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大领主_分卷阅读_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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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领地中就忙碌了起来。男人们将小臂粗细的木桩立在地精挖出的地洞中,添上土,压实。女人们将准备好的彩带和花朵缠绕装饰在木桩上,孩子们和地精一起,沿着这条彩带和鲜花簇拥的道路,铺了一条长长的红色地毯。地毯从领主府,一直延伸到了领主府前的礼台。穿过给众人划定观礼的区域,停在了地下城的入口。
婚礼的宣誓环节结束后,众人将进入地下城,在地下城堡里举办庆贺婚礼的晚宴。
地面上的人忙得连水都顾不上喝,地下城堡里的人,同样忙得脚打后脑勺。
在厨房帮工的学徒将食材一一准备好,为了领主大人的婚礼,领地中的汉子们又去了一次翡翠森林,共有十几头野猪,上百只野兔野鸡惨遭毒手。加上领地中圈养的动物,种植的蔬菜,厨娘和奇萨来的两个厨子,都可以大展身手。
矮人送来的麦酒和领地自酿的葡萄酒在宴会厅堆成了山。参加宴会的人很多,老约翰请示过宋默,宴会厅该怎么安排。
领主大人手一挥,不管好看不好看,至少,要让大家全都吃好,喝好。
“大块肉,大碗酒,才是王道!”
格里兰的宴会和贵族晚宴有很大不同,压根就不需要在乎贵族的条条框框,只要自己高兴就行了。
宋默既然下令,老约翰和众人自然遵从。于是,婚宴直接从舞会变成了一场吃喝大会,对此,没人提出反对意见。
“亲爱的。”瑞斯在婚礼前找到宋默,对他说道:“梅尔斯家族的成员和亲戚,也会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那好啊。”宋默问了一句:“大概有多少人?”
“三千六百八十七。”
“多少?”宋默掏掏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
“三千六百八十七。”
“你确定?”
“确定。”
“……”比起矮人,这才真的是拖家带口吃大户吧?话说,他们会给红包吗?
“这些只是直系亲属。在婚宴过后,梅尔斯家族也要举行庆祝活动,招待所有的亲戚和朋友。到时,需要你和我一起回魔界。”
“那倒没什么问题。”宋默摆摆手,事实上上,他早就想去魔界看看了,魔族举办的宴会,想必也挺有意思。不过,这么多的亲戚,还只是直系亲属……到底是梅尔斯家特殊还是所有魔族都这样?
“基本上,魔界七大亲王家族都差不多。”瑞斯将宋默拉到怀里,随着婚礼临近,他这些天总是笑眯眯的,让人看得心里发痒,“父亲将我们结婚的消息告知了祖父,也不知道我的祖父和曾祖他们会不会从土里爬出来,参加我们的婚宴。”
从土里……爬出来?
宋默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幕不太和谐的画面。虽说从梅尔斯亲王身上见证过这个魔界亲王家族的特性,但瑞斯这么说,还是让宋默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搓了搓胳膊,坚决把脑海里不太着调的画面都给咔嚓掉。
仔细想想,这些魔族的岁数不是成千,就是上万,几百岁的都不让出门,除非发生意外,每个家族的人几乎都是只增不减,也难怪只是直系亲属,就有几千人了。
参加婚礼的人一下增加了三千多,无论领主府前的观礼区域,还是地下城堡的宴会大厅,都要重新布置。
管家老约翰听到宋默说的话,也没抱怨什么,只是直接征用了领地中唯一的魔法师霍玛,单靠人力已经没办法在婚礼前把一切搞定了,干脆直接用魔法!
霍玛第一次这样使用魔法,不是杀人,也不是暗算谁,就是为了铺地毯立木桩摆桌子,桌子椅子不够用,来不及做,他还要按照管家老约翰说的样式和大小做出来。
有这样对魔法师的吗?魔法是这样使用的吗?
说出去,他的同行会笑掉大牙!
霍玛并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奈何眼前这事,的确让他想不开。打个比方,让杀手去宰猪,至少也算职业范畴内,可让杀手去做木匠活……好吧,或许是他在学校里教书育人表现得太好了,以至于让所有的格里兰人都忘记了他的本职工作。
“霍玛,速度!”
