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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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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夜的台北街头。

    每天晚上,大学对面巷子里的小吃摊、面店生意都很兴隆;转车的人潮、刚看完电影的观众、加完班的上班族、学生来自四面八方。

    程思婕也是其中之一。

    她最喜欢的小店,正好就位于办公室到捷运站的路途中点。加班到十点半是她的极限,又累又饿地抄近路穿过巷道之后,冒着白烟的热腾腾晚餐兼消夜就在眼前。

    灰姑娘的隧道。她私下为这段路命名。因为每次走过,她总觉得自己像是听见午夜钟响的灰姑娘,一步一步脱离充满俊男美女的热闹宴会,华服、首饰都消失,打回原形。

    当她站在拥挤狭窄的巷道内、简单迷你的小店前,深呼吸一口带着食物香味的温暖潮湿空气时,工作一整天的辛苦彷佛也随之蒸发。此刻她就觉得当个灰姑娘也不错了。脱妆不在乎,头发乱了不在乎,不用担心仪态、工作效率、说话语气通通不在乎!

    这家店其实很神秘。开店时间不固定之外,还只卖一样主食,就是芋头排骨。并不是很常见的菜色,但老板显然对手艺很有信心;偶尔会出现小菜或炒面,小菜的选择、加进面里去炒的料,也都完全看老板的心情,非常性格。

    “几位?”店主人连头都没抬,问。

    “就一位。”程思婕说,然后走到惯常坐的小桌前,拿出自备的环保筷,等着美食上桌。

    旁边两三桌的客人几乎都是熟面孔,每天差不多的时间都会见面。有附近工地的工人、货运司机、甚至是看不出职业或善恶的暧昧人士等等。她习惯性地很快扫视一圈,确认一下之后,就安静独坐。

    大家也都很安静,没人特别注意她,也没人多看她一眼,只顾着低头吃东西,填饱肚子之后,再继续各自的旅程。

    美食当前,众人一律平等。程思婕喜欢这样的自在与清静。

    老板手脚很俐落,没多久,热腾腾的、用很有复古风情的瓦盅盛装的芋头排骨汤便上桌。撒一点点胡椒,先喝口热汤,一股安心感彷佛随着美味的清汤滑落,温暖她的全身。

    虽然上面有层油,但喝起来一点都不腻。有浓浓芋头甜味、排骨香,还有大蒜的调味,几种滋味混在一起,程思婕真想象料理东西军等节目里的食客一样,露出极为夸张的赞美表情。

    一面喝,一面还偷偷看老板的背影两眼。这也是她来光顾的动力之一。

    老板是个年轻男人,大约三十岁上下,有着她见过最好的身材。没有夸张的肌肉,但很结实,绝非时下流行的弱不禁风二十六腰男。总是一件简单的白t恤加上洗得泛白的牛仔裤,却一点也不邋遢。

    他有着黝黑的肤色,看起来像是劳力阶级出身;煮面的手法非常纯熟,完全没有多余的动作,又快又有效率。

    最令她欣赏的,是他的手。又大又有力,手指修长,指甲剪得短短,非常干净任何料理食物的人都该有这样的手。

    当然,还有他的态度。从不废话,也不随便搭讪,甚至连多看两眼也不曾,程思婕甚至怀疑他根本认不出她这个几乎天天报到的客人。

    好吧,她承认自己有点肤浅,连吃消夜都要选有好看老板的店。

    但东西也真的是好吃啦。一面大口吃着,不顾形象,也不怕烫,程思婕一面赞叹。吃东西还是要回台湾,便宜、方便、选择多样、怎么吃都不腻。而还有什么会比一碗热腾腾的汤更能抚慰整天劳累的兄弟们、台湾经济奇迹幕后的无名英雄呢?

    当然有。比如一盘免费的小菜。

    此刻小菜出现在桌上。沉默的老板放下小菜就走了,什么也没说。

    程思婕低头吃面,不敢太招摇,但心底的愉悦像泡泡一样冒出来,微笑已经由嘴角开始蔓延。

    这是他们无言的默契。收摊之前来光顾,总会有点福利;反正没卖完也是要倒掉。就这样惠而不费的一个小动作,紧紧抓住了顾客的心。

    她通常花二十分钟,慢慢把一盅芋头排骨吃光,连汤都喝到一滴不剩,底下煮到烂熟的大蒜全部吃完,骨头也啃得超干净,然后收好碗筷,付钱给还是不正眼看她的老板,提起昂贵的名牌包包,踩着她那三吋高跟鞋,优雅又自信地往捷运车站走去。

    肚子饱饱的,让接下来的路程、自己安静到寂寞的小套房变得比较没那么讨厌了。

    回到住处已经接近午夜。换了衣服洗过澡,差不多就已经耗尽今天的能量了。倒在床上,程思婕连动都不太想动,眼睛一闭就可以睡着,累得没有力气思考,只想睡到石烂海枯、地久天长。

    上班族到底哪来的体力去经营人际关系跟夜生活?至少她做不到。

    换了很旧却很舒服的棉布睡衣,爬上床,满足地叹了一口气。

    半睡半醒间,电话响了。程思婕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在作梦,呻吟一声。

    就算是天王老子,也不该凌晨快一点打来吧!难不成是騒扰电话?

