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人间_分卷阅读_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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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们都已经放寒假,校舍空旷无人,正值暮冬,草木凋零,空气中飘荡着属于冬日独有的冰屑味道。高大的蓝色围栏早就被拆除,主干道也加班加点地被修好,竹林中的小径自然没这种好待遇,那里人迹罕至,学校也不打算再把图书馆打开,只能任由那里变成烂尾工程。
笔直的主干道尽头,就是那株高大的桂树。
这株桂树高约十米,枝叶深翠,在瑟瑟寒风中孤高不减半分。路易仰视树冠,并没有察觉到一丝妖气,仿佛它只是万千树木中再普通不过的一棵。
陆吾变作胖狸花跟在他脚边,与他一齐抬头向上看:“看来之前感受到的妖,并非是棵桂树。”
路易默默地点头,他不曾拥有善逝记忆时,只闻到浓郁的桂花香,在炫目的白光中看见桂树挺拔的轮廓。现在想来,他看见的那棵桂树,当真是眼前这株吗?当年路澹川亲自将这株桂花树栽在此处,和菩提遥遥相对。
第64章地中海的风
路澹川栽种桂树完全是突发奇想。
祖宅的桂树经历不知多少光阴岁月的洗礼,那时候路易也就十来岁,路澹川喜爱在庭院中和下午茶,某次闲聊时,他随口提到一些有关桂树的传闻。
广都路氏在当地赫赫有名,头一位状元诞生于千年前,少有人知,那位状元险些没书读。路氏能崛起,得益于许多声名显赫的世家在百年战乱倾轧中逐渐衰落,青黄不接的时候,那位状元捉住机会,才将路家壮大、发展起来。
路澹川说,最开始路家那位状元家中穷困潦倒,空有聪明的脑子,却无书可读,纸笔比油粮贵,寒门弟子尚且有饭可吃,他却落魄得揭不开锅。
家中父亲好赌,把家财败光,未来的状元穷得连饭都快吃不上,更别说买纸笔读书了。士农工商,商为最低,在那时候一旦从商就基本与仕途划清了界限。百善孝为先,路家先祖既没有办法与父亲断绝关系,也不想把自己活活饿死,便只好忍痛放弃仕途,从商赚钱,先填饱肚子再说其他。
所幸他遇到一位善人,赠予他桂枝与书籍。科举应试及第,又有蟾宫折桂的说法。先祖感激涕零,将桂枝种下,发奋读书,终成一代名臣。
种下的那棵桂枝,就是祖宅里的那棵桂树,而《九章算术》就是赠予书籍中的一本。如今弹指一挥间,也已有千年。
思绪回笼,路易注视着在风中沙沙作响的桂树树冠,心想,他怎么能把这些往事忘记呢?
路易开蒙就是在九峰书院,路澹川当初会种下桂花树,就是想要将桂树的福气一并带到书院,福泽更多的读书人。
“九章算术……”路易喃喃道,“那是善逝赠予路家。”
也就是说,那个善人,就是善逝。祖宅与眼前这棵桂树,都与善逝,息息相关。如今桂树成了妖,却不知道真身远在何方。他自以为已经将善逝的记忆找回大半,可直到现在才发现,他所知仍太少太少。
从学校回家,路易心累、身也累,倒头便睡。陆吾化作白虎,将他圈在自己怀中。窝在白虎温暖的怀抱中,路易这一觉睡得很香。他醒来时,就到了该出发的时刻。
他再三检查房中有无落下的东西,确定无误后,才提起小行李箱,关闭电闸,灰狸猫抱起来,离开他居住许久的小屋。
飞机上,由于昨晚一觉睡得太饱,他再睡,就睡得不□□慰,总是半梦半醒。直到飞机落地,他都不曾真正睡着。下飞机,取行李,路易脚步虚浮,摁着额头,头疼得慌,有些缓不过来,约莫是睡得太多太久。陆吾轻巧地跳到他肩上,小声问他:“还好吗?”
“还行,”路易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头,“先去酒店洗把脸,休息一会儿,”
出机场时,路易迷迷糊糊,飞机上又多是趁着放假出国旅行的游客。在前往酒店的路上,透过车窗打量街景,街边行人少有黑发黑眸,发色各异,路易这终于才有一点身处异国他乡的真实感。陆吾爪子放在窗沿,人立而起,尾巴兴奋地甩来甩去,目不转睛的看着向后掠去的街景,似乎也很好奇。
路易抱着他闷笑,调侃道:“猫先生,你见过上帝吗?”
