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我们之间很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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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机送她来别墅,到达了半路中途,才打个电话告诉沈权,说她“光临寒舍”了,让他准备接驾。
哎哟,我的妈呀,听这话,这可吓尿沈权了。
他在这个时候正好在超市选购食材,一听老妈前来查岗,甚至顾不上打电话给叶晴通风报信,立即走去结账,然后提着一袋食材,开着车,发疯似的往回赶。
他并没有准备将他与叶晴的事公开,毕竟结不结婚,对他而言并没有多大意义,那只是家里长辈们的一厢情愿,可是,万一被逼得太紧了,他就将叶晴推出去,好歹有个挡箭牌不是,哪知他还没缓过气来,精明的老妈就发现了什么。
他并没有多想,只是担心泼辣的叶晴与性格一样多棱多角的老妈一见面没说上两句话,立即打起来。
不过,让他庆幸的是,他赶到的时候,两人还没真正动手,这让他松了一口气。
“阿权,你出来!”沈母在厅里大叫,打断了两人磨叽纠缠。
“好哩!”沈权应下,一手紧锁女人柔软的腰部,将别别扭扭的温宛与其说是带出来,还不与说是扶出来。
“阿姨好!我叫叶晴,并不是什么小偷,我是他的女朋友。”叶晴礼貌地说着,毫不羞涩地将“女朋友”那顶星光闪耀的帽子给自己戴上。
不错,她就是认为,这一次沈权那么高调地带她回来a市,目的就是与她重归于好,然后娶她生子,完chéngrén生一大任务,同时,也给他们的爱情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否则,他不远千里找她干什么?而且,对于她私自流产的事那么介意干什么?最最让咸动的是,他将她带回了a市,安置在别墅里,以前,她可是从来没到他任何一处私产,一般就是打打野战,或者去她租的房子里。
只是,她并没有认认真真地问过沈权,到底爱不爱她,会不会娶她,并不是她不想问,而是想把这个话沈权亲自说出来,那才有意义。
一个月的时间,他一直对她很好,简直将她捧在手心里疼,并且让她赶快养好身体,还给他一个孩子。
所以,此时自称为女朋友,她都觉得谦虚了,就像古代帝皇侧室们谦称“臣妾”一样,按她自己想来,应该自称为“未婚妻”才贴切。
听完她的介绍,沈权站在一边笑而不语,沈母有些怔愣,她本想指着叶晴的鼻子,给她一个下马威,然后让沈权将这个女人赶出门去,因为豪门都有个不成规矩的习俗,凡是玩玩的女子,都不能带回家里来的,一旦带回家,那性质就变了。
而以她豪门贵妇的眼光,叶晴无论是身材样貌还是身份地位一样都配不上自家儿子,带回家里来住,那是丢沈家的门楣的事。
可是,人家却一点都不客气,竟然自称是女朋友,怎么回事?
叶晴觉得,这个未来婆婆气场有些大,看她那瞪着的眼睛,眼珠就快掉下来了,她心里有些打怵,借口去厨房烧茶,起身离开了,将空间留给他们母子俩,而她当旁听好了。
她的脚步还没离开厅堂,就听到沈母在她后面怒声喝道:“你是哪来的贱蹄子?敢来我沈家撒野?滚回来,立即给我从哪来回哪去!”