听到老约翰的话,霍玛只能暂时将一肚子的牢骚丢到一边,举起法杖,继续做管家交代的长桌和长椅。
对一个魔法师来说,这工作,怎一个悲催了得。
在宋默的宏观调控,老约翰的实际指挥,所有格里兰人的精诚合作之下,婚礼的准备工作终于在太阳刚刚升起时,全部完成了!
整片领地都换了个样子,连养殖皮皮兽和其他动物的栅栏边,都被重新清理过,所有人都只有一个想法,务必让今天的婚礼尽善尽美。
领主府顶层阁楼上的钟,第一次被敲响,这口矮人铸造,一直被当做装饰品的铜钟,发出了悠远的响声,传出了很远,昭示着庆典即将开始。
众人开始往领主府前聚集,地精和侏儒同其他格里兰人站在一起,矮人精灵也身着正式礼服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前教会骑士团和留在格里兰的魔军负责婚礼的安保工作。按照两名金色骑士的想法,最好用斗气将整个礼台罩住,既美观又坚固。
老约翰倒是认真考虑了一下这个建议,毕竟,今天来参加婚礼的人员众多,除了受到邀请的,不乏和格里兰有生意往来的商队,谁知道里面是不是混有其他国家的探子?自从宋默的名字和地下商业城一起被整片大陆熟知,这种事情就不可避免。
宋默对艾尔特和博比斯的提议十分不干满,他只是结婚而已,又不像小胡子元首演讲,要冒着被刺杀的危险,乌龟壳什么的,坚决不能用!
提议被打回,两名很想表现一下的金色骑士没办法,只能亲自带着手下的骑士,将礼台团团围住保护起来,一旦出现任何状况,都可以及时反应。
婚礼当天,宋默天没亮就起身了,站在穿衣镜前,看着镜子里的黑发青年,单手覆在镜面上,突然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他就要结婚了,就要在这个世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属于自己的亲人了。
地球上的一切,似乎都已经离他远去,越来越远,很多记忆,都变得模糊,宋默想,是不是有一天,他会忘记地球上的一切,彻底成为一个光明大陆的贵族领主?
“亲爱的,在想什么?”
一身红妆的瑞斯突然出现在了宋默身后,比起上一次试穿礼服,他今天的穿着打扮更加华丽。红色的长袍上,另罩了一件金丝银线锁边绣花的外袍,宝石腰带上垂下绚丽的流苏,脸上的红色胭脂让他显得愈发妖艳,褐色的长发上点缀着各色宝石和珍珠,红宝石坠子从耳边垂落,映衬着雪白的肌肤,如梦似幻。
“亲爱的。”瑞斯站在宋默身后,双手搭在宋默的肩膀上,灵巧的手指,一颗一颗解开宋默睡衣的扣子,将准备好的礼服,一件一件穿在了他的身上。
和瑞斯一样,宋默的礼服也是大红色的。同样的华丽,炫目,只是穿在宋默身上,和穿在瑞斯身上,感觉上完全不一样。
黑色的眉眼,带着青年的俊秀与磨练出的干练坚毅,站在瑞斯身边,丝毫不会逊色半分。
宋默扯了扯衣襟,任由瑞斯用温热的毛巾擦拭着自己的面孔,他在起床之后已经梳洗过,可对于瑞斯的温柔,他并不想拒绝。
房间中的侍女都被无视掉了。从现在这一刻开始,瑞斯不愿意再让任何人的手,碰触到他的情人,伴侣,将陪伴他共度一生的人。
瑞斯的指尖擦过宋默的脸颊,佩戴在拇指上的权力之戒发出了耀眼的光。
宋默睁开双眼,静静的望着瑞斯,从来到这个世界至今,他终于有了归属感。
瑞斯牵起宋默的手,红唇落在宋默的手背上,指尖擦过宋默黑色的眉,勾画着他的眉峰,这个人,从今天开始,就将完全属于他了。
宋默没让瑞斯在自己的脸上涂胭脂,嘿嘿笑了两声,取出了早就准备好的红色盖头。考虑到从领主府到礼台还要走一段路,宋默干脆将红色盖头换成了一条长长的红纱,或许这也算得上是一种恶趣味。瑞斯只是笑笑,打了个响指,红色的纱像流水一般,从宋默的手中滑脱,飘上半空,又轻轻落下,遮住了瑞斯的眉眼,只露出他形状优美的下巴,和红色的唇。
宋默又一次看得呆住了,他开始怀疑,让瑞斯戴这个,似乎并不是个好主意。
“要不,你摘掉吧……”这特马地也太勾人了。如果不是他意志坚定,恐怕会立刻化身为狼,扑上去咬几口。
“不喜欢吗?”瑞斯微微侧过头,挑起宋默的下巴,“难道我不漂亮吗?”
