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草人_分卷阅读_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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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个善意的谎言也只在方一诺高考之后回初中的时候就被揭穿了,但当时却真的帮了方一诺很大的忙,让他有足够的底气能为未来铺出一条看得见的光明之路。
但岚仁附中的日子并没有方一诺想象中的好过,拔尖的成绩,瘦弱的模样,贫困的家世,给方一诺除了带来羡慕的视线,也带来的嫉妒的眼光。而方一诺的这些条件就差写着他很好欺负的字样在脸上,也让他一开始的时候很被动。
302宿舍,四人间的宿舍却只住了方一诺一个人。别以为这是优其实是因为这个宿舍本来要住进一个特别霸道不讲理的新生。在初中就多次打伤室友,正因为如此,才会在为岚仁附中捐献了一座图书馆被收了进来。新生之中自有门路广的,没几天就成了心照不宣的秘密。只是方一诺性子虽然独,但也不傻,这些消息他也明白。
可最后,他还是被分到了和这个同学一组。等过了许久他才明白,原来是因为当时他们班的好多学生的家长都意思过了,而他这个半点表示也没有的人,自然就被放到了旁人避之不及的同学身边。
可惜,等开学两天不见新同学身影之后,众人才得到消息,也不知道那小霸王吃错什么药了。人家不玩高中了,直接飞到澳大利亚去吃面包喝牛奶,去享受国外的太阳和沙滩了。
然后,方一诺就一个人住个宿舍了。
岚仁附中占地面积光,风景美,可物价消费那也是很漂亮的。在人均工资不到八百元的年代,一顿饭最少要六七块钱,这样的消费确实难以让拿着低保,坐吃山空的方一诺接受。
每天按吃最便宜的饭来算,一个月下来也要四百五,还不算其他生活用费。即使方一诺有一万五千块的奖金也有些吃不消,恨不得每天只吃一顿饭。不过,在饿晕过一次之后,方一诺也不敢太饿着自己。主要是到时候问起来,知道他是饿昏的,丢不起这个人。
所以,他每次一到星期天就到跑到小超市买上几毛钱一个的面包或是批一箱子方便面回去,两样换着吃。实在吃厌了,才会去食堂吃个最简单最便宜的饭菜。然后,就是庄楠家会给他送点吃的,要不就是林宗平烧一锅干菜炖肉或炖两个猪蹄,让方一诺就着馒头吃上几天。
林宗平的厨艺其实并不怎么样,但这两道菜却是方一诺心里最温暖的味道。
但方一诺是个不喜欢麻烦人的性格,放假了也都宅在宿舍里。林宗平和庄楠都是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一个月去一次已经很不错了。庄楠和他不是一个学校,也只能好几个月来找他一次,每到这个时候,方一诺总是会生出一种错觉,他也是个有人关心有人在乎的孩子。
而林宗平一直送饭送吃的送了到方一诺高中毕业,每次当方一诺陷入谷底的时候,就会想起林宗平,想起他对自己的善意和帮助,这份情,方一诺铭记了一辈子。
同时方一诺也是感激的,要不是当初岚仁学校假期的宿舍有老师住不断水电,又有林宗平找了关系,让他能在假期的日子里有个落脚的地方,可以呆在宿舍里,不至于无家可归。
在半个学期里,方一诺差点把面包和方便面吃吐了。一直到后来,方一诺喜欢吃蛋糕却绝对不会碰面包,而再美味的方面便在方一诺眼里还不如一碗白米饭来的舒服。
