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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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他父母是教师,父母的父母是教师,父母的父母的父母还是教师。他的祖宗十八代都是教师。他出生了,父母不敢奢望他会当个老板什么的,只是希望他长大能到一个好的学校去教或干个较高又不累的职务。
可那人一出生,就打了三个喷嚏。差不多把遗传的教师的基因全喷掉了。
而父母一点儿也没察觉到这一点。他们对他也没什么要求,差不多到达了随他自生自灭的地步。反正长大顶多当个教师,教师么,当个工人弄不好薪水还高过当教师的。
这人从六岁就嗜书如命,差不多24小时都在看(睡觉的时候在梦里看)。早上六点慌慌张张起来,头也不梳,尿也不撒,牙也不刷,就跑去书房蹲着。手里拿着一本三国演义,根本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他只是喜欢字的造型和书的香气(香气卸了妆就是印刷味)。他是先看了几十本书才识了十几个字。
他在初一的时候,已经看过很多书了,虽然也有很多书纯属“观看”他就开始写,一写就长篇。他从未在报上发表过什么东西。他认为在那些不白不黑的纸上印自己的文章简直是一种侮辱。他父亲赞同他写长篇,可是对小说的前途不抱丝毫希望。他们家族只有当老师的命,况且他觉得他儿子没走稳就跑步,恐怕不妥。儿子说爸,你这话不对,会开汽车的人怎么有些就不会骑单车?
他的书六个月就完成了。叫一个王朝,他在书的第一页写到:本书与一个王朝的背影无关,切莫把两样同姓不同性质的东西联想起来。余秋雨的那篇文章虽脍炙人口但是其实如果他不提很少人会想到这篇文章,只是他偏把这两件不同的东西拉上了关系。很多人说他这话是多此一举画蛇添足脱裤放屁,可这就是他的风格,他认为没人可以改变他。
他写的是他心目中的一个王朝,在他心中的世界。这个王朝最终象历史所有王朝一样毁灭。他本来可以寄了,可是他觉得要是这么快写完,太不够写长篇的味,人家什么名著写他好几十年呢,于是等到初三,十易其稿,直到姓李的变姓张的,叫爱迪生的改名牛顿了。才犹豫地认为,可以寄了。
飞跃出版社的编辑看完这本书,激动得要死,大加赞赏。一天到晚跟老婆和老婆的猫说中国文学有希望啊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啊高尔基托尔斯泰俩仲马亚米切斯啊都会自愧不如啊等等等等等。他传给每一位同行看,传给每一位提水的阿姨小姐看。
书印出来后,书香飘万家,在排行榜名列第一。所有知名作家都身价倍跌,忍着痛还要在序上大加炒作。
这位作者的父母都挣大了眼睛张大的嘴鼓大了鼻子,象这样还不够大让他们用兴奋、激动和莫名奇妙当做煤炭,燃烧的烟火冒出来。他们每一代人的职业象一辆失控的破车一样,不会拐弯。个个都成教师。可这个作者为他们失控的破车修好了,把车一拐弯,从教师街轻而易举拐到作家街。
这个作家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就不用提了,他的书还被译为多国语言,风靡全球最终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就象躺着就被人抬上了珠穆朗玛峰。
他长大后,娶了个漂亮的老婆,有了个英俊的儿子。他是个好作家,也是个好父亲,他从不强求儿子达到什么目的,不强求儿子长大当个老板或作家。只要儿子开心就行。儿子从小酷爱足球,作家搁笔一年陪着踢了一年,儿子累了,又想画画,就陪着他画画。作家认为无论儿子长大成了一个球星或画家,或把爱好和才华抛弃,当了一个乞丐,也由他。他希望儿子开心,只要开心就行了。而他的儿子最后却象他父亲一样成为一个作家。这时大作家已经过完了他光辉的一生,上天堂做了上帝的宠儿。
他的儿子又生儿子,儿子又生儿子,儿子又生儿子,过了好长的年月,这个大作家的后代全是作家。真不明白他们家族是不是这样,象小孩子回答老师的问题,班长说等于2,全班都等于2,老师选新班长了,新班长说等于1,全班也等于1。他们的车并没有失控,只是他们一直开下去,没哪个后代愿拐弯,因为他们都受父亲教导认为只有写作能保证他们丰衣足食,没谁敢尝试其他职业。
代代当教师并不会引人注目,可代代是作家就不同了。在多数人眼里,这就好象代代当乞丐与代代当总统一样。
“听说她要生了是吗?”
“生了,已经生了,刚生不久。”
“哎,这人一定也是个作家。”
“别废话,那还有假?”
“为什么?”
