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命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1852铁血中华、超级兵王、超级兵王、天才小毒妃
刘书阁 www.liushuge.com,最快更新朝云暮雨文集最新章节!
真爱,我们不要采摘她的花朵,因为那些花的茎连着我们的心房。
—— 作者题记
1
“你相信爱情吗?”江华又一次问。她是雯雯的闺中密友,从工作中认识开始,到雯雯为人妻为人母,俩人始终非常要好。江华三十四岁,仍然独身,有自己稳定的工作,而且很投入,很出色。
“我是相信的。”雯雯淡淡的回答。雯雯手里握着一支透明的玻璃酒杯,夕阳把一抹斜辉透过阳台上的玻璃窗洒在雯雯略显清瘦的身上。她不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女人,但她皮肤白皙,脸型温柔,五官搭配的均匀,双眼皮的眼角细长,挺直的鼻梁,圆润的嘴唇,最美的是一双秀长的眉毛,别的自己也从自己的脸上看不出有多漂亮的地方。只是她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东西,常常让江华这个典型的时尚美女也看的目不转睛,而且最让江华佩服的是雯雯那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与生俱来的象唐诗宋词一样的灵气。比如,雯雯穿衣服很简单,但颜色搭配的却恰倒好处,她可以从众多的衣服堆里一眼发现适合自己的款式,衣服一到了她身上就显出了她那独特的韵味,有时江华想去模仿也模仿不出雯雯的那种效果。现在,江华就看着她。只见她一件真丝的浅蓝色半长式睡衣,不施任何脂粉清秀的脸,一米六七的身高,软软的长发,垂在肩头,那长发带着一点儿漂染过的痕迹,残留着的一抹葡萄红在傍晚阳光的照耀下闪闪生辉。这个刚刚三十岁的女人依然让人着迷。江华忍不住又和她开玩笑:“我要是个男人,也会爱上你。”
“爱我什么啊?我不过是一个胸无大志喜欢安逸的小女人,有什么好爱的?”雯雯把目光投向了远方,她的目光安祥中透露着一点淡淡的忧郁。
“象你这样整天沉醉在文字游戏里,什么事也不用操心,真让人羡慕。”江华说着,用手抚摸了一下阳台上一盆滴水观音的叶子。
“我倒羡慕你,无牵无挂的,一个人生活多好。”雯雯说着,目光停留在滴水观音上。接着说:“我的心却和这生活在温室里的滴水观音差不多了,已经到了修行,莲座,的份上了。”
“你没有爱了吗?”江华问。
“不谈爱情,好不好?我最烦这个,好象两个人关系一好了除了爱情,就没有别的话题了。”雯雯说着,走到另一个房间,把窗户打开,一股清爽的夏风吹了进来。
“我真服了你了,除了书和文字你离不开,别的好象你什么都看的开 ?”江华跟过来说。
“你错了,红尘中我难舍的多了,只是经历了一些爱恨离愁之后,感觉一些事还是顺其自然的好,毕竟不是十八九,二十多岁的时候了。”雯雯说:“所以,你也应该找个伴了,不要条件太高了,挑来挑去的,人都挑老了。”
江华接着说:“你一会说羡慕我一个人,一会又劝我找个伴,这么多年了,我发现我一直都看不透你,有时候离的你很近,也让人感觉到你的距离。你高兴起来,什么玩笑也能开,你沉默时,一句话也没有,不知道你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雯雯回答:“我心里很静的,什么都没有想,所以你和我在一起时才会有一种空,淡,远的感觉。”
江华说:“可我真没有合适的,比方说上一次那个,让你陪我去见面,结果他一双眼睛老是盯着你转,下一次啊,可不带你去了,喧宾夺主!”
