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房东先生_分卷阅读_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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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里的阳光如烈火灼热难忍,夜晚的月光似冰泉凄寒透骨,她看着自己的尸体成了土狼田鼠和乌鸦的美餐,苍蝇甲虫繁衍的温床。
真的好恨……
厉鬼流不出眼泪,于是泪水灼烧成仇恨焚尽了仅有的理性,灵魂之中除了复仇再无他物,她的尸体被小镇的居民发现,被动物毁坏的骨骼描绘不出她的面容,美国的资料库里也找不到她的DNA记录,她成了众多的无名氏之一,被埋进公墓里也许此生再无重见天日的机会。
怨恨与不甘滋养她快速强大起来,冥冥之中她与许多事物产生了玄妙的联系,那些记录她死亡的文件,那些散落在乌鸦老鼠巢穴中的细碎遗骸,她可以自由在其间穿梭。
只有那张皮,那张被怪物带走的皮,每当她感觉快要靠近,都会被莫名的恐惧击退,一次次失之交臂。
她的皮……
她的皮……
我的皮……
Hotch无意识地呢喃重复灵魂之中的声响,冷汗从他的额头一滴滴落下,他的每一寸皮肤上都燃烧着可怕的疼痛,骨髓最深处寒冷向外蔓延,无法呼吸,无法动作,几乎要被那潮水一般的黑暗淹没。
唯一支撑他的只有来自于掌心的暖意,细微却又不可忽视,如涓涓细流润泽着他的灵魂,才叫他不至于彻底崩溃。
他无力地跌靠在椅子上,双眼闭起汗水在他的睫毛上凝成水珠,耳朵里嗡嗡作响嘈杂一片。
而巫琮就站在他的对面,垂眸看着他挣扎的模样,他唇角微微翘起一个弧度,眼神极怜悯却也极冷漠,像是感同身受心疼得无以复加,又像是置身其外冷眼旁观。
从第一次见面巫琮就知道自己的房客是个什么样的人,数段姻缘注定有缘无分不得善终,爱情无果理想正义最高,一生劳碌伤病难得寿终正寝,冷硬干净如同琉璃碎玉。
对于巫琮来说,这是非常新鲜的人设——他活着的时候生于高门大户,所见皆是勾心斗角逢高踩低,隐于山间鲜有人迹,偏生他又血统特殊,激活了祖上那点子传下来的那点子巫咸国血统,死也算不上真死,尚留了一丝阳气,于半梦半醒间听了千百年墓外的世事变迁岁月流转,直到被闯进来的盗墓贼身上的阳气彻底惊醒,那时候正是战乱,墓穴被搜刮一空就连尸身上穿着的衣服口里的明珠都被拿得一干二净,他刚刚起尸神志未清四肢僵硬,躺在棺椁里动弹不得几十年,而一层土壤之上血流成河哀鸿遍野未有半刻停歇。
没错,就是近代那字字血泪的几十年。
他知道哪是敌,哪是友,所以虽然动弹不得,这片土地上也不时会闹鬼,时常有敌军到了这里或是莫名失踪,或是沾染上什么疑难怪病。
等到他终于努力到能活动自如抱着只剩个脑袋的丹砂顺着盗墓贼的盗洞从墓里爬出来的时候,迎接他的就是国家相关部门负责人那张笑得喜气洋洋的大圆脸,接着就被塞进了全是老不死的集体宿舍里(并不是),慢慢融入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
好吧,扯远了,回到这件事上来,巫琮太清楚的知道人类有多复杂,所以对Hotch就更感兴趣,这个男人已经过了凭着一腔热血就能跨越一切障碍的年纪,却也还没成熟到千帆过尽从容豁达,既要应对一肚子心眼的官僚上司们,又要和恐怖变态的罪犯斗智斗勇,他还刚刚离婚,失去了家庭的避风港。
人生来皆苦,又选择走了一条荆棘遍布的路,他会挣扎,会痛苦,会质疑自己的选择,但却也足够坚韧强大,拼了命挺直背脊承担着苦痛煎熬往前走。
那么,他能走多远呢?巫琮忍不住地好奇。
他让Hotch住进了自己的公寓,给予他恰到好处的照顾,放纵了丹砂亲近他,就像碰到了一头漂亮威猛又受了伤的野兽而见猎心喜,于是仔细照料精心投喂,将其放在更为广阔的山林之中,满心期待着能否看到其英勇无畏所向披靡的模样。
——这是纯粹出于兴趣而进行的实验,对象是值得他付出无尽时间与心血的人类,他一步步表现得耐心而温柔,营造出稳定的环境,不急不躁地根据情况一点点添加变量,他向Hotch展现出了世界的另一面,更深沉的黑暗与更温暖的光明并存,然后满怀欣喜地观察着人类反应。
能够走到什么位置呢?能够坚持到什么地方呢?
