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老子休了你_分卷阅读_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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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怎么跟他说话?”
“嘿,我们是同一类的,你就别问了,你刚刚看见他不也想上去搭讪?那可是个极品,可惜是个男的,我对男人可不感兴趣。”
他也知道对方是男的,但为什么他居然没有感到厌恶?反而想靠近对方一点点,再一点点,即使被踢了那个地方,他想要追到那个人也不是报复,而是单纯地想认识那个人。
以后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见到。
想要追上他,没门!辰逸坐在计程车里勾起嘴角,他以为他当老大是当假的?当老大不仅要有领导能力,最重要的是要脚程快,才方便逃生。还好他记得把那双该死的高跟水晶鞋踢掉。那只臭狗熊最好不要被他抓到把柄,不然他保证整死他!让他穿女装打扮成女人也就算了,居然还让他穿高跟鞋!妈的!
连做个计程车也不得安宁,那个司机全程都借那上面的镜子偷看他,真是令人感到厌恶,还好他只有色心没有那个色胆,安全地把他送到家,还免收车费——长得好看就是有这么多的福利,对于这种事,他可一点不会手软,那几块车费,就当做是他偷看他的惩罚!
第二百二十七章、上林家接城城
门口的保镖刚开始还没认出他,把他拦住,被他瞪了一眼,说了一句‘我回自己家都不行吗’,听到是男人的声音,加上那面孔有些熟悉,美男子他们只见过一个,那就是他们的大少爷,很好认的,知道是大少爷就直接让他们进去。
辰逸回到家的时候,城城已经睡觉,少华正坐在客厅看电视,所有的人第一眼都认不出他,但少华是谁?他可是已经跟辰逸认识十几年了,用一句老套的话,就算辰逸化成灰,他也认得出来。
“你回来了?”当然了,认得出来还有一个原因,他没有忘记辰逸今天是去扮演了‘公主’,但怎么穿着一副新娘装?虽然还挺好看的,但他看习惯辰逸男装的样子,突然穿了一副女装,老实说,还真的很不习惯。
“嗯,那只死熊最好不要被我抓到把柄,不然我整死他!”辰逸说,坐在沙发上揉着自己的脚。
“还穿高跟鞋吗?郭铭也真是的,真是得寸进尺,还有少轩,那个小鬼,都不知道阻止他家的那一位。”少华转过身来,抓着他的脚帮忙揉,想当然了,辰逸的脚并不算小,塞进一双鱼嘴鞋里,当然不会好受。
“那头熊,最好不好被我抓到。”辰逸再次说了一遍,以往对郭铭并没有多大印象,也不会看不惯他什么的,对郭铭的第一印象就是一彪汉,相处之后,他对郭铭的印象是没头没脑,或者说是迟钝,不是指感情上的迟钝,据少轩跟他讲的,当初还是郭铭先跟他告白的呢,他所说的迟钝,是指动作,反应等等,当然了,迟钝方面并不包括律师,他调查过郭铭,他有打算把他聘为自己的律师,只是,像郭铭那种熟读法律的人,估计是不肯跟他们这种道中人来往吧。
“舒服一点没有?还疼吗?”少华继续揉着他的脚问道,看向他,辰逸摇了摇头,还没反应过来,突然被少华打横抱起。
“……喂!”
“帮你换衣服。”他笑着说道,在他唇上落下一个吻,直接打横抱上楼梯,来到房间。
一进房间,少华就把他的假发拿下,一边亲吻着他,一边帮他解开那好像婚纱一样的裙子。
“辰逸还穿这个啊,我看看这半件衣服下面有没有这么大。”一会儿的时间就把那件厚重的衣服褪下,少华把他压在床上,看着他戴着的那件胸罩似笑非笑。
辰逸听了脸色红了又黑,黑了又红,都是那头熊,弄那些什么化妆师,非得说穿女装就得穿这个,在他胸口塞了好几个垫子,还穿上这么丢死人的东西。
“一层一层的垫子可不好吃,这个嘛,还不错,很好吃哟。”少华说着,没趁他反应,一口咬上他的胸口。
“啊……少……少华,不是说……唔……帮我换衣服的吗?”
