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趁着我没生气,赶紧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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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流浪的足迹在荒漠里写下永久的回忆飘去飘来的笔迹是深藏的激情你的心语前尘后世轮回中谁在声音里徘徊痴情笑我凡俗的人世终难解的关怀——”
装潢高档且另类张扬的酒吧内,吊顶和地板采用水蓝色棱镜铺成,橘红色的海螺型壁灯不规则的沿着酒吧漆黑的墙壁挂了一圈,酒吧中心吊着一个水母似的吊灯,光线调至的很低,此时正散发着柔和的月白色光线,好似夜空中流泻的清辉银霜。
由于酒吧主体颜色发深,即便开了灯,酒吧的大厅也还是光线幽暗。在光线迷离的酒吧内,每个角落都飘扬着一抹空灵而低婉的歌声,女生独有的细腻线条将这首经典歌曲《追梦人》唱出了柔而不软,哀而不伤的感觉,很好的诠释出不同于原版的韵味。
偌大的酒吧内,寂静空旷,数十把桌椅空无一人。
没有往日的喧器和疯狂,今日的酒吧安静的像个沉睡的孩子。仅有几名打着小蝴蝶结领带,身穿黑色马甲的服务生和调酒师在吧台里闲的打牌,传说兔郎服的吧丽们也没出场,早早地回去休息了。
整个酒吧内,客人只有一位——那个坐在酒吧中央,出手阔绰的包下整个酒吧的男人。以及男人身边站着的保镖。
“小鹏,她唱歌跟好听吧?”
听到一半的时候,坐在沙发里的男人突然别过头,看向身旁的汪大鹏。
“是啊,我也很喜欢听。”
汪大鹏下意识的接口,说出这句话以后,他才反应过来,有点尴尬看向邵博,说,“我的意思是,她的嗓音不错,歌声很有感染力,听着听着,就喜欢了。”
“嗬。”
邵博扬起嘴角,轻轻笑出声来,“我也很喜欢。”
语毕,他又转过头,目光重新落回在那个墙角舞台上,正在坐在椅子上弹着吉他的女生。
那名女生并没有和其他酒吧驻场歌手一样身着奇装异服,或者是用浓妆画的妖艳无比,而是一头海藻般的黑发直直地披散下来,随在肩头两侧,娇小的面容未施脂粉,素面朝天的坐在那里自弹自唱。纤瘦的身板简简单单的穿了一件纯白色的短袖衣,下身配着一条偏白色的牛仔裤,和一双白色带着一些红圆点的帆布鞋。鞋子很普通,但是鞋绳却绑的很有技巧,黑色的鞋绳与白色的鞋面明显的区分开来,黑色的鞋绳却神奇的内系在鞋内侧,从正面瞧过去,根本看不到绳子穿梭鞋面的痕迹,只有一个黑色的蝴蝶结露在鞋面。
就论酒吧这种风尘场而言,能有这样清灵的女生驻场唱歌的不多。
一首唱罢,台上的女生调了一下话筒,换了一首《云荒,只如日见》就在前奏刚起的时候,邵博略一抬手,对身旁的汪大鹏够了勾手指。
“先生?”