十年也好,百年也罢,巫琮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
Hotch很疲惫,他的气力在极度的精神折磨中快速消耗,精神与肉体分离成了两部分,灵魂与受害人重叠,几乎要被那无尽的绝望与痛苦吞噬殆尽,肉体又独立其外,一遍遍警醒着他即将到达极限。
他尝试着用厉鬼的角度去感知人皮的位置,那种感觉无法言说,身体的某一部分被分离,却又清晰地知晓它的存在,然而每一次即将靠近,莫名的恐惧将一切击得溃不成军。
他一遍遍的尝试,而厉鬼甚至比他还要斗志昂扬,似乎意识到了Hotch这个算不上助力的存在,Hotch感受到了厉鬼的痛苦,厉鬼也能感受到那股来自Hotch的温暖,死后那么久,第一次感受到的温暖,细微却又强大。
被怨恨遮掩的理智稍稍回了笼,温暖的涓涓细流叫她想起了家,那是一个带着小花园的屋子,草坪上有一个旧旧的秋千,那是爸爸亲手做的,天气晴好的时候他们一家就会坐在草坪上喝下午茶,阳光带来暖意阵阵,闭上眼似乎还能听见欢歌笑语,弟弟妹妹为了一块蛋糕闹别扭,爸爸妈妈靠在一起追忆青春,牛奶和红茶,蛋糕和松饼,再加一点特制草莓酱,共同构成了珍藏在灵魂最深处的宝贵记忆。
家是永远的勇气之源,不甘心就这么放弃,也不甘心就这么失败,会感到恐惧是人之常情,但是这一次,要尝试着战胜恐惧。
哪怕会因此而灰飞烟灭也没关系啊,有一个人类已经知道了她的来自何方,葬在何处,那么总有一天,她的家人会来带她回家的。
她这么相信着。
恐惧成了习惯就会麻木,就像常年高空作业的人不会恐高,孤注一掷般的尝试突破了最后的一道屏障,恍惚间她看到了那个披着自己皮的怪物正走在巷子里,身上几道她咬开的伤痕都得到了极好的修饰,眉眼艳丽神情娇媚,一时间她都不敢认这是否是自己的样子。
感谢她现在还有几分理智吧,只是站在一边看着而非疯子般扑上去想要把自己的皮抢回来,那怪物太强大了,贸贸然铺上会只会是螳臂当车以卵击石。
“我的……”Hotch第一次听到了厉鬼的声音,同想象中不同,那声音干涩嘶哑,宛如金属在摩擦一般,“我的……”
厉鬼轻声道,“你去带人过来…我会帮你的…把我的皮……”
她指望的并不是看起来就是个普通人类的Hotch,而是那个Hotch身边强得让她心惊肉跳的男人。
“还给我……”
“好。”Hotch答应道,他会想办法把本就属于她的皮还给她,让她能够安心离开这个世界。
于是,口头契约成立,Hotch眼前一黑,像是从高空坠下,重重砸回自己的身体里。
作者有话要说:巫琮的话翻译一下就是这个人类好棒我要快点把他圈回来养着!
