到时候我搞不定,你就多帮帮我,怎么样?”
好家伙,原来是拉我入伙啊,不过我也没有理由拒绝。
余彬继续发起攻击:“放心,大家兄弟,我也不会亏待你,以后我们办完事情,得到的报酬五五分账。比如这次,五万块,我给你两万五,够哥们儿吧。”
我看着他说:“你不是把五万块还回去了吗?”余彬笑着说:“那是我对村民的一点心意,是我给他们的,不是还的,你别搞错了。你回头把银行账号告诉我,我打到你卡里。”
刚好口袋瘪着了,他来送钱,我也没理由拒绝啊。再说了,以后我肯定也会更不干净的东西打交道,帮帮余彬也没什么不好,既能寻找眼睛的线索,又能赚外快。
“好,成交。”
我给余彬紧紧握住了手,也是从这一刻起,我们正式联手了。
其实杜鹃村一事中,还有个小小的瑕疵,那就是道长廖轩君,这家伙断了一条手臂,嘴里骂骂咧咧,走的时候还说以后会回来找我们算账,叫我们小心着点。
唉,真是个不讨喜的东西,怎么说都是我救了他的命,就这么报答救命恩人的。
由于山路还在修,所以我们只能走小路。
陈老伯带着小子明,一路送我们到了火车站,才依依不舍的分别了。
再见了,老伯,子明,以后我会常来看你们的。
回去的时候就很太平了,一路上也没遇到什么碟仙之类的东西,我也终于安安稳稳睡了一个饱觉。
等我们下了火车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了。
陈圆看看天色不早了,不宜赶路,说:“我们找个旅馆住下吧,明天一早再赶路。”
我们都同意,可是附近还是挺不好找旅馆的,都是居民楼,商店。兜兜转转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客再来”旅馆。结果要住进去的时候才知道,就剩下一件房间了,还是单人房。
没办法,我们三个人就将就着挤挤吧,有地方睡总比露宿街头好得多。
旅馆员工带我们上了二楼,来到那间空房间,才来到门口,我就感觉到不对劲了。
因为在房间门口的地上,摆着一碗水,还有一副碗筷,碗里装着饭菜,筷子是竖着插在饭里面的。
这间房间,看起来不同寻常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