哈哈哈俩人大笑起来
送走了江华,雯雯去幼儿院接了宝宝出来,母子俩一边走一边嘻笑玩闹着。一只粉红色的小皮球在他们手上传来传去。
也许,一切都是宿命中的安排,在a市两千零四年的这么一个夏日的黄昏里b街转角的路口,雯雯不应该遇上王子轩。
王子轩c公司一个小小的项目经理,三十二岁,属牛,一米七四偏瘦的身材,有点象刘德华一样的脸,尤其是眉毛和眼睛。连日来繁重的工作,处理不完的业务,以及家里乱七八糟的琐事,搞得他头昏脑胀的。他是学计算机专业的,他已经习惯了自己的生活象计算机一样的机械。他开着一辆半旧的捷达王,在刚刚下班的人流高峰中穿行。难得今天不加班,可以早早回去休息一下。他无心看车窗外的风景,在b街的转角处停下来,想去路边的d店里买一包烟。他靠在驾驶座上,漫不经心的向外看了一眼,一个可爱的小男孩的身影吸引了他。
小男孩四五岁的样子,一身黑色的运动衣衬着一张白净的脸,那是一张很漂亮的脸,浓眉朗目,虎头虎脑的带着一种大人般的帅气。他背着一个小红书包,浅蓝色的运动鞋一边走一边踢着一个粉红色的球。只听他嘴里还哼着什么:“咖哩,飞飞,淘气,鸡大婶,洋博士,蓝猫”王子轩忍不住笑了一下,想起了自己和这个小男孩一样大一样调皮的儿子。
“宝宝,小心啊,慢点走。”一个柔软,甜润的声音传了过来。王子轩第一次看见了雯雯
象王子轩这样年龄的男人,也许早没有了在街上看美女的那种兴趣。他注意雯雯也不是象所有电影小说里所描写的一见钟情。他只是被雯雯那种对待孩子特别女性或者说母性的温柔所打动。而雯雯一身合体的黑衣,黑衬衣,黑长裤,窈窈窕窕的走过来时,也的确让王子轩的眼前一亮。真是个有气质的女人,王子轩心里暗暗赞叹了一下。一瞬间,他也想做一个孩子,被这样的一个妈妈宠着,呵护着,真好!几天来的工作压力仿佛都冲淡了!他目送着他们母子俩拐到e路口,直到身影消失,这才下车到d店里买了一包烟。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每当王子轩正常下班的时候,总会在b街遇上雯雯。王子轩也从来没有想去和她打个招呼或者找个理由问问她的姓名什么的,能够在街上遇上雯雯对王子轩来说来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而雯雯万万也没有想到在这个世界上有一双陌生的男人的眼睛已经注意她很久了
2
王子轩回到家时,已经是晚上八点钟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灯火辉煌的家,常常让他有一种凄凉的感觉。爱人在街道的派出所上班,和她同龄,巡警。也许是工作的关系很少管家,就算是在家也经常是一个电话就走,特别是发生什么事故的时候,110车连呼带喊的就走人,幸亏孩子有她父母看管。
这个典型的女强人,说话干练直爽。一头短发,圆脸,大眼,颧骨稍微有点高显得本来就小的鼻子有点扁,皮肤稍微有点暗,中等稍微丰满的身材,整天风风火火的样子。而王子轩却显得有点沉默寡言,王子轩本来是个蛮帅气的男子,可他的眼神里却带着一种和雯雯一样的忧郁。王子轩胡乱吃了一口饭,刚洗了碗,爱人王秀玫就回来了。只见她一进门就说:“今天,有个饭店里两个男的打起来了,我们赶到时,啤酒瓶子都扎那个男的肚子里去了,靠!我上去就用电警棍把另一个男的电倒了!”
很多年了,王子轩已经习惯她这样一进门就讲一些血淋淋的事件。比方说那天抓了一个偷摩托车的,让她顺脸闪了个够。那天又抓了个暗娼,让她罚了个够。那天又去处理一个交通事故,让她捡到一小块被撞着掉地下的骨头
王秀玫又说已经吃过了,就脱了警装,露出了里面的大红的小背心。
子轩忍不住,上去抱住了她。
秀玫却说:“烦死了!累死了!滚!”说着,还晃了晃手里的电警棍。
子轩默默的退到另一个房间。
好象已经习惯了这样,夫妻俩一人一个房间。
秀玫一挨枕头就睡着了。
子轩却睡不着,翻来覆去,胡思乱想这个从陕西农村出来的孩子,当处最大的愿望也是能够在这个城市里成家立业。所以,毕业后很快就经人介绍娶妻生子。在学校也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可因为是外地的,注重现实的子轩还是放弃了那段感情。爱情,对子轩这样性格内向的男人来说,好象是一件奢侈品。他从不喜欢看琼瑶小说,感觉那描写的爱情,就象一个女孩子衣裙上的花边秀缕一样,是装饰的,可有可无。可这段时间以来,尤其在这样的一个夜晚,窗外树影婆娑到帘子上,他看着,想着,他忽然感觉他的生活里确少一种什么东西
他的感觉是对的,那是因为他生活里刚好多了一种东西——就是每天他看见的雯雯的身影
奇怪?他不知道她从那里来?要到那里去?他姓什么?叫什么?但他知道她肯定是衣食无忧的,谜一样的女人。每每想到她时他心里就会涌上一种幸福的甜蜜,这种甜蜜伴着他渐渐进入梦乡
3
雯雯早上九点钟了还懒在被窝里。由于她喜欢深夜写作,这和她以前上正常班时的作息时间刚好相反。
一阵阵响起的音乐——贝多芬的月光交响曲将她喊醒。她拿起手机睡意朦胧的说了一声:“喂”
电话是她爱人武建打来的,让她把他忘在家里的上半年的工作总结送到他单位去。
雯雯没有马上起床,望着墙上她和武建的婚纱照发了一会呆
这个比她大两岁的男人,多少有点大男子主义。对雯雯就象是宠一个孩子一样的溺爱直到宝宝出世后,他才感觉她长大了许多,但一天几乎十来个的电话还是照样不减当初在邮电学校上学时,身高一米七九,形象颇俱周润发风采,表面爱说爱笑,办事老练圆滑的武建,是众多女孩追求的对象,但他却爱上了卫校的雯雯
雯雯也是爱他的,只是从小就喜欢文学的她有着自己独立的精神空间她从来也不喜欢象别的结婚的女人一样闲暇时,去搓麻将,进美容院什么的她除了写东西就是继续在电大进修中文
音乐又一次响起,雯雯连忙起来,简单的梳洗了,就打车到武建的单位门口。
门岗的制勤人员是一个穿着制服的二十多岁的男孩子。他看见雯雯往里面走就说到:“小女孩,找谁?过来登记!”
