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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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以后,他每天都会见到他。
他总是远远跟在后面,静默无声,就像是他的影。
这哑巴曹虽说也有十来岁了,但长期吃不饱饭,生得又瘦又小,力气也比同龄人弱得多,没人愿意带他玩,再者,倪向东当时的小团体也已有四五个人,大家年纪相当,又都是一条道上混的,因而没人拿这小屁孩当回事。
只是他总死皮赖脸地跟在他们后面,他们停,他也停,他们走,他也走。
于是,这群无聊的少年们发明了一种新游戏,甩掉哑巴曹。
每当他又出现,他们便飞速跨上偷来的摩托,嚎叫着,大笑着,油门哄响,一路狂奔,看他跟在后面追,气喘吁吁,直到力气耗尽,直到脚步虚浮,独个儿落在后面,呼哧呼哧地喘。
每一场追逐都以他的惨败收尾,他总是只身站在那,看着他们成群结队,一点点远去。
然而,他从来没有半句讨好,从来没开口求饶,没喊过一次“等等我”。
“他好像条狗哦。”
那日,他们照旧甩开他,一个混混看他扑倒在地上,放肆大笑。
“蠢狗才这么追车,怎么跑得过呢,真是的,狗一样。”
倪向东笑笑,打反光镜里看着他,趴在地上的影子,愈来愈小,那双瞪着他的眼睛,也渐渐消失不见。
他脸上的笑僵住了,忽地记起了什么。
是的,想起来了,那种熟悉的感觉,他回忆起那双眼睛,究竟在哪里见过。
他孤独的童年里第一个朋友,一条姜黄色的小土狗。
胆小怕人,只是跟他亲近,在他贫瘠寡淡的年幼时光,他俩是最好的玩伴,一同田间奔跑,溪中摸鱼,椰树林里捉迷藏。
只是后来,他长大了,他结交了新的朋友,同类的朋友,为了彰显自己的胆气与残忍,在旁人的怂恿下,他亲手宰了那条狗,与众人分食。
他还记得那天,他唤它的名字,它自草垛后面飞奔而来。
它头上沾着稻草,摇动着尾巴,它笑着奔过来,不知他身后藏着把刀。
若它知道,还会奔向他吗?
那么他呢,你是来报恩,还是来报仇?
都说锅仔凉凉大家搬,锅仔烫烫众人散,因利而聚的,也终会因利而散。
过了没多久,镇上来了更厉害的角色,倪向东被轰下了台,那些曾唯他马首是瞻的人,如今又去哄了别人,一夜之间,他沦落为孤家寡人。
因此,当他在台球厅偷了东西被抓包,昔日的弟兄只是拄着球杆,笑着观望。
那成年男子将他提溜出台球厅,扔在大街上,按在地上揍,他蜷缩着护住头,全无还手之力。
忽地,一个黑影冲了上来,用头撞向那男子的肚子,男人趔趄了几步,却很快站定身体,一伸手,将他大力推开。
哑巴曹又一次冲上去,咬那人的手。
男人怒吼一声,掐住他脖子,一拳捣过去,直击鼻梁。
哑巴曹捂住鼻子,蹲在地上,血不住地涌,男人飞起一脚,正踹在脸上,他身子一歪,扑在地上,一个白色的小东西跟着飞了出去,他的牙。
男人刚要抬腿,倪向东掏出刀,扎中后背,趁他吃痛惨叫,倪抓起曹的腕子,拽着就跑。
二人一直跑,没命地跑,跑过市场,穿过小巷,翻过几个围栏,在一处野海附近,停了下来。
倪向东停了脚,也松开了手,捂着腰喘粗气。
海风拂乱额发,曹脸上的血已经干了,硬邦邦的,糊了一脸。
他识趣地转身便走,肩膀有些歪斜,一瘸一瘸的,赤着只脚——跑的时候,他摔掉了一只鞋。
“喂,小孩——”
哑巴曹惘然回头。
“你以后跟我混吧,我教你怎么使刀,”倪向东也是一身伤,却还硬撑着笑,“别再用牙了,啧,没剩几颗了。”
他愣住,低头绞着汗衫。
“你叫什么?哑巴曹可不算人名。”
他没有回答,拧身走向远处,就在倪向东以为他不会回来时,他再次出现,手里捏着条树杈。
“曹小君。”他蹲在沙滩,用树杈写给他看,“阿公教我写的,他说这个字念君,君子的君。”
