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大领主_分卷阅读_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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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默认识的第一个矮人,是地精村长介绍给他的。这个叫罗德的大胡子矮人,身高只到宋默的腰间,身材粗壮有力,两条胳膊上肌肉隆起,脖子几乎和脑袋一样粗。穿着一身精钢打造的锁子甲,背后还背着一把比他高出一个头的斧子。
这是商人吗?
宋默看向老地精,眼神中充满了怀疑。
“领主大人,这是矮人的标准打扮。”老地精凑到宋默耳边,“毕竟他们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也不像人类商队那样有军队和护卫队保护。矮人喜欢自己行动,不愿意成群结队,就只能自己保护自己了。”
宋默点点头,的确,在每个国家都等同于黑户的矮人,要是武力值不高,不说经商,直接给人敲闷棍抓回去都有可能。
就像那群可怜的侏儒。
罗德是个很精明的矮人,常年行走在光明大陆,让他熟知人类贵族的那一套。他们和商人不同,更注重面子和虚伪的荣誉,只要几句赞美,他们就会掏出大量的金币,购买自己的商品。
虽然格里兰领主是出了名的穷光蛋,但这些地精说他有足够的金币购买自己的商品。罗德不会去想宋默的金币是哪里来的,对商人来说,有金币,就万事大吉。
没有东西,比金币更可爱了。
“尊敬的领主大人,您好!”罗德一边说,一边弯下腰,朝宋默伸出了手。
“你好。”宋默笑眯眯的和罗德打了招呼,无视了罗德举在半空中的手。站在他身后的老约翰咳嗽了一声,宋默的嘴角抽了抽。老约翰继续咳,宋默继续抽。老约翰咳得嗓子快出血了,宋默差点抽得颜面神经失调,最终还是屈服在了老约翰的淫威之下,伸出右手,“很高兴见到你,罗德。”
罗德托起宋默的手,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手背,宋默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立敬礼。去他的贵族礼仪,被真妹子亲是享受,被假妹子亲也可以忍受,可被一个大胡子的矮人亲……他只想化身奥特曼打扁眼前的小怪兽。
不成,这个小怪兽不能打,至少现在不能。
不能打,让他出点血,却是可以的……
宋默的笑容如春风拂面般温暖,矮人罗德不清楚状况,只以为宋默是个平易近人的领主,还觉得自己交了好运气。把罗德引荐给宋默的地精们,却已经可以预见到罗德的下场了。
格里兰的年轻领主,将为自信的矮人罗德,上一堂毕生难忘的课,课的名字就叫:论笑里藏刀和骗死人不偿命。
罗德在地精们“同情”的目光注视下,被宋默以谈笔大买卖的借口,骗进了小黑屋。
他是走着进去的,进门之前,还特地整了整自己的领子。一个小时后,宋默叫人来把他抬了出来。
躺在门板上的罗德,口吐白沫,浑身抽搐,一边吐白沫还一边口齿不清的念着:“不签,打死也不签……”
“把他抬去客房,千万别让他死了。”
宋默靠在门边,闲闲的咬着一根鹅毛笔。手里是一张关于买卖矿石的契约,按着罗德的手印。
老约翰狐疑的看了一眼宋默,宋默随手把契约递给老约翰,老约翰一目十行的看下来,只有一个感觉,签了这样一份契约,还只是口吐白沫,没直接一头碰死,矮人的抗打击能力不是一般的强。
好在宋默没想杀鸡取卵,赶尽杀绝,这笔生意做成,罗德还是能小赚一笔的,只是比起他担负的风险,这点利润,真的可以忽略不计了。
或许是因为在买卖上吃了大亏,罗德醒来之后,拎着斧子就要找宋默拼命。宋默刚吃完了晚餐,一边剔着牙,一边从桌子下边举起了一具弓弩,寒光闪闪的箭头顶到了罗德的鼻子上,咬着牙签,一脚踩在了椅子上,居高临下的看着罗德:“想在我面前撒野?你还欠点火候。麻溜的,赶紧带着契约去把我要的矿石弄来,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要是敢反悔,哼哼!”
宋默将弓弩又朝前比划了一下,“我就让你见识一下,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罗德手里的斧头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这特马地是贵族还是强盗?!
“生意做成,你就是贵族的朋友,敢违约,你就准备做强盗的肉票吧。”宋默收起了弓弩,坐回到椅子上,“你可以自己选。”
罗德:“……我选朋友。”
“很好,我的朋友,你是个聪明的矮人。”
“谢谢!”