“为什么?他们祖祖辈辈都是作家,他能不是吗。”
“说的也是,现在谁也不想他当个别的。”
“就是就是,他们象一个王朝。世袭地当着作家。当然谁也不想看到这王朝象大清大唐似的灭亡。”
人们谈论着。
这个新生命坠地的那一刹那,来自不同国家的无数镜头都对准这个裸体小男孩。他就是那个小小年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大作家的后代,他就是这个作家王朝的新果实。
他似乎很好动,用某些人的话说是一点文学气质也没有。
新生命进入他家就闻到了一股文学的气息。他不习惯这种香气。他十分调皮,静不下来。作家对人们的谈论感到不安,因为他儿子似乎没有遗传到哪怕只是少许的文学基因。他儿子长到十一岁,父亲给他的书仍未看过一本,甚至不知道小说为何物?父亲对此很着急,想我这儿子怎么没点文学细胞,一点也不象我,一点也不象祖宗们!
有一天他儿子终于憋不住:我讨厌文学,爸你怎么能逼我喜欢呢?我真正喜欢的是电脑。爸,就象一件衣服我不喜欢穿,你也没法儿硬套在我身上。要是一样东西你偏要我接受,我也不会有什么作为,最终还被你折磨个半死。
儿子振振有辞理直气壮。父亲无可奈何无计可施。
外面舆论诸多。父亲虽不忍把儿子的兴趣爱好给扼杀掉,可也没办法。儿子要是当了个弄电脑的,别人会失望万分。他不愿看到群众们的失望。他还要一个人挑着个那么重的担子,儿子也不来帮一把。
只能与飞跃出版社的一个常联络的编辑商量好,无论儿子对文学如何恶心,怎么都要他写出来,写出来就可以,写得不好可以吹捧到好为止。这样群众就不会失望。可儿子偏不写,固执得很,一心研究他的电脑。他制作了许多软件,就是不得父亲允许出售。
“要是他们看见你扔下作家这顶王冠却去弄电脑,多不好啊。”
“这是我的自由,没人可以改变我的理想,大家都应该尊重我的选择。”
“你不知道,大家的脑子都固定了。对我们的后代全是当作家没有猜疑。你要是去弄电脑准吓死人。反正反正你你你你就听我话吧啊。”
作家悲痛至极,后悔自己生了个不听话的儿子。想对他进行一次长谈。不过他现在太累,明儿罢。
明天。父亲做好严肃的姿态和脸色。推开儿子的房门。这个没有文学细胞的核武器专家溜了。也没回来过。
于是这个作家及这个作家的家被记者们拍了又拍,被大家谈了又谈。
几十年后,经过世界轰动,父母悲痛。然后作家死,作家老婆死,这个王朝的人差不多全死光。这个作家他是末代皇帝。而末代皇帝的儿子因着固执倔强的性格,逃开了。他无论逃到撒哈拉沙漠还是正在美国的某条街上逛,还是早已上了天堂——反正没人找到他——他逃到的那个地方一定比当作家快乐。
有一个人他父母是教师,父母的父母是教师,父母的父母的父母还是教师。他的祖宗十八代都是教师。他出生了,父母不敢奢望他会当个老板什么的,只是希望他长大能到一个好的学校去教或干个较高又不累的职务。
可那人一出生,就打了三个喷嚏。差不多把遗传的教师的基因全喷掉了。
而父母一点儿也没察觉到这一点。他们对他也没什么要求,差不多到达了随他自生自灭的地步。反正长大顶多当个教师,教师么,当个工人弄不好薪水还高过当教师的。
这人从六岁就嗜书如命,差不多24小时都在看(睡觉的时候在梦里看)。早上六点慌慌张张起来,头也不梳,尿也不撒,牙也不刷,就跑去书房蹲着。手里拿着一本三国演义,根本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他只是喜欢字的造型和书的香气(香气卸了妆就是印刷味)。他是先看了几十本书才识了十几个字。
他在初一的时候,已经看过很多书了,虽然也有很多书纯属“观看”他就开始写,一写就长篇。他从未在报上发表过什么东西。他认为在那些不白不黑的纸上印自己的文章简直是一种侮辱。他父亲赞同他写长篇,可是对小说的前途不抱丝毫希望。他们家族只有当老师的命,况且他觉得他儿子没走稳就跑步,恐怕不妥。儿子说爸,你这话不对,会开汽车的人怎么有些就不会骑单车?
