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红颜祸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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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明离开餐馆,心绪如潮,看到自己在意的女孩过得如此艰难,他实在是感觉有些心痛,当然,他明白自己和美丽的孟蕾姐姐并没有什么名分,就算想要提供一些经济上的帮助,也没有借口,人家也肯定不会接受。
除了这件事情烦恼,还有那七百万,也是一个极其棘手的问题,他在陈蓉和那郑秃子之间艰难的做着选择。
如果直接向陈蓉要,就算他能够厚着脸皮开口,人家肯定也认为是在威胁,这会使两人之间本来就到达冰点的关系越发的变得糟糕,这不是他想看到的,恐怕搞不好还会发生例如鱼死网破这样的惨剧。
何为鱼死网破?
这就是何明那天晚上在KTV“枪口余生”后得出的可怕结果。
陈蓉表面上似乎已经拿毫无办法了,因为即便是用枪指着自己脑袋威胁交出所有照片,她也不敢确定自己交出的是不是“所有”,所以这条路行不通!不过当时她如果真下令那薛刚开枪呢?
不错,陈蓉要想将裸,照的问题解决,有一个极端的办法就可以办到,那就是直接把自己干掉,虽然杀人的这种事情似乎离普通人很远,但电视上法制节目经常播的可不是虚构的。
何明知道自己能想到这里,那黔驴技穷的陈蓉多半想到这点,之所以没有付诸行动,大概是觉得情况还没有糟糕到那一步,毕竟自己说好听一点算是陈市长的养子,说难听了就是一个光杆司令,一旦发生意外,她一个千金大小姐,要是被查了出来,那就太不值得了!
所以何明知道自己不宜逼得太紧,否则哪天她真的就想不通了来个铤而走险,那就倒霉了!
想到那个黑洞洞的枪口,何明打了一个寒颤!
当然,即便忽略任何后果,在这种胁迫与被胁迫的关系之中,何明很难开口向陈蓉提这件事。
如果向那郑秃子索取,那就免不了承担风险,一旦被抓住,绝对是蹲大牢的命。
何明想得有些头昏脑胀了,恨不得立刻拿起砖头来将自己拍死,当时简直被“美,色”冲昏了头,竟然傻了吧唧的答应了下来。
何明坐在公园的椅子上,整整纠结了一个多时辰,猛然一咬牙,做了决定,那就是找郑秃子去“拿”。
因为他觉得条路还有一个好处,一旦郑秃子包养小三的事情被揭穿,那么他肯定会放弃柳沁月,到时候自己不就可以独享这个大美女了吗?
总算在逆境中找到了一丝安慰,何明心情终于好受了一些。
认定了这条路,何明就开始计划起来,要想威胁郑秃子,那必须找到证据,只有抓住把柄,才能一击凑效,不然仅凭一张嘴,恐怕不仅没有任何作用,反而会打草惊蛇。
“证据?”
何明梦呓般念叨着这两个字,脑海中的思路逐渐清晰起来,那就是偷拍。
一旦搞到郑秃子和柳沁月在一起亲热的照片,那此事就可以说成功了一半了。
想到这里,何明长舒了一口气,毕竟终于有了明确的方向。
手机铃声响起,何明掏出来一看,原来是魏杰,于是按了接听键。
“老何啊,朱万贯他们今晚有空,出来吧!”
“今晚,他们高中部不是要上课吗?”
“呵呵,谁管的了他们!”
“哦,好吧,在哪里见面呢?”
“八点,天籁之音!”
“又是天籁之音?”
“怎么了?”
“哦,没什么,那好吧!”
何明挂了电话,经过上一次的事情后,提起“天籁之音”,他都有些神经质了。
何明回到家里,然后拿出瑜伽术修炼,傍晚时分出了门,八点之前赶到了“东方巴黎”门口。
等了片刻,一辆崭新的面包车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车停人下,五六个青年走了下来,其中就有魏杰和那个“朱万贯”。
何明走了过去,当先道:“朱哥好!”
朱万贯哈哈一笑,颇有些自得,然后指着旁边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瘦高青年道:“何兄弟,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段哥!”
“断哥,你好!”
看那青年燃着一头暗红的头发,何明知道这种人不好惹,于是微笑着打招呼!
“哼哼!”
那姓断青年微微哼了一声,便仰着下巴,双眼瞄向了别处。
热脸一下子贴到到了人家冷屁股,看那姓段的一脸拽样,何明恨不得拿起一块砖拍去。
“好了,我们进去吧!”
朱虎出面打圆场,招呼一声,便朝前面走去,随行的人也跟在他的身后,何明和魏杰走在最后。
“那姓段的是烈火帮的副帮主!”
魏杰忽然低声在何明耳旁说道。
何明心中一惊,没想到那么年轻就能个坐上副帮主这个位置,虽然对方的地位似乎很高,但他心里打心里厌恶,像这种自大自傲的人,迟早被比人砍死了喂狗!
一行人刚走进天籁之音,那个姓段的青年便朝着柜台后面那个浓妆艳抹的中年女人吼道:“老板娘,梅瑰呢?”