而每年,一到访寒假的时候就是方一诺最难受最尴尬的时候。因为他没有落脚的地方,更没有属于自己的家。宿舍里的老师在年底三十之前一定会回去。学校要封校十多天,这段日子,林宗平总是想把他接过去,可方一诺却不愿意打扰别人的一家和乐。
林宗平拗不过他,可也不能放任他在外无家可归,就会把他带回自己工作的学校里,让他看学校大门。其实,那儿有门卫大爷,林宗平不过是给他一个可以留下来的借口罢了,再借着这个理由给方一诺一点工资。
中二病的方一诺自尊心尤其的强烈,并不肯任意旁人的施舍,尖锐的像个刺猬,张开浑身的刺。不管恶意的还是好意的,因为怕被伤害,所以一律拒绝。而林宗平却一直包容他,小心翼翼的维护着他那份摇摇可坠的玻璃心。
从初二的暑假开始,方一诺寒暑假都会去那所学校的门卫室守着,累了就去后面的休息室休息,一直等到能去住校。到了高中还是如此,林宗平还为此给方一诺提了工资,一寒假给了四百块,都快抵得上合同工一个月的正经工资了。
而等高中第一个寒假结束后,回到学校的方一诺忽然发现自己多了个舍友。
☆、第十六章
方一诺第一眼看见季秦的时候,季秦头靠在宿舍床上,闷头不理人,两只眉毛看着就能夹死蚊子似的。脸上就差写着“我心情不好,别来烦我”的字样了,方一诺从小看惯了旁人的脸色,一看季秦的模样哪里还能不知道这个舍友怕是正烦着呢。
他在学校只有一个任务,好好学校,稳坐前三,因为只有那样,他才能稳稳妥妥的拿到奖学金,才能有个前途光明的未来,让那些一直看不起他,一直抛弃他的人看看,他的未来绝对不会是他们断言的那样卑微难堪。
在那个年代,最能让方一诺改变命运的,除了好好学习考上大学之外,方一诺别无他选。所以,他在岚仁高中从来都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独行侠。
对于新舍友,方一诺直觉季秦和自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也没心情去交好。所以,两人住了一晚上也都没说上一句话。
而第二天一早,方一诺早早的起来背英语单词,他以前是一个人住,只要在宿舍里背就行了。不过,现在有了新舍友,方一诺也不想打扰旁人睡觉,穿戴好就准备拿个面包先去宿舍楼顶的阳台上去读会单词。
而路过季秦床边的时候看了一眼,却发现季秦头上冒着汗。那个时候九月份了,早晚的温度绝对不会热的让人直流汗。季秦的样子倒像是不舒服,方一诺倒不是热心肠,但在林宗平的影响下,也不是冷心冷血的人。
想想,方一诺还是上前轻轻的喊了句:“同学,你怎么了?”
结果,季秦并没有答应。
方一诺越看越觉得不对劲,他伸手在季秦额头上摸了下,温度很高,确定季秦是发热了。那个时候才五点钟,宿舍的大门得六点才开,当时的手机还不普及,不过岚仁高中算是当时全是宿舍最好的条件之一了。在每层楼里都安装了一部电话,投币用的,电话上面还有学校值班室的联络号码。
方一诺正准备下楼去打电话找老师,手就被人抓住了。季秦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看了一眼方一诺,也不知看清没看清,嘴里却说道:“我不要看医生,我带了药,在桌子上。”
方一诺昨天的时候就瞧见了宿舍里都了很多的东西,不过,别人的东西他一般不去关注。现在往宿舍上的课桌上看去,果然有药。
走到桌子旁才发现这些药不仅要消炎的,感冒退烧的,还要纱布药酒,看着倒想是包扎用的。既然有药,从温水瓶里倒了杯开水,看了看说明书,也不知道吃那些好。
直接拿了药到季秦面前晃晃道:“喂,醒醒,你看你得吃那些药?”