汪大鹏立即伏下身,侧耳倾听邵博的吩咐。
“你去开车去附近的花店买束花,赶在散场之前回来。”
斯文的声音很是温和,轻轻传入汪大鹏耳中。话语点到为止,但是话里的意思汪大鹏却听明白了。
先生是想送花给这位白若溪。
汪大鹏很快就转身出去了。
酒吧里,客人真的只剩下邵博一个人了。
邵博一直注视着白若溪,而唱歌的白若溪似乎沉浸在歌声的世界里,脸庞微微扬起,神色淡泊而宁静,澄净的茶色眼眸一直眺向酒吧中央的水母吊灯上,毫无杂质的眼眸倒映着吊灯照耀出的亮光,让她的一双眼眸灿若晨星,熠熠闪光。
片刻后……
弦声落下,曲终人散。已经到了午夜12点,新的一批的架子鼓手和打碟师该上场了。白若溪的演唱时间已经结束,斜挎着米黄色的吉他,默默地下台朝后门走去。
而汪大鹏的人还没有回来,花就更不可能出现了。
这都半夜了,附近哪还有花店会开门营业。汪大鹏没有回来,也是邵博意料之中的事。
看白若溪已经离场,邵博也起身离开,出于好奇的心里,竟忍不住尾随白若溪的背影,悄悄一同出了酒吧。
白若溪是从酒吧后门出来的,后门不似正门宽敞,而是一条比较偏僻的小巷,平时扔垃圾都要从后门丢出去。
小巷里也是小混混泡妞的圣地,虽然设有路灯,但是经常被故意砸坏。
幸好今晚是月圆之夜,清冷的银白色月光清白如练,模模糊糊将这条小巷照亮。
白若溪沿着小巷一路往大路上走,就在要出胡同口的时候,碰巧遇到了两个一边喝酒一边说着脏话的小青年。
两个青年的手臂上都纹着丑陋的刺青,一看就是街头的混混。
“咦,这妞不错诶。”
大半夜的,遇到美女了!两个小青年立即把酒瓶子一仍,笑着把身子一横,故意挡住白若溪的去路。
“让开。”
白若溪停住脚步看着面前的两个男人,说话的声音略重,姣好的面容依旧没有表情,淡泊的跟湖面一样。
“让开也行啊,陪哥哥们去个地方,哥哥这里有好玩的东西……”
加重的语气掩不住白若溪话音里的清灵好听,两个男人活像捡到宝了,猥琐的嘿嘿干笑起来。
“趁着我没生气,赶紧滚。不然……”
白若溪说话的声音本就不大,话说到一半,突然前倾起身子凑到两男人面前,说话的声音猛地变了味道,话音压的比之前更低,更重,一字一字地说道,“我就用我的麒麟,送你们见阎王!”
“让流浪的足迹在荒漠里写下永久的回忆飘去飘来的笔迹是深藏的激情你的心语前尘后世轮回中谁在声音里徘徊痴情笑我凡俗的人世终难解的关怀——”
装潢高档且另类张扬的酒吧内,吊顶和地板采用水蓝色棱镜铺成,橘红色的海螺型壁灯不规则的沿着酒吧漆黑的墙壁挂了一圈,酒吧中心吊着一个水母似的吊灯,光线调至的很低,此时正散发着柔和的月白色光线,好似夜空中流泻的清辉银霜。
由于酒吧主体颜色发深,即便开了灯,酒吧的大厅也还是光线幽暗。在光线迷离的酒吧内,每个角落都飘扬着一抹空灵而低婉的歌声,女生独有的细腻线条将这首经典歌曲《追梦人》唱出了柔而不软,哀而不伤的感觉,很好的诠释出不同于原版的韵味。
偌大的酒吧内,寂静空旷,数十把桌椅空无一人。
没有往日的喧器和疯狂,今日的酒吧安静的像个沉睡的孩子。仅有几名打着小蝴蝶结领带,身穿黑色马甲的服务生和调酒师在吧台里闲的打牌,传说兔郎服的吧丽们也没出场,早早地回去休息了。
整个酒吧内,客人只有一位——那个坐在酒吧中央,出手阔绰的包下整个酒吧的男人。以及男人身边站着的保镖。
“小鹏,她唱歌跟好听吧?”
