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之末世求生_分卷阅读_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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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接过工具,郑砚道:“我去做饭,好了喊你们,想吃什么?”
他们空间有大量的小吃,却因为有个王永成,没有用武之地,根本无法解释小吃的来源,尤其是保存的很新鲜。
郑砚翻翻空间,说:“我们有牛肉、海鲜、红烧、香菇等等各种口味的方便面,想吃什么?”
霍贤和李光明对吃都不看重,吃什么都行。
郑砚表示明白,去厨房准备午饭。
郑砚在厨房咣当咣当做饭,王永成吃饱喝足,晃悠着来到厨房,笑呵呵的问:“做饭呐?”
天儿本来就热,厨房不通风,郑砚又守着炉子,热得全身都是汗。
“煮方便面。”郑砚鼻尖滴着汗珠说。
“用老哥打下手不?”
“谢谢,”郑砚说:“我自己忙得过来。”
王永成哈哈两声,说道:“那我不给你添乱了。”
“郑砚是吧?”王永成手里握着李光明给他的矿泉水,灌了一大口,说:“那你忙你的,我这几天啊,又惊又怕,都没敢睡过觉,我睡哪儿啊?”
郑砚不太喜欢这个人,加上天热心躁,没耐心跟他周旋,竭力压制不耐烦道:“一楼有人,二楼的房间随便你挑。”
“哦……”王永成道:“还有水不,老哥这瓶见底了。”
王永成冲他晃晃水瓶。
锅里的水开始咕嘟咕嘟冒泡,郑砚往里面磕了几个鸡蛋,面无表情道:“现在的水和食物有多珍贵,我们的物资不多,成哥您应该清楚。”
王永成脸色一僵,笑道:“现在活人还有几个,从今往后我们都在一条船上,不就是一瓶水?你也跟成哥计较?”
郑砚意味深长看他一眼,也笑道:“那倒不是,客厅的柜子不但有水,还有啤酒,成哥您想要就拿去。只是物资吃得快消耗得快,必须出门打丧尸补充物资。像成哥您说的,活人还能有几个,不过活人越少,丧尸不就越多么。找物资的话,还希望成哥能多杀几只丧尸,到时候您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能者多得嘛。”
“打丧尸?!”王永成脸色一变,飞快改口道:“刚成哥跟你玩笑呢,物资这么吃紧,成哥怎么也没脸拿呀,小郑别较真,成哥先上楼了。”
郑砚收起笑容,面无表情的下面。
胡非一个小孩跟两个成年男人没法比,他断断续续挖了半小时的坑,才巴掌大小。霍贤和李光明则在郑砚做饭的功夫就挖出一米深,两米长的长坑,将老人放进坑里,填上土,鼓起一个坟包。
等郑砚的面差不多上桌,霍贤和李光明从后院走来,洗洗手过来吃饭。
饭桌上,胡非埋头吃饭,帅助手坐在他旁边瞪郑砚,心里惴惴不安,但作为一只高大上的帅天使,又拉不下脸道歉,整只机器人全身上下都散发出幽怨的气息。
李光明吃了口面,奇怪道:“霍贤救回来的那个人呢?”
“上楼睡了。”
郑砚面无表情的说:“那是个人吗?那就是个爷爷啊!”
“……”李光明道:“怎么说?”