“哪有咬人的君子哟。”
倪向东打趣他,他也跟着笑。
“莫笑啦,猴子脸一样。”
他又怔住了,迟疑着,不知这是不是句玩笑。
可见倪向东自己还在笑,于是他也绷不住,跟着笑,这笑融化开来,流进眼里,眼睛闪着星,亮晶晶的。
倪向东心里一动,又想起那条暖呼呼臭烘烘的小狗,他也曾给它取过一个名字。
想了想,夺过曹手里的树杈,在沙滩上刷刷写起来。
“叫这个军吧,”他指着沙上的字,“更适合你。”
曹低头望着,大眼睛忽闪忽闪,然后点点头,继续笑,笑得露出牙龈,露出刚被打掉的那颗牙齿的空洞。
倪向东起身,抖落腿上的沙砾,冲他招手。
“走,小军。”
他欢喜地跟了上去,追着他的背影,像极了当年那条姜黄色的狗。
第三十八章疯狗(二)
有人生来只为成全别人,到死是件陪衬,对于这点,曹小军深信不疑。
他将自己的人生裁成边角料,只为给倪向东,凑出个完整。他倔,他便灵动,他狠,他便慈悲,他扮着金刚怒目,那倪向东才有资格在外人面前,演出个菩萨低眉。
他活成了他的反衬,他的注脚,他欲扬之前的先抑。男人的艳羡,女人的赞美,种种风光无限皆是献给倪向东的,他永远是倪身后的一个无言的影,无人瞩目,无人在乎。
但那又如何,他心甘情愿。
过去的五六年,他与倪向东相依为命,好得合穿一个裤筒。没别的本身,一路坑蒙拐骗,兜兜转转,来到了定安县。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竟也一日日的强壮,转眼成了十六七岁的少年。依旧寡言,哑得像头牛,那些未出口的话语,变成了满身的力气,紧绷的筋肉,如今一记拳头,也能给对面的混混,打出个人仰马翻。
倪向东脑子活,善使刀,他木讷,肯豁命,二人一柔一刚,一明一暗,靠着好勇斗狠,渐渐也在当地混出了些名堂,招揽了不少毛头小子。
倪向东自然是有了新的朋友,新的小弟,享受着新的威信与簇拥,而曹小军的习惯还停留在当年,闷头独坐在角落,只身一个,远远观望他人的热闹。
人人都笑他,笑他是倪向东身边的一条狗,一个哑巴打手,他全不在乎。
是狗又怎样,阿公说过,养鸟鸟溜飞,养狗狗摇尾。有些人像鸟,没心肝的东西,但凡笼子一开,便头也不回地飞回山林,而有的人像狗,忠心,赤诚,一日为友,便是永远的鞍前马后。
他像狗又怎样,照心做人错不远,这道上混的,不就讲究个仗义二字吗?
因而每逢团伙里出了事,翻了船,他总让倪向东带其他人先跑,自己留下来收拾残局。即便人被抓去里面,也并不多说一句,卖友求荣的事情,他曹小军不屑去干,种种罪名,一并承担。
也不是没听过风言风语,常有人说,倪向东吃定他憨傻,闯出祸来要他背锅。
只是他不信那些挑拨,他不肯怀疑他,只当二人是分工不同,出来闯,总有人要做出牺牲。
既然他曹小军的手已经脏了,那干脆堕到底,成全倪向东个清白无辜。
他笃定,倪向东没有弃他于不顾。
每次打里面出来,倪总是带着吃的,笑盈盈候在门口,为他接风洗尘。有时是千孔糕,有时是糯米粑,有时是珍袋,有时是粿子,他捎什么,他便吃什么。
二人蹲在街边,也并不多客套,倪向东不住地打量,只嚷他瘦了,将吃的一股脑塞他手里。曹小军腼腆笑着,一边狼吞虎咽,一边也就忘了诸多愁苦。
他只想有个伴,而他已经有了伴,他该知足。
他坚信二人会是一辈子的弟兄,哪怕刀砍,火烧,油锅翻炸,他曹小军也敢拍着胸脯子保证,不会有丝毫变动。
直到他遇见了她。
那晚夜市灯火下,吴细妹不敢抬头,一小捧汗津津的槟榔,抖抖地擎在半空。
曹小军一阵惶乱,怯懦地退后。
天不怕地不怕的他,生平第一次有了不敢直视的对手。
三人玩到了一起,日渐熟稔。
冰霜般的曹小军融成了一汪春水,一流就流向了吴细妹,但他知道,他流不进她心底,他与她之间,始终隔着个倪向东。
他从未跟东子争过什么,然而这一次,他忽地希望赢的能是自己。
倪向东自然明白他的心意,二人约定,一切交由细妹自己去选。
