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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第九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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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尔不在家的时候,她常常走到碗橱前,从折叠好的餐巾中,拿出那个绿绸雪茄烟匣来。

    她瞧着烟匣,把它打开,闻闻衬里的味道,闻到的是马鞭草香精加烟味。这是谁的?是子爵的吧。说不定还是一个情妇送给他的礼物呢。这是在一个红木棚架上绣出来的,情妇把绷架当宝贝似的珍藏起来,生怕人家发现。

    她在这上面花了多少时间啊!轻柔的卷发吊在绷架上,吊的是刺绣人的重重心事。爱情的气息浸透了绣花底布上的一针一线;每一针扎下的不是希望,就是回忆,这些纵横交错的丝线,不过是在默默无言、不绝如缕地诉说着情人的心而已。然后,一天早上,子爵把烟匣带走了。当烟匣放在宽阔的壁炉框上,放在花瓶和彭巴杜风格的座钟之间时,它听见子爵说过些什么话呢?现在,她在托特。他呢,他在巴黎,多么遥远!巴黎是什么样子?名声大得无法衡量!她低声重复这两个字,自得其乐;这个名字在她听来有如嘹亮的教堂钟声,印在香脂瓶的标签上也闪闪发光。夜晚,海鱼贩子驾着大车,走过她的窗下,口里唱着“茉荠栾”之歌,把她吵醒了;她听着铁轱轳出村庄,越走越远,在土路上,响声也越来越小。“他们明天就到巴黎了!”她自言自语。于是她的思想也跟着他们上坡下坡,穿过村庄,在星光下,在大路上奔波。不知道走了多远之后,总会到达一个模模糊糊的地方,于是她的梦就断了。

    她买了一张巴黎地图,用手指在纸上划着路线,游览京城。她走上大街,每到一个街角,两条路交叉的地方,或是看到一个表示房屋的白色方块,她就停住。最后,她看累了,闭上眼睛,但在黑暗中也看见煤气灯光随风摇曳,听见马车在剧院的柱廊前,喀嗒一声放下脚踏板。

    她订了一份妇女杂志花篮,还订了一份纱笼仙女。她贪婪地读赛马的消息、剧院晚场和首次演出的实况报道,一字不漏,她对女歌星初次登台,对商店开张,都很感兴趣。她知道流行的时装式样,上等裁缝的地址,森林公园和歌剧院每天演出的节目。她研究欧仁苏描写的室内装饰;她读巴尔扎克和乔治桑的小说,在幻想中寻求个人欲望的满足。甚至在餐桌上,她也带着她的书,当夏尔一边吃,一边和她谈话的时候,她就翻开书来看。她一读书,总会回忆起子爵。在子爵和书中的虚构人物之间,她居然建立起了联系。这个以子爵为中心的联系圈子越来越大,他头上的光辉也扩散得越来越远,结果离开了他的脸孔,照到她梦想中的其他脸孔上去了。在艾玛眼里,巴黎比海洋还更模糊不清,它在一片镀了金的银色空气中,闪闪发光。不过这熙熙攘攘的芸芸众生,还是可以分门别类的。艾玛只看到两三类人,就一叶障目,以为他们代表全人类了。第一类人是外交官,他们踏着闪亮的地板,客厅的墙壁上镶满了镜子,椭圆形的桌面上蒙着金丝绦的天鹅绒毯子。这里有长长的礼服,大大的秘密,微笑掩饰下的焦虑不安。第二类是公爵夫人的社交界,他们脸色苍白,睡到下午四点钟才起床;女人都是楚楚动人的天使,裙子下摆镶了一道英吉利花边;男人都是怀才不遇而毫无作为的平庸之辈,为了寻欢作乐,不惜把马跑得筋疲力尽,到了夏天就去巴德温泉避暑,最后,快到四十岁了,不得不娶一个有钱的继承人了事。第三类人是五彩斑斓、成群结伙的文人雅士,舞台明星,过了半夜,他们才来到酒店餐馆的雅座,在烛光下,吃喝玩乐。他们这班人,花起钱来像国王一样不在乎,雄心勃勃,往往异想天开。他们过的是高人一等的生活,在天地之间,在狂风暴雨之中,他们显得超凡脱俗。这三类以外的人,都失落在茫茫人海之中,在艾玛心中没有固定的位置,仿佛他们根本就不存在似的。而且无论什么东西,如果离她越近,她越懒得去想。她周围的一切,沉闷的田野,愚蠢的小市民,生活的庸俗,在她看来,是世界上的异常现象,是她不幸陷入的特殊环境,而在这之外,展现的却是一望无际、辽阔无边、充满着幸福、洋溢着热情的世界。她被欲望冲昏了头脑,误以为感官的奢侈享受就是心灵的真正愉快,举止的高雅就是感情的细腻。难道爱情不像印度的花木一样,需要精耕细作的土壤,特别温暖的气候?月光之下的叹息,依依不舍的拥抱,沾满了泪水的、无可奈何的双手,这些肉体的热血沸腾和心灵的情意缠绵,难道能够离开古堡阳台的背景?只有在古堡里,才有悠闲的岁月、纱窗和绣房、厚厚的地毯、密密的花盆、高踞台上的卧榻,还有珠光宝气和仆人华丽的号衣。

