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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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S市后,魏森一改在横店的溺爱,又将要求我细嚼慢咽的要求提上日程。因为十一期间美好心情的左右,我痛快的答应了,随后风平浪静的相处了很多天。这天,又和谐的吃完晚饭,我数了数,距离我看到文还有好几顿饭,也就是好几天。这天晚上临睡前,看他心情不错,我:明天晚上把文给拿回来看看吧。他翻着我以前的旧作:不是还差几顿么。我早已洗吧干净了,学着他之前对我做的,拿开他手里的本子,趴上他的胸口…就这样,我“投怀送抱”,□□了他。他欣然接受。完事后,我躺在他怀里:明天给拿回来看啊。他: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还有六顿饭,也就是三天。我腾的坐起来:你刚刚不是接受了么?他:你拿这个来贿赂我?然后他安然自得:魏某我自认行事有原则,刚正不阿…他还没夸完,我呸,我直接把他撵回沙发里了。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我故意大口大口的吃,他不搭理我。末了,他说:你自甘堕落,我爱莫能助。反正还差六顿呢,你愿意拖拉就拖拉。你愿意前功尽弃,我也没意见。我来气了:有什么呢,吃饭而已,自己怎么开心怎么吃不行吗,为什么搞的这么累。(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同感:想要下决心改掉一种习惯,真的很难。)他径自换了衣服走了。我事后也不觉得自己有错,两个人在一起,我不嫌他吃饭慢,他非嫌我吃饭快。可是我却发现问题了,我们开始产生矛盾,一种因为自小生活差异导致的矛盾。和东东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是他先道歉,即使我做错了,我也不认错。与魏森相处的时候,我发现我还是不会先道歉。我们产生矛盾了,他愿意处理就处理,他不愿意处理就算了。白天他倒是有短信过我两次,大意嘱咐我多喝水,多休息。可是我们没有通电话。矛盾产生的后果就是我一整天都焉了吧唧的,下了班我也没有直接回家。我去了附近一个普通的小吃店,一个人点了一份猪肉饭。那个点人不多,我吃着自己的饭,观察周围的人。靠窗的位置有一对男女,不知道他们是朋友还是情侣,女孩很爽快的边吃饭边和男孩聊天,拉的欢实的时候还不停的晃着腿。不知道为什么我看到她的行为觉得她很放肆。她有女孩子的年轻生动,却没有一丝优雅的气息。我忽然就想起了杜红艳,方月说过她家庭条件不错,大约家教也很严,所以她周身散发着连女人看了都会欣赏的优雅气质。我又想到我自己,我吃饭当然不会成为大家取笑的看点,但也绝对没有沾到优雅的边儿。

    我忽然觉得魏森那样要求我也许并没有错,一个即使不漂亮的女孩子,如果行为举止优雅的话,都会给自己加分,一个漂亮又优雅的女人不是让大家觉得更赏心悦目吗,而且对她们自己不会产生任何不妥。况且如他所说,吃饭的时候细嚼慢咽确实对肠胃好。如果说整件事他哪里错了,大约就是对我的要求太严格。我劝着自己优雅的吃完这顿饭时,天稍微有些黑了。他还是没有电话我。我离开小吃店,饭后溜达去了。我边走边看手机,快七点了,按着往常,他大约应该快到家了。果然,没多会儿,电话响了,我拿起一看,他打来的,我稍稍有些得意,手机响了一会儿才接起来。电话那头他显然有些着急:你去哪儿了?他很快按我说的位置找过来,我还在走着,他见到我的时候,鼻翼有些汗,细细的,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他平时不常出汗,看的出这次走的急了。我忽然因为自己折腾他这么一通觉得有点心疼。他大约也是忙了一天,处理了很多事情,巴巴的赶回来找我吃饭,还要费力不讨好的帮我改正他认为我身上不良好的生活习惯。我:你还没吃饭吧?他:你吃啦?我点点头,他无声的叹了口气。拉起我的手:回家吧。“你不吃饭了?”我抬头看他。他:不吃了。我愧疚:我陪你去吃点吧。他不说话,径自拉着我的手回家了。

