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敌[强强]_分卷阅读_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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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鹿永华惊叹,“是血月家族吗?是听说他们的祖上曾经经历过一半初拥,居然是真的?”
初拥就是将人类转化为血族的仪式,只有全部完成才能成功转化,只进行了一半的,要不然就是死了,要不然就可能变成个没有理智只知道吸血的怪物。而血月家族那位猎魔人,本来是被血族抓住,故意把初拥只进行了一半,就是想让他变成吸血怪物的,谁知道他硬是挺了过去,始终保持了理智,甚至还寻机逃脱,跑回了家族中。
后来他的家族想尽一切办法为他治病,据说还包括向他体内输血——那时候输血可不是现在的输血,连血型不同这种概念还没有完全呢,所以这位猎魔人身体里简直不知输了多少乱七八糟的血,按现代医学来看,没死就是命大。
这位猎魔人到最后也没能完全治好,据说他四十岁就去世了,到去世之前仍旧畏惧阳光。但是他不再渴饮鲜血,当然也不会化身蝙蝠,并且他还娶了妻子,生育了儿女,更表明他最终也并没有转化成血族,仍旧是一个“人”。
但进行到一半的初拥仍旧给他的后代带来了影响,血月家族这一支都有严重的日光性皮炎,但同时,他们对血族却有了特殊的感应能力,甚至有人说他们是半个血族。原本他们只有家族姓氏,从这之后才有了血月的称号。
当然,即使都出身于血月家族,天赋也有高低之分,长处也各自不同。不过席勒带来的这位兰西先生,据说战斗能力平平,就是对血族的感应力特别强,有雷达这个绰号。
吴战山欣然:“这太好了。”说实在的亚洲分会就是缺这样的人,毕竟对不死生物感觉特别敏锐的那些——人家都去学当天师了,还能看风水挣外快呢,比猎魔人穷得要去当保安强多了。
“雷达啊……”张衡也嘿嘿笑了一声,“有意思。这就好比是照妖镜呐……”
这个比喻其实很不正确。雷达的作用是搜索可疑目标,而照妖镜是对既定目标进行鉴别,不过这会儿也没别人注意到张衡的用词,都是对席勒带来的人感兴趣去了。
席勒果然是有丰富经验的人,带来的人虽然少,却能很好地填补亚洲分会的空缺。本来大家对他就是尊敬加仰慕,现在又带来了强力外援,那当然必须去迎接的。最后安排了一下,能腾出空来的,统统都去机场接人。
顾颐没有去。他到底不是猎魔人,而且,他还要去给张良修手机。
当然他不是一个人单独行动,沈静言自告奋勇随身保护,其余的人除了吴鹏要去查小区监控之外,都往机场去了。
张衡趁着这会儿,把破掉的车胎换上,开车的时候冲沈静言笑了一声:“小沈,你可仔细保护小顾啊,千万别让他离了你的眼。”
沈静言翻了个白眼,嘀咕了一句:“倚老卖老。”这人在寺庙里住了六年,脾气可半点没有四大皆空的样儿。
亚洲分会总共两辆车,其中一辆还是杜全自己贷款买的——他家境好,负担得起——工会只报销一半油费,算是私车公用。另一辆公车,就是现在去机场接人的这辆了。于是沈静言和顾颐,只能坐公交。
“听吴鹏说你身手不错。”这会儿公交车上人少,沈静言多说几句也不怕有人听见,“跟混合种都能打一打。他说你有路子,不知道你学的哪一门,哪天切磋一下?”
顾颐微微一笑:“祖上倒是在武当山学过艺,不过早不知是多少年的事情了。现在——你也知道,算不上哪一门,不过胡乱练练。”
现在这个社会,武学的作用早跟从前不同了,沈静言很理解地点头:“我懂。其实我自己都觉得,要是把练武的时间拿来学习,说不准我现在就不是这样了。”
顾颐看他一眼:“你后悔吗?”
