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7章 灭世火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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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信与离殇的战争还在继续着,虽然即将结束。
他虽然身受重伤,却依旧坚挺着。
离殇的状况也没能好到哪去,他身上满是裂痕,整个人几乎已经碎裂,全凭靠着一股气撑着。
而李信的情况更惨。
他的胸膛凹陷下去,那是被离殇一掌印在胸口而导致的,断了三根骨头。
万幸的是,离殇的力量也已经几乎干涸,无法使用法则之力,否则伤的更重。
最惨的还是李信的宝剑,它已经接近碎裂,不但如此,剑尖也已经崩了。
以前还能刺人,是李信的主要手段,而现在却只能用来劈砍。
他彻底失去了作为一把剑的最底线,成为了一把刀。
这样的耻辱,让它微微颤抖,恨不得可以把离殇一剑劈成两段,三段四段。
然而,它也不得不承认的是。它已经不是一把剑,而是一把刀了。
李信用左手持剑。剑法已经不再犀利,如果不是对方也实在是菜的抠脚,早就已经抹脖子自杀了。这样至少还能少受些羞辱。
他的左手依旧完好无损,因为会下意识的保护自己仅剩下的唯一的手。
这是一个好的反应,至少他让李信保证了战斗力。
“你有这实力为啥死盯着我不放。就像刚刚那个女的一样,你们明明可以拉着一个别人去死呀,为什么非要拉着我一个残废?”离殇盯着自己身上的伤口,望着那露出来的白惨惨的骨头碴子,苦笑道。
李信咧嘴笑了起来,说道:“就我这幅身体能拖着你一起下地狱已经不错啦。所以我选择带着你一起走。九魂女没有杀你一样,我来。”
“好吧好吧好吧,既然你执意如此,那我就让你看看我的招数,大道三千,我只取一道尔。”离殇摸摸额头,似乎是有些无奈。
李信小心戒备起来。他不知道离殇到底准备着如何的杀招。虽说布基利人中的大多数人都没有拼死的绝招。但不敢保障这个离殇也没有,万一他是个特立独行的人呢。
这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有个性的人。
……
……
就在战场上所有人都在激烈对战的时候。距离战场很远的地方,一颗硕大的星球正在缓缓旋转接近战场。
这个星球上站满了人,戴着尖尖的帽子,他们全都是法师。
一一个长长的白色胡须垂到膝盖位置的老者指着宇宙战场大喊道:“我的法师们,战士们已经无所畏惧的冲了上去,我们这些法师纵然不能肉搏上战场,但是我们却可以在远处支援,准备好你们的法术,发射!”
忽然之间,从这颗星球之上,亮起了一个极为硕大的魔法阵,各色光芒接连闪耀。
大渊皇帝忽然察觉到身后传来的恐怖的魔法波动,骇然回头看去,只见一个硕大的火球正在渐渐成型。
白发老者有些癫狂,他指着宇宙战场大吼起来:“我研究火球术研究了一辈子足足400年。我可以保证这世界上没有比火球术更加厉害的法术了。如果一个火球术其中蕴含的能量和质量足够多,那么它所能够爆发出来的力量将会成倍增长,就像是无限次方。”
“不会错的,不会错了。我不会再错了,这个火球将会终结这一场战争,它集合了魔法世界所有人的魔法力量,它就是神!”老者几乎陷入癫狂。
巨大的火球在人们的视野内逐渐放大。终于,像是完成了某个神圣的仪式,仿佛点燃了氢气燃料的火箭,朝着漆黑的宇宙发射出去。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
它像是拥有自己的智慧,而非是一个简单的火球。它避过了所有的自己人。
而高温与灼热,却让敌人灰飞烟灭,连灵魂都被烤的粉碎。
“挡住那个火球,不要让它丫的再靠近一步了。”有伴半步合道强者发出怒吼。
“我来!”一个已经战胜了对手而身上伤势却并不多的布基利半步合道强者站出来大吼一声。
他目光幽静,双手向前平举,手掌之间凝聚出强大的力量。
在众人的注视之下。火球与半步合道强者凝聚出来的力量相碰撞,如同视野之间出现了一朵巨大的烟花。
