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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魏人张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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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山峻岭之中一条峡谷东西横亘,云雾盘绕其上,俯视百丈,深不见其底,险峻万分。

    黑衣长歌四顾良久,颓然长叹。追了四天,最终却被这道峡谷挡住,天不助赵国啊。

    在他的身后站着神情冷峻的张良。张良的身边是一位四十多岁的高冠黑袍人,身形削瘦,颧骨高耸,眼窝深陷,一双眼晴犀利有神。此刻这位黑袍人背负双手,任由山风吹拂,须飞舞,淡漠冷肃的脸上露出些许忧郁之色。

    “田卿,你有何高策?”张良忽然转头问道。

    长歌闻声帘转身,望向黑袍人。

    这位黑袍者就是闻名燕赵的节侠田光,现为燕国太子府上的上客卿。此次太子丹西行,他负责暗中保护。太子丹出事后,正当张良、长歌等人一筹莫展之际,田光出现了,他带着三头黑獒在第一时间找到了太子丹的踪迹,然后便开始了长途追杀。

    初时大家以为这三头黑獒嗅觉群,后来才知道太子丹穿了一件用特殊材料熏过的衣服,是以黑獒才能紧追不放。谁知黑冰很快现了这个秘密,把太子丹的衣服从里到外剥了个精光。张良、长歌等人沮丧万分,这时田光又给了他们一个惊喜,那就是秦舞阳。

    秦舞阳不但武技高,强悍骁勇,还擅长追踪之术,而太子丹则暗中配合,一路上留下了些许痕迹。众人随即跟在秦舞阳后面一直追到了峡谷。面对不可逾越的天险,众人无不变色,心情顿时失落到了极点。

    田光那双精亮的眼珠稍稍转动了两下,嘴角出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他对张良极其不满。张良合纵的目的谁都知道,但为了奄奄一息的韩国而肆意损害他国利益就未免卑鄙无耻了,不过张良还是做了一件好事,对于太子丹来说是一件好事,而不是燕国,他成功说服李牧杀了公子隆。其实这件事张良没有出力。太子丹和田光严重低估了李牧,不知道李牧为了拯救赵国已经陷入了疯狂。

    杀死公子隆是太子丹这几年日思梦想的事,现在他终于借助他人之力达成了心愿,接下来他要回燕国,但不能马上回去,秦燕两国已达成约定,他要去秦国为质任,在没有征得燕王喜同意的情况下,他自作主张跑回去将会引来一系列的麻烦。从当前形势和整个大局考虑,太子丹接受了张良的建议,留在代北,然而事情出了意外,他被黑冰挟持了。

    此刻对于鞠武和田光等人来说,太子丹的生命高于一切,所以田光不敢追得太紧,唯恐黑冰狗急跳墙杀了太子丹。在他看来即使太子丹到了咸阳,也没有关系,再把他救出来即可。但对李牧和张良来说,将太子丹留在代北高于一切,因此张良和长歌没有退路,只能不惜一切代价予以截杀。

    “有办法过峡谷吗?”田光目视长歌,问道。

    长歌摇头。黑冰把越过峡谷的唯一长绳给砍断了,现在没有任何办法翻越此道天堑。

    “雁门边境有几个出口?”田光又问道。

    长歌又摇头。雁门边境大道出口虽然只有两个,但小道出口却有十几处之多。再说黑冰知道后有追兵,前有堵截,也未必会从关隘出境,极有可能选择徒步翻山。

    听完长歌的话,田光淡淡一笑“那就先去边关口隘,如果半个月后还是一无所获,我就带人去咸阳。”

    长歌和张良交换了一下眼色,知道田光不愿行险狙杀了。

    “如果我们在边境口隘没有截住他们,那就去太原。”张良果断说道“黑冰出了代北,必然放松戒备,我们则趁击设伏围杀,救回太子。”

    长歌立即附和道“从句注南下,一路都是高山险谷,只有一条大道通向晋阳,黑冰必走此路。我们提前设伏,十拿九稳。”

    田光眉头微蹙,抚须沉呤,心里却是冒出一股愤懑之意。你们自己谋划不周,又没有补救之策,导致太子被秦人挟持而逃,如今没办法了,竟然想到秘密潜入秦国去救人,你们到底是想救人还是要杀人?恐怕救人是假,杀人是真吧?然后以此来嫁祸秦国,破坏秦燕联盟。

    “是不是先回代城,问计于大将军?”田光冷声道。

    “大将军已于昨日南下河北。”长歌正色说道“大将军有令,此事由我全权负责。”

    田光微凛,从长歌的眼里看出一丝杀气。

    “大将军率军南下了?”张良也是颇感惊讶。燕国国相公子隆、赵国前司徒平原君之子公子恒、赵国公主,三个身份显赫之人一夜之间尽数被刺代城,现在代城血雨腥风,形势异常紧张,善后处理事宜更是复杂,稍有不就会激怒燕国,甚至恶化与邯郸的关系,谁知李牧竟然置诸多危机于不顾,南下河北打仗去了。

    “我代北大军十日前已经抵达河北战场。”长歌面露得意之色“云中、雁门、代城三地的军队一个月前就秘密集结于灵丘,代北三大营早已是人去营空。”

    田光与张良相顾骇然。李牧好手段,如此大规模的军队调动,事前竟然没有漏出半丝痕迹。

    “大将军就不怕秦军趁机北上攻打雁门?”田光问道。

    “黑衣此番南下太原正是要刺杀王翦,以延缓秦军北上攻击代北的度。”

    长歌说到这里,转头望向张良“先生是去河北还是去太原?”