沈静言想了想:“也说不清。当初学的时候也是真喜欢,现在嘛——好像也习惯了。其实我学别的也不大行,真要是当初不学武,也不见得就能上大学,就是上了大学,也不见得能找到好工作……”他说着自己都笑起来了,“所以也别赖学武了,可能就是这个命吧。”
顾颐也忍不住笑了笑:“我看你们都干得挺起劲的。”
沈静言随便摆了摆手:“可能吧。有时候也抱怨,抱怨完了还得干,要不说‘为了爱’,那就只能说是‘犯贱’了,还不如说是爱岗敬业,至少好听点嘛。”
他一身杀马特风,说话也不拘一格,虽然这些天跟顾颐打交道不多,讲起话来倒是毫无顾忌的样子。顾颐也就顺着问下去:“我看挺不错的,至少还有这么多战友——都说一起扛过枪就是兄弟,你们关系也不错吧?”
沈静言嗤笑了一声:“绕什么圈,你也看张衡不大顺眼对吧?有话就直问呗,别弄些虚的。”
这人说话还真不客气。顾颐从从容容:“到底你们是一帮的,我怎么好意思直接问。”
沈静言又嗤地笑了一声:“你这人也挺有意思的,虽然说话不多,但我还看你挺顺眼的——当然,你做的饭最顺眼了。”
他也不加掩饰:“我是不喜欢张衡。说起来工会里,吴会长跟老郑是一起打过越战的战友,张衡是后来的,一起执行过任务,又一块儿退的役。就冲这个,再说他年纪也确实大点儿,我开始还挺高看他的。但是这个人倚老卖老,卖到我头上也就算了,他还卖到老韩那儿去。老韩是没他能耐大,但人家年纪还比他大呢——其实我看得出来,他就是嫉妒老韩家条件好。老韩儿子女儿都出息,好像都是博士什么的,家里头不缺钱,早就不想让老韩干了,但是工会人手总是不够,老韩就一直没退。”
他说起话来也是天马行空,想到哪儿说到哪儿:“老韩本事是差点,那不是年纪大了嘛。但是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他凭什么看不上啊?要是他真是觉得老韩本事不行,那我也不说什么,狂嘛,有点本事的人都这样。但他是因为老韩家比他有钱,小肚鸡肠的,我就看不上他。”
“其实嘛,人家老韩也不是就真不如他。当然论打是不行,但还有别的方面呢。这次来的这位席勒先生,人家听说也没什么天赋,照样成了大名鼎鼎的猎魔人,不靠天赋,靠脑子。”沈静言指指自己的太阳穴,脸上露出崇拜的神色,“早就听说他的名字了,这次居然能见着,真是——没白忙这一趟。”
“他很有名气吗?”
“名气大了去了。”沈静言连连点头,“他指挥过多次猎魔人的联合行动,每次都是胜利。而且这个人想法也很不一般——你知道吗,他曾经在欧洲一个下辖分会主管的时候,引进过血猎。”
第67章我现在不能走
张良家所在的那条街上就有个维修手机的小店,用的都是二手零件,但据张良说技术相当过硬,所以顾颐还是来了这里,当然,正好顺便去给他家的花浇水。
沈静言这个人,单看外表会觉得浑身带刺,但你如果不在意他说话的态度,愿意跟他攀谈,他却是个健谈的人,一路上都在给顾颐讲席勒先生的事:“血猎,就是由吸血鬼来做猎魔人,当然其它异种或者用黑暗魔法的也可以,历史上,异种猎人、黑暗猎人,都是有过的。”
“以夷制夷?”顾颐漠然地问。事实上异种猎人曾经很受欢迎,因为在搜索同类这种事上,他们确实比人类更有天然优势。不过做为一个异种,想法就不太一样了。
“在某些方面,他们更有优势。”沈静言摸摸自己的伤口,“不管怎么说,异种天然的就比人类在身体素质方面要强得多。猎魔人需要艰苦的训练和天赋,但是异种——普通异种都能有相似的能力,如果遇上高阶的……”
他冷笑了一声:“没有趁手的武器,就更困难了。但是圣水圣器,那可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就是银制的武器——你看见过那位桑小姐的武器吗?银制子弹,雕上圣符,对异种的杀伤力比我全力一拳打出去还要强,当然价格也更强——就那么一颗,至少几百块。张衡那么好的枪法,如果能配上那样的子弹,遇上亲王级的异种估计都能拼一下。可惜——得了,这么一说,我也要仇富了。”
顾颐忍不住有些好笑:“但是银制品应该只对血族起作用,对上别的异种就不行了吧?”