“被挡住了?”李信远远的望着,手中的长剑斜指着离殇。
纵然他已经竭尽全力,却只能挡住一个受了重伤的离殇。
忽然间。一道剑芒由远及近,跨越空间,当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那巨大的火球上的时候,那道剑芒悄无声息的穿透了离殇的胸膛。
李信愕然扭头看去,却发现独孤雪舞在对着他眨眼睛。
两人相视一笑,又各自扑向新的敌人,在这一刻两人似乎感受到一种无形的默契,就在两人之间绽放。
火球的力量是巨大的,它毕竟是集合了所以这片宇宙所有魔法世界的力量才创造出来的强大的魔法力量。
那布基利半步合道只是坚持了半刻钟的时间,就已经精疲力尽。他惊恐地望着砸过来的火球,然后被渐渐吞没。强大的灵魂也没能逃脱火球的制裁,全部在高温灼热下化作了飞灰。
火球的力量只减少了很少,颜色稍稍暗淡。
于是布基利一方的战士全都惊恐起来。于是,布基利一方的战士全都惊恐起来,他们四散而逃,希望可以躲避火球的攻击,然而,这并没有什么作用。
白色胡须的老头摸着胡子哈哈大笑,他大吼道:“这个法阵我研究了足足30年的时间。我成为魔法师后学的第一个法术就是火球术。我的一生都致力于将火球术发扬光大。我研究如何让火球术的威力变得更加强大。可我有了结果却没人相信。直到十年前我终于有了这个施展出自己所擅长领域的机会!”
“十年时间,我准备了整整十年的时间。终于联合了所有魔法世界的人,说服他们将力量贡献给法阵。”
“于是,世界上便有了这灿烂的烟火。”
李信不得不给这位老爷子竖起一根大拇指,然后再吼上一声,我服。
这老头活了四百岁,就是说它的实力已经达到天仙级别。当然,这是最少的。如果说他研究出了这个阵法。那么他的天才家是绝无仅有的。实力更是深不可测,至少李信便从他的身上感受到了圣人的力量。
仅仅400年时间就做到这一切不可不称之为天才。
更可怕的是他把400年的时间却都用在了研究火球术上。
这才是最可怕的。
李信与离殇的战争还在继续着,虽然即将结束。
他虽然身受重伤,却依旧坚挺着。
离殇的状况也没能好到哪去,他身上满是裂痕,整个人几乎已经碎裂,全凭靠着一股气撑着。
而李信的情况更惨。
他的胸膛凹陷下去,那是被离殇一掌印在胸口而导致的,断了三根骨头。
万幸的是,离殇的力量也已经几乎干涸,无法使用法则之力,否则伤的更重。
最惨的还是李信的宝剑,它已经接近碎裂,不但如此,剑尖也已经崩了。
以前还能刺人,是李信的主要手段,而现在却只能用来劈砍。
他彻底失去了作为一把剑的最底线,成为了一把刀。
这样的耻辱,让它微微颤抖,恨不得可以把离殇一剑劈成两段,三段四段。
然而,它也不得不承认的是。它已经不是一把剑,而是一把刀了。
李信用左手持剑。剑法已经不再犀利,如果不是对方也实在是菜的抠脚,早就已经抹脖子自杀了。这样至少还能少受些羞辱。
他的左手依旧完好无损,因为会下意识的保护自己仅剩下的唯一的手。
这是一个好的反应,至少他让李信保证了战斗力。
“你有这实力为啥死盯着我不放。就像刚刚那个女的一样,你们明明可以拉着一个别人去死呀,为什么非要拉着我一个残废?”离殇盯着自己身上的伤口,望着那露出来的白惨惨的骨头碴子,苦笑道。
李信咧嘴笑了起来,说道:“就我这幅身体能拖着你一起下地狱已经不错啦。所以我选择带着你一起走。九魂女没有杀你一样,我来。”
“好吧好吧好吧,既然你执意如此,那我就让你看看我的招数,大道三千,我只取一道尔。”离殇摸摸额头,似乎是有些无奈。
李信小心戒备起来。他不知道离殇到底准备着如何的杀招。虽说布基利人中的大多数人都没有拼死的绝招。但不敢保障这个离殇也没有,万一他是个特立独行的人呢。
这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有个性的人。
……
……
就在战场上所有人都在激烈对战的时候。距离战场很远的地方,一颗硕大的星球正在缓缓旋转接近战场。
这个星球上站满了人,戴着尖尖的帽子,他们全都是法师。
一一个长长的白色胡须垂到膝盖位置的老者指着宇宙战场大喊道:“我的法师们,战士们已经无所畏惧的冲了上去,我们这些法师纵然不能肉搏上战场,但是我们却可以在远处支援,准备好你们的法术,发射!”