“玫瑰?”
何明有些愕然,这姓段的傻B来这里找玫瑰花干嘛,不过老板娘的回答却让他以为。
“哦,是朱哥啊,她在给人端东西!”
那中年妇女赔笑着道,不过一个四十多对的女人叫一个二十多对的青年为“朱哥”,听起来还真怪异。
“端极薄啊,叫她立刻来陪老子!”
姓段的青年庞若无人的吼道,那感觉就像天下都已经握在他的手中一样。
“难道‘玫瑰’是一个人的外号?”
何明如此想着,不过对于那姓段的行为,他是越来越反感了。
一边的魏杰走到那中年妇女的面前,问道:“老板娘,我之前定好了房间,是几号?”
“哦,是6号!”
那老板娘赶紧回答。
“那好,赶紧叫服务员拿些啤酒和瓜果来!”
魏杰吩咐道。
“好!马上!”
老板娘连忙应声。
一行走进6号包间中坐下,那姓段的最积极,第一个抓起麦克,然后朝着一边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子吼道:“快去给我选首‘海阔天空’!”
那小子点头哈腰的奔道电脑面前,捣鼓了几下,“海阔天空”的音乐响起。
说实话,对于才十多岁的何明对于香港那曾经红极一时的乐队自然十分陌生,但像是“海阔天空”这首比较出名的歌曲他还是听过几次的,主唱声音十分有爆发力,给人一种霸气的感觉。
姓段的傻货开始跟着音乐唱了起来,不过那声音的确不敢恭维,用,现下比较流行的话来形容就是“演鬼叫都不需要包装了”。
当然,对于看起来超碉堡的副帮主大人,他根本就没有在意别人会不会被他的声音杀死,声音的确很霸气,霸气得跟那工地上的电锯不相上下了,而且还伴随这夸张的肢体语言,唱得那个激情四射,就像吃了兴奋剂一样。
一首歌才唱了一半,何明就有些感觉受不了了,如果一晚上都要遭受这种非人的折磨,还不如自己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一旁的魏杰也是皱着眉头,脸上带着一丝厌恶之色。
何明有些佩服了,一旁的“朱万贯”等人还能够拍手掌喝彩,简直是睁着眼睛拍瞎掌啊!
幸好就在这个时候,包间门外走进一个高挑的声音,同时伴随着一股好闻的香气蔓延开来。
何明定睛一看,竟然是那个已经和他有过数面之缘的绝色服务员,对于第一次见面时她脚背上那朵鲜艳的“玫瑰花”,他还记忆深刻!
何明离开餐馆,心绪如潮,看到自己在意的女孩过得如此艰难,他实在是感觉有些心痛,当然,他明白自己和美丽的孟蕾姐姐并没有什么名分,就算想要提供一些经济上的帮助,也没有借口,人家也肯定不会接受。
除了这件事情烦恼,还有那七百万,也是一个极其棘手的问题,他在陈蓉和那郑秃子之间艰难的做着选择。
如果直接向陈蓉要,就算他能够厚着脸皮开口,人家肯定也认为是在威胁,这会使两人之间本来就到达冰点的关系越发的变得糟糕,这不是他想看到的,恐怕搞不好还会发生例如鱼死网破这样的惨剧。
何为鱼死网破?
这就是何明那天晚上在KTV“枪口余生”后得出的可怕结果。
陈蓉表面上似乎已经拿毫无办法了,因为即便是用枪指着自己脑袋威胁交出所有照片,她也不敢确定自己交出的是不是“所有”,所以这条路行不通!不过当时她如果真下令那薛刚开枪呢?
不错,陈蓉要想将裸,照的问题解决,有一个极端的办法就可以办到,那就是直接把自己干掉,虽然杀人的这种事情似乎离普通人很远,但电视上法制节目经常播的可不是虚构的。
何明知道自己能想到这里,那黔驴技穷的陈蓉多半想到这点,之所以没有付诸行动,大概是觉得情况还没有糟糕到那一步,毕竟自己说好听一点算是陈市长的养子,说难听了就是一个光杆司令,一旦发生意外,她一个千金大小姐,要是被查了出来,那就太不值得了!
所以何明知道自己不宜逼得太紧,否则哪天她真的就想不通了来个铤而走险,那就倒霉了!
想到那个黑洞洞的枪口,何明打了一个寒颤!
当然,即便忽略任何后果,在这种胁迫与被胁迫的关系之中,何明很难开口向陈蓉提这件事。
如果向那郑秃子索取,那就免不了承担风险,一旦被抓住,绝对是蹲大牢的命。
何明想得有些头昏脑胀了,恨不得立刻拿起砖头来将自己拍死,当时简直被“美,色”冲昏了头,竟然傻了吧唧的答应了下来。
何明坐在公园的椅子上,整整纠结了一个多时辰,猛然一咬牙,做了决定,那就是找郑秃子去“拿”。
因为他觉得条路还有一个好处,一旦郑秃子包养小三的事情被揭穿,那么他肯定会放弃柳沁月,到时候自己不就可以独享这个大美女了吗?