陆吾雪白的胡须微微抖动,他爪子搭在路易手背上,冲着路易喵喵叫了几声,声调又软又绵,琥珀一样的猫眼圆溜溜,听不出是撒娇还是生气。
“也不知道会不会看见天使、恶魔什么的。”路易嘀咕,收起手臂,把陆吾抱得更紧了些,狸花猫温热的身子大大缓解了他的焦虑,让他在陌生国度不安感渐渐消弭。
路易把脑袋搁在狸花猫的小脑袋上,舒服地直叹气:“真想快些尘埃落定。”陆吾尖尖的猫耳朵转了转,爪子安抚似的刨了刨他的袖子。
即将和老爹见面的喜悦让他没多少时间去伤春悲秋,反正他再怎么想,也不可能瞬间把所有事情都解决,还不如好好享受,走一步看一步。
维克多虽然是法兰西人,或者说法兰西鬼,可路易却不曾踏足过此地。他这百年间都固守在广都,或许会旅游,时间却很短,或许他人还未意识到、灵魂却告诉他,他早已踏遍万水千山。
在酒店稍作休整,路易划拉着地图,将日用品备齐,便怀抱狸花猫、手提牛皮箱,向维克多居住的小镇前行。
维克多居住在南阿尔卑斯山山麓,位于法兰西东南部,靠近地中海,附近最负盛名的便是格拉斯小镇。由于吸血鬼的身份,维克多常常离群索居,在荒无人烟的地方长住,他不同于路易这个半吊子,是一个实打实的吸血鬼,只能以血液为生,不掺半点虚假。
“普罗旺斯,”路易看着维克多之前发来的地址,忍不住乐了,“旅游胜地呀。”
格拉斯是最负盛名的香水之都,也是,维克多成天靠玫瑰精油或者香水赚钱,怎么可能没点渠道。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大巴,路易头晕眼花,说来惭愧,他好歹是个传说中的吸血鬼,却晕车。
眼冒金花地在原地蹲了许久,路易才提起精神打量眼前这座小镇。Grase,格拉斯,这座小城傍山而建,地中海湿润的海风吹拂在这片大地上,彩色的小屋鳞次栉比,从山顶蜿蜒密布至山脚,窄窄的小路串起精巧的房屋,空气中飘荡着浓郁的花香。
然而这里并非路易的目的地,维克多居住的地方聚这里还有几十里路。背靠阿尔卑斯山,眺望蔚蓝的地中海,维克多的小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所见尽是无垠的花田,恍惚间路易甚至觉得看到了广都那片辽阔的玫瑰花田。属于中世纪的石头瞭望塔伫立在花海间,如沉默的卫士,路易不过走了短短数米,便发现他几乎要迷失在这醉人的花海中。
路易踏上陡峭的石阶,漫步在小镇的街巷中,鼻翼间都是浓烈的花香,肩上的陆吾便打了好几个喷嚏。
师生们都已经放寒假,校舍空旷无人,正值暮冬,草木凋零,空气中飘荡着属于冬日独有的冰屑味道。高大的蓝色围栏早就被拆除,主干道也加班加点地被修好,竹林中的小径自然没这种好待遇,那里人迹罕至,学校也不打算再把图书馆打开,只能任由那里变成烂尾工程。
笔直的主干道尽头,就是那株高大的桂树。
这株桂树高约十米,枝叶深翠,在瑟瑟寒风中孤高不减半分。路易仰视树冠,并没有察觉到一丝妖气,仿佛它只是万千树木中再普通不过的一棵。
陆吾变作胖狸花跟在他脚边,与他一齐抬头向上看:“看来之前感受到的妖,并非是棵桂树。”
路易默默地点头,他不曾拥有善逝记忆时,只闻到浓郁的桂花香,在炫目的白光中看见桂树挺拔的轮廓。现在想来,他看见的那棵桂树,当真是眼前这株吗?当年路澹川亲自将这株桂花树栽在此处,和菩提遥遥相对。
第64章地中海的风
路澹川栽种桂树完全是突发奇想。
祖宅的桂树经历不知多少光阴岁月的洗礼,那时候路易也就十来岁,路澹川喜爱在庭院中和下午茶,某次闲聊时,他随口提到一些有关桂树的传闻。
广都路氏在当地赫赫有名,头一位状元诞生于千年前,少有人知,那位状元险些没书读。路氏能崛起,得益于许多声名显赫的世家在百年战乱倾轧中逐渐衰落,青黄不接的时候,那位状元捉住机会,才将路家壮大、发展起来。
路澹川说,最开始路家那位状元家中穷困潦倒,空有聪明的脑子,却无书可读,纸笔比油粮贵,寒门弟子尚且有饭可吃,他却落魄得揭不开锅。
家中父亲好赌,把家财败光,未来的状元穷得连饭都快吃不上,更别说买纸笔读书了。士农工商,商为最低,在那时候一旦从商就基本与仕途划清了界限。百善孝为先,路家先祖既没有办法与父亲断绝关系,也不想把自己活活饿死,便只好忍痛放弃仕途,从商赚钱,先填饱肚子再说其他。
所幸他遇到一位善人,赠予他桂枝与书籍。科举应试及第,又有蟾宫折桂的说法。先祖感激涕零,将桂枝种下,发奋读书,终成一代名臣。
种下的那棵桂枝,就是祖宅里的那棵桂树,而《九章算术》就是赠予书籍中的一本。如今弹指一挥间,也已有千年。
思绪回笼,路易注视着在风中沙沙作响的桂树树冠,心想,他怎么能把这些往事忘记呢?