“脱下了,就不要再穿了吧,晚一点洗好澡之后再穿不迟。”
少华边亲吻着他的敏感地带边说道。让他饿了大半个月,他可是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呢,今天晚上,他一定要做到满足,以弥补自己这大半个月来的欲求不满,看在他饿了那么久的份上,就算做的过分一点,辰逸也不会怪他的吧?
结果,又是被做到求饶的一次,直到辰逸实在累到不行,直到他身心都得到满足,他才饶过辰逸,第一天,特意让辰逸睡晚一点,他打电话跟辰逸的秘书说他今天不会去上班——他才不管今天用不用开会呢,反正辰逸现在也算是袁氏集团的老板,至少在袁立秋还没醒来之前是。
辰逸几天前完全康复后,休息两天他就去上班了,除了星期天放假,平时他可都是没有迟到过的,不过,今天是特殊情况,他又一次‘放假’在家。他可不想丢人现眼,被人知道他是gay并不丢脸,但被人知道他是0号,那就是超级丢脸——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而这边的两人滚床单滚了一夜,另一边也有一个翻来覆去一整夜睡不着的——不是和女人在床上厮混,而是真正地睡不着。
自从今天见到那个仙度瑞拉之后,他的脑海就一直充满他的影子,声音,以及……他的唇美好的触感。自己是一个色觉动物他向来清楚,即使失忆之后,他也觉得,过去的他应该也是这样的才对,每个人也都是这么说的,但包括他的感官,和他从别人那里了解到的自己,也和现在有所区别。比如说,他虽然会主动出击,虽然也会对那种傲娇类型的女人感兴趣,但他并不是一个gay啊,再比如说,他从来没有强吻人的经验,从来不会因为一个人长得漂亮而盯着他一直发呆到失去理智的地步,他的理智向来控制自如,直到昨天遇到了那个人。
那是一个特别的人,特别到竟然会让他冲动地强吻他,而且竟然还是一个男人,特别到,就算他踢了他的重点部位,他只是气愤了一下,后来去追他也只是因为想要知道他的名字,他迫切地想要认识他,想要跟他当朋友,当两人之间就只有那么匆匆一吻,就再无交集,除了……他留下的那双高跟鞋,那双鞋的码数比一般的女人都要大,这很正常,男人的脚本身就要比女人的大很多。
好不容易睡了过去,又做了一个及其香艳的春梦,梦里,他疯狂地蹂躏着在party上见到的那个男人,而他则在他身下娇喘着,那感觉,真的非常逼真……逼真到最后他真的射了。
每个人的工作都步入正轨,英杰照常过着他花天酒地的生活,只是,每次都是借人发泄,不管是跟谁,每次做的时候,他的脑海里都会浮现那个男人的身影,还有那甜美的嘴唇,和那些女人完全不一样,所以,她们的唇,并不能让他想象成是那个人的,每天,他只能看着那双大码高跟鞋睹物思人,两个哥哥也经常嘲笑他的不正常,当然了,他并没有告诉他们说他这双鞋的主人是一个男人。而林业则只要他喜欢的不是男人就随便他,既然英杰失忆,他继续他花天酒地的生活也无妨,只要不闯祸就行了,况且现在的年轻人他也大致了解,各取所需,好在英杰还没堕落到要用钱去消费女人的地步。
辰逸继续上他的班,当他的董事长,上次把那个女人的电脑手机全部弄当机,那个女人自然是不可能罢休的,只不过他早有准备,让Kevin给他的所有电脑弄了最强装备,这才没让对方得逞,而在董事会上,现在公司的股东只剩那个人了,就算自己提出的意见遭到他们反对,也无济于事,因为,最终的主导权握在他的手里。