小女孩?雯雯忍不住笑了一下,自己不过是一件淡紫色的连衣裙,中长的头发,在这个男孩眼里还是个小女孩?雯雯笑着说:“叫阿姨吧,你仔细看看就开始长皱纹了!我找武建送东西呢!”
提到武建,男孩子不再追问,很客气的让雯雯进去了。
雯雯推开武建办公室的门时,一瞬间王子轩的目光仿佛要凝固了
直到武建给他介绍说:“这是我爱人,萧雯雯。” 子轩这才回过神来,点点头,说:“你好。”
“这是去年来我们公司的王子轩。”武建对雯雯说。
雯雯只是看见一双大而闪亮的眼睛。但那种亮,对雯雯来说一点都不陌生,她早就习惯了男士看自己的这种眼光。的确,象她那样带一种文弱气质的女人,总是容易让男人对她生出一份爱怜与呵护。但雯雯却不轻易的去喜欢一个人。所以,雯雯在转身出门时很快就忘掉了他。
而王子轩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早已心仪的女人,竟然是和自己平起平坐同一公司同一职位同一办公室同一年龄而只是比自己小三个月的武健的爱人。
真爱,我们不要采摘她的花朵,因为那些花的茎连着我们的心房。
—— 作者题记
1
“你相信爱情吗?”江华又一次问。她是雯雯的闺中密友,从工作中认识开始,到雯雯为人妻为人母,俩人始终非常要好。江华三十四岁,仍然独身,有自己稳定的工作,而且很投入,很出色。
“我是相信的。”雯雯淡淡的回答。雯雯手里握着一支透明的玻璃酒杯,夕阳把一抹斜辉透过阳台上的玻璃窗洒在雯雯略显清瘦的身上。她不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女人,但她皮肤白皙,脸型温柔,五官搭配的均匀,双眼皮的眼角细长,挺直的鼻梁,圆润的嘴唇,最美的是一双秀长的眉毛,别的自己也从自己的脸上看不出有多漂亮的地方。只是她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东西,常常让江华这个典型的时尚美女也看的目不转睛,而且最让江华佩服的是雯雯那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与生俱来的象唐诗宋词一样的灵气。比如,雯雯穿衣服很简单,但颜色搭配的却恰倒好处,她可以从众多的衣服堆里一眼发现适合自己的款式,衣服一到了她身上就显出了她那独特的韵味,有时江华想去模仿也模仿不出雯雯的那种效果。现在,江华就看着她。只见她一件真丝的浅蓝色半长式睡衣,不施任何脂粉清秀的脸,一米六七的身高,软软的长发,垂在肩头,那长发带着一点儿漂染过的痕迹,残留着的一抹葡萄红在傍晚阳光的照耀下闪闪生辉。这个刚刚三十岁的女人依然让人着迷。江华忍不住又和她开玩笑:“我要是个男人,也会爱上你。”
“爱我什么啊?我不过是一个胸无大志喜欢安逸的小女人,有什么好爱的?”雯雯把目光投向了远方,她的目光安祥中透露着一点淡淡的忧郁。
“象你这样整天沉醉在文字游戏里,什么事也不用操心,真让人羡慕。”江华说着,用手抚摸了一下阳台上一盆滴水观音的叶子。
“我倒羡慕你,无牵无挂的,一个人生活多好。”雯雯说着,目光停留在滴水观音上。接着说:“我的心却和这生活在温室里的滴水观音差不多了,已经到了修行,莲座,的份上了。”
“你没有爱了吗?”江华问。
“不谈爱情,好不好?我最烦这个,好象两个人关系一好了除了爱情,就没有别的话题了。”雯雯说着,走到另一个房间,把窗户打开,一股清爽的夏风吹了进来。
“我真服了你了,除了书和文字你离不开,别的好象你什么都看的开 ?”江华跟过来说。
“你错了,红尘中我难舍的多了,只是经历了一些爱恨离愁之后,感觉一些事还是顺其自然的好,毕竟不是十八九,二十多岁的时候了。”雯雯说:“所以,你也应该找个伴了,不要条件太高了,挑来挑去的,人都挑老了。”
江华接着说:“你一会说羡慕我一个人,一会又劝我找个伴,这么多年了,我发现我一直都看不透你,有时候离的你很近,也让人感觉到你的距离。你高兴起来,什么玩笑也能开,你沉默时,一句话也没有,不知道你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雯雯回答:“我心里很静的,什么都没有想,所以你和我在一起时才会有一种空,淡,远的感觉。”
江华说:“可我真没有合适的,比方说上一次那个,让你陪我去见面,结果他一双眼睛老是盯着你转,下一次啊,可不带你去了,喧宾夺主!”