第22章
头很疼,耳朵里嗡鸣不断,喉咙深处泛出令人作呕的腥甜气,身上的衣服被冷汗泡得能拧出水来,Hotch觉得他现在已经出现了脱水症状,身上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
那种皮肤撕裂般的疼痛感依旧在他身上一刺一刺跳动着,他很清楚这是错觉,然而短期内他可能都没办法摆脱这种错觉了。
幸好巫琮是个还算合格的看护者,及时从口袋里摸出一枚拿来给丹砂当糖丸吃的精炼药团子塞进Hotch嘴里,倒不是没有更好的丹药能用,只不过那种动辄拿几万年药材当原料的丹药,普通人类一颗下去也就胀死了。
既然是给丹砂当糖丸吃的药团子,味道自然不会太差,酸酸甜甜一入口便化成水,仔细品品还能抿出来点花露的清甜芬芳。
但同样的,既然是给丹砂拿来当糖丸吃的药团子,药效自然也不会强到哪里去,活死人肉白骨那是不可能的,有点类似于以前街头叫卖的十全大补丸的效果,普通人吃了强身健体有病治病没病防身,不过对于丹砂还有他这类来说也就只能当糖丸吃吃了,效果近乎于无。
一粒药丸子下去Hotch惨白的脸色就肉眼可见地好了起来,巫琮捏着他的手腕探了探脉,又掰了半粒药丸子塞进他嘴里——不能再多了,普通人类脆弱的身体也就能承受这么多。
药团子在口腔内化成水,又蒸腾成气,不需要费力吞咽便进入了身体里,温柔地驱散了一切不适,无论是生理上的还是心理上的,昏沉的脑袋一清,方才的经历就像是睡糊涂了的一场噩梦,睡醒了之后便觉恍若隔世,虽然仍会为之悲伤心痛,但也仅仅到此为止了。
巫琮还体贴地帮他整理好了皱巴巴湿哒哒的衣服,根根细针重又蒸腾成水汽回归空气,虽然看起来面色仍有些苍白,不过Hotch知道自己已经基本没什么问题了。
白日里的阳光如烈火灼热难忍,夜晚的月光似冰泉凄寒透骨,她看着自己的尸体成了土狼田鼠和乌鸦的美餐,苍蝇甲虫繁衍的温床。
真的好恨……
厉鬼流不出眼泪,于是泪水灼烧成仇恨焚尽了仅有的理性,灵魂之中除了复仇再无他物,她的尸体被小镇的居民发现,被动物毁坏的骨骼描绘不出她的面容,美国的资料库里也找不到她的DNA记录,她成了众多的无名氏之一,被埋进公墓里也许此生再无重见天日的机会。
怨恨与不甘滋养她快速强大起来,冥冥之中她与许多事物产生了玄妙的联系,那些记录她死亡的文件,那些散落在乌鸦老鼠巢穴中的细碎遗骸,她可以自由在其间穿梭。
只有那张皮,那张被怪物带走的皮,每当她感觉快要靠近,都会被莫名的恐惧击退,一次次失之交臂。
她的皮……
她的皮……
我的皮……
Hotch无意识地呢喃重复灵魂之中的声响,冷汗从他的额头一滴滴落下,他的每一寸皮肤上都燃烧着可怕的疼痛,骨髓最深处寒冷向外蔓延,无法呼吸,无法动作,几乎要被那潮水一般的黑暗淹没。