季秦艰难的睁开眼,看了看面前举着的药,开口道:“黄色的一片,白色的两片,还要药酒擦腿上的。”
方一诺一听把被子掀开,一看季秦的腿上都肿了起来,瞧着倒像是被打的。他赶紧把药给季秦喝了,然后又拿着药酒裹些纱布擦在了季秦的腿上,怕药水弄在床上,还用纱布包了下。
等忙好了,方一诺出了一身的汗。心中想着,他这新舍友够牛的,这伤看着倒是像家里人给揍的,也不知犯了什么错了。
心里嘀咕,而手上也没慢,瞧瞧快六点了,带着书包关好门就下楼了。找了宿管阿姨反应了一下季秦的情况,让宿管阿姨照看着些就自己去了教室。
七点钟,教室人都满了,方一诺的位置在第四组的最后一排,他一个人坐。本来排位置的时候,不管按方一诺的成绩还是个子都不该坐最后的。但谁让一开始大家都以为那小霸王会来上学的,大家都不乐意和这小霸王做同桌,于是这等好事就被一直不搞小团体,又一直稳坐第一名成绩的方一诺给排上了。
方一诺倒是很喜欢一个人坐最后,谁也不来烦他,落得个清静。原来班主任希望他能做个班干,暗示方一诺在班上从班长到课代表都可让方一诺自由选择。结果方一诺忒不上道,觉得有这时间还不如多用些功,挣些奖学金,竟然半个班干都没竞选,算是让班主任尝了一把“不识好人心”的滋味。
要不是方一诺的成绩实在是给他长脸,让他一扫在其他班主任面前的低迷成绩,就凭着方一诺这么的没有集体观念集体荣誉,班主任就得狠狠的卡一卡方一诺的奖学金。于是,班主任对方一诺是又爱又恨,他自己也说不上什么滋味。
桌子上堆着一对厚厚的书本,即使才上高一,练习册试卷已经可以用堆来算了。等早读课上完,方一诺背完了单词又背了两篇古文,也知道了他新舍友的名字,季秦。
高二年纪新来的转校生,听说原先在本市最好的高中念书,因为和那学校里的女同学早恋,被家长发现,立马把他转到了这所学校来。
而高二年纪的宿舍都是满的,季秦这个编外人员只好屈尊降贵的来和他这个高一的挤宿舍了。听闻季秦的爸妈就看中岚仁中学离着季秦原来的学校最远才把人送进来的,为的就是断绝自己儿子那段未开花的初恋。
而这些消息并不是方一诺特意去打听的,而是一早上坐他前面的两个女生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一会“季秦好帅啊,以前就是xx校草,没想到会到我们学校来。”
一会“听说季秦进了一班,以后不就跟我们在我们楼上了。”几乎三句不离季秦,弄得方一诺要塞个耳塞才能让世界安静了。
这一天,一直到上完晚自习到宿舍,方一诺才发现他的新舍友并没有去上课。把门打开,忘记宿舍还有个人的方一诺把自己吓一跳。
季秦的烧已经退了,躺在床上看书,昏暗的灯光下,侧着的半边脸略显得有些苍白。方一诺扫了一眼,心中暗道:这舍友长的还真蛮好看的,难怪被那么多女孩子喜欢。
季秦也被门响的声音惊了一下,看到方一诺,还有些病容的脸上扯出一丝笑来道:“哥们,早上谢啦!”
被人感谢,方一诺不可能无动于衷,连忙道:“没事,我也就是顺手之劳。你现在没事了吧,你怎么不回去休息个两天。”
季秦摇了摇手中的书,又指指自己的腿,带些苦恼的说道:“我得好好读书,你看,我都被我爸揍成这样了。他给我下达死命令,要是这学期成绩达不到要求,就得把我送到国外接受资本主义的教育去了。”
不过这个善意的谎言也只在方一诺高考之后回初中的时候就被揭穿了,但当时却真的帮了方一诺很大的忙,让他有足够的底气能为未来铺出一条看得见的光明之路。
但岚仁附中的日子并没有方一诺想象中的好过,拔尖的成绩,瘦弱的模样,贫困的家世,给方一诺除了带来羡慕的视线,也带来的嫉妒的眼光。而方一诺的这些条件就差写着他很好欺负的字样在脸上,也让他一开始的时候很被动。
302宿舍,四人间的宿舍却只住了方一诺一个人。别以为这是优其实是因为这个宿舍本来要住进一个特别霸道不讲理的新生。在初中就多次打伤室友,正因为如此,才会在为岚仁附中捐献了一座图书馆被收了进来。新生之中自有门路广的,没几天就成了心照不宣的秘密。只是方一诺性子虽然独,但也不傻,这些消息他也明白。
可最后,他还是被分到了和这个同学一组。等过了许久他才明白,原来是因为当时他们班的好多学生的家长都意思过了,而他这个半点表示也没有的人,自然就被放到了旁人避之不及的同学身边。
可惜,等开学两天不见新同学身影之后,众人才得到消息,也不知道那小霸王吃错什么药了。人家不玩高中了,直接飞到澳大利亚去吃面包喝牛奶,去享受国外的太阳和沙滩了。
然后,方一诺就一个人住个宿舍了。
