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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世界当文豪的日子_分卷阅读_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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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家三兄弟,老大是钻石铁心男;老二是隐形人;老三么,只有点分红股,家里还有母老虎,唯一的优点勉强算是风流不下流。好好的高薪富豪私家空服不当,招惹越老三?切!
看着水蜜桃似的丰臀妖娆扭过,越三吃吃地笑,也不放在心上,拿起红酒杯,转头搂住越长安的脖子:“好兄弟,透露下,老大到底让我去离州干啥?总不会真让我去探望小柔吧?这都这么多年没见了,好尴尬哟!”
越长安是越家上一辈选培的武从,五六岁上跟着越老大,至今三十来年。人才干练,掌管越家内务,又是难得一见的内家高手,名义是“从”,实际上连越老大都不以仆从相待。
越长安轻轻推开越三树藤似的怪手,略带悲悯地看了他一眼,说:“十六年前,柔小姐曾经在离州生过一个孩子。”
“这事我知道,当时不还闹得挺凶,后来我哥不是还找了一堆人帮这倒霉孩子启灵,也没听说成……噢!他醒了?!还是死……”
“醒了!”越长安打断某人的扯淡。
越三恍然,悲悯地摇摇头,叹息:“我可怜的大侄子,醒了就好,醒了就好。老大这一把年纪,总算是有条根了。也免得别人老说他生不出……咳咳咳!哪谁,我大侄子还好吧?”
十五六才启灵,这可忒悬,要弄出个智障什么的,也太丢老越家的脸了,连他越老三都面上无光。
“您到了就知道了。”越长安笑得慈悲,说:“他姓程,叫程尘。尘土的尘。”
“唉哟!这倒霉催的名字,是程柔这狠心的丫头取的吧?胆儿忒肥,连我老越家的娃都敢取这破名字,老大也纵着她?啧啧!”
“他未拜祠堂,尚未认祖归宗。”越长安深深地看了越三一眼,闭目不再多说。
“这是得去说道说道,怎么也是我越家的种啊……”越三自斟自饮了几杯,也觉没趣,怔怔地望向窗外更无聊的厚厚云层。
白云苍狗,不堪往夕。
※
在离州的程尘,这几天过得痛并快乐着。
作文班选拔考时发生的“奇迹”,已经在龙川校园里一传十,十传百,以蘑菇弹爆炸的速度传播、振荡。
朋友们自不必说,欢欢喜喜庆贺一顿后,都自觉自愿地成了程尘的保护者、新闻发言人。
尤其是折总,拗着口破官话居然把校内外的大小记者们都忽悠了过去。瞎掰了诸如:程尘同学苯鸟先飞二三事、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启灵大半年苦读他人十年书……等等。绘声绘色地将大个子程尘同学,成功地描绘成了一枝瘦田钻出的苦苗苗,拼命吸收肥水,终于壮大成材!
对于此,程尘非常想对肥仔折说,你们全家都肥水,你们全家都肥田,亏我那“好料”都便宜你们老折家了!
只是折总到底也是好意,黑衣安大师给他们家的“肥水”又是不可说,那也只能,哼哼!
这个写作实验班有一个好处,班里的学生平时上课都还是在原来的班级,只是每周抽二节大课作为写作培训。要不是这样,程尘还真有点舍不得乙组2班精灵古怪、人脉强大,又感情渐深的小同学们。
从考进写作班时起,林良羽学长也成了程尘的同班同学,终于不用对个比自己还小几岁的小屁孩喊“学长”了。嗯!程同学龙心甚慰。
在家里闭关修练的家伙,最近也是进展神速。
阿郎那家伙精神日渐恢复,但有些社交障碍还是难以克服,不太爱去人多的地方,人情练达上还比不过程尘的小同学们。
为这,程尘给了他一个艰巨的任务——天天上菜场买菜!每天定下菜单,不给足小钱钱,要求菜色新鲜,还得记账。这就要求阿郎同学天天要以强大的交涉能力,与久经沙场的菜场大妈大叔们斗争,还严格禁止使用武力。
开始那一周,阿郎次次都有如败犬,只能叼回几块剩肉烂菜来。
看着程尘叹息地摇头啃烂菜,阿郎终于小宇宙暴发了!
也不知他进化出了什么技能,从第二天开始,他们家的菜篮子里渐渐鸡鸭鱼肉丰盛又新鲜起来,后来居然还能从大妈们的手里拐到几根赠送的小葱,或是顶花带刺的嫩黄瓜!
人才啊!
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程尘有一次在餐桌上问起。
阿郎没回答,只是缓缓转头,轻轻瞟了他一眼,那忧郁、温柔得能杀人的眼光……程尘忍不住打个了寒战。他都抗不住,何况大妈们!