忽然之间,从这颗星球之上,亮起了一个极为硕大的魔法阵,各色光芒接连闪耀。
大渊皇帝忽然察觉到身后传来的恐怖的魔法波动,骇然回头看去,只见一个硕大的火球正在渐渐成型。
白发老者有些癫狂,他指着宇宙战场大吼起来:“我研究火球术研究了一辈子足足400年。我可以保证这世界上没有比火球术更加厉害的法术了。如果一个火球术其中蕴含的能量和质量足够多,那么它所能够爆发出来的力量将会成倍增长,就像是无限次方。”
“不会错的,不会错了。我不会再错了,这个火球将会终结这一场战争,它集合了魔法世界所有人的魔法力量,它就是神!”老者几乎陷入癫狂。
巨大的火球在人们的视野内逐渐放大。终于,像是完成了某个神圣的仪式,仿佛点燃了氢气燃料的火箭,朝着漆黑的宇宙发射出去。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
它像是拥有自己的智慧,而非是一个简单的火球。它避过了所有的自己人。
而高温与灼热,却让敌人灰飞烟灭,连灵魂都被烤的粉碎。
“挡住那个火球,不要让它丫的再靠近一步了。”有伴半步合道强者发出怒吼。
“我来!”一个已经战胜了对手而身上伤势却并不多的布基利半步合道强者站出来大吼一声。
他目光幽静,双手向前平举,手掌之间凝聚出强大的力量。
在众人的注视之下。火球与半步合道强者凝聚出来的力量相碰撞,如同视野之间出现了一朵巨大的烟花。
“被挡住了?”李信远远的望着,手中的长剑斜指着离殇。
纵然他已经竭尽全力,却只能挡住一个受了重伤的离殇。
忽然间。一道剑芒由远及近,跨越空间,当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那巨大的火球上的时候,那道剑芒悄无声息的穿透了离殇的胸膛。
李信愕然扭头看去,却发现独孤雪舞在对着他眨眼睛。
两人相视一笑,又各自扑向新的敌人,在这一刻两人似乎感受到一种无形的默契,就在两人之间绽放。
火球的力量是巨大的,它毕竟是集合了所以这片宇宙所有魔法世界的力量才创造出来的强大的魔法力量。
那布基利半步合道只是坚持了半刻钟的时间,就已经精疲力尽。他惊恐地望着砸过来的火球,然后被渐渐吞没。强大的灵魂也没能逃脱火球的制裁,全部在高温灼热下化作了飞灰。
火球的力量只减少了很少,颜色稍稍暗淡。
于是布基利一方的战士全都惊恐起来。于是,布基利一方的战士全都惊恐起来,他们四散而逃,希望可以躲避火球的攻击,然而,这并没有什么作用。
白色胡须的老头摸着胡子哈哈大笑,他大吼道:“这个法阵我研究了足足30年的时间。我成为魔法师后学的第一个法术就是火球术。我的一生都致力于将火球术发扬光大。我研究如何让火球术的威力变得更加强大。可我有了结果却没人相信。直到十年前我终于有了这个施展出自己所擅长领域的机会!”
“十年时间,我准备了整整十年的时间。终于联合了所有魔法世界的人,说服他们将力量贡献给法阵。”
“于是,世界上便有了这灿烂的烟火。”
李信不得不给这位老爷子竖起一根大拇指,然后再吼上一声,我服。
这老头活了四百岁,就是说它的实力已经达到天仙级别。当然,这是最少的。如果说他研究出了这个阵法。那么他的天才家是绝无仅有的。实力更是深不可测,至少李信便从他的身上感受到了圣人的力量。
仅仅400年时间就做到这一切不可不称之为天才。
更可怕的是他把400年的时间却都用在了研究火球术上。
这才是最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