    驿站的小伙计每天早上来刷洗母马,大木头套鞋践踏着走廊,罩衫上还有窟窿,光脚丫穿着布鞋。有这样一个穿短裤的小马夫也该知足了!他干完活就走,因为夏尔回来,会自己把马牵进马棚,卸下马鞍和马笼头,女仆会抱一捆草来,放进马槽,她也不会干别的了。

    娜塔西泪如泉涌地离开了托持之后,艾玛找了一个十四岁的样子很乖的小孤女来干活。她不许小姑娘戴软帽,教她回话不要用“你”而要称“太太”端一杯水要用盘子,进来之前先要敲门,教她烫衣浆裳,饲候她穿衣服,想把她培养成贴身的女仆。新来的使女很听话,不发牢骚,以免被女主人辞退;因为太太经常不锁橱子,费莉西每天晚上偷一小包糖,做完晚祷之后,一个人躺在床上吃。下午,她有时也去对面驿站找马车夫闲谈。太太待在楼上的房间里。

    艾玛穿一件领子敞开的室内长袍,上身带披肩的翻领之间,露出了打褶的衬衫,上面有三粒金纽扣。她腰间系一条有大流苏的腰带,脚上穿一双石榴红小拖鞋,还有一束宽带子摊开在脚背上。她自己买了吸墨纸、一支笔、信纸信封,虽然没有通信人;她掸掉架子上的灰尘,照照镜子,拿起一本书来,然后,心不在焉地让书掉在膝盖上。她想旅行,或者回修道院。她既想死,又想去巴黎。

    夏尔不管下雨或是下雪,都骑着马到处奔波。他在农家的餐桌上吃炒鸡蛋,把胳膊伸进潮湿的床褥,放血时脸上溅了病人喷出的热血,听垂死的病人发出嘶哑的喘气声,检查抽水马桶,卷起病人肮脏的衣衫,不过每天晚上回家,等待他的总是温暖的火护,准备好的晚餐,舒适的家具,还有一个打扮考究的妻子,她身上有一种魅力,一股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芬芳味,是不是她的肉体使她的内衣也变香了?

    她做许多小事都能得到他的好感:有时在蜡烛托盘上放一张新花样的剪纸,有时给他的袍子换一道镶边,有时给女仆烧坏了的普通菜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夏尔就津津有味地把它吃光。她在卢昂看见过一些贵妇,表链上挂了一串小巧玲珑的装饰品;她也买了一串。她在壁炉上摆了两个碧琉璃大花瓶,不久之后,又摆上一个象牙针线盒和一个镀银的顶针。夏尔越不懂这些名堂,越是觉得雅致。它们使他感官愉快,家庭舒适。这是铺在他人生道路上的金沙。

    他身体好,气色好,在乡下已经有了名气。乡下人喜欢他,因为他没有架子。他抚摸小孩子的头,从来不进酒店的门,他的品行使人相信他靠得住。他最拿手的是治伤风感冒,胸部炎症。夏尔非常害怕病人死了和找他麻烦,实际上,他开的药方不过是镇静剂,或者偶尔来点催吐药,再不然就是烫烫脚,用蚂蟥吸血。他并不怕动外科手术;给人放起血来,就像给马放血一样痛快,拔起牙来手劲大得像“铁钳子”

    最后,为了“了解情况”他收到了医生之家的征订书,就订了一份这种新出的刊物。他晚餐时读上一两页;但是房里很热,加上食物正在消化,他读不到五分钟就睡着了;就这样他双手托着下巴打盹,头发像马鬃毛一样松散,遮住了灯座脚。艾玛一见,只好耸耸肩膀。