“没什么。”郑砚说:“以后你就知道了。”
王永成这人的属性很怪异。
郑砚简直百思不得其解。
说他是个好人吧,但之前表现出来的一切,都表明这人有所隐瞒,而且他极力隐瞒的事情,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杀人放火抢劫可能都不稀罕。
这种歹人在末世之前都是过街老鼠,不是个东西。
然而恰恰是这种人比常人都更适合在末世生存,活下来的比率也比平常人要高出许多。
毕竟他们都心狠手辣,歹毒非常。
可是这些特征,哪一项也没从他身上瞧见,相反他很是自私懦弱,胆小无耻。
王永成加入队伍过了六七天,郑砚总算彻底肯定自己之前看走了眼。
这人死皮赖脸的赖在家里,从不出门杀丧尸,心安理得的享受物资,一天到晚的睡,还喜欢指手画脚。如果不是明里暗里的找他打听过,郑砚还真觉得周思敏是他亲戚,简直是一路货色。
食之膈应,弃之……
环境艰苦,弃到哪里都是死路一条,良心上又觉得抱歉。
连胡非都在学习斩杀丧尸……霍贤先将丧尸胳膊腿都劈了,剩下一个躯干让他练习。
虽然效果甚微,但小孩确实在进步。
反观那王永成,自告奋勇做后勤,一天三顿饭,只刷一次碗。
若不是郑砚碰巧看见他在厨房盛饭,还不知道他们的碗筷,是早上用完,中午用。
中午用完,晚上用,碗边上落满了苍蝇。
郑砚给气得脸都疼了,这种人不值得深交,偏偏这人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在早上跟他说了一件事,更让郑砚觉得——
王永成不是枭雄,他是个小人。
第66章末世有什么不好的
七八天下来,几个大人带着胡非,陆陆续续的将方圆几条街道的丧尸清理干净。
尤其是胡非,让人刮目相看。
胡非从最开始蹲在丧尸脑袋旁边,给自己做心理工作,做了两天,才双手持刀,恍恍惚惚的将匕首扎进丧尸的脑袋。
有了艰难的开始,接下来再杀丧尸他就勇敢多了。
慢慢延至到现在,大人和小孩分工合作。
郑砚、霍贤、李光明负责卸胳膊卸腿,而胡非负责,将只剩下躯干的丧尸击毙。
天气炎热,晌午根本出不了门,在外面站久了就头重脚轻,几人都是趁早上和傍晚才出来绞杀丧尸。
这天,天蒙蒙亮,他们照例五点钟就起来收拾丧尸,一直到九点回去吃饭。
王永成做的饭是小米汤,和一碟小咸菜,说是小米汤毫不夸张,喝到最后才能在碗底找到几粒米,米汤清澈透明。
他们忙了一早上,又累又饿,郑砚看看桌上的饭,又看看王永成,一脸的木然。
王永成有一茬没一茬的用筷子搅动米汤,看起来兴致缺缺,食欲不振的样子。
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厨房里粮油米面这些东西样样不少,甚至可以说很丰厚,怎么这米粥一天比一天稀,这菜一天比一天寒掺?
前两天好歹还有点肉腥,今天索性就白水就咸菜?
王永成抬眼瞧瞧郑砚,神态很自然,低头喝了口饭。
胡非正是长个子的年龄,累了一早上,饭桌上只听见他咕咚咕咚的喝饭。那碗有他脸那么大,小小的人喝了两碗,跳下凳子去盛第三碗。
郑砚看他肚子都涨起来,将碗拿过来,道:“还没吃饱?你都喝了两碗了。”
“饱了。”胡非打了个嗝,抓抓耳朵说:“现在饱了,一会还饿,叔叔我再喝一碗。”
小米汤稀稀拉拉的,都是水饱,撒个尿肚子就空了,怪不得孩子会饿。
郑砚看看饭菜,放下筷子说道:“前两天我们不是带回来一包腊肉的么,切了端上来。”
“腊肉?哪儿还有呀,这都三天了,昨天不是吃完了嘛!”王永成大声说。
“吃完了?”郑砚皱眉。
“是的呀,你们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么多人吃那么一块肉,早早的就吃完了嘛!”王永成说。
郑砚心中冷笑,睁着眼睛说瞎话,是被大家吃完了?还是被你吃完了?
那串肉至少一斤多,别说现在四个大人一个小孩,就算是翻个倍,八个大人两个小孩,每人也得分得上两片吧?
就算心中有数,奈何没有证据,王永成咬死了不松口,他们也没办法。
郑砚看看自己面前的白开水和小咸菜,心想这他妈哪里是救了个人啊,这分明是吃了个苍蝇啊!
干什么都藏藏掖掖,老子想吃他妈一口肉都没得吃!
王永成笑了笑,赶紧接过碗,又给胡非添了一碗饭。
盛夏暑天,根本出不去门。连续多日没有下雨,空气干燥,植物耷拉着脑袋没精神,枝叶恹恹的打卷。
十点钟吃完饭,到下午四点的这段功夫,几人都在屋里待着,避暑。
郑砚盯着王永成将碗刷洗干净,叉进碗柜里后,王永成撇撇嘴,打着哈欠。
“早上起早了,八点钟就起来给你们做饭,累死我了,我去睡个回笼觉。”
八点钟?