渐渐的,家里的家务阿郎也学着钟点工阿姨开始干。
直到有一天,程尘放学回家,看到那绑着小围裙的忧郁胡渣男子,左手拿铲铲,右手撒葱花,三下五除二地端了条色香味全的红烧辣鱼段上来,然后又勤劳地去洗两人的小裤裤……
程尘红着脸一把抢下自已的内裤,心里开始发虚,哎妈,他这是造了什么孽啊?!可别把只野生动物生生养成了人妻。
好在阿郎不干家务时仍然男人味十足,学业上也极其出色,进步的速度让人讶异。对此,程尘惊着惊着也就习惯了,归结于可能是阿郎的身体记忆,也可能是两人的灵性实在相合。
总之,按这样的“同感”学习进度下去,不用过多久,阿郎大概就可以出师,当他的专属追随启灵师了。
唯一的障碍,只有阿郎的黑户身份。这个也只能找个好时机,托个信得过、有能力的人去漂白了。
在阿狼可以独立讼读灵书引灵的那一天,程尘特地一大清早带着他去了隔壁的龙柏林,对着杳无人迹的青山绿水念起他们的《小王子》。
雾霭蒙蒙间,莹绿可爱的灵光渐渐浮现,萦绕在两人的身周,尤其是程尘的身前身后,仿佛不懂人间事的精灵,欢蹦乱舞。对于阿郎,灵光点点似乎都有些畏惧,离他老远就飞闪而过。
程尘看得也有些楞神,这算是成功还是不成啊?
灵是引出来了,按说没有“肉果”在边上,也该被阿郎的身躯吸收部分,可这灵光畏之如虎的德性……
没等他琢磨明白,一点浓绿的光从阿郎肩膀探头探脑地钻了出来。
咦?!这不是……《小王子》里文灵具像的小野狼?!
程尘惊讶得瞪大了眼,他一直以为文灵融入人的身体后,相当于呃,被吃了?难不成,其实文灵是以某种形态寄生在人的体内?太不可思议了。
小绿狼呲牙咧嘴,长长的狼吻张开,似笑非笑,弯弯的黑豆眼似乎有点委屈地撇了程尘一眼。下一个瞬间,它骤然化作一道绿光,飞射而出,将四周闪躲绕行的灵光点点一扫而光!只在空中隐约余下几道因为速度太快而产生的残痕。
然后,它眯眯小黑豆眼,咧嘴又朝程尘呲了呲牙,满足地打个——嗝~
这,这是吃饱了?!
程尘一头黑线地盯着这只贪吃狼,这要是给孩子们去启灵,引来的灵光还不够它自己吃的!
耳朵边突然有点痒痒,程尘伸手一摸,顿时僵住了。他回手,轻轻放下,手心里一个戴着小小金色王冠的,金发的小王子正好奇地抱着他的大拇指。
原来,你也还在。真好。
程尘看着小小的他,忍不住嘴角的笑意。
一道绿光闪过,大嘴巴狼蹿过来,狼吻瞬间对上了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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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水蜜桃似的丰臀妖娆扭过,越三吃吃地笑,也不放在心上,拿起红酒杯,转头搂住越长安的脖子:“好兄弟,透露下,老大到底让我去离州干啥?总不会真让我去探望小柔吧?这都这么多年没见了,好尴尬哟!”
越长安是越家上一辈选培的武从,五六岁上跟着越老大,至今三十来年。人才干练,掌管越家内务,又是难得一见的内家高手,名义是“从”,实际上连越老大都不以仆从相待。
越长安轻轻推开越三树藤似的怪手,略带悲悯地看了他一眼,说:“十六年前,柔小姐曾经在离州生过一个孩子。”
“这事我知道,当时不还闹得挺凶,后来我哥不是还找了一堆人帮这倒霉孩子启灵,也没听说成……噢!他醒了?!还是死……”
“醒了!”越长安打断某人的扯淡。
越三恍然,悲悯地摇摇头,叹息:“我可怜的大侄子,醒了就好,醒了就好。老大这一把年纪,总算是有条根了。也免得别人老说他生不出……咳咳咳!哪谁,我大侄子还好吧?”
十五六才启灵,这可忒悬,要弄出个智障什么的,也太丢老越家的脸了,连他越老三都面上无光。
“您到了就知道了。”越长安笑得慈悲,说:“他姓程,叫程尘。尘土的尘。”
“唉哟!这倒霉催的名字,是程柔这狠心的丫头取的吧?胆儿忒肥,连我老越家的娃都敢取这破名字,老大也纵着她?啧啧!”