两人将喝了一半的酒同时递给她,她接过谁的,便是谁的爱人。
曹小军举起酒杯,抖得恍若那晚的吴细妹。
无数个声音在呐喊,向上苍祈求,他只要赢这一回,往后余生,他什么都可以,也愿意输给倪向东。
他目光灼灼地望向她,而她并不看他,她看着东子,她伸手接过倪向东的杯,将里面的酒一饮而尽。
尘埃落定,吴细妹到底是选了倪向东。
曹小军杵在那里,手里还举着杯,像是开了个不得体的玩笑,自己羞辱了自己。
他早该知道的,风光体面的,永远是东子,他赢了他无数回,今后也会永远赢下去。
小军自顾自地饮了杯中酒,趁着醉意,红了面庞,红了眼眶。
吴细妹很快搬了进来,三人挤在同一间屋檐。
曹小军越发小心谨慎,他知道倪向东的敏感多疑。话少说,事多做,出钱又出力,生怕哪日惹怒了东子,将他逐了出去,便一下失掉两个最在意的人。
他一点点地冷下心来,踏踏实实演绎起命定的角色,是言听计从的小弟,是忠心耿耿的跟班,是琴瑟和谐的旁观者,自此再无非分之想。
倪向东与吴细妹也确实好过一阵子,大概两三年的光景。可他终归是散诞惯了的,一个温顺的女子,不足以让他终生停泊。他开始背着吴细妹鬼混,四处吊膀子,可她全不知情,甘愿为他连失几个孩子。
曹小军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他心疼细妹,却又不得不做东子的幌子和说客,处处为他打着掩护。
然而,即便他不言说,纸终究包不住火,吴细妹察觉出了不对头,常与倪向东吵闹起来,倪向东愈发地厌倦,常寻个由头,一夜夜的不回来,后来,干脆连白日也不显个人影。
再后来,吴细妹换去了城郊的橡胶厂上班,他也懒得折腾,一日日的全让小军帮着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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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以后,他每天都会见到他。
他总是远远跟在后面,静默无声,就像是他的影。
这哑巴曹虽说也有十来岁了,但长期吃不饱饭,生得又瘦又小,力气也比同龄人弱得多,没人愿意带他玩,再者,倪向东当时的小团体也已有四五个人,大家年纪相当,又都是一条道上混的,因而没人拿这小屁孩当回事。
只是他总死皮赖脸地跟在他们后面,他们停,他也停,他们走,他也走。
于是,这群无聊的少年们发明了一种新游戏,甩掉哑巴曹。
每当他又出现,他们便飞速跨上偷来的摩托,嚎叫着,大笑着,油门哄响,一路狂奔,看他跟在后面追,气喘吁吁,直到力气耗尽,直到脚步虚浮,独个儿落在后面,呼哧呼哧地喘。
每一场追逐都以他的惨败收尾,他总是只身站在那,看着他们成群结队,一点点远去。
然而,他从来没有半句讨好,从来没开口求饶,没喊过一次“等等我”。
“他好像条狗哦。”
那日,他们照旧甩开他,一个混混看他扑倒在地上,放肆大笑。
“蠢狗才这么追车,怎么跑得过呢,真是的,狗一样。”
倪向东笑笑,打反光镜里看着他,趴在地上的影子,愈来愈小,那双瞪着他的眼睛,也渐渐消失不见。
他脸上的笑僵住了,忽地记起了什么。
是的,想起来了,那种熟悉的感觉,他回忆起那双眼睛,究竟在哪里见过。
他孤独的童年里第一个朋友,一条姜黄色的小土狗。
胆小怕人,只是跟他亲近,在他贫瘠寡淡的年幼时光,他俩是最好的玩伴,一同田间奔跑,溪中摸鱼,椰树林里捉迷藏。
只是后来,他长大了,他结交了新的朋友,同类的朋友,为了彰显自己的胆气与残忍,在旁人的怂恿下,他亲手宰了那条狗,与众人分食。
他还记得那天,他唤它的名字,它自草垛后面飞奔而来。
它头上沾着稻草,摇动着尾巴,它笑着奔过来,不知他身后藏着把刀。
若它知道,还会奔向他吗?
