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书阁 > [综]重生报社工作室 > [综]重生报社工作室_分卷阅读_137
[综]重生报社工作室_分卷阅读_137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1852铁血中华、超级兵王、超级兵王、天才小毒妃
刘书阁 www.liushuge.com,最快更新[综]重生报社工作室最新章节!
尽管,希望渺茫。
过了一个月,这里的人终于告诉了她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她又有什么样的权利来要求得到什么,这个时候,温招娣已经不是原来的她了。
事实上,她当年没觉得自己不是温家人也是挺难傻的。
毕竟,长得差太多。
温家的人,长得普通,再加上多年来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穷,这些折磨得一个个都是面色难看身材短小面容黝黑……而她,就算是吃不饱穿不暖,饿得一脸菜色,可也还是长得白白净净,双眼暴皮儿,小嘴挺鼻,四肢修长……总归,就像是仙女儿落到了这鸡窝里,完全不是一个水准的。
小时候也听着外人夸奖,说她长得好啊,说温家大小子有福气啊……那时候她傻呵呵的不懂什么意思,现在想起来,真是浑身鸡皮疙瘩。
温招娣咬了咬牙,决定要做她要做的事情,那就需要选个人跟她回去。
巴基这个人要是上了战场绝对没的说,但是她此时有些怕他冲动。
尼尔的话……要是商战绝对没的说,但是他跟那些不要脸的人呛呛,总归不会占到便宜,倒还是折辱了他。
所以,只有万磁王艾瑞克-兰谢尔最合适了。
温招娣把几个人看得很清楚——唯有万磁王,他是既不会惹火烧身,也不会让对他有恶意的人占到半分便宜……与其他人比起来,倒是最合适的。
*************************************************************
四十七天后,温招娣终于回到了原本的世界,而跟她一起走的,就是万磁王艾瑞克-兰谢尔。
温招娣先是注册了一个小公司,做钢铁贸易的,还给自己取了个洋名字叫“温蒂”。
万磁王是她公司的特别助理,秘书,总经理……反正很多的头衔——毕竟,公司只有两个人,只能暂时这样了。
而哲哲也跟着过来,给自己取了个洋名字叫“皮特-潘”。
“既然有温蒂,怎么能没有皮特潘呢?”哲哲笑着跟在温招娣身边,“这样不是更有可信度?”
温招娣点了点头,也是相信了他的说法。
这样的话,就相当于是“一位很厉害的公司总裁”跟“她的弟弟”,而这与“温招娣”还真的是没有半点关系的——但是,她却与温招娣容貌一般无二。
多么有意思的一件事啊!
在温招娣死去七七四十九天的时候,一个外面的女人进山来度假了,带着她的弟弟,身边还跟着个特别助理,还有司机……而她的脸,竟然跟村头老温家刚死的小丫头长得一模一样!
这一下子,整个五女村都沸腾了。
人们天天议论这个事儿。
村长接到上面命令,说一个大老板要来村子里度假,给了好多钱,要他招待——他一听,原本是非常欢迎的,可是见到了人之后,他对这事就是拒绝的。
但拒绝也没用,上面有命令。
“老温啊,你得想一想我!”县长直接就给村长打电话,“你要知道,这位温蒂女士是个大公司的老板,她要是愿意在我们县里投资,我是不会忘了你们五女村的!行了行了,没什么好说的,我挂了啊!”
“县长!”温老村长还要继续说,可是对方已经挂了电话。
他不知道,对方挂了电话,还骂他得了便宜卖乖。
第107章一百零七
一百零七换亲(三)
这乡下人,迷信的多。
所以当名叫温蒂的年轻女人从豪华小汽车里走下来的时候,村长的脚就软了,他硬着头皮靠过去想要再仔细打量打量这个女的……看看她跟死了的那个温招娣是不是真的那么像,然后,他就咕咚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温招娣喝了农药死了。
可今天正是她死后七七啊!
村长温长寿吓得差点儿就尿了出来。着眼前的这位年轻女人,长得跟温招娣真的是一模一样!
