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萝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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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与她的相遇颇富有传奇色彩。八年前,她加班后一个人走在阴僻的小路上,被尾随而至的歹徒拦住,劫了钱财又贪婪她的美貌。千钧一发之际,被他撞到,于是,上演了一部现代版的英雄救美。
他受伤,她去医院照顾。一年后,她成了他的妻子。
她从小肝脾不好,吃了很多药也无济于事。后来一个乡间医生告诉她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秘方:萝卜。萝卜通气,顺气,最益肝脾。从那以后,她居然真的爱上了萝卜,水萝卜,青萝卜,心灵美。那辣滋滋里略透的甜甜的味道,让她乐此不疲。
上了高中以后,她不知有多久没有品尝甜美的萝卜,萝卜收获的季节她都在学校。而在学校,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敢去吃萝卜的。因为每次吃完,她都会打嗝,反气。那气味,比放屁还要臭。这样说,一点都不夸张。大学,工作,一直如此。她越来越感觉到吃萝卜成了她一个可望不可及的奢求。
婚礼是在五月份举行的。婚后的第一个周末,她吃完晚饭看电视。他突然从冰箱里端出一盘水灵灵的萝卜。那是刚刚长成的水萝卜。红里透着白,两头被他细致的削掉了,剩下的是最能引起她食欲的部分。她惊诧,他微笑:刚刚听妈妈说你从小就喜欢吃这个,冬天宁愿拿苹果去换人家的萝卜。吃吧,不要担心味道,我鼻子天生就不灵敏。
她幸福的吃了一个又一个,打完饱嗝后偷偷的瞄他,果然,他一点反应也没有。
打那以后,她经常会有萝卜吃。尤其是一到秋天,他就会买很多的萝卜。她从来没有问过他是用什么方法保存好这些萝卜的。吃到她嘴里的萝卜从没有糠的。
然而就是这样,她依然觉得了不耐烦。她是个从小就崇拜浪漫的人。他却是个木钠的人,不会说甜蜜的话,不会送玫瑰花给她。结婚六年,唯一还让让她感动的事情就莫过于他呵护的萝卜。他知道萝卜对于她来说,就像一个喜欢抽烟的人离不开烟一样。
很快,到了婚姻中的七年之痒。同事说七年是夫妻之间的一道槛,很多对夫妻在结婚七年后劳燕分飞。她听后只是笑笑,心里却想,不知道我和他会怎样?忽然间发现,自己似乎一直期待着发生些什么。一次浪漫的邂逅,或是一段生死之恋也好。长叹一口气,骨子里总是有不安分的细胞不停的跳来跳去。
不久,上司出差。特意安排,她也去。途中,上司幽默的谈吐和绅士的风度深深陶醉了她。她止不住拿他和上司做着比较。谈判圆满结束的那天晚上,上司带她到那个城市最豪华的酒店西餐厅,手捧99束玫瑰单膝向她求爱。她的心在极速的跳动,眩晕之后跟着上司去了十二楼的总统套间。其间,上司咬着她的耳垂,喃喃的叫:我的心肝儿,我的宝贝,我爱你。这样的情话,他从不曾对她说,就连温存的时刻。
出差回来后,她执意的将离婚协议书扔在桌子上那盘刚刚切好的萝卜上。拎着皮箱,头也不回的走了。
和上司同居的日子里,她像极了一个婆婆。上司有洁癖,容不下一丝丝异味。有几次,她馋极了萝卜,刚刚提及,就会遇到上司异样的目光:怎么,你还吃那个,香蕉葡萄多的是,怎么吃那种东西,吃完后又胀又臭的。她无语,转过身,去厨房,做饭,洗碗。这是她从不曾做过的。以前,她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泪流下,来不及分辨就和自来水混在一起。
最让她难堪的是,上司只字不提结婚。同事看她的眼光从惊讶到轻视。唯一的一次她提起,上司想都没想就说:结婚?我什么时候说过结婚,当初我跪下是向你求爱!从来都不是求婚啊!说完就夺门而去。她的身体冰冷得僵直,久久,才有眼泪流出。
而他,从不曾惹她流过泪。
世界有时真的很大。再次见到他居然在五年以后,那时,她早已离开了无情的上司,也换掉了工作。
在市医院门前,她进,他出,手里牵着一个三四岁的女孩。一分钟,他打破了沉寂:你怎会瘦这样,过的不好吗?只一句话,她的眼泪决堤。他扶着她在大厅的角落坐下,家里一直没有变,储存室里一直有甜脆的萝卜。她捂着脸跑出去,她第一次感觉自己在这个善良的男人面前是多么的卑贱。
冷静下来,一直有一个问题萦绕着她:那个女孩儿是谁?他一定是结婚了?结婚了为什么还要保存萝卜?一连串的问题后她蒙住被子,撕心裂肺的哭。如果不是她的不安分,想必,他们的孩子比那个小女孩还要大吧?