“漂亮是漂亮。”宋默苦恼的搓了搓手指,“你干脆变成瑞丝得了。”
至少,姑娘漂亮理所当然,男人漂亮成这样,太特马地妖孽了。
瑞斯低下头,凑近了宋默,尽管有一层红遮掩,宋默依然能从那双海蓝色的眸子中,清晰看到自己的倒影。
“亲爱的,我不会变的。”
宋默愣住了,他总觉得,这句话还有另一层含义,可瑞斯却没给他细想的时间,直接握住宋默的手腕,推开门,走了出去。
“等等!”
“不能等。”瑞斯一边大步向前走,一边回过头,红纱随着他的动作在半空中飘起,像是一片红色的雾,让人过目难忘。
看着瑞斯脸上的笑,宋默的手再无力挣脱,只能随着他一步一步向领主府的大门走去。
当门开启的那一瞬间,欢呼声和雷鸣般的掌声在耳边响起,两人面前是红毯铺成的路,直通向礼台。管家老约翰一身黑色的礼服,站在一旁,看到宋默,单手覆在胸前,弯腰行礼,“领主大人,祝贺您!”
领主府的仆从和侍女站在老约翰的身后,一同向宋默行礼:“领主大人,祝贺您!”
随着他们的动作,所有的格里兰人,地精,侏儒,被他收留的矮人兄弟,以及萨比森人,奇萨人,还有教会骑士和修士们,以各自独有的礼仪,向宋默表达着他们的敬意,和对婚礼的祝福。
天还没亮,领地中就忙碌了起来。男人们将小臂粗细的木桩立在地精挖出的地洞中,添上土,压实。女人们将准备好的彩带和花朵缠绕装饰在木桩上,孩子们和地精一起,沿着这条彩带和鲜花簇拥的道路,铺了一条长长的红色地毯。地毯从领主府,一直延伸到了领主府前的礼台。穿过给众人划定观礼的区域,停在了地下城的入口。
婚礼的宣誓环节结束后,众人将进入地下城,在地下城堡里举办庆贺婚礼的晚宴。
地面上的人忙得连水都顾不上喝,地下城堡里的人,同样忙得脚打后脑勺。
在厨房帮工的学徒将食材一一准备好,为了领主大人的婚礼,领地中的汉子们又去了一次翡翠森林,共有十几头野猪,上百只野兔野鸡惨遭毒手。加上领地中圈养的动物,种植的蔬菜,厨娘和奇萨来的两个厨子,都可以大展身手。
矮人送来的麦酒和领地自酿的葡萄酒在宴会厅堆成了山。参加宴会的人很多,老约翰请示过宋默,宴会厅该怎么安排。
领主大人手一挥,不管好看不好看,至少,要让大家全都吃好,喝好。
“大块肉,大碗酒,才是王道!”
格里兰的宴会和贵族晚宴有很大不同,压根就不需要在乎贵族的条条框框,只要自己高兴就行了。
宋默既然下令,老约翰和众人自然遵从。于是,婚宴直接从舞会变成了一场吃喝大会,对此,没人提出反对意见。
“亲爱的。”瑞斯在婚礼前找到宋默,对他说道:“梅尔斯家族的成员和亲戚,也会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那好啊。”宋默问了一句:“大概有多少人?”
“三千六百八十七。”
“多少?”宋默掏掏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
“三千六百八十七。”
“你确定?”
“确定。”
“……”比起矮人,这才真的是拖家带口吃大户吧?话说,他们会给红包吗?