这女人有着温招娣一模一样的脸,眼睛也是那么大,面皮儿也是那么白,一头的长发,身材纤细,高鼻子小嘴巴,看着就像是画儿上的仙女儿似的。
而现在,这仙女看着就是讨命的鬼啊!
温长寿害怕,就安排了人先休息,自己回去给县长打了电话,可谁知道,县长倒是把他骂了一顿。
温长寿这个委屈啊!
他能不委屈嘛!
出身在这么个穷乡僻壤就算了,熬了许多年熬得也算可以了,眼瞅着自己儿女要出头,谁知道这半路杀出来个回魂的女鬼……吓不吓死个人啊!
不过温长寿也明白,这事儿与他是没有半点儿关系的。
那老温家是死是活,与他也是没有什么瓜葛的——虽然都姓温,可谓是同村同族,打断骨头连着筋,可话又说回来,也就是村子里论论辈分,早出了五服的,他管那温招娣家的上下死活?
这叫温蒂的女人是温招娣也好不是也罢,与他,到底没么关系。
打定主意不去管这事儿,温长寿还觉得挺好,只是不敢去坟茔圈子那边转悠,生怕遇到个什么。
但其实仔细看看,这个外面来的女人,与温招娣,还是有些不同的。
这女人面色白皙红润,与黄白镜子的温招娣相比,那气色不是好了一个两个档次的;这女人的头发乌黑油亮,温招娣的头发缺乏营养枯黄得好似干草;这女人的眼睛闪亮,精光透亮的,与温招娣那傻丫头一比,一个天一个地。
温长寿想,不管这外面来的女人是不是回魂的温招娣,那村头的温家,总是不会好了,到时候他也不必留什么情面……免得,把村子全给拖累下水。
这边温长寿想得挺美,而另一边,温招娣带着人住进了村子里最好的房子——村政府的招待所。
说是招待所,其实也就是个院子,平时也没什么大用,前面是一拍办公室,后面建成了个楼座子假装是别墅,以往有的支教老师会过来住一段日子,也有上级领导视察过来暂住的……一来讨好一番,二来能够对比一下显露出贫困村的赤贫,三来……在赤贫的村子里出现个略现代的东西,麻痹视察领导耳目。
尽管,希望渺茫。
过了一个月,这里的人终于告诉了她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她又有什么样的权利来要求得到什么,这个时候,温招娣已经不是原来的她了。
事实上,她当年没觉得自己不是温家人也是挺难傻的。
毕竟,长得差太多。
温家的人,长得普通,再加上多年来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穷,这些折磨得一个个都是面色难看身材短小面容黝黑……而她,就算是吃不饱穿不暖,饿得一脸菜色,可也还是长得白白净净,双眼暴皮儿,小嘴挺鼻,四肢修长……总归,就像是仙女儿落到了这鸡窝里,完全不是一个水准的。
小时候也听着外人夸奖,说她长得好啊,说温家大小子有福气啊……那时候她傻呵呵的不懂什么意思,现在想起来,真是浑身鸡皮疙瘩。
温招娣咬了咬牙,决定要做她要做的事情,那就需要选个人跟她回去。
巴基这个人要是上了战场绝对没的说,但是她此时有些怕他冲动。
尼尔的话……要是商战绝对没的说,但是他跟那些不要脸的人呛呛,总归不会占到便宜,倒还是折辱了他。
所以,只有万磁王艾瑞克-兰谢尔最合适了。
温招娣把几个人看得很清楚——唯有万磁王,他是既不会惹火烧身,也不会让对他有恶意的人占到半分便宜……与其他人比起来,倒是最合适的。
*************************************************************
四十七天后,温招娣终于回到了原本的世界,而跟她一起走的,就是万磁王艾瑞克-兰谢尔。
温招娣先是注册了一个小公司,做钢铁贸易的,还给自己取了个洋名字叫“温蒂”。
万磁王是她公司的特别助理,秘书,总经理……反正很多的头衔——毕竟,公司只有两个人,只能暂时这样了。
而哲哲也跟着过来,给自己取了个洋名字叫“皮特-潘”。
“既然有温蒂,怎么能没有皮特潘呢?”哲哲笑着跟在温招娣身边,“这样不是更有可信度?”