听到一半的时候,坐在沙发里的男人突然别过头,看向身旁的汪大鹏。
“是啊,我也很喜欢听。”
汪大鹏下意识的接口,说出这句话以后,他才反应过来,有点尴尬看向邵博,说,“我的意思是,她的嗓音不错,歌声很有感染力,听着听着,就喜欢了。”
“嗬。”
邵博扬起嘴角,轻轻笑出声来,“我也很喜欢。”
语毕,他又转过头,目光重新落回在那个墙角舞台上,正在坐在椅子上弹着吉他的女生。
那名女生并没有和其他酒吧驻场歌手一样身着奇装异服,或者是用浓妆画的妖艳无比,而是一头海藻般的黑发直直地披散下来,随在肩头两侧,娇小的面容未施脂粉,素面朝天的坐在那里自弹自唱。纤瘦的身板简简单单的穿了一件纯白色的短袖衣,下身配着一条偏白色的牛仔裤,和一双白色带着一些红圆点的帆布鞋。鞋子很普通,但是鞋绳却绑的很有技巧,黑色的鞋绳与白色的鞋面明显的区分开来,黑色的鞋绳却神奇的内系在鞋内侧,从正面瞧过去,根本看不到绳子穿梭鞋面的痕迹,只有一个黑色的蝴蝶结露在鞋面。
就论酒吧这种风尘场而言,能有这样清灵的女生驻场唱歌的不多。
一首唱罢,台上的女生调了一下话筒,换了一首《云荒,只如日见》就在前奏刚起的时候,邵博略一抬手,对身旁的汪大鹏够了勾手指。
“先生?”
汪大鹏立即伏下身,侧耳倾听邵博的吩咐。
“你去开车去附近的花店买束花,赶在散场之前回来。”
斯文的声音很是温和,轻轻传入汪大鹏耳中。话语点到为止,但是话里的意思汪大鹏却听明白了。
先生是想送花给这位白若溪。
汪大鹏很快就转身出去了。
酒吧里,客人真的只剩下邵博一个人了。
邵博一直注视着白若溪,而唱歌的白若溪似乎沉浸在歌声的世界里,脸庞微微扬起,神色淡泊而宁静,澄净的茶色眼眸一直眺向酒吧中央的水母吊灯上,毫无杂质的眼眸倒映着吊灯照耀出的亮光,让她的一双眼眸灿若晨星,熠熠闪光。
片刻后……
弦声落下,曲终人散。已经到了午夜12点,新的一批的架子鼓手和打碟师该上场了。白若溪的演唱时间已经结束,斜挎着米黄色的吉他,默默地下台朝后门走去。
而汪大鹏的人还没有回来,花就更不可能出现了。
这都半夜了,附近哪还有花店会开门营业。汪大鹏没有回来,也是邵博意料之中的事。
看白若溪已经离场,邵博也起身离开,出于好奇的心里,竟忍不住尾随白若溪的背影,悄悄一同出了酒吧。
白若溪是从酒吧后门出来的,后门不似正门宽敞,而是一条比较偏僻的小巷,平时扔垃圾都要从后门丢出去。
小巷里也是小混混泡妞的圣地,虽然设有路灯,但是经常被故意砸坏。
幸好今晚是月圆之夜,清冷的银白色月光清白如练,模模糊糊将这条小巷照亮。
白若溪沿着小巷一路往大路上走,就在要出胡同口的时候,碰巧遇到了两个一边喝酒一边说着脏话的小青年。
两个青年的手臂上都纹着丑陋的刺青,一看就是街头的混混。
“咦,这妞不错诶。”
大半夜的,遇到美女了!两个小青年立即把酒瓶子一仍,笑着把身子一横,故意挡住白若溪的去路。
“让开。”
白若溪停住脚步看着面前的两个男人,说话的声音略重,姣好的面容依旧没有表情,淡泊的跟湖面一样。
“让开也行啊,陪哥哥们去个地方,哥哥这里有好玩的东西……”
加重的语气掩不住白若溪话音里的清灵好听,两个男人活像捡到宝了,猥琐的嘿嘿干笑起来。
“趁着我没生气,赶紧滚。不然……”
白若溪说话的声音本就不大,话说到一半,突然前倾起身子凑到两男人面前,说话的声音猛地变了味道,话音压的比之前更低,更重,一字一字地说道,“我就用我的麒麟,送你们见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