“这些只是直系亲属。在婚宴过后,梅尔斯家族也要举行庆祝活动,招待所有的亲戚和朋友。到时,需要你和我一起回魔界。”
“那倒没什么问题。”宋默摆摆手,事实上上,他早就想去魔界看看了,魔族举办的宴会,想必也挺有意思。不过,这么多的亲戚,还只是直系亲属……到底是梅尔斯家特殊还是所有魔族都这样?
“基本上,魔界七大亲王家族都差不多。”瑞斯将宋默拉到怀里,随着婚礼临近,他这些天总是笑眯眯的,让人看得心里发痒,“父亲将我们结婚的消息告知了祖父,也不知道我的祖父和曾祖他们会不会从土里爬出来,参加我们的婚宴。”
从土里……爬出来?
宋默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幕不太和谐的画面。虽说从梅尔斯亲王身上见证过这个魔界亲王家族的特性,但瑞斯这么说,还是让宋默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搓了搓胳膊,坚决把脑海里不太着调的画面都给咔嚓掉。
仔细想想,这些魔族的岁数不是成千,就是上万,几百岁的都不让出门,除非发生意外,每个家族的人几乎都是只增不减,也难怪只是直系亲属,就有几千人了。
参加婚礼的人一下增加了三千多,无论领主府前的观礼区域,还是地下城堡的宴会大厅,都要重新布置。
管家老约翰听到宋默说的话,也没抱怨什么,只是直接征用了领地中唯一的魔法师霍玛,单靠人力已经没办法在婚礼前把一切搞定了,干脆直接用魔法!
霍玛第一次这样使用魔法,不是杀人,也不是暗算谁,就是为了铺地毯立木桩摆桌子,桌子椅子不够用,来不及做,他还要按照管家老约翰说的样式和大小做出来。
有这样对魔法师的吗?魔法是这样使用的吗?
说出去,他的同行会笑掉大牙!
霍玛并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奈何眼前这事,的确让他想不开。打个比方,让杀手去宰猪,至少也算职业范畴内,可让杀手去做木匠活……好吧,或许是他在学校里教书育人表现得太好了,以至于让所有的格里兰人都忘记了他的本职工作。
“霍玛,速度!”
听到老约翰的话,霍玛只能暂时将一肚子的牢骚丢到一边,举起法杖,继续做管家交代的长桌和长椅。
对一个魔法师来说,这工作,怎一个悲催了得。
在宋默的宏观调控,老约翰的实际指挥,所有格里兰人的精诚合作之下,婚礼的准备工作终于在太阳刚刚升起时,全部完成了!
整片领地都换了个样子,连养殖皮皮兽和其他动物的栅栏边,都被重新清理过,所有人都只有一个想法,务必让今天的婚礼尽善尽美。
领主府顶层阁楼上的钟,第一次被敲响,这口矮人铸造,一直被当做装饰品的铜钟,发出了悠远的响声,传出了很远,昭示着庆典即将开始。
众人开始往领主府前聚集,地精和侏儒同其他格里兰人站在一起,矮人精灵也身着正式礼服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前教会骑士团和留在格里兰的魔军负责婚礼的安保工作。按照两名金色骑士的想法,最好用斗气将整个礼台罩住,既美观又坚固。
老约翰倒是认真考虑了一下这个建议,毕竟,今天来参加婚礼的人员众多,除了受到邀请的,不乏和格里兰有生意往来的商队,谁知道里面是不是混有其他国家的探子?自从宋默的名字和地下商业城一起被整片大陆熟知,这种事情就不可避免。
宋默对艾尔特和博比斯的提议十分不干满,他只是结婚而已,又不像小胡子元首演讲,要冒着被刺杀的危险,乌龟壳什么的,坚决不能用!
提议被打回,两名很想表现一下的金色骑士没办法,只能亲自带着手下的骑士,将礼台团团围住保护起来,一旦出现任何状况,都可以及时反应。
婚礼当天,宋默天没亮就起身了,站在穿衣镜前,看着镜子里的黑发青年,单手覆在镜面上,突然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他就要结婚了,就要在这个世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属于自己的亲人了。
地球上的一切,似乎都已经离他远去,越来越远,很多记忆,都变得模糊,宋默想,是不是有一天,他会忘记地球上的一切,彻底成为一个光明大陆的贵族领主?