哈哈哈俩人大笑起来
送走了江华,雯雯去幼儿院接了宝宝出来,母子俩一边走一边嘻笑玩闹着。一只粉红色的小皮球在他们手上传来传去。
也许,一切都是宿命中的安排,在a市两千零四年的这么一个夏日的黄昏里b街转角的路口,雯雯不应该遇上王子轩。
王子轩c公司一个小小的项目经理,三十二岁,属牛,一米七四偏瘦的身材,有点象刘德华一样的脸,尤其是眉毛和眼睛。连日来繁重的工作,处理不完的业务,以及家里乱七八糟的琐事,搞得他头昏脑胀的。他是学计算机专业的,他已经习惯了自己的生活象计算机一样的机械。他开着一辆半旧的捷达王,在刚刚下班的人流高峰中穿行。难得今天不加班,可以早早回去休息一下。他无心看车窗外的风景,在b街的转角处停下来,想去路边的d店里买一包烟。他靠在驾驶座上,漫不经心的向外看了一眼,一个可爱的小男孩的身影吸引了他。
小男孩四五岁的样子,一身黑色的运动衣衬着一张白净的脸,那是一张很漂亮的脸,浓眉朗目,虎头虎脑的带着一种大人般的帅气。他背着一个小红书包,浅蓝色的运动鞋一边走一边踢着一个粉红色的球。只听他嘴里还哼着什么:“咖哩,飞飞,淘气,鸡大婶,洋博士,蓝猫”王子轩忍不住笑了一下,想起了自己和这个小男孩一样大一样调皮的儿子。
“宝宝,小心啊,慢点走。”一个柔软,甜润的声音传了过来。王子轩第一次看见了雯雯
象王子轩这样年龄的男人,也许早没有了在街上看美女的那种兴趣。他注意雯雯也不是象所有电影小说里所描写的一见钟情。他只是被雯雯那种对待孩子特别女性或者说母性的温柔所打动。而雯雯一身合体的黑衣,黑衬衣,黑长裤,窈窈窕窕的走过来时,也的确让王子轩的眼前一亮。真是个有气质的女人,王子轩心里暗暗赞叹了一下。一瞬间,他也想做一个孩子,被这样的一个妈妈宠着,呵护着,真好!几天来的工作压力仿佛都冲淡了!他目送着他们母子俩拐到e路口,直到身影消失,这才下车到d店里买了一包烟。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每当王子轩正常下班的时候,总会在b街遇上雯雯。王子轩也从来没有想去和她打个招呼或者找个理由问问她的姓名什么的,能够在街上遇上雯雯对王子轩来说来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而雯雯万万也没有想到在这个世界上有一双陌生的男人的眼睛已经注意她很久了
2
王子轩回到家时,已经是晚上八点钟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灯火辉煌的家,常常让他有一种凄凉的感觉。爱人在街道的派出所上班,和她同龄,巡警。也许是工作的关系很少管家,就算是在家也经常是一个电话就走,特别是发生什么事故的时候,110车连呼带喊的就走人,幸亏孩子有她父母看管。
这个典型的女强人,说话干练直爽。一头短发,圆脸,大眼,颧骨稍微有点高显得本来就小的鼻子有点扁,皮肤稍微有点暗,中等稍微丰满的身材,整天风风火火的样子。而王子轩却显得有点沉默寡言,王子轩本来是个蛮帅气的男子,可他的眼神里却带着一种和雯雯一样的忧郁。王子轩胡乱吃了一口饭,刚洗了碗,爱人王秀玫就回来了。只见她一进门就说:“今天,有个饭店里两个男的打起来了,我们赶到时,啤酒瓶子都扎那个男的肚子里去了,靠!我上去就用电警棍把另一个男的电倒了!”