沈权这时有些急了!“妈,怎么能这样说话?她是我的女人,是我带回来的”
叶晴脚下一顿,并没有回头,心里开始对这个未来婆婆的对骂,可是,她知道,自古以来,婆婆与媳妇眼不对眼,鼻子不鼻子的大有人在,她必须看在自己喜欢的男人面子上,忍一忍,否则,下场并不是她愿接受的。
厅里,沈母还在叫骂,沈权一再打圆场,厨房的叶晴尽力当她的话是耳边风,认真的煮水沏茶。
不过,没等到她端茶出来,大门就响起,沈母怒气冲冲地走了。
沈权匆匆走进厨房,歉意地说:“晴晴,对不起,我必须去送我的母亲,等会再回来陪你。”
“去吧!我没事!”叶晴善解人意地推了推他,而他低头在她脸上亲了一口,然后才拿着钥匙追出去。
屋里重新安静下来,本来肚子饿的她竟然毫无食欲,索性也懒得做了,窝在客厅沙发里发呆,静静地等待沈权回来。
可是,直到夜深,他还是没有回来,她疲累地睡着了。
天亮的鸟叫声将她吵醒,睁开眼睛一看,还是睡过去之前那个样子,一屋子的寂静与凄冷,跟整整下一个月的幸福温馨相比之下,更是让她心生悲凉。
她想打电话给沈权,问问什么情况,可是,还是放不下自尊心。
随着时间的流逝,她的心越揪越紧,时不是看看手机,又竖起耳朵听听外面的动静,一切声响都没有。
肚子真的饿极了,她走进厨房,随便弄了一个汤面吃完,然后又等了一会儿,觉得再也等不下去了,这才拨通沈权的手机,电话是通了,可是,却没人接。
响了一分钟之后,断了,她又再次拨通,才响了两声,就被人接了起来,是一把女声,好像刚睡醒似的,带着几分慵懒:“喂,是哪位找沈权?喂喂喂”
叶晴听不下去了,立即挂掉了电话,握着手机,咬着嘴唇,此时此刻,用万箭穿心来形容她的心境一点都不过份,因为,她感觉自己就要死了,接着,真的一阵天旋地转,然后巨痛传来,她不省人事了。
———
方芳迈着步子,在厅里走来走去,手里拿着手机,刚才,她又接到了郭婉琪的电话,告诉她,说是她打电话给凌誉,而他不仅不接,反而拉她进了黑名单,以至于她再也打不通他的电话了。
对于这个郭婉琪,方芳是一百个满意,按她想来,这一个女孩做她的儿媳妇,比温宛强了很多,沈欣更是与她无法比。
可是,她喜欢有什么用,儿子不喜欢啊,她也有打电话给凌誉,让他试着与郭婉琪接触,见第一次面就说不合适,怎么行呢?不深入接触,怎么知道合不合适呢?都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但是,凌誉就是不想与郭婉琪再见面了,说什么那个女孩是很好,身份也高贵,确确实实是弟媳妇的不二人选。
废话!她肯定好了,不好也不会推荐给他了,而且,他看不上的话,她也有心成全凌渊,就是人家郭婉琪看不上凌渊呀,她暗示了几次,都被巧妙地避开了话题。
为什么会这样?
方芳想来想去,最后还是觉得症结就是温宛身上,如果温宛结了婚呢,那凌誉是不是会死了心,然后也老老实实地结婚生子,再也不会像之前那样玩闹了。
想通了,方芳这才拨通了温宛的手机,响了几下,才有人接起,然后里面传来熟悉的声音:“喂,阿姨,现在在上班呢,如果找安安说话的话,应该到晚上才行,或者,你打王阿姨的手机好不好?”
方芳也是爱安安的,隔三差五就会打个电话给他,祖孙俩每每聊上半个小时,又是说又是笑,温宛对于方芳的戒备心完全解除了,她觉得目前这种状况是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
“小宛,我、我现在不找安安,是找你!”
“找我?”温宛有些吃惊,她正忙得不可开交,可没时间向她汇报关于安安的衣食住行,可是,又不好拒绝老人家的一片心意,因为,在她心目中,凡是关于儿子的事,都不会是小事。
于是,将手机夹在肩颈之间,双手依然在不停地敲打健盘,一行行文字随着出现在屏幕上:“阿姨,你说吧!”
