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李信的伟大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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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这酒家里面的人对这大鸟很熟悉,见它进来坑人,都露出善意的笑容。不像是十一哥和十六哥两个土包子一样,瞪着大眼睛喊卧槽。
眼见着大鸟走到掌柜收账的桌子前,扯着尖细的嗓子叫:“给我点吃的吧!谢谢你啦!大食国第一大帅哥!”
客人纷纷骂掌柜无耻。
只可惜此时掌柜并不在这里,不然一定会咧嘴哈哈大笑,顺便群嘲谁让你们没我长的帅。
不过这话对小二说也是管用的。他笑嘻嘻的端出早就准备好放在桌子下面的一盘小水果,摆在桌子上,说:“哪,赏你的。”
“谢谢!谢谢!”
大鸟点头哈腰的感谢,然后津津有味的开始品尝起美食。桌子高度正好,像是特意给它准备的一样。
正吃着,掌柜亲自端着一大盆菜出来了。见到大鸟,顿时咧嘴一笑。熟络的打招呼:“来啦?”
大鸟歪了歪脑袋,瞅着掌柜:“来了!来了!”
“这东西有意思……”十一哥眼神热切的看着大鸟。
十六哥猛点头,不停的吃喝,抽出空来回道:“是啊是啊!养一只挺有意思的……”
李信翻了个白眼,啥你都想养,眼看着连自己都要养不活了。
掌柜给李信这边端上菜,笑眯眯的望着那边,然后回头解释道:“几位肯定是刚来我们这里,还没出去逛过吧?”
“是啊。”
老板呵呵一笑,说:“等去了街上逛过你就知道了,这种鸟叫做学舌,最会学别人说话。不过我们这一般都不叫它们学舌鸟,每一只都有自己的名字。嘿!我们聚集地和别的集聚地可不一样!街上有很多这种鸟,它们可有意思了,能学你讲话呢!”
李信心道这还用你说,我又不瞎!不对,我又不聋!
紧接着老板又一脸自豪,说道:“不过王七可和其他的鸟不一样,它是我们聚集地最聪明的学舌鸟,你只要教它东西,只要三四遍就能学会,还可以回答一些简单的问题。当然,得是固定答案那种。比如你好啊,再见啊这一类的……”
大吹特吹一顿之后,老板意犹未尽的补充了一句。“王七特别喜欢我家,每天早中晚,三餐顿顿不落下,还在我这住。”
掌柜说了很多,最后换来李信的一句疑问:“你家的葱爆肉用的是什么肉啊?又滑又嫩还多汁,味道真好吃,这油感觉也不太一样,什么油?”
掌柜:“……”
这时候,大鸟王七也享受完了它的一餐,潇洒的扭过身子,抖了抖羽毛,礼貌性的挥了挥翅膀,嘴中招呼着:“走啦!走啦!再见!再见!”
于是众人都挥手致意,“再见!再见!”
这一幕让十一哥啧啧称奇,目光更是热切。至于十六哥,他的注意力被葱爆肉吸引的更多些。
吃过饭,十一哥决定在这里休息一天时间,好好逛一逛这个聚集点。李信一脸无奈,他们出发已经六天了,却没走多远,毕竟每天赶路时间有限。挑选的路线也是尽量的短,把赶路时间控制在一个下午上。
如此一来,就走不了多远。而且他们还需要回去的时间,如果在这里还要停留一整天的话,那么看状况,也就只能再向前走个五六天的样子。
回程不需要太久,毕竟来过一次的地方没必要花费时间去逛。
时间已经是傍晚,太阳很快就要下山,但是在这个不一样的国家里,街上的人不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了。
大家有说有笑的,这种情况在大食国并不少见。但是和其他聚集地不同的是,这里的街上除了人类之外还有大鸟们。
无论是做生意的摊主,还是买东西的路人,见到一个个大鸟,总能准确的叫出他们的名字,然后热情的打招呼。
同样的,这些会说话的大鸟们也会一丝不苟的认真说:你好!