唯一支撑他的只有来自于掌心的暖意,细微却又不可忽视,如涓涓细流润泽着他的灵魂,才叫他不至于彻底崩溃。
他无力地跌靠在椅子上,双眼闭起汗水在他的睫毛上凝成水珠,耳朵里嗡嗡作响嘈杂一片。
而巫琮就站在他的对面,垂眸看着他挣扎的模样,他唇角微微翘起一个弧度,眼神极怜悯却也极冷漠,像是感同身受心疼得无以复加,又像是置身其外冷眼旁观。
从第一次见面巫琮就知道自己的房客是个什么样的人,数段姻缘注定有缘无分不得善终,爱情无果理想正义最高,一生劳碌伤病难得寿终正寝,冷硬干净如同琉璃碎玉。
对于巫琮来说,这是非常新鲜的人设——他活着的时候生于高门大户,所见皆是勾心斗角逢高踩低,隐于山间鲜有人迹,偏生他又血统特殊,激活了祖上那点子传下来的那点子巫咸国血统,死也算不上真死,尚留了一丝阳气,于半梦半醒间听了千百年墓外的世事变迁岁月流转,直到被闯进来的盗墓贼身上的阳气彻底惊醒,那时候正是战乱,墓穴被搜刮一空就连尸身上穿着的衣服口里的明珠都被拿得一干二净,他刚刚起尸神志未清四肢僵硬,躺在棺椁里动弹不得几十年,而一层土壤之上血流成河哀鸿遍野未有半刻停歇。
没错,就是近代那字字血泪的几十年。
他知道哪是敌,哪是友,所以虽然动弹不得,这片土地上也不时会闹鬼,时常有敌军到了这里或是莫名失踪,或是沾染上什么疑难怪病。
等到他终于努力到能活动自如抱着只剩个脑袋的丹砂顺着盗墓贼的盗洞从墓里爬出来的时候,迎接他的就是国家相关部门负责人那张笑得喜气洋洋的大圆脸,接着就被塞进了全是老不死的集体宿舍里(并不是),慢慢融入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
好吧,扯远了,回到这件事上来,巫琮太清楚的知道人类有多复杂,所以对Hotch就更感兴趣,这个男人已经过了凭着一腔热血就能跨越一切障碍的年纪,却也还没成熟到千帆过尽从容豁达,既要应对一肚子心眼的官僚上司们,又要和恐怖变态的罪犯斗智斗勇,他还刚刚离婚,失去了家庭的避风港。
人生来皆苦,又选择走了一条荆棘遍布的路,他会挣扎,会痛苦,会质疑自己的选择,但却也足够坚韧强大,拼了命挺直背脊承担着苦痛煎熬往前走。
那么,他能走多远呢?巫琮忍不住地好奇。
他让Hotch住进了自己的公寓,给予他恰到好处的照顾,放纵了丹砂亲近他,就像碰到了一头漂亮威猛又受了伤的野兽而见猎心喜,于是仔细照料精心投喂,将其放在更为广阔的山林之中,满心期待着能否看到其英勇无畏所向披靡的模样。
——这是纯粹出于兴趣而进行的实验,对象是值得他付出无尽时间与心血的人类,他一步步表现得耐心而温柔,营造出稳定的环境,不急不躁地根据情况一点点添加变量,他向Hotch展现出了世界的另一面,更深沉的黑暗与更温暖的光明并存,然后满怀欣喜地观察着人类反应。
能够走到什么位置呢?能够坚持到什么地方呢?
