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笑史》随笔之二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1852铁血中华、超级兵王、超级兵王、天才小毒妃
刘书阁 www.liushuge.com,最快更新船工堂-山左人文集最新章节!
久有看古书,阅旧典,特爱听老笑话的习惯,偶翻书橱白话笑史跳至眼前,嗨,何不重蹈旧辄,温故而再求新也。
笑史明人所书,著名文学家、戏曲家冯梦龙荣誉出品。
冯老夫子一生雄心大志但终不得志,虽食朝廷俸禄却言市井庶民俗话,三言大作犹得世人称绝,又一部笑史亦愤世嫉俗,疗治弊患之奇书。
三言鄙人拜读数回,可惜领略甚微,只解表皮,个中无究,囫囵吞枣,权图热闹。
今儿再读老夫子笑史必改以往一览十行“饥不择食”劣习,细嚼烂咽才利消化。
马状元的名片(两篇)
一、相传马状元铎母,马氏妾也。嫡妒不容,再嫁同邑李氏。复生一子,名马,后亦中状元。上喜其文,御笔于马旁加“其”字,名李骐。越三日,胪三唱,无应者。上曰;“即李马也。”骐乃受诏。每投刺“骐”字,黑书马,朱书“其”
自译;相传马状元的母亲,不是马家的正妻,是个妾。正妻嫉妒她,与她水火不容,她无奈嫁到同县的李家,又生下一子取名叫李马,李马后来中了状元。当朝皇上十分欣赏李马的文章,亲笔在李马的马字旁加一个“其”字,把他的名字改成“李骐”三天后,皇上召见新中进士,点名叫了三声“李骐”没人答应。皇上说;“李骐就是李马。”这时李马才答应。从此,李马就改名李骐,他每次给人送名片“骐”的左半边“马”字写成黑色的,右半边“其”字写成红色的,以表示这是皇上亲赐的。
二、相传徐髯翁受武宗知遇,曾以御手凭其左肩,遂制一龙爪于肩上。与人揖,只下右手,亦怪事也。
自译;相传徐髯翁(明代吴县人徐霖)曾受到明朝正德皇帝朱厚照的赏识。皇帝曾用手扶过他的左肩,因此,他在左肩上安装了一个龙爪,对人作揖时只下右手,不下左手,这也成怪事喽。
自白;皇上是天子的化身,其意系天意不可违,其言是真言必慎行。国人历来对其(伟人、领袖)顶礼膜拜,奉为神灵。
皇上为李马改了名,李马立即变身为李骐,并将其字书为红色以此炫耀。徐髯翁的左肩曾被皇上扶了一把,徐髯翁在此处遂制一龙爪以示高贵,对人行礼时也尽出洋相。怪人怪事古来有之,疯狂崇拜今日不乏,何出此言?有例为证。
改名与握手
改名;凡人必有姓有名,姓与名既是人进入社会首要信息也是人的社会信息传递的主要载体。因此,从古至今,人们对自己姓与名十分珍重。可在那个火红的文革十年中,在那个疯狂崇拜伟人、领袖的畸形年代里,改名之风盛行。
毛主席登上天安门城楼接见百万革命师生时一个叫宋彬彬的女红卫兵给毛主席戴上红卫兵袖章,毛主席听说她叫宋彬彬,便说,文质彬彬不好,要武嘛。宋彬彬当场就改名宋要武,由此引发了全国的改名狂潮。“要武”之后,改名“忠东”、“卫东”、“向东”、“红卫”、“红兵”的不计其数,改名“反帝”、“反资”的也不断出现。
除了人名之外,地名也来了一次大清洗,以前的地名一律是封资修,都得改。这样一来红字成为最革命的名字,红岭,红园,红岸,红旗路、红卫路、红星路、红光路、永红巷、捍红路、红锋坡等等等等。差不多把能用的用完了,能改的改完了,下步咋办?北京红卫兵还坚决要把指挥交通的红绿灯改过来,让红灯畅通无阻,表示革命一往无前不可阻挡。
由此看来,红卫兵小将们的改名“疯潮”一点也不亚于古时马状元名片的苦心设计吧。
握手;握手是一种礼仪,人与人之间、团体之间、国家之间的交往都赋予这个动作丰富的内涵。握手表示友好,更是一种交流,可以沟通原本隔膜的情感,可以加深双方的理解、信任,可以表示一方的尊敬、景仰、祝贺、鼓励。
在特殊的年代里,握手却变成了一种无上荣光,出人头地的幸事,尤其是能和伟人、领袖握手。