岚仁附中占地面积光,风景美,可物价消费那也是很漂亮的。在人均工资不到八百元的年代,一顿饭最少要六七块钱,这样的消费确实难以让拿着低保,坐吃山空的方一诺接受。
每天按吃最便宜的饭来算,一个月下来也要四百五,还不算其他生活用费。即使方一诺有一万五千块的奖金也有些吃不消,恨不得每天只吃一顿饭。不过,在饿晕过一次之后,方一诺也不敢太饿着自己。主要是到时候问起来,知道他是饿昏的,丢不起这个人。
所以,他每次一到星期天就到跑到小超市买上几毛钱一个的面包或是批一箱子方便面回去,两样换着吃。实在吃厌了,才会去食堂吃个最简单最便宜的饭菜。然后,就是庄楠家会给他送点吃的,要不就是林宗平烧一锅干菜炖肉或炖两个猪蹄,让方一诺就着馒头吃上几天。
林宗平的厨艺其实并不怎么样,但这两道菜却是方一诺心里最温暖的味道。
但方一诺是个不喜欢麻烦人的性格,放假了也都宅在宿舍里。林宗平和庄楠都是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一个月去一次已经很不错了。庄楠和他不是一个学校,也只能好几个月来找他一次,每到这个时候,方一诺总是会生出一种错觉,他也是个有人关心有人在乎的孩子。
而林宗平一直送饭送吃的送了到方一诺高中毕业,每次当方一诺陷入谷底的时候,就会想起林宗平,想起他对自己的善意和帮助,这份情,方一诺铭记了一辈子。
同时方一诺也是感激的,要不是当初岚仁学校假期的宿舍有老师住不断水电,又有林宗平找了关系,让他能在假期的日子里有个落脚的地方,可以呆在宿舍里,不至于无家可归。
在半个学期里,方一诺差点把面包和方便面吃吐了。一直到后来,方一诺喜欢吃蛋糕却绝对不会碰面包,而再美味的方面便在方一诺眼里还不如一碗白米饭来的舒服。
而每年,一到访寒假的时候就是方一诺最难受最尴尬的时候。因为他没有落脚的地方,更没有属于自己的家。宿舍里的老师在年底三十之前一定会回去。学校要封校十多天,这段日子,林宗平总是想把他接过去,可方一诺却不愿意打扰别人的一家和乐。
林宗平拗不过他,可也不能放任他在外无家可归,就会把他带回自己工作的学校里,让他看学校大门。其实,那儿有门卫大爷,林宗平不过是给他一个可以留下来的借口罢了,再借着这个理由给方一诺一点工资。
中二病的方一诺自尊心尤其的强烈,并不肯任意旁人的施舍,尖锐的像个刺猬,张开浑身的刺。不管恶意的还是好意的,因为怕被伤害,所以一律拒绝。而林宗平却一直包容他,小心翼翼的维护着他那份摇摇可坠的玻璃心。
从初二的暑假开始,方一诺寒暑假都会去那所学校的门卫室守着,累了就去后面的休息室休息,一直等到能去住校。到了高中还是如此,林宗平还为此给方一诺提了工资,一寒假给了四百块,都快抵得上合同工一个月的正经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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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一诺第一眼看见季秦的时候,季秦头靠在宿舍床上,闷头不理人,两只眉毛看着就能夹死蚊子似的。脸上就差写着“我心情不好,别来烦我”的字样了,方一诺从小看惯了旁人的脸色,一看季秦的模样哪里还能不知道这个舍友怕是正烦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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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舍友,方一诺直觉季秦和自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也没心情去交好。所以,两人住了一晚上也都没说上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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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路过季秦床边的时候看了一眼,却发现季秦头上冒着汗。那个时候九月份了,早晚的温度绝对不会热的让人直流汗。