    她怎么没有嫁给一个好点的丈夫?起码也该嫁个虽然沉默寡言,却是埋头读书直到深夜的人,那么到了六十岁,即使是得了风湿病,他那不合身的黑礼服上,至少也可以挂上一串勋章呀!她多么希望她现在的姓氏,也就是包法利这个姓,能够名扬天下,在书店里有作品出卖.在报纸上经常出现,在全法国无人不知。但是夏尔没有一点雄心壮志!伊夫托有一个医生,最近同他一起会诊,就在病人床前,当着病人家属的面。简直叫他有点下不了台。夏尔晚上回家讲起这件事,气得艾玛破口大骂他这个同行。夏尔感激涕零。他带着眼泪吻她的额头,不知道她又羞又恼,恨不得打他一顿才能泄愤。她走到过道上,打开窗子,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好让自己平下气来。

    “居然有这样的窝囊废!窝囊废:”她咬着嘴唇,低声说道。

    她越看他,就越有气。他年纪越大,动作也就越笨:吃果点时,他把空瓶的塞子切开;餐后,他用舌头舐牙齿;喝汤时,他咽一口,就要咕噜一声;因为他开始发胖了,本来已经很小的眼睛,给浮肿的脸蛋往上一挤,挤得似乎离太阳穴更近了。

    他穿衣时,艾玛有时把他羊毛衫的红边塞到背心底下去,帮他重新打好领带,把他舍不得丢掉的、褪了色的旧手套扔到一边;这一切并不是像他相信的那样是为他着想,而是为了她自己,她个人的好恶扩大到他身上,看到不顺眼的东西就恼火。有时,她也同他谈谈她读过的书,例如小说中的一段,新戏中的一出,或者报纸上登载的“上流社会”的趣闻轶事;因为,说到底,夏尔总是一个人,总有听话的耳朵,总有唯唯诺诺的嘴,她不是对她的小猎狗都讲过不少知心话吗?没有猎狗,她恐怕要对壁炉里的木柴和壁炉上的钟摆推心置腹了。

    然而,在她的灵魂深处,她一直等待着发生什么事。就像沉了船的水手,遥望着天边的朦胧雾色,希望看到一张白帆,她睁大了绝望的眼睛,在她生活的寂寞中到处搜寻。她不知道她期待的是什么机会,也不知道什么风会把机会吹来,把她带去什么海岸,更不知道来的是小艇还是三层甲板的大船,船上装载得满到舷窗的,究竟是苦恼还是幸福。但是每天早晨,她一睡醒,就希望机会当天会来,于显她竖起耳朵来听;听不到机会来临,又觉得非常惊讶,就一骨碌跳下床去寻找,一直找到太阳下山。晚上比早上更愁,又希望自己已经身在明天。

    春天又来了。梨树开花的时候,放出了懒洋洋的暖气,使她觉得受到了压抑。

    一到七月,她就掐着指头计算,还要过几个星期才到十月,心里暗想,安德威烈侯爵也许还会在沃比萨再开一次舞会呢。但整个九月过去了,既没有送请帖来,也没有人来邀请。

    这种失望带来了烦闷,她的心又觉得空虚,于是没完没了的,同样无聊的日子又开始了。

    现在,这种同样的日子一天接着一天来了,毫无变化,数不胜数,却没有带来一点新鲜的东西。别人的生活尽管平淡无奇,但至少总有发生变化的机会。运气碰得巧,说不定还会带来千变万化,甚至改变整个生活环境。而她呢,什么好运道也没有碰上。这是天意!对她来说,未来只是一条一团漆黑的长廊,而长廊的尽头又是一扇紧紧闭上的大门。

    她放弃了音乐:为什么要演奏?给谁听呀?既然她没有机会穿一件短袖丝绒长袍,在音乐会上,用灵巧的手指弹一架埃拉钢琴的象牙键盘,感到听众心醉神迷的赞赏,像一阵微风似的在她周围缭绕不绝,那么,她又何苦自寻烦恼,去学什么音乐呢!她的画夹和刺绣,也都丢在衣橱里了。有什么用?有什么用?针线活也惹她生气。

    “我什么都懂了,”她自言自语说。于是她呆着无所事事,把火钳烧红了,或者瞧着天下雨。

    星期天,晚祷钟声响了,她感到多么苦闷!她呆若木鸡,注意听那一声声沙哑的钟响。屋顶上有只猫,在暗淡的日光下弓起了背,慢慢地走着。大路上的风刮起了一阵阵尘土。远处有时传来一声狗叫,节奏单调的钟声继续响着,消失在田野里。

