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来自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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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果然还是选择:明天晒衣服吧!
只要订个闹钟就好了!相信我吧!
话是这么说的,结果是完全没有想要定闹钟的动作。
去看书咯!
撒欢似的抛下助手溜走了。
拜拜咯~
……
很好,我已经在床上躺着躺到中午十一点了。
衣服?
当然是没晒!这还用说吗!
溜了溜了。
……
《患得患失》
②战场玫瑰
看了一本书,就穿越到那本书里面了。这是我实在没想到的。书都没看完,怎么就穿了呢……书还没看完啊。
黑夜中,有人抖落盈盈的水露。原本是冰霜,大抵是因为遇着热气,化了。成了露水一样的水珠,轻轻一刮蹭,就落在上面了。
……
【他人视角】
林泽的父母捡了一个怪物回来。
长犄角,有翅膀,又黑又丑。
林泽也不明白为什么他爸妈会干出这么蠢的事情来。但是他已经习惯了。因为他们经常干出这么傻的事情。
彼时的林泽才五岁,就多了一个身高两米还长着翅膀的鸟人当弟弟。
林泽从不知道居然有人能够黑的看不清五官。但如果对象是他弟就有了很好的解释了。
对嘛,怪物当然是这样的了。
林泽的父母常年不在家,一回家就给林泽带了这么大的一个惊喜。林泽小小的脑瓜里是大大的疑惑。
“林泽,它是你的所有物。”
“要死要活,你自己决定吧。”
大人是居高临下的。他们手里握着一个铁链,口里说着自己决定,实际上还是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啧,虚伪。
莫名的,林泽起了恶作剧的想法。这个怪物长得还蛮像人的。
“那我想要它当我弟弟。”
如愿以偿的收获到大人们惊骇的目光。
“……既然如此,那就好好对待他。别让他这么快就死了。”
林泽接过铁链,笑着说好啊。
【回忆结束】
穿越了,这是哪啊。
天都还没亮啊。
我的目光望向远处的高山,好像有一条隐隐约约的线将群山分割。黑夜是黑的,月光是白的,世界是寂静的。
我穿的,是哪本书啊?
不知道啊……管他的,反正待够一个月就能回去了。不过这里环境真好啊,可以飞飞看的样子。
一周后
“砰”!的一声,有人踹开了客栈的门,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口里还嚷嚷着“小二呢!给爷来三斤烧鸭!还有一壶老酒!”从脖颈一直探到脸上的鎏金花纹熠熠生辉。
哦,原来是平洲人,那就不稀奇了。屋内的人瞄了几眼就没了兴趣,低下头继续吃自己的东西。
“哎!好嘞爷!”
小二殷勤的领着那人到了一张空桌前坐下,端茶倒水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口里还说着一大堆让人心情愉快的话,乐的那人哈哈直笑,被撺掇着又点了几道招牌菜。
这人穿着讲究,衣料又是顶好的软布,以小二浅薄的眼光来看,就算是腰间的那把刀也可以卖得几十两银子。
大主顾!大主顾!
“砰”!又是一声!难不成又来了个平洲人?这就有乐子看了。屋内的人默契的放下手中的筷子,护起了自己桌前的饭菜。
废话,哪次平洲人成双成对的出现时不会打架,受伤的还都是周围的围观群众。
坑爹!
在众人期待又害怕的目光下,一个弱冠之年的小子走进了店内。
穿的男装,就是身量矮了些,像是一个女扮男装的富家小姐。看那白皮,不像是走南闯北的人能有的。但看他脸上那样式的花纹,是雄的平洲人没错。
“小二!来三斤烧鸭!还有一壶老酒!”
哦,熟悉的平洲人菜单。
我坐在酒桌上吃的不亦乐乎,眼看着那两个人就要打起来,这才快马加鞭的护起了自己的饭菜。
哎,这座城怎么每天都有人打架啊!偏偏闹事的还都是脸上纹了刺青的家伙。
话说,是叫刺青吧?