夏天,八点钟天都亮了三个小时了。
郑砚一脸便秘的送他上楼,回到房间,王永成哼着歌从抽屉里拿出他早上偷偷做的白面烙饼。又拿出腊肉,撕下来一块肉填进嘴里。
这块腊肉是郑砚在末世前准备的,四川腊肉,味道正宗,有点咸,很香,微辣。
末世有什么不好?
比末世以前逍遥太多了,王永成想,既不用工作,又不缺吃不缺喝,也没有那臭娘们儿和小娘们儿的碎嘴唠叨……
我妈了个比的再游手好闲,也是一家之主,你们一个个的不该养着我么?
我可是你爹,我可是你老公啊!
王永成荡着二郎腿,心说这末世来的真是时候,老天爷对他不赖啊!
没有谁看不起谁,也不用……
偿命。
家里每天大吵小吵,老婆闺女是联合起来敌对他,骂他骂的狗血喷头。泥人还有三分血性子,那些没用、垃圾、废物的字眼钻进他耳朵,钻进他心里,怒火蹭蹭往上冒,偏偏那两个傻逼一点眼力见没有,不知道停嘴。他实在忍不住,从厨房抄起菜刀把一大一小两个娘们儿宰了!
满地是血,世界清静了。
可这是故意杀人罪啊!弄不好要死的!本来还惶恐害怕,准备天涯海角的逃亡,他从家里收拾包袱行李,刚到火车站就看见丧尸咬人。他躲在老人护理院的保安室,一声不敢吭,没过几天,竟然得救了!
真是天不亡我!
王永成洋洋得意,他天生的懒,怕累怕束缚,花钱又大手大脚。小时候他娘惯着他,长大了娶了个老婆,他还是不务正业,等他老婆惯着他。
不过这有什么呢,人活着不就是图个享乐么。
他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每天做做饭刷刷碗,吃住的都不错。
两人接过工具,郑砚道:“我去做饭,好了喊你们,想吃什么?”
他们空间有大量的小吃,却因为有个王永成,没有用武之地,根本无法解释小吃的来源,尤其是保存的很新鲜。
郑砚翻翻空间,说:“我们有牛肉、海鲜、红烧、香菇等等各种口味的方便面,想吃什么?”
霍贤和李光明对吃都不看重,吃什么都行。
郑砚表示明白,去厨房准备午饭。
郑砚在厨房咣当咣当做饭,王永成吃饱喝足,晃悠着来到厨房,笑呵呵的问:“做饭呐?”
天儿本来就热,厨房不通风,郑砚又守着炉子,热得全身都是汗。
“煮方便面。”郑砚鼻尖滴着汗珠说。
“用老哥打下手不?”
“谢谢,”郑砚说:“我自己忙得过来。”
王永成哈哈两声,说道:“那我不给你添乱了。”
“郑砚是吧?”王永成手里握着李光明给他的矿泉水,灌了一大口,说:“那你忙你的,我这几天啊,又惊又怕,都没敢睡过觉,我睡哪儿啊?”
郑砚不太喜欢这个人,加上天热心躁,没耐心跟他周旋,竭力压制不耐烦道:“一楼有人,二楼的房间随便你挑。”
“哦……”王永成道:“还有水不,老哥这瓶见底了。”
王永成冲他晃晃水瓶。
锅里的水开始咕嘟咕嘟冒泡,郑砚往里面磕了几个鸡蛋,面无表情道:“现在的水和食物有多珍贵,我们的物资不多,成哥您应该清楚。”
王永成脸色一僵,笑道:“现在活人还有几个,从今往后我们都在一条船上,不就是一瓶水?你也跟成哥计较?”