季秦的样子倒像是不舒服,方一诺倒不是热心肠,但在林宗平的影响下,也不是冷心冷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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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一诺越看越觉得不对劲,他伸手在季秦额头上摸了下,温度很高,确定季秦是发热了。那个时候才五点钟,宿舍的大门得六点才开,当时的手机还不普及,不过岚仁高中算是当时全是宿舍最好的条件之一了。在每层楼里都安装了一部电话,投币用的,电话上面还有学校值班室的联络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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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一诺昨天的时候就瞧见了宿舍里都了很多的东西,不过,别人的东西他一般不去关注。现在往宿舍上的课桌上看去,果然有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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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点钟,教室人都满了,方一诺的位置在第四组的最后一排,他一个人坐。本来排位置的时候,不管按方一诺的成绩还是个子都不该坐最后的。但谁让一开始大家都以为那小霸王会来上学的,大家都不乐意和这小霸王做同桌,于是这等好事就被一直不搞小团体,又一直稳坐第一名成绩的方一诺给排上了。
方一诺倒是很喜欢一个人坐最后,谁也不来烦他,落得个清静。原来班主任希望他能做个班干,暗示方一诺在班上从班长到课代表都可让方一诺自由选择。结果方一诺忒不上道,觉得有这时间还不如多用些功,挣些奖学金,竟然半个班干都没竞选,算是让班主任尝了一把“不识好人心”的滋味。
要不是方一诺的成绩实在是给他长脸,让他一扫在其他班主任面前的低迷成绩,就凭着方一诺这么的没有集体观念集体荣誉,班主任就得狠狠的卡一卡方一诺的奖学金。于是,班主任对方一诺是又爱又恨,他自己也说不上什么滋味。
桌子上堆着一对厚厚的书本,即使才上高一,练习册试卷已经可以用堆来算了。等早读课上完,方一诺背完了单词又背了两篇古文,也知道了他新舍友的名字,季秦。
高二年纪新来的转校生,听说原先在本市最好的高中念书,因为和那学校里的女同学早恋,被家长发现,立马把他转到了这所学校来。
而高二年纪的宿舍都是满的,季秦这个编外人员只好屈尊降贵的来和他这个高一的挤宿舍了。听闻季秦的爸妈就看中岚仁中学离着季秦原来的学校最远才把人送进来的,为的就是断绝自己儿子那段未开花的初恋。
而这些消息并不是方一诺特意去打听的,而是一早上坐他前面的两个女生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一会“季秦好帅啊,以前就是xx校草,没想到会到我们学校来。”
一会“听说季秦进了一班,以后不就跟我们在我们楼上了。”几乎三句不离季秦,弄得方一诺要塞个耳塞才能让世界安静了。
这一天,一直到上完晚自习到宿舍,方一诺才发现他的新舍友并没有去上课。把门打开,忘记宿舍还有个人的方一诺把自己吓一跳。
季秦的烧已经退了,躺在床上看书,昏暗的灯光下,侧着的半边脸略显得有些苍白。方一诺扫了一眼,心中暗道:这舍友长的还真蛮好看的,难怪被那么多女孩子喜欢。
季秦也被门响的声音惊了一下,看到方一诺,还有些病容的脸上扯出一丝笑来道:“哥们,早上谢啦!”
被人感谢,方一诺不可能无动于衷,连忙道:“没事,我也就是顺手之劳。你现在没事了吧,你怎么不回去休息个两天。”
季秦摇了摇手中的书,又指指自己的腿,带些苦恼的说道:“我得好好读书,你看,我都被我爸揍成这样了。他给我下达死命令,要是这学期成绩达不到要求,就得把我送到国外接受资本主义的教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