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征途我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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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的征途——给小雪
今天qq一闪,有个消息:“老公,你的号昨晚已转生,135级!哈哈”我一看发送时间,凌晨1点20分——你那种欣喜之情,我不用闭上眼睛都能想象得到。那是我的妻子——笨笨虫发给我的。我已经离开家门快一年了,中间我们的联系只有那么只言片句。
亲爱的笨笨虫你,最近还好吗?
我第一次见你的那次,是我孤身一人,挑战那个艰巨的绿装任务。正在我艰苦作战之时,来了几个无言的朋友——带头的你英姿飒爽,一柄法杖频频舞动,法力闪电雷鸣交加,顷刻间妖魔逍遁。朋友们默默地离去了,只有你,还帮我在清场。我知道你的任务已完成,但是还是牵挂着我这个陌生人,不忍离去。
我们永远记得那个晚上,你是95级法师,而我只是一个85级的小弓箭手。
但是我要追你。
你笑了笑,扔下一句话:“在100级之前赶上我,我就嫁给你”
那串银铃般的笑声,至今还在我的脑海中涌现。——那惨烈战场的萧杀氛围,也似乎在我胸中产生了一丝暖意。
不用说那战斗的痛苦,不用说那打制装备的艰辛,不用说那努力劳作去种植养殖的田园沧桑我心中只有一个意念,那就是在一个星期之内冲破100级。
你经常来看我,在我战斗的时候、在我修炼装备的时候、在我躬耕南山的时候。你的音容笑貌,渐渐清晰;你的无邪与奋斗,让我更添爱意;同时你也是我的老师,教我很多江湖的规则。
终于,在你先到100级之后,我也马上追上了你。
结婚那天,我的朋友很多,你也是。迎亲和嫁妆队伍,浩浩荡荡,从东郊一直排到了王城。那漫天洒落的玫瑰花语,那敲锣打鼓的热闹景象,那紧紧跟随我们的福官、花娘子,更多的则是朋友们祝贺的满世界刷屏――都让我们沉浸在新婚的喜悦里。
婚后我们的感情更加深了,我们一起上战场,一起打制武器和战袍,一起去挑战飞天猪和超级boss。更浪漫的是,我们经常在故乡的那片漫山遍野的桃花林里打坐,聊一些生活和哲学的感悟;王城边上的那片青草地,也是我们歇息和交换意见的宁静之处。
漫长的几个月,我们度过了07年春节,我们从小战士锻炼成了骑兽乘龙的英豪。哪里有不平,哪里就有我们的身影。我们开始保家卫国,我们杀敌的勋章,常让我们进驻英雄榜的前三名。每次出征国外,我们的到来也让楚国群雄欢呼雀跃。你甚至要让我去做国王,而我却心甘情愿地要把你扶上女王的宝座——我一会做你的军机大臣、一会做那维护正义的无情捕头。
那时我是一名携带朱雀和青龙的神弓手。一箭射出,伴随那满天飞舞的朱雀身影,所有的法师和战士都闻风而逃。我那身神奇的装备,和那梦幻般的武功,也成了江湖中津津乐道的神话传说。
但是,我急流勇退了。
你明白我的心意,因为你就要读高三了。平时我们聊得最多的话题,就是学习和人生。自从认识了我,你严格地控制了自己的上网时间,只是周末和放假,你才偶尔玩得比较晚。但是我觉得这还不够,我要求你高三的时候戒掉游戏,退出征途,你说你会想我,你说你只要冲到160级,过一把瘾。
我无言。我只有默默地一冲到底,160级经过了我将近两个月的时间。然后我把我的角色交给了你,并对你说我要离开战场了,你就当我修仙成佛了罢。
离别的时候,我似乎从你的眼中看出了一些什么。
离开征途的这段日子不久,你就告诉我成绩上升了,全班第二名了。前不久你又兴高采烈地告诉我,模拟考试全年级前10名。你要考一座重点大学,最好是广州的,说要把叔叔许诺请你的几顿饭吃回来。我知道你还是抽空在玩征途,但是,听到这些,我也开始笑了。
游戏里的妻子,笨笨虫现实中的小女孩,小雪。很快就会长大了,1米73了,比我还高一点点了。我挂念你,而且我相信,遵守自己承诺的人,总是会获得成功的。
二、我的传奇世界——给狂战和千寻之桃园三结义
上个月寻发短信给我,说狂战戒掉游戏了,在佛山自己开了一个小公司。还说我的法师号也给盗了,找不回来。我问他和冰现在怎么样,他呵呵了一下,说,快结婚了。
狂战、千寻、冰,还有我,刀。曾经是传奇世界里的铁杆四人帮。