罗德发誓,做完这笔生意,有生之年,他再也不踏进格里兰一步。但事情能是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吗?遇到了宋默,罗德就是摆到了茶几的上的杯具。上了贼船,还想下来?做梦。
送走了矮人罗德,宋默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
骑士们的赎金陆续送到,赛万斯的侍从又来了一趟,告知宋默,赛万斯有把握救出侏儒,但是宋默必须保证履行他的诺言。
“这个尽管放心。我说到做到。”
他也没打算留一屋子裸男画像天天欣赏,每次他经过那个房间,老约翰看他的眼神都让他汗毛直立。反正有地精在,真的需要时,现画也来得及。
当然这话不能说出口,真说出来,赛万斯恐怕会立刻带着手下来和他群殴。
世界如此美好,空气如此清新,金币如此可爱,群殴这种不雅的事情,还是不做为好。
宋默紧锣密鼓忙着领主府重建和增强实力,赛万斯绞尽脑汁想着把侏儒从总督府弄出来,潘威则放下了手头的大部分工作,一天三趟往地牢跑。
宋默给赛万斯的图纸并不是那么详细,而是让地精们仿照这个世界的绘图水平,将图纸简化了。
要想按照这张图纸制造出投石器,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但是潘威有他的秘密武器,侏儒。
不到半个月,侏儒们就根据图纸做出了缩小版的投石器,实际操作的结果,让潘威喜出望外。带着成品离开地牢之前,一个上了年纪的侏儒扑到牢门前,抓着栏杆大声对潘威喊道:“你答应了的!你答应做好这个就放我们走的!”
潘威对侏儒的话置若罔闻,只是吩咐看管地牢的人,给侏儒们的晚餐加一块熏肉。
老侏儒不停的拍打着牢门,直到潘威的背影消失在门后,绝望的跪倒在地上。其他侏儒对这种情况已经麻木了。人类都是没有信用的无耻小人!
看守牢房的人并没有将潘威交代的熏肉放到侏儒们的餐盘里,而是留给自己做了宵夜。反正这些家伙饿不死就行了,总督也不会去在乎自己是不是真的给他们吃了肉。
一个月后,西北行省的工匠们终于制作出了真正适合军队使用的投石器。潘威立刻上书国王,并且将图纸和成品一起送往首都。
“改良版的投石器?可以轻易砸破萨比森的城墙?”
黑炎靠在王座上,单手支着下颌,食指上是一枚刻有奥比王室徽章的红宝石戒指。宝石在如瀑黑发的映衬下,红得越发妖异。
“陛下,臣认为潘威是在夸大其词。”
“是吗?”黑炎将潘威呈送的图纸丢到一边,走下王座,“我也不太相信,不如,我们一起去看看成品,如何?”
“遵命,陛下。”
宋默并不知道自己给赛万斯做人情的投石器会在这世界掀起何种波澜,他又遇上了麻烦。
地精们忙着在领主府下叮叮当当,老约翰忙着把送来的金币清点入库,领民们也趁着天气好忙着翻地,准备来年的春耕,整个领地中,只有宋默显得无所事事。
西北行省暂时不会再来找他麻烦,侏儒的解救问题也不用他来操心,矮人罗德的矿石已经在送来的路上。
一切事情都上了轨道,宋默却突然闲了下来。
站在院子里懒洋洋的晒了一会太阳,宋默决定,打猎去。
上次去翡翠森林无功而返,这次,至少要弄只野鸡回来加餐。
可等宋默走到森林边缘,却迎面遇上了曾经用箭指着他的杰里斯!
看到这个金发精灵,宋默就气不打一处来。举起弓弩就打算突突了他。可没等他拨动扳机,杰里斯竟然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怎么回事?”宋默奇怪的看着杰里斯,“我还没开火呢。”难不成自己突然霸气侧漏了?
跟在宋默身后的强森大着胆子走上前查看了一下,抬起头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他受伤了,而且,很有可能中毒了。”
受伤?中毒?
宋默突然想起了差点把他那啥啥了的假妹子,这件事,该不会和他有关吧?
不过,凶手是谁和宋默无关。他眼下面临的问题是,把杰里斯丢在这里当没看见,还是圣母一把带回去?或者一刀解决掉,也算为自己出口气?