“但那子弹上不是还刻着圣符吗?”沈静言耸耸肩,“都是请专门的光明牧师刻上去的,一般人还请不动呢。听说有些猎魔人家族,武器制造出来还在圣水里浸泡过,那杀伤力就更强了,所有异种都不能免疫。不过你知道圣水多少钱一克么?比黄金还贵!我等穷逼,银子都买不起,更别说圣水了。”
他爱惜地摸摸自己的指虎:“我算是运气好的,得了师父传下来的好东西。这上头是刻了金刚经的,又是师父的师父几辈子戴过,在庙里受佛经熏陶,才能对付异种。换了一般的猎魔人,恐怕还没我装备好。”
“所以说,异种猎人在这一点上就比我们强多了,听说历史上还有过黑暗猎魔队呢,专门由黑暗猎人组成,不需要特殊装备,绝对的高性价比。”
顾颐笑了笑:“那现在没有了?”
“怎么说呢……”沈静言想了想,“时代不同了。那时候的黑暗猎人,一部分是迫于生存,另一部分——就是因为信仰吧,反正我觉得能投诚过来的,多少都有点儿——狂信徒的感觉?现在跟中世纪毕竟是不同了。信仰这个东西,我觉得很难说清楚,太狂热了吧让人害怕,但是信仰薄弱了,非我族类这种事……你懂的……总之现在,真要是有个异种猎人来跟我做同事,我估摸着我这心里……也得防他三分。倒也不全因为是异种,主要是,感觉这种能背弃自己种族的……你也很难信任他吧?”
顾颐又笑了一下:“这么听起来,异种也很难做啊。”
沈静言哼了一声:“谁让他们要当异种呢?老老实实做人不行吗?”
“有些是天生的吧。”顾颐淡淡地说,“有些或许是一时好奇误入歧途,有些也许只是选择了另一种生活方式,未必是为了害人。”
沈静言耸耸肩:“猎魔人内部其实也分派,一种就像你这样,温和派的,认为只要不伤人的异种都是无害的,可以和平共存。席勒先生也属于这一派,所以才会吸纳血猎,甚至还救过一个吸血鬼。不过,可惜后来情况似乎不大好,听说那几名血猎有一个神智失常,另外两个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被同类给报复性杀掉了。”
“你赞同这位席勒先生的意见吗?”顾颐漫不经心地问。
沈静言想了想:“大体上来说我是赞同的。佛家讲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虽然我觉得这有点夸张了,因为人总要为自己犯过的错误付出代价,不能说一忏悔就什么都一笔勾销了。但是对于不害人的异种,我倒觉得可以和平共处,但防人之心是不可无的。不说别的,就说吸血鬼吧,只要是吸血鬼就总需要吸血,人类都是人家食谱上的菜了,你觉得你跟猪羊牛能做朋友吗?”
顾颐笑了一下:“这个比喻挺有意思的。我看这手机还要修一会儿,你帮我盯一下行吗?旁边就是张良家,我去替他家的花浇浇水。”
“哦——”鹿永华惊叹,“是血月家族吗?是听说他们的祖上曾经经历过一半初拥,居然是真的?”