两人本来以为相互都再无交集,没想到在城城又一次被送到林家之后,交集来了。
斐哲圣把小孩送到林家之后匆匆出差,一时半会不会回来,平时小孩并不是说今天回去晚上就一定得回来,在林家过夜的情况也经常有,但这次被抱过去两三天都没接回来,少华突然接到斐哲圣的电话,让他过去接小孩,说是孩子在林家闹着要爸比跟爹地,而当时,少华才知道斐哲圣出差了,那个时候本来是下班时间,但问题就在,当时他正在外面谈生意!跟客户在一家饭店里,平常的小来小往他当然不怎么在乎,儿子重要嘛,但问题就在于,这不是普通的客户,而是他们公司争取好久的,利益可非同一般!没办法,他只好打电话给辰逸,让辰逸去接,之所以会让辰逸去接,是因为他觉得既然林英杰已经失眠了,就没有必要太过在意,因为林英杰本来是正常的异性恋,只不过爱上了身为同性的辰逸而已,既然现在他不认识辰逸,那就没必要,更何况辰逸可是城城的爸爸,现在的林英杰,总不可能对一个素不相识的有夫之夫感兴趣吧?而且还是在林家,林家人那么多,他就不信林英杰敢乱来。
辰逸黑着脸挂了电话,老实说,他是真他妈的不想去,那天晚上的事情他并没有告诉少华,所以少华并不知道英杰已经认识他了,而且还强吻了他!斐哲圣那个王八蛋,真是的,你有事你不会先说啊,到关键时刻才来说,你早说要去出差的话,他就不让他带城城去林家了!
不想接近林家,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不想见到英杰,前几天见到英杰已经没有那段时间的阴沉,也没有再露出那么痛苦的表情,反而是之前刚认识的时候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松了口气之余,心里却非常的不舒服,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看见英杰痛苦的表情他会心痛,知道他完全地把他忘了,还是心痛,到底是怎么回事?不想去林家,让保姆去他又不放心,没办法,还是收拾了一下出发,谁让他那么命苦?他只能祈祷,最好英杰这个时间已经出去鬼混了。
第二百二十八章、还鞋
不想开车,他让司机直接送他去,等一下才方便抱着小孩。
现在刚好是晚餐时间,英杰怎么可能在这个时间段不在家呢?他可是夜猫,晚上才会出门猎艳的呢。而且,好死不死的,还是英杰来开门。
“你找谁?”英杰就看见一个披肩发美人一脸冷傲地站在门外,那张脸非常的面熟,只是一时半会想不起来,但还是看得出对方是个男人,受过了一次教训,现在他懂得先注意对方到底是男是女。
“接我儿子回家。”辰逸冷冷地说完,也不管这样是不是有点不礼貌,直接推开他走了进去。
声音也好熟悉,还有这不可一世的态度,冷傲的表情,美丽的脸庞……
“仙度瑞拉!”英杰大叫一声,他终于想起来是谁了,长得这么漂亮的男人他可没见过第二个,把这个人的声音气质脸庞跟那个仙度瑞拉叠合起来,过来是一模一样,除了仙度瑞拉是穿着女装之外,难怪他刚才觉得眼熟,就是认不出来,毕竟他们只见过一次面,他倒是不知道,对方连穿男装都是这么的美艳动人。那天还没确认他到底有没有化妆就让他给逃走了,今天刚好可以看到,一点也没化妆耶!