“他未拜祠堂,尚未认祖归宗。”越长安深深地看了越三一眼,闭目不再多说。
“这是得去说道说道,怎么也是我越家的种啊……”越三自斟自饮了几杯,也觉没趣,怔怔地望向窗外更无聊的厚厚云层。
白云苍狗,不堪往夕。
※
在离州的程尘,这几天过得痛并快乐着。
作文班选拔考时发生的“奇迹”,已经在龙川校园里一传十,十传百,以蘑菇弹爆炸的速度传播、振荡。
朋友们自不必说,欢欢喜喜庆贺一顿后,都自觉自愿地成了程尘的保护者、新闻发言人。
尤其是折总,拗着口破官话居然把校内外的大小记者们都忽悠了过去。瞎掰了诸如:程尘同学苯鸟先飞二三事、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启灵大半年苦读他人十年书……等等。绘声绘色地将大个子程尘同学,成功地描绘成了一枝瘦田钻出的苦苗苗,拼命吸收肥水,终于壮大成材!
对于此,程尘非常想对肥仔折说,你们全家都肥水,你们全家都肥田,亏我那“好料”都便宜你们老折家了!
只是折总到底也是好意,黑衣安大师给他们家的“肥水”又是不可说,那也只能,哼哼!
这个写作实验班有一个好处,班里的学生平时上课都还是在原来的班级,只是每周抽二节大课作为写作培训。要不是这样,程尘还真有点舍不得乙组2班精灵古怪、人脉强大,又感情渐深的小同学们。
从考进写作班时起,林良羽学长也成了程尘的同班同学,终于不用对个比自己还小几岁的小屁孩喊“学长”了。嗯!程同学龙心甚慰。
在家里闭关修练的家伙,最近也是进展神速。
阿郎那家伙精神日渐恢复,但有些社交障碍还是难以克服,不太爱去人多的地方,人情练达上还比不过程尘的小同学们。
为这,程尘给了他一个艰巨的任务——天天上菜场买菜!每天定下菜单,不给足小钱钱,要求菜色新鲜,还得记账。这就要求阿郎同学天天要以强大的交涉能力,与久经沙场的菜场大妈大叔们斗争,还严格禁止使用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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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郎没回答,只是缓缓转头,轻轻瞟了他一眼,那忧郁、温柔得能杀人的眼光……程尘忍不住打个了寒战。他都抗不住,何况大妈们!
渐渐的,家里的家务阿郎也学着钟点工阿姨开始干。
直到有一天,程尘放学回家,看到那绑着小围裙的忧郁胡渣男子,左手拿铲铲,右手撒葱花,三下五除二地端了条色香味全的红烧辣鱼段上来,然后又勤劳地去洗两人的小裤裤……
程尘红着脸一把抢下自已的内裤,心里开始发虚,哎妈,他这是造了什么孽啊?!可别把只野生动物生生养成了人妻。
好在阿郎不干家务时仍然男人味十足,学业上也极其出色,进步的速度让人讶异。对此,程尘惊着惊着也就习惯了,归结于可能是阿郎的身体记忆,也可能是两人的灵性实在相合。
总之,按这样的“同感”学习进度下去,不用过多久,阿郎大概就可以出师,当他的专属追随启灵师了。
唯一的障碍,只有阿郎的黑户身份。这个也只能找个好时机,托个信得过、有能力的人去漂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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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霭蒙蒙间,莹绿可爱的灵光渐渐浮现,萦绕在两人的身周,尤其是程尘的身前身后,仿佛不懂人间事的精灵,欢蹦乱舞。对于阿郎,灵光点点似乎都有些畏惧,离他老远就飞闪而过。
程尘看得也有些楞神,这算是成功还是不成啊?
灵是引出来了,按说没有“肉果”在边上,也该被阿郎的身躯吸收部分,可这灵光畏之如虎的德性……
没等他琢磨明白,一点浓绿的光从阿郎肩膀探头探脑地钻了出来。
咦?!这不是……《小王子》里文灵具像的小野狼?!
程尘惊讶得瞪大了眼,他一直以为文灵融入人的身体后,相当于呃,被吃了?难不成,其实文灵是以某种形态寄生在人的体内?太不可思议了。
小绿狼呲牙咧嘴,长长的狼吻张开,似笑非笑,弯弯的黑豆眼似乎有点委屈地撇了程尘一眼。下一个瞬间,它骤然化作一道绿光,飞射而出,将四周闪躲绕行的灵光点点一扫而光!只在空中隐约余下几道因为速度太快而产生的残痕。
然后,它眯眯小黑豆眼,咧嘴又朝程尘呲了呲牙,满足地打个——嗝~
这,这是吃饱了?!
程尘一头黑线地盯着这只贪吃狼,这要是给孩子们去启灵,引来的灵光还不够它自己吃的!
耳朵边突然有点痒痒,程尘伸手一摸,顿时僵住了。他回手,轻轻放下,手心里一个戴着小小金色王冠的,金发的小王子正好奇地抱着他的大拇指。
原来,你也还在。真好。
程尘看着小小的他,忍不住嘴角的笑意。
一道绿光闪过,大嘴巴狼蹿过来,狼吻瞬间对上了小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