郑砚意味深长看他一眼,也笑道:“那倒不是,客厅的柜子不但有水,还有啤酒,成哥您想要就拿去。只是物资吃得快消耗得快,必须出门打丧尸补充物资。像成哥您说的,活人还能有几个,不过活人越少,丧尸不就越多么。找物资的话,还希望成哥能多杀几只丧尸,到时候您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能者多得嘛。”
“打丧尸?!”王永成脸色一变,飞快改口道:“刚成哥跟你玩笑呢,物资这么吃紧,成哥怎么也没脸拿呀,小郑别较真,成哥先上楼了。”
郑砚收起笑容,面无表情的下面。
胡非一个小孩跟两个成年男人没法比,他断断续续挖了半小时的坑,才巴掌大小。霍贤和李光明则在郑砚做饭的功夫就挖出一米深,两米长的长坑,将老人放进坑里,填上土,鼓起一个坟包。
等郑砚的面差不多上桌,霍贤和李光明从后院走来,洗洗手过来吃饭。
饭桌上,胡非埋头吃饭,帅助手坐在他旁边瞪郑砚,心里惴惴不安,但作为一只高大上的帅天使,又拉不下脸道歉,整只机器人全身上下都散发出幽怨的气息。
李光明吃了口面,奇怪道:“霍贤救回来的那个人呢?”
“上楼睡了。”
郑砚面无表情的说:“那是个人吗?那就是个爷爷啊!”
“……”李光明道:“怎么说?”
“没什么。”郑砚说:“以后你就知道了。”
王永成这人的属性很怪异。
郑砚简直百思不得其解。
说他是个好人吧,但之前表现出来的一切,都表明这人有所隐瞒,而且他极力隐瞒的事情,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杀人放火抢劫可能都不稀罕。
这种歹人在末世之前都是过街老鼠,不是个东西。
然而恰恰是这种人比常人都更适合在末世生存,活下来的比率也比平常人要高出许多。
毕竟他们都心狠手辣,歹毒非常。
可是这些特征,哪一项也没从他身上瞧见,相反他很是自私懦弱,胆小无耻。
王永成加入队伍过了六七天,郑砚总算彻底肯定自己之前看走了眼。
这人死皮赖脸的赖在家里,从不出门杀丧尸,心安理得的享受物资,一天到晚的睡,还喜欢指手画脚。如果不是明里暗里的找他打听过,郑砚还真觉得周思敏是他亲戚,简直是一路货色。
食之膈应,弃之……
环境艰苦,弃到哪里都是死路一条,良心上又觉得抱歉。
连胡非都在学习斩杀丧尸……霍贤先将丧尸胳膊腿都劈了,剩下一个躯干让他练习。
虽然效果甚微,但小孩确实在进步。
反观那王永成,自告奋勇做后勤,一天三顿饭,只刷一次碗。
若不是郑砚碰巧看见他在厨房盛饭,还不知道他们的碗筷,是早上用完,中午用。
中午用完,晚上用,碗边上落满了苍蝇。
郑砚给气得脸都疼了,这种人不值得深交,偏偏这人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在早上跟他说了一件事,更让郑砚觉得——
王永成不是枭雄,他是个小人。
第66章末世有什么不好的
七八天下来,几个大人带着胡非,陆陆续续的将方圆几条街道的丧尸清理干净。
尤其是胡非,让人刮目相看。
胡非从最开始蹲在丧尸脑袋旁边,给自己做心理工作,做了两天,才双手持刀,恍恍惚惚的将匕首扎进丧尸的脑袋。
有了艰难的开始,接下来再杀丧尸他就勇敢多了。
慢慢延至到现在,大人和小孩分工合作。
郑砚、霍贤、李光明负责卸胳膊卸腿,而胡非负责,将只剩下躯干的丧尸击毙。
天气炎热,晌午根本出不了门,在外面站久了就头重脚轻,几人都是趁早上和傍晚才出来绞杀丧尸。
这天,天蒙蒙亮,他们照例五点钟就起来收拾丧尸,一直到九点回去吃饭。
王永成做的饭是小米汤,和一碟小咸菜,说是小米汤毫不夸张,喝到最后才能在碗底找到几粒米,米汤清澈透明。
他们忙了一早上,又累又饿,郑砚看看桌上的饭,又看看王永成,一脸的木然。
王永成有一茬没一茬的用筷子搅动米汤,看起来兴致缺缺,食欲不振的样子。
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厨房里粮油米面这些东西样样不少,甚至可以说很丰厚,怎么这米粥一天比一天稀,这菜一天比一天寒掺?