辰逸听到他这么叫,猛地回过头来狠瞪他一眼,以眼神传递让他说话小心点。
“你有儿子了?那个小鬼是你儿子?”英杰连忙紧跟在他后面问道,不知道为什么,知道这件事总让他觉得心里有点不舒服,他知道他是喜欢这个人的外貌,想要跟他更近一步啦,但是,还没到对方有儿子就心里不舒服的地步吧?以往也曾经搭讪过有儿子的女人,他从来都没有这种感觉啊。
“你有什么意见吗?”辰逸一边朝里面走一边说道,根本就不怎么想理他的样子,这时,林妈妈刚好从厨房出来,刚刚知道辰逸要来,她才连忙自己做饭,据斐哲圣说,凌少华做的饭跟她做的有的一拼,辰逸已经吃习惯少华做的了,但今天少华要加班,她料想辰逸肯定还没吃,这才亲自做饭:据她所知,辰逸喜欢美食——不包括蔬菜。
“小逸,你来了啊?先坐一下吧,还没吃晚餐吧?晚餐就在这里吃吧,少华不是还没下班?别饿着了。刚好,城城刚刚被英杰他大嫂哄睡了。”刚好可以让孩子好好吃一顿饭,虽然说城城这孩子相较于一般的小孩还是比较乖的,比较听话,会自己玩——估计是因为两个爸爸太忙的原因吧,城城习惯了一个人了吧。
“谢谢伯母。”辰逸朝她点点头,还是冷淡的表情,林妈妈知道这是辰逸一贯的表情,倒没说什么,就英杰有点不爽。
面对他就一副大便脸,面对他老妈脸色就缓和那么一点点,这人是面瘫吗?为什么都不会笑?
林家的其他三个男人还没回来,辰逸轻车熟路地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一点也不怕生,这里他来过很多次了,已经没什么顾忌了,林家人又不是不知道他袁辰逸的习性。
不想拒绝林妈妈的好意,再说他的确肚子有点饿了,而看这情形,少华晚上是不能给他做饭了,他又不想去外面吃……反正城城还没醒,也没关系,自己一个人呆在家里,其实也有些无聊。
打电话让司机先回去,司机也还没吃饭,别让人家饿着了,等一下要回去了再让人家来就行了。
“喂,你叫什么名字?”英杰坐在他身边看着他问道,正想回话,突然想到不能再让对方对他存有什么异样感情,于是不回答。
“怎么都不理人啊,真没礼貌。”
“那你怎么跟他说话?”
“嘿,我们是同一类的,你就别问了,你刚刚看见他不也想上去搭讪?那可是个极品,可惜是个男的,我对男人可不感兴趣。”
他也知道对方是男的,但为什么他居然没有感到厌恶?反而想靠近对方一点点,再一点点,即使被踢了那个地方,他想要追到那个人也不是报复,而是单纯地想认识那个人。
以后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见到。
想要追上他,没门!辰逸坐在计程车里勾起嘴角,他以为他当老大是当假的?当老大不仅要有领导能力,最重要的是要脚程快,才方便逃生。还好他记得把那双该死的高跟水晶鞋踢掉。那只臭狗熊最好不要被他抓到把柄,不然他保证整死他!让他穿女装打扮成女人也就算了,居然还让他穿高跟鞋!妈的!
连做个计程车也不得安宁,那个司机全程都借那上面的镜子偷看他,真是令人感到厌恶,还好他只有色心没有那个色胆,安全地把他送到家,还免收车费——长得好看就是有这么多的福利,对于这种事,他可一点不会手软,那几块车费,就当做是他偷看他的惩罚!