    回到家,他把我一直想看的那部文给我,自己坐沙发里看书去了。我把书放下,挪到他旁边坐了,拉着他的胳膊:真的不吃了?他恩了一声。我:为什么呀?他没有看我:给自己当个教训。我…他:我不该惹你的。我趴他身上,他伸手揽过我,拍了拍我的肩:去看书吧。知道他若犟起来,我说啥也是没用了。于是我回卧室看文去了。他睡觉的时候应该是知会过我,不过我看的太投入了,没有在意他。我通宵看完了,眼睛虽然迷瞪了,脑子却清醒的很。不得不说,这部文的作者功底不错,可是,我能说我觉得我自己的文要好过她的么?我躺下,左思右思睡不着,魏森还没醒,五点多了,魏森怎么还没醒呢。我迫切的想要把我的想法告诉他。为了更利于表达,我麻利的穿好衣服,下楼去买他最喜欢吃的早饭。我回来的时候他已经醒了,但还窝在沙发里,头枕着胳膊。我献殷勤:快洗洗手过来吃饭吧,昨晚没吃,现在肯定饿坏了。他…我看他不动,紧着两步跑过去,伸手摸摸他的额头:哪里不舒服么?他睁开眼看着我:你肯定又有什么想法啵?我心虚:哪里哪里。他吃饭的时候,我默默的数着我的50下(为了讨好他,我自觉把咀嚼次数从30提到50),他安静的吃了一会儿:昨晚几点睡的?我吱吱呜呜,他:一夜没睡吗?就为了看这么个文?我点点头。他,不说话,吃东西,不说话。我抬头看他一眼,他似乎有点严肃,我知道他肯定是因为我没有好好休息嘛。他吃完饭,并没有急着走:今天别去上班了,给方月请个假吧。我知道老虎的屁股摸不得,昨天的矛盾都似乎处理的不好,今天还是不要惹事了,于是我乖乖的点点头。

    他真的没走,我心里很高兴,可是,我要怎么提呢?我先给方月发短信告了假,收到确认回复后拿给他看了。他点点头。我,不知所措啊。他真是了解我的,在我眼珠儿没目的的转了十几个圈后,他开口了:说吧。我:啊?他:你脑门上都快长草了,再憋着试试啊。我惊喜:你看出来了。呵呵,我,那个,我想问啊,当初选文的时候为什么选了这个啊?他:你觉得不好看?我:不是不是,当然不是。他漫不经心的翻着老掉牙的我以前随手写的东西:那你有什么意见?这次我开门见山:直白的说吧,我觉得我写的文比她的好看。他放下手里的本子:这么自信?我看着他点点头。我靠近他:我真的觉得我的文比她的好。他终于露出了笑脸:我知道。“啊?”我惊讶了,“那,那为啥?”。那为啥不选我的呢?他说:那时候你不是怕大家说你闲话嘛。我:就因为这个?就因为这个你就把我的文给筛下来了?我心疼的啊。他伸手把我揽过去:我说过我会给你个惊喜的。我一听乐了:这么说最后用的是我的?他:不,你的文,被改编成剧本了…这下我真的懵了,改编成剧本的意思就是会拿去拍影视剧了。这在我们这一行来说,是莫大的肯定和荣誉。我连连问他:可是真的?他笑着点头。我啵啵的亲了他好几口,搂着他,笑的眼睛都飞到眉毛里去了。他揽着我:回头剧本完成了,我拿给你看。现在,你是不是可以去睡觉了。虽然特别激动,我还是很快就睡着了,精神抗不过肉体啊,睡梦里我笑的呵呵的…这当然是醒来后魏森告诉我的了。

    睡到自然醒,但因为是黑白颠倒,醒来的时候有点头晕。我躺着平息一会儿,屋里一点动静都没有。“魏森”我试探着叫了一声,没人答应,应该是上班去了。我摸到手机看时间,下午三点多了,感觉头不晕了,起来洗洗换了衣服下楼吃东西去了。吃完饭往家走的时候,忽然心血来潮,在楼下超市买了肉,鸡蛋,西红柿和一把青菜,打算给魏森做晚饭。

    以前在家里的时候经常帮妈妈打下手,和东东在一起的时候,煮过面条下过水饺,所以我觉得做饭挺简单的。回到家,先给魏森打电话,确认他晚上回家,我开始动手,动手之前爱惜的先把镯子摘掉。洗菜,洗肉,打鸡蛋。想切菜一看没菜板,没刀,想着炒菜还要用油,于是呼啦又返回超市采购。再一想没盐没醋没酱油,又返回去,弄得超市收银员看见我都笑了。就这样,几次搬运之后…顺利的切了菜切了肉,刀工不好,但切的很细,我的概念里,切的小了,好熟。算着他大约还有半个小时回到家的时候,我开始厨房“处女秀”。因为没有围裙,我找了件不常穿的旧衣服,返过来套身上,先开火还是先倒油,先倒油吧,万一开火开大了,直接往里扔菜就好。倒油的多少我大约还是有数,毕竟见得多了,西红柿炒鸡蛋简单些,先做这个。没等油热,我就把鸡蛋倒进去了,拿铲子杵杵,貌似油少了,有点粘锅,我又往里倒了油,炒炒鸡蛋就老了,来不及盛出来了,我直接把西红柿放进去,拨拉了拨拉,加了点水,盖上了盖子…因为在厨房开着油烟机关着厨房门,听不到外面的声响。我刚把西红柿盛出来准备炒青菜的时候,魏森推门进来。厨房里乱七八糟,他进来一看就知道了。看我还要再炒,他问我吃吗,我说我现在不饿,你先吃,然后他制止了我,说:那我一个人吃,这道西红柿就够了。然后拉我出了厨房。