她终于下定决心离开这个城市,她怕在这里再呆一天,就会忍不住去破坏他的幸福。因为她越来越想他的好,他平淡如水的爱,以及,他精心呵护的萝卜。
她定了下星期一的机票,新加坡。她想清楚了,永远都不要再回到这里。
临走的前一天,她正在整理衣物。手机响,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接起,那边响起一个稚气又带着哭腔的声音:阿姨,你快来看看叔叔吧!他流了好多血,阿姨挂掉电话,她疯一样的跑去医院。他躺在担架上,血,渗透了白色的被褥。那一刻她才知道,五年前,就是她扔下离婚协议的那一天,他在单位的体检中被查出白血病。而,就在刚刚,他在去她家的路上,被疾驶的摩托车撞倒她拼命的摇晃着他的身体,她的手,脸,身上都是他的血。但是,自始至终,他再也没有睁开双眼。
那个女孩,是她离开后他从福利院抱养的。这些年,他一直单身。
清明,她牵着女孩的手去看他。女孩看着她,阿姨,叔叔说如果有一天我和你在一起生活,就让我背一段话给你:老婆,我救你的那次,不是意外。在这之前,我已经暗中跟着你一年零二十九天了。是那个歹徒给了属于我的幸福,虽然不是一生一世。我知道你一直追求浪漫,而我却是沉闷的人。所以只要你快乐,幸福,我就无怨无悔。储存室里一直有你爱吃的萝卜。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带好丫丫。不要灰心,要相信生活,相信爱。丫丫是那个女孩,丫丫说,从她会说话起,叔叔就一直让她背这段话,直到她烂熟于心。
她走进储存室,第一次。偌大的储存室有三分之二的地方堆着土,她蹲下身,用力扒开土,露出一个个小袋子。拎起一个,解开一层,一层,再一层,里面有三个青绿的萝卜。再拎起一个袋子,打开,还是三个。每个萝卜缨处都有用刀片细心削过的痕迹。她知道,这是萝卜保鲜的最好办法。
她跪在地上,泪流满面。
他与她的相遇颇富有传奇色彩。八年前,她加班后一个人走在阴僻的小路上,被尾随而至的歹徒拦住,劫了钱财又贪婪她的美貌。千钧一发之际,被他撞到,于是,上演了一部现代版的英雄救美。
他受伤,她去医院照顾。一年后,她成了他的妻子。
她从小肝脾不好,吃了很多药也无济于事。后来一个乡间医生告诉她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秘方:萝卜。萝卜通气,顺气,最益肝脾。从那以后,她居然真的爱上了萝卜,水萝卜,青萝卜,心灵美。那辣滋滋里略透的甜甜的味道,让她乐此不疲。
上了高中以后,她不知有多久没有品尝甜美的萝卜,萝卜收获的季节她都在学校。而在学校,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敢去吃萝卜的。因为每次吃完,她都会打嗝,反气。那气味,比放屁还要臭。这样说,一点都不夸张。大学,工作,一直如此。她越来越感觉到吃萝卜成了她一个可望不可及的奢求。
婚礼是在五月份举行的。婚后的第一个周末,她吃完晚饭看电视。他突然从冰箱里端出一盘水灵灵的萝卜。那是刚刚长成的水萝卜。红里透着白,两头被他细致的削掉了,剩下的是最能引起她食欲的部分。她惊诧,他微笑:刚刚听妈妈说你从小就喜欢吃这个,冬天宁愿拿苹果去换人家的萝卜。吃吧,不要担心味道,我鼻子天生就不灵敏。
她幸福的吃了一个又一个,打完饱嗝后偷偷的瞄他,果然,他一点反应也没有。
打那以后,她经常会有萝卜吃。尤其是一到秋天,他就会买很多的萝卜。她从来没有问过他是用什么方法保存好这些萝卜的。吃到她嘴里的萝卜从没有糠的。
然而就是这样,她依然觉得了不耐烦。她是个从小就崇拜浪漫的人。他却是个木钠的人,不会说甜蜜的话,不会送玫瑰花给她。结婚六年,唯一还让让她感动的事情就莫过于他呵护的萝卜。他知道萝卜对于她来说,就像一个喜欢抽烟的人离不开烟一样。
很快,到了婚姻中的七年之痒。同事说七年是夫妻之间的一道槛,很多对夫妻在结婚七年后劳燕分飞。她听后只是笑笑,心里却想,不知道我和他会怎样?忽然间发现,自己似乎一直期待着发生些什么。一次浪漫的邂逅,或是一段生死之恋也好。长叹一口气,骨子里总是有不安分的细胞不停的跳来跳去。