认识狂战是砸刀的时候。我用了一些心机去研究武器,最后练成了天下无敌的一根龙纹剑,那可是道士的终极象征啊!狂战痴痴地看着我,说,刀,以后俺就跟你混了。
狂战是一个很讲究技巧的武士,他级别不高,但是打架从来不会输给任何一个人。我的职业是道士,是一个超级保姆,只要我在,狂战永远不会死掉。我们从此开始结队游荡天下,有时不过瘾,就脱光了去擂台比试,我笨拙的操作总是败给他,于是我嚷嚷要换武士和他打,但是结果还是输给他。
千寻,是狂战的死党,是一个温文尔雅的法师。我佩服寻,他人缘好,武功高,做起生意来也是如鱼得水。他比我们级别更高,我道士排名天下第五,他法师排名天下第二。
于是,等我雄心勃勃的时候,开创了一个帮会——飞雪盟。千寻和狂战是我的护法,我们骑乌骓,带豹子,后面呼拥着的是我们的哥们姐们。我们勇敢地挑战最强硬的帮会,我们把排名第一的铁头驱逐出了沙城,并扬言要维护世界和平。
在那段美好地日子里,狂战总喜欢没事的时候傻傻地笑,把极品的战神刀一次又一次的炼坏了,气得我和千寻骂他猪头。但是有事的时候,我和他总是奋杀在第一前线,敌人的凶猛追击,总是由我魁梧的身躯来化解,千寻和狂战则用他娴熟的技巧,去把敌人瞬间瓦解。我们三个曾经霸占了擂台单挑赛的前五名——我们在比武的过程中更多地认识了很多好兄弟姐妹。
终于,我们的年纪大了。
我的女儿,是第一个出世的,我用我的名字和狂战的名字来给她命名。跟着是千寻,他和他妹妹的儿子,都是嵌了我的名字的。最后的是狂战,他的女儿,不但用了我和千寻的名字,而且还拜了千寻为师。
有了后代,我们一起厌倦了江湖的争斗,我们开始返璞归真。我们结队去天空打那些修罗,去闯那异常险恶的天关更甚的是,我们霸占了地下魔城的boss,并以此为乐。我们对人界,只结交不杀戮,我们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与魔界的抗争中。
我们的儿女也因此感悟和长大了,并和我们一起学会了组合武功,那是一种非凡人所能理解和忍受的终极功夫。
我们最终赢得了传奇世界的普遍尊敬。以至于兄弟们有了最好的盔甲和武器,都要赠送给我们作为尊敬的象征——也许,那些武器只有在我们身上才能化身为正义的怒火。
离开传奇世界一年多了,我们仍然保持着短信联系,我们心中都相信,那份在血与火中见证过的友谊,将会在现实生活中长存。
一、我的征途——给小雪
今天qq一闪,有个消息:“老公,你的号昨晚已转生,135级!哈哈”我一看发送时间,凌晨1点20分——你那种欣喜之情,我不用闭上眼睛都能想象得到。那是我的妻子——笨笨虫发给我的。我已经离开家门快一年了,中间我们的联系只有那么只言片句。
亲爱的笨笨虫你,最近还好吗?
我第一次见你的那次,是我孤身一人,挑战那个艰巨的绿装任务。正在我艰苦作战之时,来了几个无言的朋友——带头的你英姿飒爽,一柄法杖频频舞动,法力闪电雷鸣交加,顷刻间妖魔逍遁。朋友们默默地离去了,只有你,还帮我在清场。我知道你的任务已完成,但是还是牵挂着我这个陌生人,不忍离去。
我们永远记得那个晚上,你是95级法师,而我只是一个85级的小弓箭手。
但是我要追你。
你笑了笑,扔下一句话:“在100级之前赶上我,我就嫁给你”
那串银铃般的笑声,至今还在我的脑海中涌现。——那惨烈战场的萧杀氛围,也似乎在我胸中产生了一丝暖意。
不用说那战斗的痛苦,不用说那打制装备的艰辛,不用说那努力劳作去种植养殖的田园沧桑我心中只有一个意念,那就是在一个星期之内冲破100级。
你经常来看我,在我战斗的时候、在我修炼装备的时候、在我躬耕南山的时候。你的音容笑貌,渐渐清晰;你的无邪与奋斗,让我更添爱意;同时你也是我的老师,教我很多江湖的规则。
终于,在你先到100级之后,我也马上追上了你。
结婚那天,我的朋友很多,你也是。迎亲和嫁妆队伍,浩浩荡荡,从东郊一直排到了王城。那漫天洒落的玫瑰花语,那敲锣打鼓的热闹景象,那紧紧跟随我们的福官、花娘子,更多的则是朋友们祝贺的满世界刷屏――都让我们沉浸在新婚的喜悦里。
婚后我们的感情更加深了,我们一起上战场,一起打制武器和战袍,一起去挑战飞天猪和超级boss。更浪漫的是,我们经常在故乡的那片漫山遍野的桃花林里打坐,聊一些生活和哲学的感悟;王城边上的那片青草地,也是我们歇息和交换意见的宁静之处。