“还真是个有趣的地方!”十一哥感叹,他也和大鸟打招呼,大鸟同样认真的回答,没有区别待遇。
在街上逛了许久,三人了解到,这种大鸟在这个聚集地一共只有二十九只,它们是三年前来到这里安家的。
因为会学习说话的原因,而且没有危险性,就连智力都很高,它们不会不经允许就吃东西,也不会随地大小便,某种程度上讲,它们的素质比乱石谷大部分人都高。
二十九只大鸟会选择自己喜欢的地方居住,而能提供地方给这些大鸟们居住的人,莫不是一脸自豪。之前那酒家就是王七的地盘,它白天和其他大鸟一样,出去逛街,晚上会回来睡觉,
王七这个名字也是掌柜给起的,他就姓王,外号王老六。显然已经是把这只大鸟当成了兄弟看待。
大鸟们衣食无忧,一般不会离开聚集地。说到底还不是人类,只能算是智商比较高的鸟类。它们对逛街有着无法解释的执念。
除去休息时间饥饿吃饭时间,只要有力气,那么它们一定是在逛街。不管谁和它们打招呼,都会礼貌的回答。
“怎么?十一哥想养?”李信见十一哥双眼冒绿光,顿时知道了他的想法。
果然,十一哥使劲点头。
李信摇头道:“没有用。别说这聚集地的人不肯卖,就算他们肯卖,这些鸟也不会跟你走。死心吧。”
十一哥叹了口气,死心了。
一边的十六哥往嘴里扔了个红彤彤的小果子,正是之前大鸟吃的那种,也不知道他是哪来的,李信扭头一瞅,顿时心中一万头羊驼呼啸而过。
一只大鸟呆愣愣的望着十六哥,准确的说,是呆愣愣的望着十六哥的手。它面前有只碗,碗里的果子只剩下不几个。
李信分明记得,刚才屋子里的主人才给这只鸟一大碗果子。
“十六,你竟然偷东西!还是偷一只鸟的东西!”十一哥对十六哥怒目而视。
十六一怔,看了看手里的果子,委屈巴巴的说:“没偷啊……”
“还没偷?你手里的果子是什么?”
十六更委屈了:“这是我抢的啊!正大光明抢的!咱是马匪头子嘛,抢东西这不是正常?”
李信:“……”
十一哥:“……”
你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最后,在十一哥的怒视之下,十六哥悻悻的摸了摸鼻子,把那把果子又放回了碗里。大鸟倒也好脾气,见果子回来了,也就不计较少了几颗,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
“真有意思……”
十一哥已经彻底被大鸟征服了。
李信无语道:“你这么喜欢,干脆以后加入狩猎队好了,这些都是山里的鸟,天天往山上跑,没准什么时候就遇到了。”
十一哥还没说话,十六哥的眼睛先亮了。
“这好事,我得加入啊!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发现酒果树了呢!到时候咱们恶人军就不缺酒喝了!还有这什么葱爆肉树?各种好吃的果子和野兽……”
李信捂了捂脸,好嘛!一个要中了大鸟的毒,另一个在吃货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些愚蠢的哥哥。
就不能和我一样有点追求?
就不能有点人生理想和报复?
就不能胸怀大志?
看我!
从来都没有偏移过我的目标!
世界首富,不!宇宙首富,我来了!
看得出这酒家里面的人对这大鸟很熟悉,见它进来坑人,都露出善意的笑容。不像是十一哥和十六哥两个土包子一样,瞪着大眼睛喊卧槽。
眼见着大鸟走到掌柜收账的桌子前,扯着尖细的嗓子叫:“给我点吃的吧!谢谢你啦!大食国第一大帅哥!”
客人纷纷骂掌柜无耻。
只可惜此时掌柜并不在这里,不然一定会咧嘴哈哈大笑,顺便群嘲谁让你们没我长的帅。
不过这话对小二说也是管用的。他笑嘻嘻的端出早就准备好放在桌子下面的一盘小水果,摆在桌子上,说:“哪,赏你的。”
“谢谢!谢谢!”
大鸟点头哈腰的感谢,然后津津有味的开始品尝起美食。桌子高度正好,像是特意给它准备的一样。
正吃着,掌柜亲自端着一大盆菜出来了。见到大鸟,顿时咧嘴一笑。熟络的打招呼:“来啦?”
大鸟歪了歪脑袋,瞅着掌柜:“来了!来了!”
“这东西有意思……”十一哥眼神热切的看着大鸟。
十六哥猛点头,不停的吃喝,抽出空来回道:“是啊是啊!养一只挺有意思的……”
李信翻了个白眼,啥你都想养,眼看着连自己都要养不活了。
掌柜给李信这边端上菜,笑眯眯的望着那边,然后回头解释道:“几位肯定是刚来我们这里,还没出去逛过吧?”
“是啊。”
老板呵呵一笑,说:“等去了街上逛过你就知道了,这种鸟叫做学舌,最会学别人说话。不过我们这一般都不叫它们学舌鸟,每一只都有自己的名字。嘿!我们聚集地和别的集聚地可不一样!街上有很多这种鸟,它们可有意思了,能学你讲话呢!”
李信心道这还用你说,我又不瞎!不对,我又不聋!
紧接着老板又一脸自豪,说道:“不过王七可和其他的鸟不一样,它是我们聚集地最聪明的学舌鸟,你只要教它东西,只要三四遍就能学会,还可以回答一些简单的问题。当然,得是固定答案那种。比如你好啊,再见啊这一类的……”
大吹特吹一顿之后,老板意犹未尽的补充了一句。“王七特别喜欢我家,每天早中晚,三餐顿顿不落下,还在我这住。”
掌柜说了很多,最后换来李信的一句疑问:“你家的葱爆肉用的是什么肉啊?又滑又嫩还多汁,味道真好吃,这油感觉也不太一样,什么油?”
