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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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长庆城?永丰客栈
傅天抒起了个大早,叫醒了隔壁房的韩栋,预备用过早膳之后便起程回永春城。
韩栋跟林群开是他的左膀右臂,对他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伙伴。
韩栋与他是同门之谊,两人齐向永春城最知名的武师习艺,他们志趣相投,成为莫逆之交。
韩栋本想进衙门谋个事做,但发现自己并不适合那死板板的工作,因而作罢。
看他赋闲多月,傅天抒便问他是否愿意来帮忙,韩栋一口答应。
不久,他介绍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林群开给傅天抒认识,傅天抒与他一拍即合,也成知交。
林群开原是衙役,因为仗义出手殴打了一名捕快之子而遭到解职,他问傅天抒有无他可以胜任的活儿可做,傅天抒想也不想的就把他带进了镇金堂。
傅家在永春城做的是金饰生意,一提到“镇金堂”那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买卖的全是贵重的黄金及饰品,为免节外生枝,他向来不让别人经手或接触。
他十六岁便跟着养父学做生意,在养父的磨练下成就了判别真假的专业能力,以及独到精准的眼光。
二十岁起,他开始独自外出买卖,而这五年来,他从未错买过什么,且由他拣选出来的饰品总是能有良好的销售。
他的养父母傅长年及张俪在永春城是富裕人家,拥有一个腹地辽阔的庄子,还有一家金店,但他们没有富人家的恶习,反倒过着低调平实的生活。
他们育有一子傅耀祖,也就是长他两岁、并无血缘关系的兄长,而他自己,是在三岁那年来到傅家的。
那之前的事,他什么都不记得了,据养父所说,当年他们夫妻在一次外出买卖的回程,于黛城外的官道上发现了他,当时他一身脏污,脸上及衣裳沾着血,神情茫然的走在官道上。
他们一开始以为他受伤了,待检查过后才发现他身上的血应是从别处沾染来的。
两人猜想他必然是遇到了什么可怕的事儿,但一问起他却是一问三不知,连自己姓啥名谁都说不出来,后来,他们在他的腰带上看见两个金线绣的字天抒,心想那应是他的名字。
傅长年夫妻将他带到黛城四处查问,却没人认识他。于是,他们收养了他,并给予他良好的照顾及教育。
凡是傅耀祖有的,就一定不缺他一份,傅耀祖念的书,他也没少念一个字。
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是养子,更知道养父母是无私的爱着他,因此知恩惜福的他总是尽其所能的不让他们失望、操心。
但他越是锋芒毕露,意气风发,傅耀祖便越是自暴自弃,我行我素,看着养父母为那不争气的亲儿整天喟叹,总让他犹豫自己该不该如此出头争脸。
如今,养父几乎将镇金堂交付于他,不管是对外的买卖,还是店里的人事,全由他一手管理。
行船走马三分险,更甭说镇金堂做的是金饰买卖,每趟路上有多少风险可想而知,韩栋跟林群开都有一身好武艺,正是他最需要的人才。
这回路程不算远,因此只有韩栋与他同行。
长庆城距离永春城约莫三天路程,他估算一下,若早点上路或许掌灯时分便能抵达善水镇,并在那儿歇上一晚。
才来到二楼,掌柜亲自前来告知已帮他们的马儿喂过粮草,他谢过掌柜,发现外面闹哄哄的,像是发生了什么事。
“外头怎么了?”傅天抒坐了下来,往窗外一看,只见大街上人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隐约弥漫着一种不寻常的气息。
“喔,昨晚上怡春院起了一场大火。”掌柜说。
“喔?”他微顿“严重吗?”