宋默觉得第三种方案最好。
“领主大人,这行不通。”强森摇了摇头,“如果被发现,您会被全体精灵追杀,就算逃到天涯海角也没用。”
宋默认识的第一个矮人,是地精村长介绍给他的。这个叫罗德的大胡子矮人,身高只到宋默的腰间,身材粗壮有力,两条胳膊上肌肉隆起,脖子几乎和脑袋一样粗。穿着一身精钢打造的锁子甲,背后还背着一把比他高出一个头的斧子。
这是商人吗?
宋默看向老地精,眼神中充满了怀疑。
“领主大人,这是矮人的标准打扮。”老地精凑到宋默耳边,“毕竟他们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也不像人类商队那样有军队和护卫队保护。矮人喜欢自己行动,不愿意成群结队,就只能自己保护自己了。”
宋默点点头,的确,在每个国家都等同于黑户的矮人,要是武力值不高,不说经商,直接给人敲闷棍抓回去都有可能。
就像那群可怜的侏儒。
罗德是个很精明的矮人,常年行走在光明大陆,让他熟知人类贵族的那一套。他们和商人不同,更注重面子和虚伪的荣誉,只要几句赞美,他们就会掏出大量的金币,购买自己的商品。
虽然格里兰领主是出了名的穷光蛋,但这些地精说他有足够的金币购买自己的商品。罗德不会去想宋默的金币是哪里来的,对商人来说,有金币,就万事大吉。
没有东西,比金币更可爱了。
“尊敬的领主大人,您好!”罗德一边说,一边弯下腰,朝宋默伸出了手。
“你好。”宋默笑眯眯的和罗德打了招呼,无视了罗德举在半空中的手。站在他身后的老约翰咳嗽了一声,宋默的嘴角抽了抽。老约翰继续咳,宋默继续抽。老约翰咳得嗓子快出血了,宋默差点抽得颜面神经失调,最终还是屈服在了老约翰的淫威之下,伸出右手,“很高兴见到你,罗德。”
罗德托起宋默的手,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手背,宋默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立敬礼。去他的贵族礼仪,被真妹子亲是享受,被假妹子亲也可以忍受,可被一个大胡子的矮人亲……他只想化身奥特曼打扁眼前的小怪兽。
不成,这个小怪兽不能打,至少现在不能。
不能打,让他出点血,却是可以的……
宋默的笑容如春风拂面般温暖,矮人罗德不清楚状况,只以为宋默是个平易近人的领主,还觉得自己交了好运气。把罗德引荐给宋默的地精们,却已经可以预见到罗德的下场了。
格里兰的年轻领主,将为自信的矮人罗德,上一堂毕生难忘的课,课的名字就叫:论笑里藏刀和骗死人不偿命。
罗德在地精们“同情”的目光注视下,被宋默以谈笔大买卖的借口,骗进了小黑屋。
他是走着进去的,进门之前,还特地整了整自己的领子。一个小时后,宋默叫人来把他抬了出来。
躺在门板上的罗德,口吐白沫,浑身抽搐,一边吐白沫还一边口齿不清的念着:“不签,打死也不签……”
“把他抬去客房,千万别让他死了。”
宋默靠在门边,闲闲的咬着一根鹅毛笔。手里是一张关于买卖矿石的契约,按着罗德的手印。
老约翰狐疑的看了一眼宋默,宋默随手把契约递给老约翰,老约翰一目十行的看下来,只有一个感觉,签了这样一份契约,还只是口吐白沫,没直接一头碰死,矮人的抗打击能力不是一般的强。
好在宋默没想杀鸡取卵,赶尽杀绝,这笔生意做成,罗德还是能小赚一笔的,只是比起他担负的风险,这点利润,真的可以忽略不计了。
或许是因为在买卖上吃了大亏,罗德醒来之后,拎着斧子就要找宋默拼命。宋默刚吃完了晚餐,一边剔着牙,一边从桌子下边举起了一具弓弩,寒光闪闪的箭头顶到了罗德的鼻子上,咬着牙签,一脚踩在了椅子上,居高临下的看着罗德:“想在我面前撒野?你还欠点火候。麻溜的,赶紧带着契约去把我要的矿石弄来,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要是敢反悔,哼哼!”
宋默将弓弩又朝前比划了一下,“我就让你见识一下,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罗德手里的斧头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这特马地是贵族还是强盗?!
“生意做成,你就是贵族的朋友,敢违约,你就准备做强盗的肉票吧。”宋默收起了弓弩,坐回到椅子上,“你可以自己选。”
罗德:“……我选朋友。”
“很好,我的朋友,你是个聪明的矮人。”
“谢谢!”