    我看着他吃,他没动筷子,问我:只有菜?我恍然:你先吃,我去给你买个馒头吧。他说:等等,我先尝尝。吃了口点点头,还不错,于是说:不用买馒头了,菜不咸,我就这么吃吧。等会儿你饿了,我们再出去吃点。因为得到了认可,我很高兴,随口说:出去吃干啥,还有道菜没炒呢。然后起身,返回厨房:你先吃着,我把那个做了。炒菜可没那么容易,油没热的时候我把肉放进去,可是油很快热了,肉因为洗过有水,于是窝里噼里啪啦炸开了,我吓的躲一边,隔一会儿靠近拨拉拨拉,油更热了,肉开始发出不好的气味,我也不拨拉了,直接把菜扔进去,加了水盖上盖。中间翻了翻,水加多了,锅里不太好看。好歹把水靠的差不多了,我关火装盘。自己先尝了尝,不好吃,想着该怎么办,灵机一动,拿了筷子端着盘出去了。魏森已经吃完了,看我出来,笑的模棱两可,我把盘子放我前面,拿起筷子说:那盘你吃了,这盘是我的。然后开始装作很美味的吃起来。魏森又不傻,看我吃的表情就知道了,他伸手拉过盘子,我知道他要做什么,于是低着头不说话了。他尝了尝那道菜:糊了,别吃了,糊了的东西吃了不好。然后就去厨房倒掉了。我们一起收拾完厨房,他和我分别去洗了澡。洗澡之前我闻了闻自己,确实一身油烟味儿。

    各自收拾利索了,我们在客厅,他又一次和我进行谈判。谈判内容如下:

    第一,如果我很喜欢做饭,可以让吴嫂教,如果不喜欢跟吴嫂学,可以报烹饪班,或者跟我母亲学都可以,但必须是会做了,才可以自己动手。

    第二,如果我不喜欢做饭,以后我们怎么吃都可以,若是觉得在外面吃不惯,又不想去他家,那每天让吴嫂做好后,由小李送过来。

    第三,他,不喜欢我做饭。他说我的手是用来写文的,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那些事情上面。

    我目前确实不喜欢做饭,可是我却想有好的手艺,总不能一辈子依赖吃外面,也不能真像他说的,吴嫂做,小李送,想想都觉得讨人嫌。而且如果以后有孩子了,他喜欢吃什么,我都可以信手拈来…这样想着,我心里忽然一阵柔软,孩子,我竟然想到了我和魏森会有孩子。一直以来,我都有避孕的习惯,和东东在一起的时候,东东很小心,会自己做好措施;但魏森不喜欢,所以我都是先确定那时候是不是安全期才敢。魏森说完后,看着我问我有什么意见。我笑着朝他摇头,他见我答应的痛快,知道我是真的同意。此时的我却不知道他竟然暗自想了一个折中的方式。

    三点多吃过饭的我在八点多的时候饿了,魏森带我出去吃了,我们吃完饭后,我兴致起来,拉他去溜圈儿。我们恋爱以来,除了前些天闹误会那次,还从来没一起晚上溜过圈儿。他任由我拉着他往前走,拉了一会儿,我累了,于是放开手,他返过来握住我的手,两人一起慢慢走着。他:你走了两小时的那晚,就是溜的这条街?我点头:这条街好走,路长,经过的地方多,又不用频繁过马路。他能安稳的陪我走这种路,我觉得很满足,关系密切之后,又相处了四个多月,对于他是领导,我已经看的不重要。还有不到两个月,我们就处了半年了。杜红艳说过魏森与之前历任女友交往时间都不久,半年左右是“分水线”。我不知道我们恋爱半年的时候会不会印证那个“魔咒”,我抬头看看身边的他,忽然有种念头:如果以后我们分手了,我得有多难过,比东东离开的时候会不会更伤心更痛苦。