我果然还是选择:明天晒衣服吧!
只要订个闹钟就好了!相信我吧!
话是这么说的,结果是完全没有想要定闹钟的动作。
去看书咯!
撒欢似的抛下助手溜走了。
拜拜咯~
……
很好,我已经在床上躺着躺到中午十一点了。
衣服?
当然是没晒!这还用说吗!
溜了溜了。
……
《患得患失》
②战场玫瑰
看了一本书,就穿越到那本书里面了。这是我实在没想到的。书都没看完,怎么就穿了呢……书还没看完啊。
黑夜中,有人抖落盈盈的水露。原本是冰霜,大抵是因为遇着热气,化了。成了露水一样的水珠,轻轻一刮蹭,就落在上面了。
……
【他人视角】
林泽的父母捡了一个怪物回来。
长犄角,有翅膀,又黑又丑。
林泽也不明白为什么他爸妈会干出这么蠢的事情来。但是他已经习惯了。因为他们经常干出这么傻的事情。
彼时的林泽才五岁,就多了一个身高两米还长着翅膀的鸟人当弟弟。
林泽从不知道居然有人能够黑的看不清五官。但如果对象是他弟就有了很好的解释了。
对嘛,怪物当然是这样的了。
林泽的父母常年不在家,一回家就给林泽带了这么大的一个惊喜。林泽小小的脑瓜里是大大的疑惑。
“林泽,它是你的所有物。”
“要死要活,你自己决定吧。”
大人是居高临下的。他们手里握着一个铁链,口里说着自己决定,实际上还是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啧,虚伪。
莫名的,林泽起了恶作剧的想法。这个怪物长得还蛮像人的。
“那我想要它当我弟弟。”
如愿以偿的收获到大人们惊骇的目光。
“……既然如此,那就好好对待他。别让他这么快就死了。”
林泽接过铁链,笑着说好啊。
【回忆结束】
穿越了,这是哪啊。
天都还没亮啊。
我的目光望向远处的高山,好像有一条隐隐约约的线将群山分割。黑夜是黑的,月光是白的,世界是寂静的。
我穿的,是哪本书啊?
不知道啊……管他的,反正待够一个月就能回去了。不过这里环境真好啊,可以飞飞看的样子。
一周后
“砰”!的一声,有人踹开了客栈的门,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口里还嚷嚷着“小二呢!给爷来三斤烧鸭!还有一壶老酒!”从脖颈一直探到脸上的鎏金花纹熠熠生辉。
哦,原来是平洲人,那就不稀奇了。屋内的人瞄了几眼就没了兴趣,低下头继续吃自己的东西。
“哎!好嘞爷!”
小二殷勤的领着那人到了一张空桌前坐下,端茶倒水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口里还说着一大堆让人心情愉快的话,乐的那人哈哈直笑,被撺掇着又点了几道招牌菜。
这人穿着讲究,衣料又是顶好的软布,以小二浅薄的眼光来看,就算是腰间的那把刀也可以卖得几十两银子。
大主顾!大主顾!
“砰”!又是一声!难不成又来了个平洲人?这就有乐子看了。屋内的人默契的放下手中的筷子,护起了自己桌前的饭菜。
废话,哪次平洲人成双成对的出现时不会打架,受伤的还都是周围的围观群众。
坑爹!
在众人期待又害怕的目光下,一个弱冠之年的小子走进了店内。
穿的男装,就是身量矮了些,像是一个女扮男装的富家小姐。看那白皮,不像是走南闯北的人能有的。但看他脸上那样式的花纹,是雄的平洲人没错。
“小二!来三斤烧鸭!还有一壶老酒!”
哦,熟悉的平洲人菜单。
我坐在酒桌上吃的不亦乐乎,眼看着那两个人就要打起来,这才快马加鞭的护起了自己的饭菜。
哎,这座城怎么每天都有人打架啊!偏偏闹事的还都是脸上纹了刺青的家伙。
话说,是叫刺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