    教堂里面的人出来了。妇女穿着擦亮了的木鞋,农民换了新的罩衣,小孩子光着头在大人前面蹦蹦跳跳,一起走回家去。有五六个男人,老是这几个,在客店大门口用瓶塞子赌钱,一直赌到天黑。

    冬天很冷。每天早晨,玻璃窗都结上了一层霜,从窗口进来的光线,像透过了毛玻璃一样,都成了灰色的,有时整天都灰蒙蒙,没有变化。从下午四点起,就得点灯。天气好的时候,她就下楼到花园里去。露水在白菜上留下了银色的镂空花边,有些透明的银色长线把两棵白菜连起来了。鸟声也听不到,仿佛一切都在冬眠。墙边的果树上盖了草,葡萄藤像一条有病的大蛇躺在墙檐下,走近一看,那里有一串多足虫。靠近篱笆的雪松下,戴三角帽还在诵经的神甫的石膏像掉了右脚,甚至石膏也冻脱了皮,在神甫脸上留下了白癣。

    她又回到楼上,关上房门,拨开木炭,壁炉里的热气使她昏昏沉沉,更觉得烦闷沉重地压在她心头。假如她下楼去和女佣人聊聊天,也许会好一点,但是她又不好意思下去。

    每天到了一定的时间,戴着黑色缎帽的小学校长就会推开他家的窗板,罩衣上挂着军刀的乡下警察也会走过她的门前。傍晚和清晨,驿站的马三匹一排,穿过街道,到池塘去饮水,一家小酒店的门铃,有时会响上一两声;只要起风,就听得见理发店的两根铁杆夹着几个小铜盆的招牌,嘎吱作响。理发店的玻璃窗上,贴了一张过时的时装画,还有一个黄头发女人的半身蜡像,作为装饰品。理发师也在埋怨生意清淡,前途没有希望,并且梦想着把店开在大城市,比如说东卢昂,在码头上,剧场附近,于是他整天在街上走来走去,从村公所一直走到教堂,面带忧色地等待顾客。只要包法利夫人张眼一望,就看得见的歪戴着希腊便帽,穿着斜纹呢上衣,像一个卫兵在站岗放哨似的。

    下午,她有时看到一个人的头出现在房间的窗格玻璃外边,脸上饱经风霜,黑色络腮胡子,慢慢地张开大嘴微笑,露出了一口白牙齿。于是,华尔兹舞立刻开始了,在手风琴上的一个小客厅里,一些只有手指那么大的舞俑就跳起舞来,女人裹着玫瑰头巾,山里人穿着短上衣,猴子穿着黑礼服,男子穿着短裤,在长短沙发、桌几之间,转来转去,角上贴着长条金纸的镜片照出了他们的舞姿。那个人摇动手风琴的曲柄,左右张望,看看窗户。他时不时地朝着界石吐出一口拉得很长的黄色浓痰,同时因为手风琴的硬皮带挂在肩上很累,总得用膝盖去顶住风琴匣子,匣子是用一个阿拉伯式的铜钩吊住的,上面盖了一块玫瑰色的塔夫绸幕布,里面传出了嘈杂的音乐,有时声音忧伤,拖拖拉拉,有时兴高采烈,音调急促。这些曲调是在舞台上演奏的,在客厅里歌唱的,在吊灯下伴舞的,这些外部世界的回声都传到艾玛耳朵里来了。没完没了、狂跳乱舞的音乐在她的头脑里高低起伏;就像印度寺院的舞蹈女郎在花朵铺成的地毯上跳舞一样,她的思想也随着音乐跳跃,左右摇摆,从梦里来,到梦里去,旧恨才下眉头,新愁又上心头。当那个摇手风琴的人收起他帽子里得到的施舍之后,就拉下一块蓝色的,旧呢料,蒙在手风琴上,再把它杠在背后,拖着沉重的脚步,慢慢走开。她的眼睛也跟着他走开了。