第二百二十七章、上林家接城城
门口的保镖刚开始还没认出他,把他拦住,被他瞪了一眼,说了一句‘我回自己家都不行吗’,听到是男人的声音,加上那面孔有些熟悉,美男子他们只见过一个,那就是他们的大少爷,很好认的,知道是大少爷就直接让他们进去。
辰逸回到家的时候,城城已经睡觉,少华正坐在客厅看电视,所有的人第一眼都认不出他,但少华是谁?他可是已经跟辰逸认识十几年了,用一句老套的话,就算辰逸化成灰,他也认得出来。
“你回来了?”当然了,认得出来还有一个原因,他没有忘记辰逸今天是去扮演了‘公主’,但怎么穿着一副新娘装?虽然还挺好看的,但他看习惯辰逸男装的样子,突然穿了一副女装,老实说,还真的很不习惯。
“嗯,那只死熊最好不要被我抓到把柄,不然我整死他!”辰逸说,坐在沙发上揉着自己的脚。
“还穿高跟鞋吗?郭铭也真是的,真是得寸进尺,还有少轩,那个小鬼,都不知道阻止他家的那一位。”少华转过身来,抓着他的脚帮忙揉,想当然了,辰逸的脚并不算小,塞进一双鱼嘴鞋里,当然不会好受。
“那头熊,最好不好被我抓到。”辰逸再次说了一遍,以往对郭铭并没有多大印象,也不会看不惯他什么的,对郭铭的第一印象就是一彪汉,相处之后,他对郭铭的印象是没头没脑,或者说是迟钝,不是指感情上的迟钝,据少轩跟他讲的,当初还是郭铭先跟他告白的呢,他所说的迟钝,是指动作,反应等等,当然了,迟钝方面并不包括律师,他调查过郭铭,他有打算把他聘为自己的律师,只是,像郭铭那种熟读法律的人,估计是不肯跟他们这种道中人来往吧。
“舒服一点没有?还疼吗?”少华继续揉着他的脚问道,看向他,辰逸摇了摇头,还没反应过来,突然被少华打横抱起。
“……喂!”
“帮你换衣服。”他笑着说道,在他唇上落下一个吻,直接打横抱上楼梯,来到房间。
一进房间,少华就把他的假发拿下,一边亲吻着他,一边帮他解开那好像婚纱一样的裙子。
“辰逸还穿这个啊,我看看这半件衣服下面有没有这么大。”一会儿的时间就把那件厚重的衣服褪下,少华把他压在床上,看着他戴着的那件胸罩似笑非笑。
辰逸听了脸色红了又黑,黑了又红,都是那头熊,弄那些什么化妆师,非得说穿女装就得穿这个,在他胸口塞了好几个垫子,还穿上这么丢死人的东西。
“一层一层的垫子可不好吃,这个嘛,还不错,很好吃哟。”少华说着,没趁他反应,一口咬上他的胸口。
“啊……少……少华,不是说……唔……帮我换衣服的吗?”
“脱下了,就不要再穿了吧,晚一点洗好澡之后再穿不迟。”
少华边亲吻着他的敏感地带边说道。让他饿了大半个月,他可是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呢,今天晚上,他一定要做到满足,以弥补自己这大半个月来的欲求不满,看在他饿了那么久的份上,就算做的过分一点,辰逸也不会怪他的吧?
结果,又是被做到求饶的一次,直到辰逸实在累到不行,直到他身心都得到满足,他才饶过辰逸,第一天,特意让辰逸睡晚一点,他打电话跟辰逸的秘书说他今天不会去上班——他才不管今天用不用开会呢,反正辰逸现在也算是袁氏集团的老板,至少在袁立秋还没醒来之前是。
辰逸几天前完全康复后,休息两天他就去上班了,除了星期天放假,平时他可都是没有迟到过的,不过,今天是特殊情况,他又一次‘放假’在家。他可不想丢人现眼,被人知道他是gay并不丢脸,但被人知道他是0号,那就是超级丢脸——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而这边的两人滚床单滚了一夜,另一边也有一个翻来覆去一整夜睡不着的——不是和女人在床上厮混,而是真正地睡不着。