罗德发誓,做完这笔生意,有生之年,他再也不踏进格里兰一步。但事情能是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吗?遇到了宋默,罗德就是摆到了茶几的上的杯具。上了贼船,还想下来?做梦。
送走了矮人罗德,宋默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
骑士们的赎金陆续送到,赛万斯的侍从又来了一趟,告知宋默,赛万斯有把握救出侏儒,但是宋默必须保证履行他的诺言。
“这个尽管放心。我说到做到。”
他也没打算留一屋子裸男画像天天欣赏,每次他经过那个房间,老约翰看他的眼神都让他汗毛直立。反正有地精在,真的需要时,现画也来得及。
当然这话不能说出口,真说出来,赛万斯恐怕会立刻带着手下来和他群殴。
世界如此美好,空气如此清新,金币如此可爱,群殴这种不雅的事情,还是不做为好。
宋默紧锣密鼓忙着领主府重建和增强实力,赛万斯绞尽脑汁想着把侏儒从总督府弄出来,潘威则放下了手头的大部分工作,一天三趟往地牢跑。
宋默给赛万斯的图纸并不是那么详细,而是让地精们仿照这个世界的绘图水平,将图纸简化了。
要想按照这张图纸制造出投石器,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但是潘威有他的秘密武器,侏儒。
不到半个月,侏儒们就根据图纸做出了缩小版的投石器,实际操作的结果,让潘威喜出望外。带着成品离开地牢之前,一个上了年纪的侏儒扑到牢门前,抓着栏杆大声对潘威喊道:“你答应了的!你答应做好这个就放我们走的!”
潘威对侏儒的话置若罔闻,只是吩咐看管地牢的人,给侏儒们的晚餐加一块熏肉。
老侏儒不停的拍打着牢门,直到潘威的背影消失在门后,绝望的跪倒在地上。其他侏儒对这种情况已经麻木了。人类都是没有信用的无耻小人!
看守牢房的人并没有将潘威交代的熏肉放到侏儒们的餐盘里,而是留给自己做了宵夜。反正这些家伙饿不死就行了,总督也不会去在乎自己是不是真的给他们吃了肉。
一个月后,西北行省的工匠们终于制作出了真正适合军队使用的投石器。潘威立刻上书国王,并且将图纸和成品一起送往首都。
“改良版的投石器?可以轻易砸破萨比森的城墙?”
黑炎靠在王座上,单手支着下颌,食指上是一枚刻有奥比王室徽章的红宝石戒指。宝石在如瀑黑发的映衬下,红得越发妖异。
“陛下,臣认为潘威是在夸大其词。”
“是吗?”黑炎将潘威呈送的图纸丢到一边,走下王座,“我也不太相信,不如,我们一起去看看成品,如何?”
“遵命,陛下。”
宋默并不知道自己给赛万斯做人情的投石器会在这世界掀起何种波澜,他又遇上了麻烦。
地精们忙着在领主府下叮叮当当,老约翰忙着把送来的金币清点入库,领民们也趁着天气好忙着翻地,准备来年的春耕,整个领地中,只有宋默显得无所事事。
西北行省暂时不会再来找他麻烦,侏儒的解救问题也不用他来操心,矮人罗德的矿石已经在送来的路上。
一切事情都上了轨道,宋默却突然闲了下来。
站在院子里懒洋洋的晒了一会太阳,宋默决定,打猎去。
上次去翡翠森林无功而返,这次,至少要弄只野鸡回来加餐。
可等宋默走到森林边缘,却迎面遇上了曾经用箭指着他的杰里斯!
看到这个金发精灵,宋默就气不打一处来。举起弓弩就打算突突了他。可没等他拨动扳机,杰里斯竟然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怎么回事?”宋默奇怪的看着杰里斯,“我还没开火呢。”难不成自己突然霸气侧漏了?
跟在宋默身后的强森大着胆子走上前查看了一下,抬起头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他受伤了,而且,很有可能中毒了。”
受伤?中毒?
宋默突然想起了差点把他那啥啥了的假妹子,这件事,该不会和他有关吧?
不过,凶手是谁和宋默无关。他眼下面临的问题是,把杰里斯丢在这里当没看见,还是圣母一把带回去?或者一刀解决掉,也算为自己出口气?
宋默觉得第三种方案最好。
“领主大人,这行不通。”强森摇了摇头,“如果被发现,您会被全体精灵追杀,就算逃到天涯海角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