    但她特别忍受不了的,是吃晚餐的时候。楼下的餐厅这么小。火炉冒烟,门嘎吱响、墙壁渗水,地面潮湿;人生的辛酸仿佛都盛在她的盘子里了,闻到肉汤的气味,她灵魂的深处却泛起了一阵阵的恶心。夏尔吃的时间太长,她就—点一点地啃榛子,或者支着胳膊肘,用刀尖在漆布上划着一道道条纹。现在,她对家务事也听之任之,当她的婆婆到托特来过四旬斋节的时候,看到这种变化,觉得非常惊讶。的确,媳妇从前那样讲究挑剔,现在却整天懒得梳妆打扮,穿的是灰色棉布袜,夜里点的是有臭味的土蜡烛。她再三说,他们不是有钱人家,不得不省吃俭用,还说她很满足,很快活,很喜欢托特,以及其他新的老调,来堵婆婆的嘴。再说,艾玛似乎并不打算听婆婆的劝告。有一回,包法利老夫人居然谈到主人应该管佣人的宗教生活,艾玛的回答只是生气地看了她一眼,冷冷地笑了一声,吓得老太婆再也不敢多管闲事了。

    艾玛变得越来越难伺候,反复无常。她自己点了几样菜,却一点也不吃,一天只喝新鲜牛奶,第二天却只要几杯粗茶,她常常说了不出去,就不出门,但又闷得要死,只好打开窗户,却又只穿一件薄薄的衣衫。在她骂过女佣人之后,总是送点东西赔礼,或者放她的假,让她去隔壁消消气,就像她有时候也会把口袋里的银币都施舍给穷人一样,虽然她并不是大发慈悲,也不是容易同情别人。只不过是像大多数乡下人一样,灵魂深处还有父辈手上的老茧而已。

    到二月底,卢奥老爹为了纪念他痊愈一周年,亲自给女婿送来了一只又肥又大的母火鸡,在托特住了三天。夏尔要看病人,只有艾玛和他作伴。他在卧房里抽烟,往壁炉架上吐痰,谈的只是庄稼、牛羊、鸡鸭,还有乡镇议会;等他一走,她把大门一关,松了一口气,连她自己也觉得意外。再说,要是她瞧不起什么人,或者有什么东西看不上眼,她也并不隐瞒,有时她还喜欢发表奇谈怪论,别人说好的她偏说坏,伤风败俗的事,她却津津乐道,她的丈夫听得睁大了眼睛。

    难道这种糟糕的生活要永远过下去?难道她永远不能跳出火坑?她哪一点比不上那些生活快乐的女人!她在沃比萨也见过几个公爵夫人,腰身都比她粗,举动也比她俗,她只有怨恨上帝太不公道了。她头靠着墙哭;她羡慕热闹的生活,戴假面具的晚会,她闻所未闻、然而却是自认理应享受的、放浪形骸之外的乐趣。

    她脸色苍白,心律不齐;夏尔要她服缬草汤,洗樟脑浴。但不管试什么方法,她的病似乎越治越重了。

    有些日子,她发高烧,说胡话,说个没完;兴奋过度之后,接着却又感觉麻木,一言不发,一动不动。要是恢复了一点知觉,她就拿一瓶科罗涅香水往胳膊上洒。

    因为她不断地埋怨托特不好,夏尔心里也想,她得病的原因一定是水土不服。一头栽进了这个想法,他也认真考虑迁地为良,打算换个地方开业了。

    从这时起,她喝醋,要瘦下去,得了小小的干咳症,倒了胃口。

    要夏尔离开托特,那是太划不来了,他在这里住了四年,好不容易才开始站稳脚跟呵!但是不走又怎么办呢!他把她带到卢昂,去看他的老师。老师说她得的是神经病,应该换换空气。

    夏尔到处打听,听说新堡区有一个大镇,叫荣镇修道院,医生是从波兰来的难民,上个星期搬到别的地方去了。于是他就写信给当地的药剂师.了解人口的数目,离最近的同行有多远,他的前任每年有多少收入,等等。得到的答复令人满意,他就决定,如果到春天艾玛的病情还不好转的话,他只好迁居了。

    准备搬家的时候,有一天,她在收拾抽屉.有什么东西扎了她的手指。那是她结婚礼花上的一根铁丝。桔子花蕾上盖满了灰尘,已经发黄了,缎带的银边也丝缕毕露。她把纸花扔到火里去,花烧起来.比干草还快。在灰烬中,它好像红色的荆棘,慢慢地消耗干净。她看着纸花燃烧。硬纸做的小果子裂开了,铜丝弯曲了,金线、银线熔化了,纸做的花冠萎缩了,好像黑蝴蝶一样沿着底板飘起,最后从烟囱中飞了出去。

    等到他们三月份离开托特的时候,包法利夫人已经怀了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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