自从今天见到那个仙度瑞拉之后,他的脑海就一直充满他的影子,声音,以及……他的唇美好的触感。自己是一个色觉动物他向来清楚,即使失忆之后,他也觉得,过去的他应该也是这样的才对,每个人也都是这么说的,但包括他的感官,和他从别人那里了解到的自己,也和现在有所区别。比如说,他虽然会主动出击,虽然也会对那种傲娇类型的女人感兴趣,但他并不是一个gay啊,再比如说,他从来没有强吻人的经验,从来不会因为一个人长得漂亮而盯着他一直发呆到失去理智的地步,他的理智向来控制自如,直到昨天遇到了那个人。
那是一个特别的人,特别到竟然会让他冲动地强吻他,而且竟然还是一个男人,特别到,就算他踢了他的重点部位,他只是气愤了一下,后来去追他也只是因为想要知道他的名字,他迫切地想要认识他,想要跟他当朋友,当两人之间就只有那么匆匆一吻,就再无交集,除了……他留下的那双高跟鞋,那双鞋的码数比一般的女人都要大,这很正常,男人的脚本身就要比女人的大很多。
好不容易睡了过去,又做了一个及其香艳的春梦,梦里,他疯狂地蹂躏着在party上见到的那个男人,而他则在他身下娇喘着,那感觉,真的非常逼真……逼真到最后他真的射了。
每个人的工作都步入正轨,英杰照常过着他花天酒地的生活,只是,每次都是借人发泄,不管是跟谁,每次做的时候,他的脑海里都会浮现那个男人的身影,还有那甜美的嘴唇,和那些女人完全不一样,所以,她们的唇,并不能让他想象成是那个人的,每天,他只能看着那双大码高跟鞋睹物思人,两个哥哥也经常嘲笑他的不正常,当然了,他并没有告诉他们说他这双鞋的主人是一个男人。而林业则只要他喜欢的不是男人就随便他,既然英杰失忆,他继续他花天酒地的生活也无妨,只要不闯祸就行了,况且现在的年轻人他也大致了解,各取所需,好在英杰还没堕落到要用钱去消费女人的地步。
辰逸继续上他的班,当他的董事长,上次把那个女人的电脑手机全部弄当机,那个女人自然是不可能罢休的,只不过他早有准备,让Kevin给他的所有电脑弄了最强装备,这才没让对方得逞,而在董事会上,现在公司的股东只剩那个人了,就算自己提出的意见遭到他们反对,也无济于事,因为,最终的主导权握在他的手里。
两人本来以为相互都再无交集,没想到在城城又一次被送到林家之后,交集来了。
斐哲圣把小孩送到林家之后匆匆出差,一时半会不会回来,平时小孩并不是说今天回去晚上就一定得回来,在林家过夜的情况也经常有,但这次被抱过去两三天都没接回来,少华突然接到斐哲圣的电话,让他过去接小孩,说是孩子在林家闹着要爸比跟爹地,而当时,少华才知道斐哲圣出差了,那个时候本来是下班时间,但问题就在,当时他正在外面谈生意!跟客户在一家饭店里,平常的小来小往他当然不怎么在乎,儿子重要嘛,但问题就在于,这不是普通的客户,而是他们公司争取好久的,利益可非同一般!没办法,他只好打电话给辰逸,让辰逸去接,之所以会让辰逸去接,是因为他觉得既然林英杰已经失眠了,就没有必要太过在意,因为林英杰本来是正常的异性恋,只不过爱上了身为同性的辰逸而已,既然现在他不认识辰逸,那就没必要,更何况辰逸可是城城的爸爸,现在的林英杰,总不可能对一个素不相识的有夫之夫感兴趣吧?而且还是在林家,林家人那么多,他就不信林英杰敢乱来。
辰逸黑着脸挂了电话,老实说,他是真他妈的不想去,那天晚上的事情他并没有告诉少华,所以少华并不知道英杰已经认识他了,而且还强吻了他!斐哲圣那个王八蛋,真是的,你有事你不会先说啊,到关键时刻才来说,你早说要去出差的话,他就不让他带城城去林家了!