很多年了,王子轩已经习惯她这样一进门就讲一些血淋淋的事件。比方说那天抓了一个偷摩托车的,让她顺脸闪了个够。那天又抓了个暗娼,让她罚了个够。那天又去处理一个交通事故,让她捡到一小块被撞着掉地下的骨头
王秀玫又说已经吃过了,就脱了警装,露出了里面的大红的小背心。
子轩忍不住,上去抱住了她。
秀玫却说:“烦死了!累死了!滚!”说着,还晃了晃手里的电警棍。
子轩默默的退到另一个房间。
好象已经习惯了这样,夫妻俩一人一个房间。
秀玫一挨枕头就睡着了。
子轩却睡不着,翻来覆去,胡思乱想这个从陕西农村出来的孩子,当处最大的愿望也是能够在这个城市里成家立业。所以,毕业后很快就经人介绍娶妻生子。在学校也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可因为是外地的,注重现实的子轩还是放弃了那段感情。爱情,对子轩这样性格内向的男人来说,好象是一件奢侈品。他从不喜欢看琼瑶小说,感觉那描写的爱情,就象一个女孩子衣裙上的花边秀缕一样,是装饰的,可有可无。可这段时间以来,尤其在这样的一个夜晚,窗外树影婆娑到帘子上,他看着,想着,他忽然感觉他的生活里确少一种什么东西
他的感觉是对的,那是因为他生活里刚好多了一种东西——就是每天他看见的雯雯的身影
奇怪?他不知道她从那里来?要到那里去?他姓什么?叫什么?但他知道她肯定是衣食无忧的,谜一样的女人。每每想到她时他心里就会涌上一种幸福的甜蜜,这种甜蜜伴着他渐渐进入梦乡
3
雯雯早上九点钟了还懒在被窝里。由于她喜欢深夜写作,这和她以前上正常班时的作息时间刚好相反。
一阵阵响起的音乐——贝多芬的月光交响曲将她喊醒。她拿起手机睡意朦胧的说了一声:“喂”
电话是她爱人武建打来的,让她把他忘在家里的上半年的工作总结送到他单位去。
雯雯没有马上起床,望着墙上她和武建的婚纱照发了一会呆
这个比她大两岁的男人,多少有点大男子主义。对雯雯就象是宠一个孩子一样的溺爱直到宝宝出世后,他才感觉她长大了许多,但一天几乎十来个的电话还是照样不减当初在邮电学校上学时,身高一米七九,形象颇俱周润发风采,表面爱说爱笑,办事老练圆滑的武建,是众多女孩追求的对象,但他却爱上了卫校的雯雯
雯雯也是爱他的,只是从小就喜欢文学的她有着自己独立的精神空间她从来也不喜欢象别的结婚的女人一样闲暇时,去搓麻将,进美容院什么的她除了写东西就是继续在电大进修中文
音乐又一次响起,雯雯连忙起来,简单的梳洗了,就打车到武建的单位门口。
门岗的制勤人员是一个穿着制服的二十多岁的男孩子。他看见雯雯往里面走就说到:“小女孩,找谁?过来登记!”
小女孩?雯雯忍不住笑了一下,自己不过是一件淡紫色的连衣裙,中长的头发,在这个男孩眼里还是个小女孩?雯雯笑着说:“叫阿姨吧,你仔细看看就开始长皱纹了!我找武建送东西呢!”
提到武建,男孩子不再追问,很客气的让雯雯进去了。
雯雯推开武建办公室的门时,一瞬间王子轩的目光仿佛要凝固了
直到武建给他介绍说:“这是我爱人,萧雯雯。” 子轩这才回过神来,点点头,说:“你好。”
“这是去年来我们公司的王子轩。”武建对雯雯说。
雯雯只是看见一双大而闪亮的眼睛。但那种亮,对雯雯来说一点都不陌生,她早就习惯了男士看自己的这种眼光。的确,象她那样带一种文弱气质的女人,总是容易让男人对她生出一份爱怜与呵护。但雯雯却不轻易的去喜欢一个人。所以,雯雯在转身出门时很快就忘掉了他。
而王子轩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早已心仪的女人,竟然是和自己平起平坐同一公司同一职位同一办公室同一年龄而只是比自己小三个月的武健的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