他到长庆城做买卖也有两三趟了,怡春院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他自然清楚。
据他所知,长庆城的城守大人将所有青楼圈围在城北,有人称那儿叫“深渊”只因女子一旦进了那里,就再也爬不上来了。
“听说死了几个花娘跟留宿的客人,整座怡春院烧了大半”提及有人伤亡,掌柜不自觉的皱起眉“这还是长庆城头一遭出这么大的事儿。”
傅天抒点点头,没搭话,等吃过早膳,结了总帐,他与韩栋带着随身行李跟两箱货品来到了停放马车的地方。
小二要帮他们将箱子搬上马车,他婉拒了。
这是行商以来的习惯,与对他人的信任无关,只为谨慎行事。
打开车门,他进到车厢里,由韩栋将箱子递给他,他接过箱子准备摆好,忽看到车厢最里面的那床毯子动了两下。
出门在外,难免有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时候,总有几晚是得在马车上过夜的,因此每回上路,他一定会在车上放置毯子及简单的炊具以备不时之需。
“怎么了?”见他没动,韩栋疑惑的看着他。
“可能有野猫什么的溜进马车里了”说着,他放下箱子,屈着高大的身子往里面走了几步。
掀开毯子,他陡然一震。
在他眼前的不是只溜上马车取暖的野猫,而是个活生生的人。
那是个姑娘,灰头土脸,一身狼狈,光线幽微的车厢中,只看见她那双仿佛宝石般闪亮的明眸。
她神情惊慌的看着他,身子紧绷到了极点。
傅天抒还没说话,只听马车外头传来陌生男人的声音,他发现她的神情更加惶恐,直觉告诉他,她认得那人的声音,而那男人教她害怕。
他转头往外一看,只见两名外形剽悍的男人正在跟韩栋说话。
“爷儿,有看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吗?”
“没看见。”韩栋想也没想的回答。
这时,他们发现马车里的傅天抒,于是跟他点了个头“爷儿,我们正在找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你可曾看见?”
傅天抒几乎可确定他们找的就是躲藏在他马车里的人。
出外行商,求的是平安顺利,他不该摊上这事儿,可是,他无法漠视那女孩求救的眼神
“没看见。”
两人本能的往他马车里瞧,傅天抒冷冷地说:“两位该不是想搜我的马车吧?”他双眼迸出锐利的光,直勾勾的看着他们。
两名男人见他不好惹,干笑了一声“岂敢,不打扰了。”接着便旋身走开。
见那两人走开,韩栋转头说道:“他们是什么人?看来并非善类”
傅天抒沉默了一下“快把东西搬上车,我们走吧。”
“嗯。”韩栋点头,立刻将剩下的箱子递给了他。
驾着马车,傅天抒与韩栋离开了长庆城,一路往善水镇的方向前进。
近午,傅天抒拿出水跟干粮来,淡淡的说道:“饿了吗?”
坐在他旁边的韩栋微怔“还没饿”
“不是问你。”他转头朝车厢里又问了一次“饿吗?”
韩栋一怔,狐疑的回头往车厢里看,车厢里除了他们的随身行李及货品,什么都没有啊。
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车厢里传来一道怯怯的声音
“饿饿了”
“老天!”韩栋惊呼一声,看见一个纤细的身躯从毯子底下冒出来。
傅天抒将水袋跟干粮往车里丢,她眼捷手快的接住,不客气的吃了起来。
韩栋瞪大双眼看着神情自若,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傅天抒“天抒,她是”
“她应该是早上那两个男人要找的姑娘。”
韩栋一愣“什那她是什么时候上咱们的车的?难道当时她已经躲在车上?”