总算在逆境中找到了一丝安慰,何明心情终于好受了一些。
认定了这条路,何明就开始计划起来,要想威胁郑秃子,那必须找到证据,只有抓住把柄,才能一击凑效,不然仅凭一张嘴,恐怕不仅没有任何作用,反而会打草惊蛇。
“证据?”
何明梦呓般念叨着这两个字,脑海中的思路逐渐清晰起来,那就是偷拍。
一旦搞到郑秃子和柳沁月在一起亲热的照片,那此事就可以说成功了一半了。
想到这里,何明长舒了一口气,毕竟终于有了明确的方向。
手机铃声响起,何明掏出来一看,原来是魏杰,于是按了接听键。
“老何啊,朱万贯他们今晚有空,出来吧!”
“今晚,他们高中部不是要上课吗?”
“呵呵,谁管的了他们!”
“哦,好吧,在哪里见面呢?”
“八点,天籁之音!”
“又是天籁之音?”
“怎么了?”
“哦,没什么,那好吧!”
何明挂了电话,经过上一次的事情后,提起“天籁之音”,他都有些神经质了。
何明回到家里,然后拿出瑜伽术修炼,傍晚时分出了门,八点之前赶到了“东方巴黎”门口。
等了片刻,一辆崭新的面包车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车停人下,五六个青年走了下来,其中就有魏杰和那个“朱万贯”。
何明走了过去,当先道:“朱哥好!”
朱万贯哈哈一笑,颇有些自得,然后指着旁边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瘦高青年道:“何兄弟,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段哥!”
“断哥,你好!”
看那青年燃着一头暗红的头发,何明知道这种人不好惹,于是微笑着打招呼!
“哼哼!”
那姓断青年微微哼了一声,便仰着下巴,双眼瞄向了别处。
热脸一下子贴到到了人家冷屁股,看那姓段的一脸拽样,何明恨不得拿起一块砖拍去。
“好了,我们进去吧!”
朱虎出面打圆场,招呼一声,便朝前面走去,随行的人也跟在他的身后,何明和魏杰走在最后。
“那姓段的是烈火帮的副帮主!”
魏杰忽然低声在何明耳旁说道。
何明心中一惊,没想到那么年轻就能个坐上副帮主这个位置,虽然对方的地位似乎很高,但他心里打心里厌恶,像这种自大自傲的人,迟早被比人砍死了喂狗!
一行人刚走进天籁之音,那个姓段的青年便朝着柜台后面那个浓妆艳抹的中年女人吼道:“老板娘,梅瑰呢?”
“玫瑰?”
何明有些愕然,这姓段的傻B来这里找玫瑰花干嘛,不过老板娘的回答却让他以为。
“哦,是朱哥啊,她在给人端东西!”
那中年妇女赔笑着道,不过一个四十多对的女人叫一个二十多对的青年为“朱哥”,听起来还真怪异。
“端极薄啊,叫她立刻来陪老子!”
姓段的青年庞若无人的吼道,那感觉就像天下都已经握在他的手中一样。
“难道‘玫瑰’是一个人的外号?”
何明如此想着,不过对于那姓段的行为,他是越来越反感了。
一边的魏杰走到那中年妇女的面前,问道:“老板娘,我之前定好了房间,是几号?”
“哦,是6号!”
那老板娘赶紧回答。
“那好,赶紧叫服务员拿些啤酒和瓜果来!”
魏杰吩咐道。
“好!马上!”
老板娘连忙应声。
一行走进6号包间中坐下,那姓段的最积极,第一个抓起麦克,然后朝着一边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子吼道:“快去给我选首‘海阔天空’!”
那小子点头哈腰的奔道电脑面前,捣鼓了几下,“海阔天空”的音乐响起。
说实话,对于才十多岁的何明对于香港那曾经红极一时的乐队自然十分陌生,但像是“海阔天空”这首比较出名的歌曲他还是听过几次的,主唱声音十分有爆发力,给人一种霸气的感觉。
姓段的傻货开始跟着音乐唱了起来,不过那声音的确不敢恭维,用,现下比较流行的话来形容就是“演鬼叫都不需要包装了”。
当然,对于看起来超碉堡的副帮主大人,他根本就没有在意别人会不会被他的声音杀死,声音的确很霸气,霸气得跟那工地上的电锯不相上下了,而且还伴随这夸张的肢体语言,唱得那个激情四射,就像吃了兴奋剂一样。
一首歌才唱了一半,何明就有些感觉受不了了,如果一晚上都要遭受这种非人的折磨,还不如自己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一旁的魏杰也是皱着眉头,脸上带着一丝厌恶之色。
何明有些佩服了,一旁的“朱万贯”等人还能够拍手掌喝彩,简直是睁着眼睛拍瞎掌啊!
幸好就在这个时候,包间门外走进一个高挑的声音,同时伴随着一股好闻的香气蔓延开来。
何明定睛一看,竟然是那个已经和他有过数面之缘的绝色服务员,对于第一次见面时她脚背上那朵鲜艳的“玫瑰花”,他还记忆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