漫长的几个月,我们度过了07年春节,我们从小战士锻炼成了骑兽乘龙的英豪。哪里有不平,哪里就有我们的身影。我们开始保家卫国,我们杀敌的勋章,常让我们进驻英雄榜的前三名。每次出征国外,我们的到来也让楚国群雄欢呼雀跃。你甚至要让我去做国王,而我却心甘情愿地要把你扶上女王的宝座——我一会做你的军机大臣、一会做那维护正义的无情捕头。
那时我是一名携带朱雀和青龙的神弓手。一箭射出,伴随那满天飞舞的朱雀身影,所有的法师和战士都闻风而逃。我那身神奇的装备,和那梦幻般的武功,也成了江湖中津津乐道的神话传说。
但是,我急流勇退了。
你明白我的心意,因为你就要读高三了。平时我们聊得最多的话题,就是学习和人生。自从认识了我,你严格地控制了自己的上网时间,只是周末和放假,你才偶尔玩得比较晚。但是我觉得这还不够,我要求你高三的时候戒掉游戏,退出征途,你说你会想我,你说你只要冲到160级,过一把瘾。
我无言。我只有默默地一冲到底,160级经过了我将近两个月的时间。然后我把我的角色交给了你,并对你说我要离开战场了,你就当我修仙成佛了罢。
离别的时候,我似乎从你的眼中看出了一些什么。
离开征途的这段日子不久,你就告诉我成绩上升了,全班第二名了。前不久你又兴高采烈地告诉我,模拟考试全年级前10名。你要考一座重点大学,最好是广州的,说要把叔叔许诺请你的几顿饭吃回来。我知道你还是抽空在玩征途,但是,听到这些,我也开始笑了。
游戏里的妻子,笨笨虫现实中的小女孩,小雪。很快就会长大了,1米73了,比我还高一点点了。我挂念你,而且我相信,遵守自己承诺的人,总是会获得成功的。
二、我的传奇世界——给狂战和千寻之桃园三结义
上个月寻发短信给我,说狂战戒掉游戏了,在佛山自己开了一个小公司。还说我的法师号也给盗了,找不回来。我问他和冰现在怎么样,他呵呵了一下,说,快结婚了。
狂战、千寻、冰,还有我,刀。曾经是传奇世界里的铁杆四人帮。
认识狂战是砸刀的时候。我用了一些心机去研究武器,最后练成了天下无敌的一根龙纹剑,那可是道士的终极象征啊!狂战痴痴地看着我,说,刀,以后俺就跟你混了。
狂战是一个很讲究技巧的武士,他级别不高,但是打架从来不会输给任何一个人。我的职业是道士,是一个超级保姆,只要我在,狂战永远不会死掉。我们从此开始结队游荡天下,有时不过瘾,就脱光了去擂台比试,我笨拙的操作总是败给他,于是我嚷嚷要换武士和他打,但是结果还是输给他。
千寻,是狂战的死党,是一个温文尔雅的法师。我佩服寻,他人缘好,武功高,做起生意来也是如鱼得水。他比我们级别更高,我道士排名天下第五,他法师排名天下第二。
于是,等我雄心勃勃的时候,开创了一个帮会——飞雪盟。千寻和狂战是我的护法,我们骑乌骓,带豹子,后面呼拥着的是我们的哥们姐们。我们勇敢地挑战最强硬的帮会,我们把排名第一的铁头驱逐出了沙城,并扬言要维护世界和平。
在那段美好地日子里,狂战总喜欢没事的时候傻傻地笑,把极品的战神刀一次又一次的炼坏了,气得我和千寻骂他猪头。但是有事的时候,我和他总是奋杀在第一前线,敌人的凶猛追击,总是由我魁梧的身躯来化解,千寻和狂战则用他娴熟的技巧,去把敌人瞬间瓦解。我们三个曾经霸占了擂台单挑赛的前五名——我们在比武的过程中更多地认识了很多好兄弟姐妹。
终于,我们的年纪大了。
我的女儿,是第一个出世的,我用我的名字和狂战的名字来给她命名。跟着是千寻,他和他妹妹的儿子,都是嵌了我的名字的。最后的是狂战,他的女儿,不但用了我和千寻的名字,而且还拜了千寻为师。
有了后代,我们一起厌倦了江湖的争斗,我们开始返璞归真。我们结队去天空打那些修罗,去闯那异常险恶的天关更甚的是,我们霸占了地下魔城的boss,并以此为乐。我们对人界,只结交不杀戮,我们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与魔界的抗争中。
我们的儿女也因此感悟和长大了,并和我们一起学会了组合武功,那是一种非凡人所能理解和忍受的终极功夫。
我们最终赢得了传奇世界的普遍尊敬。以至于兄弟们有了最好的盔甲和武器,都要赠送给我们作为尊敬的象征——也许,那些武器只有在我们身上才能化身为正义的怒火。
离开传奇世界一年多了,我们仍然保持着短信联系,我们心中都相信,那份在血与火中见证过的友谊,将会在现实生活中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