掌柜:“……”
这时候,大鸟王七也享受完了它的一餐,潇洒的扭过身子,抖了抖羽毛,礼貌性的挥了挥翅膀,嘴中招呼着:“走啦!走啦!再见!再见!”
于是众人都挥手致意,“再见!再见!”
这一幕让十一哥啧啧称奇,目光更是热切。至于十六哥,他的注意力被葱爆肉吸引的更多些。
吃过饭,十一哥决定在这里休息一天时间,好好逛一逛这个聚集点。李信一脸无奈,他们出发已经六天了,却没走多远,毕竟每天赶路时间有限。挑选的路线也是尽量的短,把赶路时间控制在一个下午上。
如此一来,就走不了多远。而且他们还需要回去的时间,如果在这里还要停留一整天的话,那么看状况,也就只能再向前走个五六天的样子。
回程不需要太久,毕竟来过一次的地方没必要花费时间去逛。
时间已经是傍晚,太阳很快就要下山,但是在这个不一样的国家里,街上的人不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了。
大家有说有笑的,这种情况在大食国并不少见。但是和其他聚集地不同的是,这里的街上除了人类之外还有大鸟们。
无论是做生意的摊主,还是买东西的路人,见到一个个大鸟,总能准确的叫出他们的名字,然后热情的打招呼。
同样的,这些会说话的大鸟们也会一丝不苟的认真说:你好!
“还真是个有趣的地方!”十一哥感叹,他也和大鸟打招呼,大鸟同样认真的回答,没有区别待遇。
在街上逛了许久,三人了解到,这种大鸟在这个聚集地一共只有二十九只,它们是三年前来到这里安家的。
因为会学习说话的原因,而且没有危险性,就连智力都很高,它们不会不经允许就吃东西,也不会随地大小便,某种程度上讲,它们的素质比乱石谷大部分人都高。
二十九只大鸟会选择自己喜欢的地方居住,而能提供地方给这些大鸟们居住的人,莫不是一脸自豪。之前那酒家就是王七的地盘,它白天和其他大鸟一样,出去逛街,晚上会回来睡觉,
王七这个名字也是掌柜给起的,他就姓王,外号王老六。显然已经是把这只大鸟当成了兄弟看待。
大鸟们衣食无忧,一般不会离开聚集地。说到底还不是人类,只能算是智商比较高的鸟类。它们对逛街有着无法解释的执念。
除去休息时间饥饿吃饭时间,只要有力气,那么它们一定是在逛街。不管谁和它们打招呼,都会礼貌的回答。
“怎么?十一哥想养?”李信见十一哥双眼冒绿光,顿时知道了他的想法。
果然,十一哥使劲点头。
李信摇头道:“没有用。别说这聚集地的人不肯卖,就算他们肯卖,这些鸟也不会跟你走。死心吧。”
十一哥叹了口气,死心了。
一边的十六哥往嘴里扔了个红彤彤的小果子,正是之前大鸟吃的那种,也不知道他是哪来的,李信扭头一瞅,顿时心中一万头羊驼呼啸而过。
一只大鸟呆愣愣的望着十六哥,准确的说,是呆愣愣的望着十六哥的手。它面前有只碗,碗里的果子只剩下不几个。
李信分明记得,刚才屋子里的主人才给这只鸟一大碗果子。
“十六,你竟然偷东西!还是偷一只鸟的东西!”十一哥对十六哥怒目而视。
十六一怔,看了看手里的果子,委屈巴巴的说:“没偷啊……”
“还没偷?你手里的果子是什么?”
十六更委屈了:“这是我抢的啊!正大光明抢的!咱是马匪头子嘛,抢东西这不是正常?”
李信:“……”
十一哥:“……”
你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最后,在十一哥的怒视之下,十六哥悻悻的摸了摸鼻子,把那把果子又放回了碗里。大鸟倒也好脾气,见果子回来了,也就不计较少了几颗,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
“真有意思……”
十一哥已经彻底被大鸟征服了。
李信无语道:“你这么喜欢,干脆以后加入狩猎队好了,这些都是山里的鸟,天天往山上跑,没准什么时候就遇到了。”
十一哥还没说话,十六哥的眼睛先亮了。
“这好事,我得加入啊!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发现酒果树了呢!到时候咱们恶人军就不缺酒喝了!还有这什么葱爆肉树?各种好吃的果子和野兽……”
李信捂了捂脸,好嘛!一个要中了大鸟的毒,另一个在吃货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些愚蠢的哥哥。
就不能和我一样有点追求?
就不能有点人生理想和报复?
就不能胸怀大志?
看我!
从来都没有偏移过我的目标!
世界首富,不!宇宙首富,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