那么他呢,你是来报恩,还是来报仇?
都说锅仔凉凉大家搬,锅仔烫烫众人散,因利而聚的,也终会因利而散。
过了没多久,镇上来了更厉害的角色,倪向东被轰下了台,那些曾唯他马首是瞻的人,如今又去哄了别人,一夜之间,他沦落为孤家寡人。
因此,当他在台球厅偷了东西被抓包,昔日的弟兄只是拄着球杆,笑着观望。
那成年男子将他提溜出台球厅,扔在大街上,按在地上揍,他蜷缩着护住头,全无还手之力。
忽地,一个黑影冲了上来,用头撞向那男子的肚子,男人趔趄了几步,却很快站定身体,一伸手,将他大力推开。
哑巴曹又一次冲上去,咬那人的手。
男人怒吼一声,掐住他脖子,一拳捣过去,直击鼻梁。
哑巴曹捂住鼻子,蹲在地上,血不住地涌,男人飞起一脚,正踹在脸上,他身子一歪,扑在地上,一个白色的小东西跟着飞了出去,他的牙。
男人刚要抬腿,倪向东掏出刀,扎中后背,趁他吃痛惨叫,倪抓起曹的腕子,拽着就跑。
二人一直跑,没命地跑,跑过市场,穿过小巷,翻过几个围栏,在一处野海附近,停了下来。
倪向东停了脚,也松开了手,捂着腰喘粗气。
海风拂乱额发,曹脸上的血已经干了,硬邦邦的,糊了一脸。
他识趣地转身便走,肩膀有些歪斜,一瘸一瘸的,赤着只脚——跑的时候,他摔掉了一只鞋。
“喂,小孩——”
哑巴曹惘然回头。
“你以后跟我混吧,我教你怎么使刀,”倪向东也是一身伤,却还硬撑着笑,“别再用牙了,啧,没剩几颗了。”
他愣住,低头绞着汗衫。
“你叫什么?哑巴曹可不算人名。”
他没有回答,拧身走向远处,就在倪向东以为他不会回来时,他再次出现,手里捏着条树杈。
“曹小君。”他蹲在沙滩,用树杈写给他看,“阿公教我写的,他说这个字念君,君子的君。”
“哪有咬人的君子哟。”
倪向东打趣他,他也跟着笑。
“莫笑啦,猴子脸一样。”
他又怔住了,迟疑着,不知这是不是句玩笑。
可见倪向东自己还在笑,于是他也绷不住,跟着笑,这笑融化开来,流进眼里,眼睛闪着星,亮晶晶的。
倪向东心里一动,又想起那条暖呼呼臭烘烘的小狗,他也曾给它取过一个名字。
想了想,夺过曹手里的树杈,在沙滩上刷刷写起来。
“叫这个军吧,”他指着沙上的字,“更适合你。”
曹低头望着,大眼睛忽闪忽闪,然后点点头,继续笑,笑得露出牙龈,露出刚被打掉的那颗牙齿的空洞。
倪向东起身,抖落腿上的沙砾,冲他招手。
“走,小军。”
他欢喜地跟了上去,追着他的背影,像极了当年那条姜黄色的狗。
第三十八章疯狗(二)
有人生来只为成全别人,到死是件陪衬,对于这点,曹小军深信不疑。
他将自己的人生裁成边角料,只为给倪向东,凑出个完整。他倔,他便灵动,他狠,他便慈悲,他扮着金刚怒目,那倪向东才有资格在外人面前,演出个菩萨低眉。
他活成了他的反衬,他的注脚,他欲扬之前的先抑。男人的艳羡,女人的赞美,种种风光无限皆是献给倪向东的,他永远是倪身后的一个无言的影,无人瞩目,无人在乎。
但那又如何,他心甘情愿。
过去的五六年,他与倪向东相依为命,好得合穿一个裤筒。没别的本身,一路坑蒙拐骗,兜兜转转,来到了定安县。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竟也一日日的强壮,转眼成了十六七岁的少年。依旧寡言,哑得像头牛,那些未出口的话语,变成了满身的力气,紧绷的筋肉,如今一记拳头,也能给对面的混混,打出个人仰马翻。
倪向东脑子活,善使刀,他木讷,肯豁命,二人一柔一刚,一明一暗,靠着好勇斗狠,渐渐也在当地混出了些名堂,招揽了不少毛头小子。
倪向东自然是有了新的朋友,新的小弟,享受着新的威信与簇拥,而曹小军的习惯还停留在当年,闷头独坐在角落,只身一个,远远观望他人的热闹。
人人都笑他,笑他是倪向东身边的一条狗,一个哑巴打手,他全不在乎。
是狗又怎样,阿公说过,养鸟鸟溜飞,养狗狗摇尾。有些人像鸟,没心肝的东西,但凡笼子一开,便头也不回地飞回山林,而有的人像狗,忠心,赤诚,一日为友,便是永远的鞍前马后。
他像狗又怎样,照心做人错不远,这道上混的,不就讲究个仗义二字吗?
