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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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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事最难忘,知己无双;人生事事难如意,愿作屏山开前路,恣尔翱翔。山倒觉凤强,柔刺刚伤;绿肥红瘦旧时光,猛忆深情尤昨日,热泪盈眶。

    ——题记

    若不是前世积德,我又怎与你在绕了一大圈再重遇。

    转眼,也十年了。麦说。眼眶,就红了。杯酒难咽。

    至今,我念了三间小学,两间中学,一间大学。辗转四个城市。当年父亲倾家荡产也把我从乡里的小学弄到镇上去。理由只有一个:是好学校!因此,我告别了“下学捉鸟钓鱼打青”的童年时光。

    在当时看来,镇子上的人,素质比乡里的要高。我常常怀着敬仰之心与人相处。麦是我同桌。见我如“白面书生”本应善良。接触得多,日渐交好。及至下学形影不离。赤脚踢足球;骑车到另一个县;到运河上裸泳;调戏女孩子。诸如此类,回忆来也不觉羞愧。人生难得有这样可以出淤泥而不染的纯粹时光,少年之事,未有蒙上杂色,便觉美好。

    后来,父亲又把我弄到别的城市了。在镇上的小学,我也仅仅呆了一年。白驹过隙,不可复得。时间太短,陈情旧事若可除去,便只得空壳。没有回忆的人,我想,没有罢。恰恰是因为短暂,才如此地不可遗忘。

    当了六年的兵,很多东西都看透了。他说。当时在深圳东门。拥挤的街道,琳琅满目的衣服;还有被杀死煮熟了的乳猪。

    你难得有时间呀。我说。

    他看着来往的人潮,无了语言。

    广东俗例:女大当嫁,男大当婚。他有未婚妻,佛山本地人。性格内向,与他合拍。她未婚妻与我有一面之缘,在广州越秀区见过。秀外慧中,两相得体。当时我在增城这边的学校,麦在越秀区他的表弟妹家里。邀我过去吃饭。说难得有休假,二十八天。那几个小家伙出来工作得早,只有大表妹与我年龄相仿,最小的小我四岁。现在在替马来西亚的老板打工:鞋子的设计。未到二十的小朋友,得到如此赏识,我自惭形秽。在广州大都市,衣食无忧,平日里多是欢声笑语,其乐融融。轮流做饭,比拼厨艺;下班打打麻将,逛逛街。看在眼里,羡慕在心上。

    麦说,我大他们四岁,想来汗颜。

    跟他回深圳武警的支队。新兵向他敬礼。我欣慰。

    他们很尊重你。我说。

    兴许是。第一,这是规矩;第二。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当这些年兵,换来一身兄弟情债。若日后一事无成。如我父亲一样,几十年后重遇,必定尴尬不已。

    在华侨城边上的支队,我去过三次。不能适应过度严肃的氛围,提议要走。他不留。说,我也是来了半年后,才停止了躁动的心,才停止了欲哭无泪。

    战友如手足,能够相遇,已是缘份。讲起缘份,我又想起他未婚妻。

    麦的父亲是当年打越战的老兵。有一出生入死的战友,在战场上失散。后来这名战友“寻亲”一直寻了三十年!终于两人相遇。两鬓斑白,双手紧握;男儿泪下,叫人心酸。情深意重,一时痛断肝肠。

    相互问起近况。彼膝下有儿,此女儿待嫁闺中。

    稳定吧!结婚吧!看他脸上的笑容,我在心里暗暗祝福。

    三十年。我与你。或许亦能旧地重游,是否也会把酒到天明?麦说。

    我是个急性子。三年吧。我说。

    彼此相视大笑。

    麦一路走来,也心酸。身体条件(身高不够),一直未能爬到理想的军衔,况无身家财势,实难顺风顺水。人一下子老了许多。

    一个月之前。我与他从深圳过广州找了当年同班的同学。彻夜喝酒,天明才返回住处。虽只在相邻的城市,却八年未见上一面;五个人,亲密无间。也有隔阂,不过当年情深,已不容易忘却。麦现在转为后勤,其他三个也已工作。只有我还在读书。往事盈盈,均如昨天。各自有路要走,我想,万不要等三十年啊!

    为国家牺牲,听起来已经过时,设若身处其事,会感同身受的。当兵的人,受过的苦,只有他们才有深刻体会。分开十年再聚,特为零墨,以续前缘。

    2009-5-10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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