鄙人曾读过几篇类似的“檄文”;其一为跟毛泽东握手连摔俩跟头,里面的主人公纪英林去北京参加第二届全国人大会议,听说会后毛主席要接见人大代表并合影留念,因此闹的他“那两天我激动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当毛泽东身着灰色大衣在人民大会堂出现时,我们热泪盈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只知道一个劲地鼓掌。”他幸福的回忆着那极其珍贵的一刻接着说;“拍照时我站在最后一排,心里盘算着怎么样才能接近毛主席。当拍照结束时,我看到毛主席起身刚要走,我顾不得那么多了,一下从两米多高的台子上跳了下去,用最快的速度绕到前面去找毛主席握手。我太激动了,落地时没站稳,连摔了俩跟头,但根本顾不上疼了。”纪英林还说“我不顾一切地直奔主席跑去,到了主席身边,我一下子就抓往了那宽厚的大手”眼含泪水,激动万分;“还有很多代表想跟主席握手,无奈人太多,根本挤不上前。后来先后有20几个代表找到我,要和我握手,他们说:‘你跟主席握了手,我们再跟你握手,就像跟主席握了手一样’。”他真地好幸福啊。
其二“文化大革命”时期诗歌研究,在这本书中叙述了一个叫“言志”的作者,写下的拉一拉毛主席握过的手的诗;“战友从毛主席身边归来,沐浴着红太阳的光彩。见到了伟大领袖毛主席,多么光荣,幸福,温暖。拉一拉毛主席握过的战友的手,冲天干劲无尽头。听一听毛主席检阅过的战友的话,革命豪情满胸怀”
在这样的“传帮带”影响下,逐渐形成的“握手谱系”就如同燎原的星火,具有一种后来被称为“手拉手、心连心”的链式效应,十指连心,手眼归一,思维的尽头
由此看来,红卫兵小将们的握手疯潮与徐髯翁的遂制龙爪以至洋相作揖比起来,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吧。
疯狂的年代能造就疯狂的人,一句顶一万句的“圣旨”就能编制出笑料无穷的“近代笑史”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于清风阁
久有看古书,阅旧典,特爱听老笑话的习惯,偶翻书橱白话笑史跳至眼前,嗨,何不重蹈旧辄,温故而再求新也。
笑史明人所书,著名文学家、戏曲家冯梦龙荣誉出品。
冯老夫子一生雄心大志但终不得志,虽食朝廷俸禄却言市井庶民俗话,三言大作犹得世人称绝,又一部笑史亦愤世嫉俗,疗治弊患之奇书。
三言鄙人拜读数回,可惜领略甚微,只解表皮,个中无究,囫囵吞枣,权图热闹。
今儿再读老夫子笑史必改以往一览十行“饥不择食”劣习,细嚼烂咽才利消化。
马状元的名片(两篇)
一、相传马状元铎母,马氏妾也。嫡妒不容,再嫁同邑李氏。复生一子,名马,后亦中状元。上喜其文,御笔于马旁加“其”字,名李骐。越三日,胪三唱,无应者。上曰;“即李马也。”骐乃受诏。每投刺“骐”字,黑书马,朱书“其”
自译;相传马状元的母亲,不是马家的正妻,是个妾。正妻嫉妒她,与她水火不容,她无奈嫁到同县的李家,又生下一子取名叫李马,李马后来中了状元。当朝皇上十分欣赏李马的文章,亲笔在李马的马字旁加一个“其”字,把他的名字改成“李骐”三天后,皇上召见新中进士,点名叫了三声“李骐”没人答应。皇上说;“李骐就是李马。”这时李马才答应。从此,李马就改名李骐,他每次给人送名片“骐”的左半边“马”字写成黑色的,右半边“其”字写成红色的,以表示这是皇上亲赐的。
二、相传徐髯翁受武宗知遇,曾以御手凭其左肩,遂制一龙爪于肩上。与人揖,只下右手,亦怪事也。
自译;相传徐髯翁(明代吴县人徐霖)曾受到明朝正德皇帝朱厚照的赏识。皇帝曾用手扶过他的左肩,因此,他在左肩上安装了一个龙爪,对人作揖时只下右手,不下左手,这也成怪事喽。
自白;皇上是天子的化身,其意系天意不可违,其言是真言必慎行。国人历来对其(伟人、领袖)顶礼膜拜,奉为神灵。