温招娣点了点头,也是相信了他的说法。
这样的话,就相当于是“一位很厉害的公司总裁”跟“她的弟弟”,而这与“温招娣”还真的是没有半点关系的——但是,她却与温招娣容貌一般无二。
多么有意思的一件事啊!
在温招娣死去七七四十九天的时候,一个外面的女人进山来度假了,带着她的弟弟,身边还跟着个特别助理,还有司机……而她的脸,竟然跟村头老温家刚死的小丫头长得一模一样!
这一下子,整个五女村都沸腾了。
人们天天议论这个事儿。
村长接到上面命令,说一个大老板要来村子里度假,给了好多钱,要他招待——他一听,原本是非常欢迎的,可是见到了人之后,他对这事就是拒绝的。
但拒绝也没用,上面有命令。
“老温啊,你得想一想我!”县长直接就给村长打电话,“你要知道,这位温蒂女士是个大公司的老板,她要是愿意在我们县里投资,我是不会忘了你们五女村的!行了行了,没什么好说的,我挂了啊!”
“县长!”温老村长还要继续说,可是对方已经挂了电话。
他不知道,对方挂了电话,还骂他得了便宜卖乖。
第107章一百零七
一百零七换亲(三)
这乡下人,迷信的多。
所以当名叫温蒂的年轻女人从豪华小汽车里走下来的时候,村长的脚就软了,他硬着头皮靠过去想要再仔细打量打量这个女的……看看她跟死了的那个温招娣是不是真的那么像,然后,他就咕咚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温招娣喝了农药死了。
可今天正是她死后七七啊!
村长温长寿吓得差点儿就尿了出来。着眼前的这位年轻女人,长得跟温招娣真的是一模一样!
这女人有着温招娣一模一样的脸,眼睛也是那么大,面皮儿也是那么白,一头的长发,身材纤细,高鼻子小嘴巴,看着就像是画儿上的仙女儿似的。
而现在,这仙女看着就是讨命的鬼啊!
温长寿害怕,就安排了人先休息,自己回去给县长打了电话,可谁知道,县长倒是把他骂了一顿。
温长寿这个委屈啊!
他能不委屈嘛!
出身在这么个穷乡僻壤就算了,熬了许多年熬得也算可以了,眼瞅着自己儿女要出头,谁知道这半路杀出来个回魂的女鬼……吓不吓死个人啊!
不过温长寿也明白,这事儿与他是没有半点儿关系的。
那老温家是死是活,与他也是没有什么瓜葛的——虽然都姓温,可谓是同村同族,打断骨头连着筋,可话又说回来,也就是村子里论论辈分,早出了五服的,他管那温招娣家的上下死活?
这叫温蒂的女人是温招娣也好不是也罢,与他,到底没么关系。
打定主意不去管这事儿,温长寿还觉得挺好,只是不敢去坟茔圈子那边转悠,生怕遇到个什么。
但其实仔细看看,这个外面来的女人,与温招娣,还是有些不同的。
这女人面色白皙红润,与黄白镜子的温招娣相比,那气色不是好了一个两个档次的;这女人的头发乌黑油亮,温招娣的头发缺乏营养枯黄得好似干草;这女人的眼睛闪亮,精光透亮的,与温招娣那傻丫头一比,一个天一个地。
温长寿想,不管这外面来的女人是不是回魂的温招娣,那村头的温家,总是不会好了,到时候他也不必留什么情面……免得,把村子全给拖累下水。
这边温长寿想得挺美,而另一边,温招娣带着人住进了村子里最好的房子——村政府的招待所。
说是招待所,其实也就是个院子,平时也没什么大用,前面是一拍办公室,后面建成了个楼座子假装是别墅,以往有的支教老师会过来住一段日子,也有上级领导视察过来暂住的……一来讨好一番,二来能够对比一下显露出贫困村的赤贫,三来……在赤贫的村子里出现个略现代的东西,麻痹视察领导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