十年也好,百年也罢,巫琮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
Hotch很疲惫,他的气力在极度的精神折磨中快速消耗,精神与肉体分离成了两部分,灵魂与受害人重叠,几乎要被那无尽的绝望与痛苦吞噬殆尽,肉体又独立其外,一遍遍警醒着他即将到达极限。
他尝试着用厉鬼的角度去感知人皮的位置,那种感觉无法言说,身体的某一部分被分离,却又清晰地知晓它的存在,然而每一次即将靠近,莫名的恐惧将一切击得溃不成军。
他一遍遍的尝试,而厉鬼甚至比他还要斗志昂扬,似乎意识到了Hotch这个算不上助力的存在,Hotch感受到了厉鬼的痛苦,厉鬼也能感受到那股来自Hotch的温暖,死后那么久,第一次感受到的温暖,细微却又强大。
被怨恨遮掩的理智稍稍回了笼,温暖的涓涓细流叫她想起了家,那是一个带着小花园的屋子,草坪上有一个旧旧的秋千,那是爸爸亲手做的,天气晴好的时候他们一家就会坐在草坪上喝下午茶,阳光带来暖意阵阵,闭上眼似乎还能听见欢歌笑语,弟弟妹妹为了一块蛋糕闹别扭,爸爸妈妈靠在一起追忆青春,牛奶和红茶,蛋糕和松饼,再加一点特制草莓酱,共同构成了珍藏在灵魂最深处的宝贵记忆。
家是永远的勇气之源,不甘心就这么放弃,也不甘心就这么失败,会感到恐惧是人之常情,但是这一次,要尝试着战胜恐惧。
哪怕会因此而灰飞烟灭也没关系啊,有一个人类已经知道了她的来自何方,葬在何处,那么总有一天,她的家人会来带她回家的。
她这么相信着。
恐惧成了习惯就会麻木,就像常年高空作业的人不会恐高,孤注一掷般的尝试突破了最后的一道屏障,恍惚间她看到了那个披着自己皮的怪物正走在巷子里,身上几道她咬开的伤痕都得到了极好的修饰,眉眼艳丽神情娇媚,一时间她都不敢认这是否是自己的样子。
感谢她现在还有几分理智吧,只是站在一边看着而非疯子般扑上去想要把自己的皮抢回来,那怪物太强大了,贸贸然铺上会只会是螳臂当车以卵击石。
“我的……”Hotch第一次听到了厉鬼的声音,同想象中不同,那声音干涩嘶哑,宛如金属在摩擦一般,“我的……”
厉鬼轻声道,“你去带人过来…我会帮你的…把我的皮……”
她指望的并不是看起来就是个普通人类的Hotch,而是那个Hotch身边强得让她心惊肉跳的男人。
“还给我……”
“好。”Hotch答应道,他会想办法把本就属于她的皮还给她,让她能够安心离开这个世界。
于是,口头契约成立,Hotch眼前一黑,像是从高空坠下,重重砸回自己的身体里。
作者有话要说:巫琮的话翻译一下就是这个人类好棒我要快点把他圈回来养着!
第22章
头很疼,耳朵里嗡鸣不断,喉咙深处泛出令人作呕的腥甜气,身上的衣服被冷汗泡得能拧出水来,Hotch觉得他现在已经出现了脱水症状,身上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
那种皮肤撕裂般的疼痛感依旧在他身上一刺一刺跳动着,他很清楚这是错觉,然而短期内他可能都没办法摆脱这种错觉了。
幸好巫琮是个还算合格的看护者,及时从口袋里摸出一枚拿来给丹砂当糖丸吃的精炼药团子塞进Hotch嘴里,倒不是没有更好的丹药能用,只不过那种动辄拿几万年药材当原料的丹药,普通人类一颗下去也就胀死了。
既然是给丹砂当糖丸吃的药团子,味道自然不会太差,酸酸甜甜一入口便化成水,仔细品品还能抿出来点花露的清甜芬芳。
但同样的,既然是给丹砂拿来当糖丸吃的药团子,药效自然也不会强到哪里去,活死人肉白骨那是不可能的,有点类似于以前街头叫卖的十全大补丸的效果,普通人吃了强身健体有病治病没病防身,不过对于丹砂还有他这类来说也就只能当糖丸吃吃了,效果近乎于无。
一粒药丸子下去Hotch惨白的脸色就肉眼可见地好了起来,巫琮捏着他的手腕探了探脉,又掰了半粒药丸子塞进他嘴里——不能再多了,普通人类脆弱的身体也就能承受这么多。
药团子在口腔内化成水,又蒸腾成气,不需要费力吞咽便进入了身体里,温柔地驱散了一切不适,无论是生理上的还是心理上的,昏沉的脑袋一清,方才的经历就像是睡糊涂了的一场噩梦,睡醒了之后便觉恍若隔世,虽然仍会为之悲伤心痛,但也仅仅到此为止了。
巫琮还体贴地帮他整理好了皱巴巴湿哒哒的衣服,根根细针重又蒸腾成水汽回归空气,虽然看起来面色仍有些苍白,不过Hotch知道自己已经基本没什么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