不想接近林家,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不想见到英杰,前几天见到英杰已经没有那段时间的阴沉,也没有再露出那么痛苦的表情,反而是之前刚认识的时候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松了口气之余,心里却非常的不舒服,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看见英杰痛苦的表情他会心痛,知道他完全地把他忘了,还是心痛,到底是怎么回事?不想去林家,让保姆去他又不放心,没办法,还是收拾了一下出发,谁让他那么命苦?他只能祈祷,最好英杰这个时间已经出去鬼混了。
第二百二十八章、还鞋
不想开车,他让司机直接送他去,等一下才方便抱着小孩。
现在刚好是晚餐时间,英杰怎么可能在这个时间段不在家呢?他可是夜猫,晚上才会出门猎艳的呢。而且,好死不死的,还是英杰来开门。
“你找谁?”英杰就看见一个披肩发美人一脸冷傲地站在门外,那张脸非常的面熟,只是一时半会想不起来,但还是看得出对方是个男人,受过了一次教训,现在他懂得先注意对方到底是男是女。
“接我儿子回家。”辰逸冷冷地说完,也不管这样是不是有点不礼貌,直接推开他走了进去。
声音也好熟悉,还有这不可一世的态度,冷傲的表情,美丽的脸庞……
“仙度瑞拉!”英杰大叫一声,他终于想起来是谁了,长得这么漂亮的男人他可没见过第二个,把这个人的声音气质脸庞跟那个仙度瑞拉叠合起来,过来是一模一样,除了仙度瑞拉是穿着女装之外,难怪他刚才觉得眼熟,就是认不出来,毕竟他们只见过一次面,他倒是不知道,对方连穿男装都是这么的美艳动人。那天还没确认他到底有没有化妆就让他给逃走了,今天刚好可以看到,一点也没化妆耶!
辰逸听到他这么叫,猛地回过头来狠瞪他一眼,以眼神传递让他说话小心点。
“你有儿子了?那个小鬼是你儿子?”英杰连忙紧跟在他后面问道,不知道为什么,知道这件事总让他觉得心里有点不舒服,他知道他是喜欢这个人的外貌,想要跟他更近一步啦,但是,还没到对方有儿子就心里不舒服的地步吧?以往也曾经搭讪过有儿子的女人,他从来都没有这种感觉啊。
“你有什么意见吗?”辰逸一边朝里面走一边说道,根本就不怎么想理他的样子,这时,林妈妈刚好从厨房出来,刚刚知道辰逸要来,她才连忙自己做饭,据斐哲圣说,凌少华做的饭跟她做的有的一拼,辰逸已经吃习惯少华做的了,但今天少华要加班,她料想辰逸肯定还没吃,这才亲自做饭:据她所知,辰逸喜欢美食——不包括蔬菜。
“小逸,你来了啊?先坐一下吧,还没吃晚餐吧?晚餐就在这里吃吧,少华不是还没下班?别饿着了。刚好,城城刚刚被英杰他大嫂哄睡了。”刚好可以让孩子好好吃一顿饭,虽然说城城这孩子相较于一般的小孩还是比较乖的,比较听话,会自己玩——估计是因为两个爸爸太忙的原因吧,城城习惯了一个人了吧。
“谢谢伯母。”辰逸朝她点点头,还是冷淡的表情,林妈妈知道这是辰逸一贯的表情,倒没说什么,就英杰有点不爽。
面对他就一副大便脸,面对他老妈脸色就缓和那么一点点,这人是面瘫吗?为什么都不会笑?
林家的其他三个男人还没回来,辰逸轻车熟路地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一点也不怕生,这里他来过很多次了,已经没什么顾忌了,林家人又不是不知道他袁辰逸的习性。
不想拒绝林妈妈的好意,再说他的确肚子有点饿了,而看这情形,少华晚上是不能给他做饭了,他又不想去外面吃……反正城城还没醒,也没关系,自己一个人呆在家里,其实也有些无聊。
打电话让司机先回去,司机也还没吃饭,别让人家饿着了,等一下要回去了再让人家来就行了。
“喂,你叫什么名字?”英杰坐在他身边看着他问道,正想回话,突然想到不能再让对方对他存有什么异样感情,于是不回答。
“怎么都不理人啊,真没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