傅天抒以沉默回答了他的问题。
“你就这么把一个来历不明的姑娘弄上了车?”韩栋眉头一皱“你要把她带去哪里?你根本不知道她是”
“你也说早上那两个男人不是善类,不是吗?”他瞥了韩栋一眼,打断他的话。
“是没错,”韩栋神情凝肃“不过你知道我们做的是什么买卖,让陌生人上车绝不是明智之举,要是她”
“我有分寸。”
“天抒,她可不是你捡的三脚猫,或是那只笨鹅”
“别说小花笨。”傅天抒眉心一蹙“难怪牠老是想啄你。”
小花是他养的老母鹅,除了小花,他还养了一只名叫小虎的三脚猫,跟一只名叫小标的乌龟。
小标是小时候养父买给他的宠物,至于小花跟小虎,则是他这几年陆续捡来的。
“牠不止啄我,牠见了谁都追杀。”韩栋想到那只鹅就怕。
小花虽是只鹅,但更像是看门狗,除了傅天抒,不管是谁进到别院,都会被牠追着跑。
【第一章
长庆城?永丰客栈
傅天抒起了个大早,叫醒了隔壁房的韩栋,预备用过早膳之后便起程回永春城。
韩栋跟林群开是他的左膀右臂,对他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伙伴。
韩栋与他是同门之谊,两人齐向永春城最知名的武师习艺,他们志趣相投,成为莫逆之交。
韩栋本想进衙门谋个事做,但发现自己并不适合那死板板的工作,因而作罢。
看他赋闲多月,傅天抒便问他是否愿意来帮忙,韩栋一口答应。
不久,他介绍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林群开给傅天抒认识,傅天抒与他一拍即合,也成知交。
林群开原是衙役,因为仗义出手殴打了一名捕快之子而遭到解职,他问傅天抒有无他可以胜任的活儿可做,傅天抒想也不想的就把他带进了镇金堂。
傅家在永春城做的是金饰生意,一提到“镇金堂”那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买卖的全是贵重的黄金及饰品,为免节外生枝,他向来不让别人经手或接触。
他十六岁便跟着养父学做生意,在养父的磨练下成就了判别真假的专业能力,以及独到精准的眼光。
二十岁起,他开始独自外出买卖,而这五年来,他从未错买过什么,且由他拣选出来的饰品总是能有良好的销售。
他的养父母傅长年及张俪在永春城是富裕人家,拥有一个腹地辽阔的庄子,还有一家金店,但他们没有富人家的恶习,反倒过着低调平实的生活。
他们育有一子傅耀祖,也就是长他两岁、并无血缘关系的兄长,而他自己,是在三岁那年来到傅家的。
那之前的事,他什么都不记得了,据养父所说,当年他们夫妻在一次外出买卖的回程,于黛城外的官道上发现了他,当时他一身脏污,脸上及衣裳沾着血,神情茫然的走在官道上。
他们一开始以为他受伤了,待检查过后才发现他身上的血应是从别处沾染来的。
两人猜想他必然是遇到了什么可怕的事儿,但一问起他却是一问三不知,连自己姓啥名谁都说不出来,后来,他们在他的腰带上看见两个金线绣的字天抒,心想那应是他的名字。
傅长年夫妻将他带到黛城四处查问,却没人认识他。于是,他们收养了他,并给予他良好的照顾及教育。
凡是傅耀祖有的,就一定不缺他一份,傅耀祖念的书,他也没少念一个字。
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是养子,更知道养父母是无私的爱着他,因此知恩惜福的他总是尽其所能的不让他们失望、操心。
但他越是锋芒毕露,意气风发,傅耀祖便越是自暴自弃,我行我素,看着养父母为那不争气的亲儿整天喟叹,总让他犹豫自己该不该如此出头争脸。
如今,养父几乎将镇金堂交付于他,不管是对外的买卖,还是店里的人事,全由他一手管理。
行船走马三分险,更甭说镇金堂做的是金饰买卖,每趟路上有多少风险可想而知,韩栋跟林群开都有一身好武艺,正是他最需要的人才。
这回路程不算远,因此只有韩栋与他同行。
长庆城距离永春城约莫三天路程,他估算一下,若早点上路或许掌灯时分便能抵达善水镇,并在那儿歇上一晚。
才来到二楼,掌柜亲自前来告知已帮他们的马儿喂过粮草,他谢过掌柜,发现外面闹哄哄的,像是发生了什么事。
“外头怎么了?”傅天抒坐了下来,往窗外一看,只见大街上人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隐约弥漫着一种不寻常的气息。
“喔,昨晚上怡春院起了一场大火。”掌柜说。
“喔?”他微顿“严重吗?”