“是这样的!”方芳尽管觉得难以出口,但是还是鼓起勇气,毕竟做母亲的心情都是一样的“阿誉是因为你才去了b市,而他与你又”自家儿子的混蛋,她有自知之明,可是,让她表达出来,真心说不出口。
温宛有些猜不透她的意思,最后按自己的理解:“方姨你放心,我们之间很纯洁,只是有了安安,所以才会有交集。”
她没有说违心的话,自从上次凌誉被她拒之门外后,那个很少受挫的男人果然收敛了很多,不仅没再提出要搬到她家里来住,也很少在办公室与她玩暖昧,而是天天拼命地工作,还三天两头往a市总部跑。
当然,他一样爱着儿子,只要有空,还是会来她家里陪安安玩,还教会了安安下跳棋,也不客气地留下来吃饭,很多时候,温宛做饭时,他也会帮手,或者静静地站一边看着她一举一动。
如果是晚上来,每当安安要睡觉时,温宛就会给他讲故事,而凌誉都会静静地坐一旁陪着,然后等温宛要睡觉时,他或者主动到叶晴原来住的房间睡觉,或者不声不响地离开了。
虽然,不知道这个男人是怎么想的,但她感觉这样和平相处很不错,她也慢慢适应了,少了对他的戒备,多了几分随意。
让司机送她来别墅,到达了半路中途,才打个电话告诉沈权,说她“光临寒舍”了,让他准备接驾。
哎哟,我的妈呀,听这话,这可吓尿沈权了。
他在这个时候正好在超市选购食材,一听老妈前来查岗,甚至顾不上打电话给叶晴通风报信,立即走去结账,然后提着一袋食材,开着车,发疯似的往回赶。
他并没有准备将他与叶晴的事公开,毕竟结不结婚,对他而言并没有多大意义,那只是家里长辈们的一厢情愿,可是,万一被逼得太紧了,他就将叶晴推出去,好歹有个挡箭牌不是,哪知他还没缓过气来,精明的老妈就发现了什么。
他并没有多想,只是担心泼辣的叶晴与性格一样多棱多角的老妈一见面没说上两句话,立即打起来。
不过,让他庆幸的是,他赶到的时候,两人还没真正动手,这让他松了一口气。
“阿权,你出来!”沈母在厅里大叫,打断了两人磨叽纠缠。
“好哩!”沈权应下,一手紧锁女人柔软的腰部,将别别扭扭的温宛与其说是带出来,还不与说是扶出来。
“阿姨好!我叫叶晴,并不是什么小偷,我是他的女朋友。”叶晴礼貌地说着,毫不羞涩地将“女朋友”那顶星光闪耀的帽子给自己戴上。
不错,她就是认为,这一次沈权那么高调地带她回来a市,目的就是与她重归于好,然后娶她生子,完chéngrén生一大任务,同时,也给他们的爱情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否则,他不远千里找她干什么?而且,对于她私自流产的事那么介意干什么?最最让咸动的是,他将她带回了a市,安置在别墅里,以前,她可是从来没到他任何一处私产,一般就是打打野战,或者去她租的房子里。
只是,她并没有认认真真地问过沈权,到底爱不爱她,会不会娶她,并不是她不想问,而是想把这个话沈权亲自说出来,那才有意义。
一个月的时间,他一直对她很好,简直将她捧在手心里疼,并且让她赶快养好身体,还给他一个孩子。
所以,此时自称为女朋友,她都觉得谦虚了,就像古代帝皇侧室们谦称“臣妾”一样,按她自己想来,应该自称为“未婚妻”才贴切。
听完她的介绍,沈权站在一边笑而不语,沈母有些怔愣,她本想指着叶晴的鼻子,给她一个下马威,然后让沈权将这个女人赶出门去,因为豪门都有个不成规矩的习俗,凡是玩玩的女子,都不能带回家里来的,一旦带回家,那性质就变了。
而以她豪门贵妇的眼光,叶晴无论是身材样貌还是身份地位一样都配不上自家儿子,带回家里来住,那是丢沈家的门楣的事。
可是,人家却一点都不客气,竟然自称是女朋友,怎么回事?
叶晴觉得,这个未来婆婆气场有些大,看她那瞪着的眼睛,眼珠就快掉下来了,她心里有些打怵,借口去厨房烧茶,起身离开了,将空间留给他们母子俩,而她当旁听好了。
她的脚步还没离开厅堂,就听到沈母在她后面怒声喝道:“你是哪来的贱蹄子?敢来我沈家撒野?滚回来,立即给我从哪来回哪去!”