路易开蒙就是在九峰书院,路澹川当初会种下桂花树,就是想要将桂树的福气一并带到书院,福泽更多的读书人。
“九章算术……”路易喃喃道,“那是善逝赠予路家。”
也就是说,那个善人,就是善逝。祖宅与眼前这棵桂树,都与善逝,息息相关。如今桂树成了妖,却不知道真身远在何方。他自以为已经将善逝的记忆找回大半,可直到现在才发现,他所知仍太少太少。
从学校回家,路易心累、身也累,倒头便睡。陆吾化作白虎,将他圈在自己怀中。窝在白虎温暖的怀抱中,路易这一觉睡得很香。他醒来时,就到了该出发的时刻。
他再三检查房中有无落下的东西,确定无误后,才提起小行李箱,关闭电闸,灰狸猫抱起来,离开他居住许久的小屋。
飞机上,由于昨晚一觉睡得太饱,他再睡,就睡得不□□慰,总是半梦半醒。直到飞机落地,他都不曾真正睡着。下飞机,取行李,路易脚步虚浮,摁着额头,头疼得慌,有些缓不过来,约莫是睡得太多太久。陆吾轻巧地跳到他肩上,小声问他:“还好吗?”
“还行,”路易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头,“先去酒店洗把脸,休息一会儿,”
出机场时,路易迷迷糊糊,飞机上又多是趁着放假出国旅行的游客。在前往酒店的路上,透过车窗打量街景,街边行人少有黑发黑眸,发色各异,路易这终于才有一点身处异国他乡的真实感。陆吾爪子放在窗沿,人立而起,尾巴兴奋地甩来甩去,目不转睛的看着向后掠去的街景,似乎也很好奇。
路易抱着他闷笑,调侃道:“猫先生,你见过上帝吗?”
陆吾雪白的胡须微微抖动,他爪子搭在路易手背上,冲着路易喵喵叫了几声,声调又软又绵,琥珀一样的猫眼圆溜溜,听不出是撒娇还是生气。
“也不知道会不会看见天使、恶魔什么的。”路易嘀咕,收起手臂,把陆吾抱得更紧了些,狸花猫温热的身子大大缓解了他的焦虑,让他在陌生国度不安感渐渐消弭。
路易把脑袋搁在狸花猫的小脑袋上,舒服地直叹气:“真想快些尘埃落定。”陆吾尖尖的猫耳朵转了转,爪子安抚似的刨了刨他的袖子。
即将和老爹见面的喜悦让他没多少时间去伤春悲秋,反正他再怎么想,也不可能瞬间把所有事情都解决,还不如好好享受,走一步看一步。
维克多虽然是法兰西人,或者说法兰西鬼,可路易却不曾踏足过此地。他这百年间都固守在广都,或许会旅游,时间却很短,或许他人还未意识到、灵魂却告诉他,他早已踏遍万水千山。
在酒店稍作休整,路易划拉着地图,将日用品备齐,便怀抱狸花猫、手提牛皮箱,向维克多居住的小镇前行。
维克多居住在南阿尔卑斯山山麓,位于法兰西东南部,靠近地中海,附近最负盛名的便是格拉斯小镇。由于吸血鬼的身份,维克多常常离群索居,在荒无人烟的地方长住,他不同于路易这个半吊子,是一个实打实的吸血鬼,只能以血液为生,不掺半点虚假。
“普罗旺斯,”路易看着维克多之前发来的地址,忍不住乐了,“旅游胜地呀。”
格拉斯是最负盛名的香水之都,也是,维克多成天靠玫瑰精油或者香水赚钱,怎么可能没点渠道。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大巴,路易头晕眼花,说来惭愧,他好歹是个传说中的吸血鬼,却晕车。
眼冒金花地在原地蹲了许久,路易才提起精神打量眼前这座小镇。Grase,格拉斯,这座小城傍山而建,地中海湿润的海风吹拂在这片大地上,彩色的小屋鳞次栉比,从山顶蜿蜒密布至山脚,窄窄的小路串起精巧的房屋,空气中飘荡着浓郁的花香。
然而这里并非路易的目的地,维克多居住的地方聚这里还有几十里路。背靠阿尔卑斯山,眺望蔚蓝的地中海,维克多的小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所见尽是无垠的花田,恍惚间路易甚至觉得看到了广都那片辽阔的玫瑰花田。属于中世纪的石头瞭望塔伫立在花海间,如沉默的卫士,路易不过走了短短数米,便发现他几乎要迷失在这醉人的花海中。
路易踏上陡峭的石阶,漫步在小镇的街巷中,鼻翼间都是浓烈的花香,肩上的陆吾便打了好几个喷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