他到长庆城做买卖也有两三趟了,怡春院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他自然清楚。
据他所知,长庆城的城守大人将所有青楼圈围在城北,有人称那儿叫“深渊”只因女子一旦进了那里,就再也爬不上来了。
“听说死了几个花娘跟留宿的客人,整座怡春院烧了大半”提及有人伤亡,掌柜不自觉的皱起眉“这还是长庆城头一遭出这么大的事儿。”
傅天抒点点头,没搭话,等吃过早膳,结了总帐,他与韩栋带着随身行李跟两箱货品来到了停放马车的地方。
小二要帮他们将箱子搬上马车,他婉拒了。
这是行商以来的习惯,与对他人的信任无关,只为谨慎行事。
打开车门,他进到车厢里,由韩栋将箱子递给他,他接过箱子准备摆好,忽看到车厢最里面的那床毯子动了两下。
出门在外,难免有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时候,总有几晚是得在马车上过夜的,因此每回上路,他一定会在车上放置毯子及简单的炊具以备不时之需。
“怎么了?”见他没动,韩栋疑惑的看着他。
“可能有野猫什么的溜进马车里了”说着,他放下箱子,屈着高大的身子往里面走了几步。
掀开毯子,他陡然一震。
在他眼前的不是只溜上马车取暖的野猫,而是个活生生的人。
那是个姑娘,灰头土脸,一身狼狈,光线幽微的车厢中,只看见她那双仿佛宝石般闪亮的明眸。
她神情惊慌的看着他,身子紧绷到了极点。
傅天抒还没说话,只听马车外头传来陌生男人的声音,他发现她的神情更加惶恐,直觉告诉他,她认得那人的声音,而那男人教她害怕。
他转头往外一看,只见两名外形剽悍的男人正在跟韩栋说话。
“爷儿,有看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吗?”
“没看见。”韩栋想也没想的回答。
这时,他们发现马车里的傅天抒,于是跟他点了个头“爷儿,我们正在找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你可曾看见?”
傅天抒几乎可确定他们找的就是躲藏在他马车里的人。
出外行商,求的是平安顺利,他不该摊上这事儿,可是,他无法漠视那女孩求救的眼神
“没看见。”
两人本能的往他马车里瞧,傅天抒冷冷地说:“两位该不是想搜我的马车吧?”他双眼迸出锐利的光,直勾勾的看着他们。
两名男人见他不好惹,干笑了一声“岂敢,不打扰了。”接着便旋身走开。
见那两人走开,韩栋转头说道:“他们是什么人?看来并非善类”
傅天抒沉默了一下“快把东西搬上车,我们走吧。”
“嗯。”韩栋点头,立刻将剩下的箱子递给了他。
驾着马车,傅天抒与韩栋离开了长庆城,一路往善水镇的方向前进。
近午,傅天抒拿出水跟干粮来,淡淡的说道:“饿了吗?”
坐在他旁边的韩栋微怔“还没饿”
“不是问你。”他转头朝车厢里又问了一次“饿吗?”
韩栋一怔,狐疑的回头往车厢里看,车厢里除了他们的随身行李及货品,什么都没有啊。
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车厢里传来一道怯怯的声音
“饿饿了”
“老天!”韩栋惊呼一声,看见一个纤细的身躯从毯子底下冒出来。
傅天抒将水袋跟干粮往车里丢,她眼捷手快的接住,不客气的吃了起来。
韩栋瞪大双眼看着神情自若,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傅天抒“天抒,她是”
“她应该是早上那两个男人要找的姑娘。”
韩栋一愣“什那她是什么时候上咱们的车的?难道当时她已经躲在车上?”
傅天抒以沉默回答了他的问题。
“你就这么把一个来历不明的姑娘弄上了车?”韩栋眉头一皱“你要把她带去哪里?你根本不知道她是”
“你也说早上那两个男人不是善类,不是吗?”他瞥了韩栋一眼,打断他的话。
“是没错,”韩栋神情凝肃“不过你知道我们做的是什么买卖,让陌生人上车绝不是明智之举,要是她”
“我有分寸。”
“天抒,她可不是你捡的三脚猫,或是那只笨鹅”
“别说小花笨。”傅天抒眉心一蹙“难怪牠老是想啄你。”
小花是他养的老母鹅,除了小花,他还养了一只名叫小虎的三脚猫,跟一只名叫小标的乌龟。
小标是小时候养父买给他的宠物,至于小花跟小虎,则是他这几年陆续捡来的。
“牠不止啄我,牠见了谁都追杀。”韩栋想到那只鹅就怕。
小花虽是只鹅,但更像是看门狗,除了傅天抒,不管是谁进到别院,都会被牠追着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