沈权这时有些急了!“妈,怎么能这样说话?她是我的女人,是我带回来的”
叶晴脚下一顿,并没有回头,心里开始对这个未来婆婆的对骂,可是,她知道,自古以来,婆婆与媳妇眼不对眼,鼻子不鼻子的大有人在,她必须看在自己喜欢的男人面子上,忍一忍,否则,下场并不是她愿接受的。
厅里,沈母还在叫骂,沈权一再打圆场,厨房的叶晴尽力当她的话是耳边风,认真的煮水沏茶。
不过,没等到她端茶出来,大门就响起,沈母怒气冲冲地走了。
沈权匆匆走进厨房,歉意地说:“晴晴,对不起,我必须去送我的母亲,等会再回来陪你。”
“去吧!我没事!”叶晴善解人意地推了推他,而他低头在她脸上亲了一口,然后才拿着钥匙追出去。
屋里重新安静下来,本来肚子饿的她竟然毫无食欲,索性也懒得做了,窝在客厅沙发里发呆,静静地等待沈权回来。
可是,直到夜深,他还是没有回来,她疲累地睡着了。
天亮的鸟叫声将她吵醒,睁开眼睛一看,还是睡过去之前那个样子,一屋子的寂静与凄冷,跟整整下一个月的幸福温馨相比之下,更是让她心生悲凉。
她想打电话给沈权,问问什么情况,可是,还是放不下自尊心。
随着时间的流逝,她的心越揪越紧,时不是看看手机,又竖起耳朵听听外面的动静,一切声响都没有。
肚子真的饿极了,她走进厨房,随便弄了一个汤面吃完,然后又等了一会儿,觉得再也等不下去了,这才拨通沈权的手机,电话是通了,可是,却没人接。
响了一分钟之后,断了,她又再次拨通,才响了两声,就被人接了起来,是一把女声,好像刚睡醒似的,带着几分慵懒:“喂,是哪位找沈权?喂喂喂”
叶晴听不下去了,立即挂掉了电话,握着手机,咬着嘴唇,此时此刻,用万箭穿心来形容她的心境一点都不过份,因为,她感觉自己就要死了,接着,真的一阵天旋地转,然后巨痛传来,她不省人事了。
———
方芳迈着步子,在厅里走来走去,手里拿着手机,刚才,她又接到了郭婉琪的电话,告诉她,说是她打电话给凌誉,而他不仅不接,反而拉她进了黑名单,以至于她再也打不通他的电话了。
对于这个郭婉琪,方芳是一百个满意,按她想来,这一个女孩做她的儿媳妇,比温宛强了很多,沈欣更是与她无法比。
可是,她喜欢有什么用,儿子不喜欢啊,她也有打电话给凌誉,让他试着与郭婉琪接触,见第一次面就说不合适,怎么行呢?不深入接触,怎么知道合不合适呢?都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但是,凌誉就是不想与郭婉琪再见面了,说什么那个女孩是很好,身份也高贵,确确实实是弟媳妇的不二人选。
废话!她肯定好了,不好也不会推荐给他了,而且,他看不上的话,她也有心成全凌渊,就是人家郭婉琪看不上凌渊呀,她暗示了几次,都被巧妙地避开了话题。
为什么会这样?
方芳想来想去,最后还是觉得症结就是温宛身上,如果温宛结了婚呢,那凌誉是不是会死了心,然后也老老实实地结婚生子,再也不会像之前那样玩闹了。
想通了,方芳这才拨通了温宛的手机,响了几下,才有人接起,然后里面传来熟悉的声音:“喂,阿姨,现在在上班呢,如果找安安说话的话,应该到晚上才行,或者,你打王阿姨的手机好不好?”
方芳也是爱安安的,隔三差五就会打个电话给他,祖孙俩每每聊上半个小时,又是说又是笑,温宛对于方芳的戒备心完全解除了,她觉得目前这种状况是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
“小宛,我、我现在不找安安,是找你!”
“找我?”温宛有些吃惊,她正忙得不可开交,可没时间向她汇报关于安安的衣食住行,可是,又不好拒绝老人家的一片心意,因为,在她心目中,凡是关于儿子的事,都不会是小事。
于是,将手机夹在肩颈之间,双手依然在不停地敲打健盘,一行行文字随着出现在屏幕上:“阿姨,你说吧!”
“是这样的!”方芳尽管觉得难以出口,但是还是鼓起勇气,毕竟做母亲的心情都是一样的“阿誉是因为你才去了b市,而他与你又”自家儿子的混蛋,她有自知之明,可是,让她表达出来,真心说不出口。
温宛有些猜不透她的意思,最后按自己的理解:“方姨你放心,我们之间很纯洁,只是有了安安,所以才会有交集。”
她没有说违心的话,自从上次凌誉被她拒之门外后,那个很少受挫的男人果然收敛了很多,不仅没再提出要搬到她家里来住,也很少在办公室与她玩暖昧,而是天天拼命地工作,还三天两头往a市总部跑。
当然,他一样爱着儿子,只要有空,还是会来她家里陪安安玩,还教会了安安下跳棋,也不客气地留下来吃饭,很多时候,温宛做饭时,他也会帮手,或者静静地站一边看着她一举一动。
如果是晚上来,每当安安要睡觉时,温宛就会给他讲故事,而凌誉都会静静地坐一旁陪着,然后等温宛要睡觉时,他或者主动到叶晴原来住的房间睡觉,或者不声不响地离开了。
虽然,不知道这个男人是怎么想的,但她感觉这样和平相处很不错,她也慢慢适应了,少了对他的戒备,多了几分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