初拥就是将人类转化为血族的仪式,只有全部完成才能成功转化,只进行了一半的,要不然就是死了,要不然就可能变成个没有理智只知道吸血的怪物。而血月家族那位猎魔人,本来是被血族抓住,故意把初拥只进行了一半,就是想让他变成吸血怪物的,谁知道他硬是挺了过去,始终保持了理智,甚至还寻机逃脱,跑回了家族中。
后来他的家族想尽一切办法为他治病,据说还包括向他体内输血——那时候输血可不是现在的输血,连血型不同这种概念还没有完全呢,所以这位猎魔人身体里简直不知输了多少乱七八糟的血,按现代医学来看,没死就是命大。
这位猎魔人到最后也没能完全治好,据说他四十岁就去世了,到去世之前仍旧畏惧阳光。但是他不再渴饮鲜血,当然也不会化身蝙蝠,并且他还娶了妻子,生育了儿女,更表明他最终也并没有转化成血族,仍旧是一个“人”。
但进行到一半的初拥仍旧给他的后代带来了影响,血月家族这一支都有严重的日光性皮炎,但同时,他们对血族却有了特殊的感应能力,甚至有人说他们是半个血族。原本他们只有家族姓氏,从这之后才有了血月的称号。
当然,即使都出身于血月家族,天赋也有高低之分,长处也各自不同。不过席勒带来的这位兰西先生,据说战斗能力平平,就是对血族的感应力特别强,有雷达这个绰号。
吴战山欣然:“这太好了。”说实在的亚洲分会就是缺这样的人,毕竟对不死生物感觉特别敏锐的那些——人家都去学当天师了,还能看风水挣外快呢,比猎魔人穷得要去当保安强多了。
“雷达啊……”张衡也嘿嘿笑了一声,“有意思。这就好比是照妖镜呐……”
这个比喻其实很不正确。雷达的作用是搜索可疑目标,而照妖镜是对既定目标进行鉴别,不过这会儿也没别人注意到张衡的用词,都是对席勒带来的人感兴趣去了。
席勒果然是有丰富经验的人,带来的人虽然少,却能很好地填补亚洲分会的空缺。本来大家对他就是尊敬加仰慕,现在又带来了强力外援,那当然必须去迎接的。最后安排了一下,能腾出空来的,统统都去机场接人。
顾颐没有去。他到底不是猎魔人,而且,他还要去给张良修手机。
当然他不是一个人单独行动,沈静言自告奋勇随身保护,其余的人除了吴鹏要去查小区监控之外,都往机场去了。
张衡趁着这会儿,把破掉的车胎换上,开车的时候冲沈静言笑了一声:“小沈,你可仔细保护小顾啊,千万别让他离了你的眼。”
沈静言翻了个白眼,嘀咕了一句:“倚老卖老。”这人在寺庙里住了六年,脾气可半点没有四大皆空的样儿。
亚洲分会总共两辆车,其中一辆还是杜全自己贷款买的——他家境好,负担得起——工会只报销一半油费,算是私车公用。另一辆公车,就是现在去机场接人的这辆了。于是沈静言和顾颐,只能坐公交。
“听吴鹏说你身手不错。”这会儿公交车上人少,沈静言多说几句也不怕有人听见,“跟混合种都能打一打。他说你有路子,不知道你学的哪一门,哪天切磋一下?”