    这晚回去后,他要了我,以此感谢我把厨房首秀给了他。后来我寻思寻思,怎么都觉得好像是我被下了迷糊药,有男人感谢女人用这种方式的么…日子很快过了一周,这天是星期五。晚上,我在卧室写文,魏森在客厅看球。好像男人就没几个不爱球的,不管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等,总有一个是爱的。魏森也一样,喜欢看美国篮球。我写着写着,卡文了。左思右思,无从下手,于是客厅找魏森玩耍。他坐在沙发上,拿着pad看的很专注(我没有看电视的习惯,所以电视机没有装有线,反正家里有网,想看啥能看啥),我坐他旁边,伸伸腰晃晃头,他不理我。我朝他靠近点,他以为我也看,把pad往我这边挪了挪,眼睛自始至终也没看我。我承认我有点生气,他却啥都不知道,我觉得好无聊,起身返回卧室,他也没有反应反应。

    回到卧室我怎么想怎么觉得气,这才几个月就这么无视我了,看来杜红艳说的半年魔期真是有道理。我没兴致写文了,又不能冲他发脾气,索性穿了衣服,准备出去透透气。我换鞋的时候,他感觉气氛不对,放下pad问我:你去哪儿,做什么?我:没灵感了,出去找点刺激。他起身去换衣服:等我和你一起。丫才等你呢,大晚上九点多了出去,还不是让你给逼的,我心里忿忿地想着,打开门,急匆匆的走了。他大约这时候才知道出了问题,紧着换了衣服追出来,却不见了我的踪影儿。

    我一向体力好,只不过欠锻炼,所以走多了腿会疼。就为了甩开他,我下楼都是用了跑的,我成功的一个人开始漫无目的的瞎走。他一直在打我电话,我早静音了,可屏幕会亮,所以我不时看看手里有没有光。走了有多久,消耗体力之后,怒气出了不少,我放慢脚步,拿起电话看未接来电,19个。这时候,他电话又打过来,我接了,那头他着急的问:在哪儿?我看看不远处有个地方能休息,于是告诉了他。结果我歇了没多会儿,他就到了,这厮开车来的。本来消气了的我怒气又一下烧起来了,他冲我开过来,我也不管什么惹不惹他,吵架不吵架了,难不成跟了他我就要一辈子忍气吞声吗?我转身离开,他大约没料到我又来一茬,赶忙把车停下,出来追我。我边走边想:这是压根没出来找我,直接在家里打的电话啊?我还满心以为他追我追出来了好几条街呢,我累的扑哧扑哧的跑了这么远,人优哉游哉的开车来了。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这么缺,他已经追上我,拉住我的胳膊,不让我再往前走了。我停住,气的把脸扭一边,他按着我的肩:和我说说,怎么了这是?我不搭理他,依旧歪着脸不看他。他:因为我看球?我嘴唇动了动还是没开口,他解释:你那会儿不是在写文吗,我以为你出来活动活动还要再回去写呢?看我还是不吱声,他忽然很正式:我保证以后你在身边的时候绝不再看球,他想了想又说:包括手机,包括书等一切杂物,只看你。我撇着眼看他:说的挺好听。他见我搭理他了,开始叨叨:别生气了,走吧走吧,撵了你一路了。我:在家里打着电话撵了一路啊?他知道我为什么生气了,忙解释说:我出来以后,你就不见了,家里通着两条路,这条我追了会儿没有,又返回去去另一条追,路过家门口的时候还看了看家里有没有开灯,去另一条追了半天还是没有,索性回去开车了,车跑的比我快啊。他说完我解气了,他看我面色缓和,高兴的揽着我要走,我却不动,他看看我,我说:你把我背回去。其实我的意思是背我到停车的那里,他理解成了背回家,楞了一下,蹲了下去:上来吧。我喜欢被人背着,我欢欢喜喜的趴他背上(这是他第一次背我),这种姿势感觉真好,他背着我边走边说:以后生气了直接告诉我,可不许再乱跑了,长这么漂亮,大半夜的…我打断他:还没十一点呢好不好?路过车的时候他还闷着头往前走,我紧着拍拍他:放我下来。他:怎么了?我:车还在哪儿呢。他:不要了。我自己开始往下挣,他把我放下来,我拉着他走到车那里,等着他拿钥匙。他拉开车门让我坐进去,我:你没锁车?他:那会儿顾不上了。我:万一被人偷了呢。他笑哈哈:比起媳妇儿跑了,车算什么。我…接不上话了。

    回到家,洗漱后,他把我放在沙发上,抬起我的脚给我按摩腿。他:你以后可别乱跑了,我说真的,容易拉伤肌肉。我不说话,看着他。他抬头看看我:想什么呢?我确实在想,他其实是爱我的,按说我们两个的爱情里,虽然是他追的我,可怎么看都是他高我低,应该是我温柔贤惠讨好他才对,可我这被宠坏的脾气…等等,魏森不也被那几个女人宠坏了?可他却愿意放下身段来迁就我,这大约是因为爱吧。我伸手揉揉他的头发:魏森,他:嗯?我说:我爱你。他手停下了,伸长脖子亲亲我:念宝,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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