前两天好歹还有点肉腥,今天索性就白水就咸菜?
王永成抬眼瞧瞧郑砚,神态很自然,低头喝了口饭。
胡非正是长个子的年龄,累了一早上,饭桌上只听见他咕咚咕咚的喝饭。那碗有他脸那么大,小小的人喝了两碗,跳下凳子去盛第三碗。
郑砚看他肚子都涨起来,将碗拿过来,道:“还没吃饱?你都喝了两碗了。”
“饱了。”胡非打了个嗝,抓抓耳朵说:“现在饱了,一会还饿,叔叔我再喝一碗。”
小米汤稀稀拉拉的,都是水饱,撒个尿肚子就空了,怪不得孩子会饿。
郑砚看看饭菜,放下筷子说道:“前两天我们不是带回来一包腊肉的么,切了端上来。”
“腊肉?哪儿还有呀,这都三天了,昨天不是吃完了嘛!”王永成大声说。
“吃完了?”郑砚皱眉。
“是的呀,你们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么多人吃那么一块肉,早早的就吃完了嘛!”王永成说。
郑砚心中冷笑,睁着眼睛说瞎话,是被大家吃完了?还是被你吃完了?
那串肉至少一斤多,别说现在四个大人一个小孩,就算是翻个倍,八个大人两个小孩,每人也得分得上两片吧?
就算心中有数,奈何没有证据,王永成咬死了不松口,他们也没办法。
郑砚看看自己面前的白开水和小咸菜,心想这他妈哪里是救了个人啊,这分明是吃了个苍蝇啊!
干什么都藏藏掖掖,老子想吃他妈一口肉都没得吃!
王永成笑了笑,赶紧接过碗,又给胡非添了一碗饭。
盛夏暑天,根本出不去门。连续多日没有下雨,空气干燥,植物耷拉着脑袋没精神,枝叶恹恹的打卷。
十点钟吃完饭,到下午四点的这段功夫,几人都在屋里待着,避暑。
郑砚盯着王永成将碗刷洗干净,叉进碗柜里后,王永成撇撇嘴,打着哈欠。
“早上起早了,八点钟就起来给你们做饭,累死我了,我去睡个回笼觉。”
八点钟?
夏天,八点钟天都亮了三个小时了。
郑砚一脸便秘的送他上楼,回到房间,王永成哼着歌从抽屉里拿出他早上偷偷做的白面烙饼。又拿出腊肉,撕下来一块肉填进嘴里。
这块腊肉是郑砚在末世前准备的,四川腊肉,味道正宗,有点咸,很香,微辣。
末世有什么不好?
比末世以前逍遥太多了,王永成想,既不用工作,又不缺吃不缺喝,也没有那臭娘们儿和小娘们儿的碎嘴唠叨……
我妈了个比的再游手好闲,也是一家之主,你们一个个的不该养着我么?
我可是你爹,我可是你老公啊!
王永成荡着二郎腿,心说这末世来的真是时候,老天爷对他不赖啊!
没有谁看不起谁,也不用……
偿命。
家里每天大吵小吵,老婆闺女是联合起来敌对他,骂他骂的狗血喷头。泥人还有三分血性子,那些没用、垃圾、废物的字眼钻进他耳朵,钻进他心里,怒火蹭蹭往上冒,偏偏那两个傻逼一点眼力见没有,不知道停嘴。他实在忍不住,从厨房抄起菜刀把一大一小两个娘们儿宰了!
满地是血,世界清静了。
可这是故意杀人罪啊!弄不好要死的!本来还惶恐害怕,准备天涯海角的逃亡,他从家里收拾包袱行李,刚到火车站就看见丧尸咬人。他躲在老人护理院的保安室,一声不敢吭,没过几天,竟然得救了!
真是天不亡我!
王永成洋洋得意,他天生的懒,怕累怕束缚,花钱又大手大脚。小时候他娘惯着他,长大了娶了个老婆,他还是不务正业,等他老婆惯着他。
不过这有什么呢,人活着不就是图个享乐么。
他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每天做做饭刷刷碗,吃住的都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