顾颐微微一笑:“祖上倒是在武当山学过艺,不过早不知是多少年的事情了。现在——你也知道,算不上哪一门,不过胡乱练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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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静言想了想:“也说不清。当初学的时候也是真喜欢,现在嘛——好像也习惯了。其实我学别的也不大行,真要是当初不学武,也不见得就能上大学,就是上了大学,也不见得能找到好工作……”他说着自己都笑起来了,“所以也别赖学武了,可能就是这个命吧。”
顾颐也忍不住笑了笑:“我看你们都干得挺起劲的。”
沈静言随便摆了摆手:“可能吧。有时候也抱怨,抱怨完了还得干,要不说‘为了爱’,那就只能说是‘犯贱’了,还不如说是爱岗敬业,至少好听点嘛。”
他一身杀马特风,说话也不拘一格,虽然这些天跟顾颐打交道不多,讲起话来倒是毫无顾忌的样子。顾颐也就顺着问下去:“我看挺不错的,至少还有这么多战友——都说一起扛过枪就是兄弟,你们关系也不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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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起话来也是天马行空,想到哪儿说到哪儿:“老韩本事是差点,那不是年纪大了嘛。但是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他凭什么看不上啊?要是他真是觉得老韩本事不行,那我也不说什么,狂嘛,有点本事的人都这样。但他是因为老韩家比他有钱,小肚鸡肠的,我就看不上他。”
“其实嘛,人家老韩也不是就真不如他。当然论打是不行,但还有别的方面呢。这次来的这位席勒先生,人家听说也没什么天赋,照样成了大名鼎鼎的猎魔人,不靠天赋,靠脑子。”沈静言指指自己的太阳穴,脸上露出崇拜的神色,“早就听说他的名字了,这次居然能见着,真是——没白忙这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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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气大了去了。”沈静言连连点头,“他指挥过多次猎魔人的联合行动,每次都是胜利。而且这个人想法也很不一般——你知道吗,他曾经在欧洲一个下辖分会主管的时候,引进过血猎。”
第67章我现在不能走
张良家所在的那条街上就有个维修手机的小店,用的都是二手零件,但据张良说技术相当过硬,所以顾颐还是来了这里,当然,正好顺便去给他家的花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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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夷制夷?”顾颐漠然地问。事实上异种猎人曾经很受欢迎,因为在搜索同类这种事上,他们确实比人类更有天然优势。不过做为一个异种,想法就不太一样了。
“在某些方面,他们更有优势。”沈静言摸摸自己的伤口,“不管怎么说,异种天然的就比人类在身体素质方面要强得多。猎魔人需要艰苦的训练和天赋,但是异种——普通异种都能有相似的能力,如果遇上高阶的……”
他冷笑了一声:“没有趁手的武器,就更困难了。但是圣水圣器,那可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就是银制的武器——你看见过那位桑小姐的武器吗?银制子弹,雕上圣符,对异种的杀伤力比我全力一拳打出去还要强,当然价格也更强——就那么一颗,至少几百块。张衡那么好的枪法,如果能配上那样的子弹,遇上亲王级的异种估计都能拼一下。可惜——得了,这么一说,我也要仇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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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子弹上不是还刻着圣符吗?”沈静言耸耸肩,“都是请专门的光明牧师刻上去的,一般人还请不动呢。听说有些猎魔人家族,武器制造出来还在圣水里浸泡过,那杀伤力就更强了,所有异种都不能免疫。不过你知道圣水多少钱一克么?比黄金还贵!我等穷逼,银子都买不起,更别说圣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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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异种猎人在这一点上就比我们强多了,听说历史上还有过黑暗猎魔队呢,专门由黑暗猎人组成,不需要特殊装备,绝对的高性价比。”
顾颐笑了笑:“那现在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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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颐又笑了一下:“这么听起来,异种也很难做啊。”
沈静言哼了一声:“谁让他们要当异种呢?老老实实做人不行吗?”
“有些是天生的吧。”顾颐淡淡地说,“有些或许是一时好奇误入歧途,有些也许只是选择了另一种生活方式,未必是为了害人。”
沈静言耸耸肩:“猎魔人内部其实也分派,一种就像你这样,温和派的,认为只要不伤人的异种都是无害的,可以和平共存。席勒先生也属于这一派,所以才会吸纳血猎,甚至还救过一个吸血鬼。不过,可惜后来情况似乎不大好,听说那几名血猎有一个神智失常,另外两个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被同类给报复性杀掉了。”
“你赞同这位席勒先生的意见吗?”顾颐漫不经心地问。
沈静言想了想:“大体上来说我是赞同的。佛家讲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虽然我觉得这有点夸张了,因为人总要为自己犯过的错误付出代价,不能说一忏悔就什么都一笔勾销了。但是对于不害人的异种,我倒觉得可以和平共处,但防人之心是不可无的。不说别的,就说吸血鬼吧,只要是吸血鬼就总需要吸血,人类都是人家食谱上的菜了,你觉得你跟猪羊牛能做朋友吗?”
顾颐笑了一下:“这个比喻挺有意思的。我看这手机还要修一会儿,你帮我盯一下行吗?旁边就是张良家,我去替他家的花浇浇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