    “去河北。”张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慷慨激昂地说道“我随大将军血战沙场,与秦军一决生死。”

    田光两眼微眯,露出一丝鄙色。张良竟然要走人了,这也忒无耻了吧?太子丹遇险一事,可是与你有莫大关联。“日前你可曾信誓旦旦地对太傅说,你要把我们太子完好无缺的带回来。”田光忍不住哂笑道。

    张良微微一笑,从容说道:“张良言必行,行必果。此去太原,兵不再多,贵在精锐。我调五名上铁卫给田卿,如何?”

    田光不屑啰嗦,坦然接受“我还要一个人。”

    “谁?”张良问道“田卿尽管开口,我一定鼎力相助。”

    “魏人张耳。”

    张良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田光会提出这个要求,顿时面露难色。张耳是魏国大梁人,少年时曾求学于齐国稷下,后到信陵君府上为客卿。信陵君死后无所依,遂游走于韩魏两地。张良广交贤士,与其倾心相交,随即成为好友。此次张良合纵诸国,张耳就跟在他身边,为其出谋画策。

    张良略一思索,便明白了田光的用意。田光要张耳同行,无非是担心太原营救失败,那接下来他们就不得不远赴咸阳救人。到咸阳救人的难度太大了,田光不熟悉咸阳,急切间也找不到助力,只有依赖张良的力量。

    秦韩两国接壤,如今韩过孱弱,事实上已经成为西秦的附属国。韩国为了阻止秦国的吞并,这几年几乎把所有的秘兵都投到咸阳,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想方设法苟延残喘。韩国秘兵的力量一旦全力帮助田光,那救出太子丹的希望就非常大。张良想到太子丹对扭转当前局势的重要性,稍加思量后便一口答应了。

    “我们连夜返回代城。”长歌见两人商量妥当,随即说道“调派好人手后,我们以马代步,日夜飞驰,抢在黑冰前面潜入太原,然后觅地设伏,务求一击成功。”

    张良、田光从其计,各自带着手下与黑衣急返代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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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头等人有惊无险地越过了峡谷。再行两日后,出了大山。苍头预先已有安排,众人先是跟随一支商队走了百里,然后便进入一处连绵起伏的山地牧场。这里有很多楼烦人的部落,黑冰在此设有联系点,常备车马。

    一行人换上胡服,骑上大马,伪装成楼烦牧民,继续向西南方向的泰戏山方向前进。(泰戏山,今山西恒山西北麓一代,五台山附近。)

    宝鼎前世从来没有骑过马,对马的认知主要来自影视和书本,所以第一次看到高头大马,他有些慌张。堂堂一个大秦公子连马都不会骑,实在太丢人了。然而奇迹再一次出现,但他靠近骏马,一股熟悉的感觉从心底涌起。当他抚摸着骏马雄壮的身躯,抚摸着长长的鬃毛的时候,他仿佛与骏马连为了一体,那种生命相依的感觉让他的心阵阵颤栗。

    宝鼎意识到这是那个死去的宝鼎埋藏在血液中的生命烙印爆了,就如那神乎其技的剑术一样,马也是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宝鼎兴奋起来,放开心怀,跃上骏马,让自己的神智紧紧追随着本能,让这副躯体的本能尽情挥,让死去宝鼎的生命烙印彻底爆出来。

    骏马在草地上飞驰,宝鼎在骏马上做出各种姿势,任意驰骋。耳畔狂风呼啸,长在风中飞舞,叫声在山野激荡,宝鼎的心飞了起来,那种仿若自由翱翔般的舒畅让他陶醉,让他为之疯狂。

    渐渐的,他感觉自己的生命与身下的骏马融为了一体,那是一种玄之又玄的意境,就如他夜晚躺在草地上凝视着璀璨星空,思绪在银河里轻松徜徉。

    死去的宝鼎是个痴儿,从暴龙的述说里可以猜到,这个痴儿有两个爱好,一个是夜晚躺在草地上看星星,一个是在草原上纵马飞驰。痴儿与这个现实世界格格不入,他有他自己的世界,在那个神奇的世界里,或许唯一与他交流的只有夜空上的星星和草原上的骏马,星星和骏马是他最好的朋友,也是他灵魂和生命的延续。

    这个时代的马是自由的,这个时代的人热爱和崇拜自然,他们把马当作自己忠实的朋友。野蛮人对自然推崇而敬畏,他们善待自己的马,而文明人在明马辔之后,又明了马鞍、马蹬和马掌来进一步禁锢马的自由,摧残马的尊严,榨取马的全部价值。野蛮人的信仰质朴,血液里更是保留了人性的本善,文明人呢?文明人信仰功利,血液里流淌着血腥的贪婪,虽然他们试图用华丽的词藻和无耻的谎言来掩盖自己的罪恶,但最终,他们被贪婪吞噬了,罪恶还是在朗朗乾坤下无所遁形。

    宝鼎抱着马脖子,头脸深埋在柔软的鬃毛里,体会着痴儿宝鼎的心,感受着痴儿宝鼎纯洁的灵魂和生命。璀璨星空是他纯洁灵魂的家,奔腾骏马是他纯洁生命的延续。痴儿宝鼎让重生而来的宝鼎深深领悟到了生命的真谛,自然的本原。原来世上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但人性的贪婪掩盖了这一切,让芸芸众生坠落到无尽的深渊。

    宝鼎猛地坐直身躯,仰天长啸,敞开心菲,尽情吼叫,似乎要把心中所有的忧郁,所有的悲伤,统统抛弃。

    宝鼎的泪水悄然滚落。

    如果痴儿宝鼎还活着,他不会改变,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享受着人生的快乐和自由。然而,神秘的穿越重生改变了这一切。痴儿宝鼎走了,永远地走了,带着对灵魂和生命的感悟走了,不过,他把的自己使命留了下来,交给了重生后的宝鼎,唯一的报酬就是那副伤痕累累的躯体和隐藏在血液里的生命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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