他的书六个月就完成了。叫一个王朝,他在书的第一页写到:本书与一个王朝的背影无关,切莫把两样同姓不同性质的东西联想起来。余秋雨的那篇文章虽脍炙人口但是其实如果他不提很少人会想到这篇文章,只是他偏把这两件不同的东西拉上了关系。很多人说他这话是多此一举画蛇添足脱裤放屁,可这就是他的风格,他认为没人可以改变他。
他写的是他心目中的一个王朝,在他心中的世界。这个王朝最终象历史所有王朝一样毁灭。他本来可以寄了,可是他觉得要是这么快写完,太不够写长篇的味,人家什么名著写他好几十年呢,于是等到初三,十易其稿,直到姓李的变姓张的,叫爱迪生的改名牛顿了。才犹豫地认为,可以寄了。
飞跃出版社的编辑看完这本书,激动得要死,大加赞赏。一天到晚跟老婆和老婆的猫说中国文学有希望啊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啊高尔基托尔斯泰俩仲马亚米切斯啊都会自愧不如啊等等等等等。他传给每一位同行看,传给每一位提水的阿姨小姐看。
书印出来后,书香飘万家,在排行榜名列第一。所有知名作家都身价倍跌,忍着痛还要在序上大加炒作。
这位作者的父母都挣大了眼睛张大的嘴鼓大了鼻子,象这样还不够大让他们用兴奋、激动和莫名奇妙当做煤炭,燃烧的烟火冒出来。他们每一代人的职业象一辆失控的破车一样,不会拐弯。个个都成教师。可这个作者为他们失控的破车修好了,把车一拐弯,从教师街轻而易举拐到作家街。
这个作家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就不用提了,他的书还被译为多国语言,风靡全球最终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就象躺着就被人抬上了珠穆朗玛峰。
他长大后,娶了个漂亮的老婆,有了个英俊的儿子。他是个好作家,也是个好父亲,他从不强求儿子达到什么目的,不强求儿子长大当个老板或作家。只要儿子开心就行。儿子从小酷爱足球,作家搁笔一年陪着踢了一年,儿子累了,又想画画,就陪着他画画。作家认为无论儿子长大成了一个球星或画家,或把爱好和才华抛弃,当了一个乞丐,也由他。他希望儿子开心,只要开心就行了。而他的儿子最后却象他父亲一样成为一个作家。这时大作家已经过完了他光辉的一生,上天堂做了上帝的宠儿。
他的儿子又生儿子,儿子又生儿子,儿子又生儿子,过了好长的年月,这个大作家的后代全是作家。真不明白他们家族是不是这样,象小孩子回答老师的问题,班长说等于2,全班都等于2,老师选新班长了,新班长说等于1,全班也等于1。他们的车并没有失控,只是他们一直开下去,没哪个后代愿拐弯,因为他们都受父亲教导认为只有写作能保证他们丰衣足食,没谁敢尝试其他职业。
代代当教师并不会引人注目,可代代是作家就不同了。在多数人眼里,这就好象代代当乞丐与代代当总统一样。
“听说她要生了是吗?”
“生了,已经生了,刚生不久。”
“哎,这人一定也是个作家。”
“别废话,那还有假?”
“为什么?”
“为什么?他们祖祖辈辈都是作家,他能不是吗。”
“说的也是,现在谁也不想他当个别的。”
“就是就是,他们象一个王朝。世袭地当着作家。当然谁也不想看到这王朝象大清大唐似的灭亡。”
人们谈论着。
这个新生命坠地的那一刹那,来自不同国家的无数镜头都对准这个裸体小男孩。他就是那个小小年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大作家的后代,他就是这个作家王朝的新果实。
他似乎很好动,用某些人的话说是一点文学气质也没有。
新生命进入他家就闻到了一股文学的气息。他不习惯这种香气。他十分调皮,静不下来。作家对人们的谈论感到不安,因为他儿子似乎没有遗传到哪怕只是少许的文学基因。他儿子长到十一岁,父亲给他的书仍未看过一本,甚至不知道小说为何物?父亲对此很着急,想我这儿子怎么没点文学细胞,一点也不象我,一点也不象祖宗们!
有一天他儿子终于憋不住:我讨厌文学,爸你怎么能逼我喜欢呢?我真正喜欢的是电脑。爸,就象一件衣服我不喜欢穿,你也没法儿硬套在我身上。要是一样东西你偏要我接受,我也不会有什么作为,最终还被你折磨个半死。
儿子振振有辞理直气壮。父亲无可奈何无计可施。
外面舆论诸多。父亲虽不忍把儿子的兴趣爱好给扼杀掉,可也没办法。儿子要是当了个弄电脑的,别人会失望万分。他不愿看到群众们的失望。他还要一个人挑着个那么重的担子,儿子也不来帮一把。
只能与飞跃出版社的一个常联络的编辑商量好,无论儿子对文学如何恶心,怎么都要他写出来,写出来就可以,写得不好可以吹捧到好为止。这样群众就不会失望。可儿子偏不写,固执得很,一心研究他的电脑。他制作了许多软件,就是不得父亲允许出售。
“要是他们看见你扔下作家这顶王冠却去弄电脑,多不好啊。”
“这是我的自由,没人可以改变我的理想,大家都应该尊重我的选择。”
“你不知道,大家的脑子都固定了。对我们的后代全是当作家没有猜疑。你要是去弄电脑准吓死人。反正反正你你你你就听我话吧啊。”
作家悲痛至极,后悔自己生了个不听话的儿子。想对他进行一次长谈。不过他现在太累,明儿罢。
明天。父亲做好严肃的姿态和脸色。推开儿子的房门。这个没有文学细胞的核武器专家溜了。也没回来过。
于是这个作家及这个作家的家被记者们拍了又拍,被大家谈了又谈。
几十年后,经过世界轰动,父母悲痛。然后作家死,作家老婆死,这个王朝的人差不多全死光。这个作家他是末代皇帝。而末代皇帝的儿子因着固执倔强的性格,逃开了。他无论逃到撒哈拉沙漠还是正在美国的某条街上逛,还是早已上了天堂——反正没人找到他——他逃到的那个地方一定比当作家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