皇上为李马改了名,李马立即变身为李骐,并将其字书为红色以此炫耀。徐髯翁的左肩曾被皇上扶了一把,徐髯翁在此处遂制一龙爪以示高贵,对人行礼时也尽出洋相。怪人怪事古来有之,疯狂崇拜今日不乏,何出此言?有例为证。
改名与握手
改名;凡人必有姓有名,姓与名既是人进入社会首要信息也是人的社会信息传递的主要载体。因此,从古至今,人们对自己姓与名十分珍重。可在那个火红的文革十年中,在那个疯狂崇拜伟人、领袖的畸形年代里,改名之风盛行。
毛主席登上天安门城楼接见百万革命师生时一个叫宋彬彬的女红卫兵给毛主席戴上红卫兵袖章,毛主席听说她叫宋彬彬,便说,文质彬彬不好,要武嘛。宋彬彬当场就改名宋要武,由此引发了全国的改名狂潮。“要武”之后,改名“忠东”、“卫东”、“向东”、“红卫”、“红兵”的不计其数,改名“反帝”、“反资”的也不断出现。
除了人名之外,地名也来了一次大清洗,以前的地名一律是封资修,都得改。这样一来红字成为最革命的名字,红岭,红园,红岸,红旗路、红卫路、红星路、红光路、永红巷、捍红路、红锋坡等等等等。差不多把能用的用完了,能改的改完了,下步咋办?北京红卫兵还坚决要把指挥交通的红绿灯改过来,让红灯畅通无阻,表示革命一往无前不可阻挡。
由此看来,红卫兵小将们的改名“疯潮”一点也不亚于古时马状元名片的苦心设计吧。
握手;握手是一种礼仪,人与人之间、团体之间、国家之间的交往都赋予这个动作丰富的内涵。握手表示友好,更是一种交流,可以沟通原本隔膜的情感,可以加深双方的理解、信任,可以表示一方的尊敬、景仰、祝贺、鼓励。
在特殊的年代里,握手却变成了一种无上荣光,出人头地的幸事,尤其是能和伟人、领袖握手。
鄙人曾读过几篇类似的“檄文”;其一为跟毛泽东握手连摔俩跟头,里面的主人公纪英林去北京参加第二届全国人大会议,听说会后毛主席要接见人大代表并合影留念,因此闹的他“那两天我激动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当毛泽东身着灰色大衣在人民大会堂出现时,我们热泪盈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只知道一个劲地鼓掌。”他幸福的回忆着那极其珍贵的一刻接着说;“拍照时我站在最后一排,心里盘算着怎么样才能接近毛主席。当拍照结束时,我看到毛主席起身刚要走,我顾不得那么多了,一下从两米多高的台子上跳了下去,用最快的速度绕到前面去找毛主席握手。我太激动了,落地时没站稳,连摔了俩跟头,但根本顾不上疼了。”纪英林还说“我不顾一切地直奔主席跑去,到了主席身边,我一下子就抓往了那宽厚的大手”眼含泪水,激动万分;“还有很多代表想跟主席握手,无奈人太多,根本挤不上前。后来先后有20几个代表找到我,要和我握手,他们说:‘你跟主席握了手,我们再跟你握手,就像跟主席握了手一样’。”他真地好幸福啊。
其二“文化大革命”时期诗歌研究,在这本书中叙述了一个叫“言志”的作者,写下的拉一拉毛主席握过的手的诗;“战友从毛主席身边归来,沐浴着红太阳的光彩。见到了伟大领袖毛主席,多么光荣,幸福,温暖。拉一拉毛主席握过的战友的手,冲天干劲无尽头。听一听毛主席检阅过的战友的话,革命豪情满胸怀”
在这样的“传帮带”影响下,逐渐形成的“握手谱系”就如同燎原的星火,具有一种后来被称为“手拉手、心连心”的链式效应,十指连心,手眼归一,思维的尽头
由此看来,红卫兵小将们的握手疯潮与徐髯翁的遂制龙爪以至洋相作揖比起来,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吧。
疯狂的年代能造就疯狂的人,一句顶一万句的“圣旨”就能编制出笑料无穷的“近代笑史”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于清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