不久,上司出差。特意安排,她也去。途中,上司幽默的谈吐和绅士的风度深深陶醉了她。她止不住拿他和上司做着比较。谈判圆满结束的那天晚上,上司带她到那个城市最豪华的酒店西餐厅,手捧99束玫瑰单膝向她求爱。她的心在极速的跳动,眩晕之后跟着上司去了十二楼的总统套间。其间,上司咬着她的耳垂,喃喃的叫:我的心肝儿,我的宝贝,我爱你。这样的情话,他从不曾对她说,就连温存的时刻。
出差回来后,她执意的将离婚协议书扔在桌子上那盘刚刚切好的萝卜上。拎着皮箱,头也不回的走了。
和上司同居的日子里,她像极了一个婆婆。上司有洁癖,容不下一丝丝异味。有几次,她馋极了萝卜,刚刚提及,就会遇到上司异样的目光:怎么,你还吃那个,香蕉葡萄多的是,怎么吃那种东西,吃完后又胀又臭的。她无语,转过身,去厨房,做饭,洗碗。这是她从不曾做过的。以前,她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泪流下,来不及分辨就和自来水混在一起。
最让她难堪的是,上司只字不提结婚。同事看她的眼光从惊讶到轻视。唯一的一次她提起,上司想都没想就说:结婚?我什么时候说过结婚,当初我跪下是向你求爱!从来都不是求婚啊!说完就夺门而去。她的身体冰冷得僵直,久久,才有眼泪流出。
而他,从不曾惹她流过泪。
世界有时真的很大。再次见到他居然在五年以后,那时,她早已离开了无情的上司,也换掉了工作。
在市医院门前,她进,他出,手里牵着一个三四岁的女孩。一分钟,他打破了沉寂:你怎会瘦这样,过的不好吗?只一句话,她的眼泪决堤。他扶着她在大厅的角落坐下,家里一直没有变,储存室里一直有甜脆的萝卜。她捂着脸跑出去,她第一次感觉自己在这个善良的男人面前是多么的卑贱。
冷静下来,一直有一个问题萦绕着她:那个女孩儿是谁?他一定是结婚了?结婚了为什么还要保存萝卜?一连串的问题后她蒙住被子,撕心裂肺的哭。如果不是她的不安分,想必,他们的孩子比那个小女孩还要大吧?
她终于下定决心离开这个城市,她怕在这里再呆一天,就会忍不住去破坏他的幸福。因为她越来越想他的好,他平淡如水的爱,以及,他精心呵护的萝卜。
她定了下星期一的机票,新加坡。她想清楚了,永远都不要再回到这里。
临走的前一天,她正在整理衣物。手机响,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接起,那边响起一个稚气又带着哭腔的声音:阿姨,你快来看看叔叔吧!他流了好多血,阿姨挂掉电话,她疯一样的跑去医院。他躺在担架上,血,渗透了白色的被褥。那一刻她才知道,五年前,就是她扔下离婚协议的那一天,他在单位的体检中被查出白血病。而,就在刚刚,他在去她家的路上,被疾驶的摩托车撞倒她拼命的摇晃着他的身体,她的手,脸,身上都是他的血。但是,自始至终,他再也没有睁开双眼。
那个女孩,是她离开后他从福利院抱养的。这些年,他一直单身。
清明,她牵着女孩的手去看他。女孩看着她,阿姨,叔叔说如果有一天我和你在一起生活,就让我背一段话给你:老婆,我救你的那次,不是意外。在这之前,我已经暗中跟着你一年零二十九天了。是那个歹徒给了属于我的幸福,虽然不是一生一世。我知道你一直追求浪漫,而我却是沉闷的人。所以只要你快乐,幸福,我就无怨无悔。储存室里一直有你爱吃的萝卜。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带好丫丫。不要灰心,要相信生活,相信爱。丫丫是那个女孩,丫丫说,从她会说话起,叔叔就一直让她背这段话,直到她烂熟于心。
她走进储存室,第一次。偌大的储存室有三分之二的地方堆着土,她蹲下身,用力扒开土,露出一个个小袋子。拎起一个,解开一层,一层,再一层,里面有三个青绿的萝卜。再拎起一个袋子,打开,还是三个。每个萝卜缨处都有用刀片细心削过的痕迹。她知道,这是萝卜保鲜的最好办法。
她跪在地上,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