“亲爱的,在想什么?”
一身红妆的瑞斯突然出现在了宋默身后,比起上一次试穿礼服,他今天的穿着打扮更加华丽。红色的长袍上,另罩了一件金丝银线锁边绣花的外袍,宝石腰带上垂下绚丽的流苏,脸上的红色胭脂让他显得愈发妖艳,褐色的长发上点缀着各色宝石和珍珠,红宝石坠子从耳边垂落,映衬着雪白的肌肤,如梦似幻。
“亲爱的。”瑞斯站在宋默身后,双手搭在宋默的肩膀上,灵巧的手指,一颗一颗解开宋默睡衣的扣子,将准备好的礼服,一件一件穿在了他的身上。
和瑞斯一样,宋默的礼服也是大红色的。同样的华丽,炫目,只是穿在宋默身上,和穿在瑞斯身上,感觉上完全不一样。
黑色的眉眼,带着青年的俊秀与磨练出的干练坚毅,站在瑞斯身边,丝毫不会逊色半分。
宋默扯了扯衣襟,任由瑞斯用温热的毛巾擦拭着自己的面孔,他在起床之后已经梳洗过,可对于瑞斯的温柔,他并不想拒绝。
房间中的侍女都被无视掉了。从现在这一刻开始,瑞斯不愿意再让任何人的手,碰触到他的情人,伴侣,将陪伴他共度一生的人。
瑞斯的指尖擦过宋默的脸颊,佩戴在拇指上的权力之戒发出了耀眼的光。
宋默睁开双眼,静静的望着瑞斯,从来到这个世界至今,他终于有了归属感。
瑞斯牵起宋默的手,红唇落在宋默的手背上,指尖擦过宋默黑色的眉,勾画着他的眉峰,这个人,从今天开始,就将完全属于他了。
宋默没让瑞斯在自己的脸上涂胭脂,嘿嘿笑了两声,取出了早就准备好的红色盖头。考虑到从领主府到礼台还要走一段路,宋默干脆将红色盖头换成了一条长长的红纱,或许这也算得上是一种恶趣味。瑞斯只是笑笑,打了个响指,红色的纱像流水一般,从宋默的手中滑脱,飘上半空,又轻轻落下,遮住了瑞斯的眉眼,只露出他形状优美的下巴,和红色的唇。
宋默又一次看得呆住了,他开始怀疑,让瑞斯戴这个,似乎并不是个好主意。
“要不,你摘掉吧……”这特马地也太勾人了。如果不是他意志坚定,恐怕会立刻化身为狼,扑上去咬几口。
“不喜欢吗?”瑞斯微微侧过头,挑起宋默的下巴,“难道我不漂亮吗?”
“漂亮是漂亮。”宋默苦恼的搓了搓手指,“你干脆变成瑞丝得了。”
至少,姑娘漂亮理所当然,男人漂亮成这样,太特马地妖孽了。
瑞斯低下头,凑近了宋默,尽管有一层红遮掩,宋默依然能从那双海蓝色的眸子中,清晰看到自己的倒影。
“亲爱的,我不会变的。”
宋默愣住了,他总觉得,这句话还有另一层含义,可瑞斯却没给他细想的时间,直接握住宋默的手腕,推开门,走了出去。
“等等!”
“不能等。”瑞斯一边大步向前走,一边回过头,红纱随着他的动作在半空中飘起,像是一片红色的雾,让人过目难忘。
看着瑞斯脸上的笑,宋默的手再无力挣脱,只能随着他一步一步向领主府的大门走去。
当门开启的那一瞬间,欢呼声和雷鸣般的掌声在耳边响起,两人面前是红毯铺成的路,直通向礼台。管家老约翰一身黑色的礼服,站在一旁,看到宋默,单手覆在胸前,弯腰行礼,“领主大人,祝贺您!”
领主府的仆从和侍女站在老约翰的身后,一同向宋默行礼:“领主大人,祝贺您!”
随着他们的动作,所有的格里兰人,地精,侏儒,被他收留的矮人兄弟,以及萨比森人,奇萨人,还有教会骑士和修士们,以各自独有的礼仪,向宋默表达着他们的敬意,和对婚礼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