因而每逢团伙里出了事,翻了船,他总让倪向东带其他人先跑,自己留下来收拾残局。即便人被抓去里面,也并不多说一句,卖友求荣的事情,他曹小军不屑去干,种种罪名,一并承担。
也不是没听过风言风语,常有人说,倪向东吃定他憨傻,闯出祸来要他背锅。
只是他不信那些挑拨,他不肯怀疑他,只当二人是分工不同,出来闯,总有人要做出牺牲。
既然他曹小军的手已经脏了,那干脆堕到底,成全倪向东个清白无辜。
他笃定,倪向东没有弃他于不顾。
每次打里面出来,倪总是带着吃的,笑盈盈候在门口,为他接风洗尘。有时是千孔糕,有时是糯米粑,有时是珍袋,有时是粿子,他捎什么,他便吃什么。
二人蹲在街边,也并不多客套,倪向东不住地打量,只嚷他瘦了,将吃的一股脑塞他手里。曹小军腼腆笑着,一边狼吞虎咽,一边也就忘了诸多愁苦。
他只想有个伴,而他已经有了伴,他该知足。
他坚信二人会是一辈子的弟兄,哪怕刀砍,火烧,油锅翻炸,他曹小军也敢拍着胸脯子保证,不会有丝毫变动。
直到他遇见了她。
那晚夜市灯火下,吴细妹不敢抬头,一小捧汗津津的槟榔,抖抖地擎在半空。
曹小军一阵惶乱,怯懦地退后。
天不怕地不怕的他,生平第一次有了不敢直视的对手。
三人玩到了一起,日渐熟稔。
冰霜般的曹小军融成了一汪春水,一流就流向了吴细妹,但他知道,他流不进她心底,他与她之间,始终隔着个倪向东。
他从未跟东子争过什么,然而这一次,他忽地希望赢的能是自己。
倪向东自然明白他的心意,二人约定,一切交由细妹自己去选。
两人将喝了一半的酒同时递给她,她接过谁的,便是谁的爱人。
曹小军举起酒杯,抖得恍若那晚的吴细妹。
无数个声音在呐喊,向上苍祈求,他只要赢这一回,往后余生,他什么都可以,也愿意输给倪向东。
他目光灼灼地望向她,而她并不看他,她看着东子,她伸手接过倪向东的杯,将里面的酒一饮而尽。
尘埃落定,吴细妹到底是选了倪向东。
曹小军杵在那里,手里还举着杯,像是开了个不得体的玩笑,自己羞辱了自己。
他早该知道的,风光体面的,永远是东子,他赢了他无数回,今后也会永远赢下去。
小军自顾自地饮了杯中酒,趁着醉意,红了面庞,红了眼眶。
吴细妹很快搬了进来,三人挤在同一间屋檐。
曹小军越发小心谨慎,他知道倪向东的敏感多疑。话少说,事多做,出钱又出力,生怕哪日惹怒了东子,将他逐了出去,便一下失掉两个最在意的人。
他一点点地冷下心来,踏踏实实演绎起命定的角色,是言听计从的小弟,是忠心耿耿的跟班,是琴瑟和谐的旁观者,自此再无非分之想。
倪向东与吴细妹也确实好过一阵子,大概两三年的光景。可他终归是散诞惯了的,一个温顺的女子,不足以让他终生停泊。他开始背着吴细妹鬼混,四处吊膀子,可她全不知情,甘愿为他连失几个孩子。
曹小军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他心疼细妹,却又不得不做东子的幌子和说客,处处为他打着掩护。
然而,即便他不言说,纸终究包不住火,吴细妹察觉出了不对头,常与倪向东吵闹起来,倪向东愈发地厌倦,常寻个由头,一夜夜的不回来,后来,干脆连白日也不显个人影。
再后来,吴细妹换去了城郊的橡胶厂上班,他也懒得折腾,一日日的全让小军帮着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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