    果然是騒扰。

    “嗨!思婕,你在睡觉喽?这么早!”对方嗓音阳光到令人恼怒。

    “你是谁”

    “我是jacky,你听不出来吗?”好失望的声音。“你回台湾那么久都没联络,还好吗?一切都顺利吧?”

    没联络个屁!她传了n次信件跟传真过去,她的钱还是没回来。当她决定不再继续浪费生命之际,他又有脸回来嘘寒问暖了。

    事情哪有如此简单,一定有下文。

    换成平时,她早就劈哩啪啦回应一长串了。不过现在实在太累,只能哼哼哈哈随便敷衍两句。天啊,让她睡吧

    “没什么事,跟你联络一下而已。对了,下礼拜我表妹amy要回台湾,她那边没多少熟人,刚好前两天她提起你有空一起吃个饭,陪她到处走走吧。”

    果然,无事不登三宝殿。

    如果有精神一点,程思婕大概已经骂出脏话了;不过她实在太累,累到连恨意都不见,只是草草应付过去。

    可悲的是,这通近乎騒扰的电话,居然是她睡前最后听见的声音。比起来,芋头排骨店老板低沉简单到极点的“谢谢”也强过这虚伪的问候。她宁愿带着陌生人的制式回答入梦,也不想要让烂人的声音存在脑海中。

    今天真是倒楣、倒楣、倒楣到极点。有一瞬间,她还真想爬起来把电话拔掉,丢出窗外。

    但下一瞬间,实际的考量马上推翻了任性的想法。电话机坏了要重买,窗户撞破了要修理,通通要花钱;她虽然还不到精打细算、每一块钱都斤斤计较的程度,但是绝对不会跟自己赚的辛苦钱过不去。这一笔额外的支出,太没必要。

    所以,不爽就硬生生的忍下去。带着无限的希望翻身继续睡希望睡醒之后一切都忘记了。

    睡觉、睡觉。睡眠时间就像金钱,不能任意浪费。

    即使夜深,四周还是有些声响。像隔壁邻居走动开关门,楼下偶尔有夜归者聊着天经过,或传来嚣张的摩托车声。程思婕闭上眼睛,还是一分钟以内就沉入梦乡。

    明天又是全新的一天。

    夜幕低垂,小吃街一如往常的繁忙嘈杂。

    美女该来了。

    一班粗人,每天晚上等着的,就是这一刻。十点半刚到,小店本来只有一两桌有人,各自低头吃喝着;突然,三两成群的客人开始从四面八方冒出来,纯熟地找到自己的位置坐,吆喝着点菜。

    年轻老板本来闲在一旁抽烟,看到熟人一一出现,就认命地捻掉,不发一语地开始起油锅准备炒面。

    “炒面!大盘!”“我来一盅排骨汤,配个炒面好了,反正也没别的!”“我要芋头排骨,小菜也来一盘!炒面帮我加多点高丽菜!”

    “高丽菜没有了。”老板不停手的忙着,头也不抬地说。

    “靠!你说没有是什么意思?”客人嗓门大起来。

    “就是没有了。”老板完全不为所动。

    横眉竖目的客人继续嘀咕咒骂,精采的长串粗话中气十足的飙完之后,才怒问:“那我今天就是想吃炒面,你要怎样!”

    “有一点牛肉可以加。”语气还是冷。

    “牛肉炒面,听起来也很不错啦。”隔壁桌客人从中调解:“这么晚了,不要再吵了。”

    此言一出,果然,众人的注意力马上转移,纷纷开始看表。“奇怪,已经十一点了,小姐怎么还没来?”

    “会不会有男朋友,跑去约会了?今天是礼拜五,下班去吃个饭、看个电影很正常。”

    “对,我看她最近打扮有变漂亮,连续好几天都穿洋装。”

    “不不不,就我观察,她最近心情不好,应该是跟男友分手了!”

    “真的?”此言一出,马上引起众人的好奇跟关心,开始追问细节。一票大老粗七嘴八舌的讨论着共同的目标,一点蛛丝马迹都不放过。

    连老板拿了炒好的面、小菜过来时,都免不了被卷入战局,被抓着问:“阿郎,小姐今天怎么还没来?”

    “我怎么知道?”被昵称阿郎的郎敬予,回答得面无表情,转身又回去料理大蒸笼,一掀开,冒起浓浓白烟,里面排排整齐站着一盅盅的芋头排骨。

    “耍酷喔!老板耍酷啦!”粗人们一阵哄笑。“明明也在等,要不然那些小菜是留给谁的?”“水煮花生跟海带!阿郎,不要以为我们没看到!”

    郎老板根本不予理会,径自回去料理其他人点的东西。只不过,被说穿心事的他,嘴角微微上扬,是个有点自嘲的弧度。

    奇怪,真的迟到了。通常这种时候都已经吃完东西,很秀气的在擦嘴、拿出皮夹准备付钱,而今天居然还没出现。

    不动声色地往巷口看了一眼。这一看,就看来了众人热烈讨论的目标。

    夜色中,纤柔身影终于出现。本来七嘴八舌的男人们顿时都住了嘴。一片静默中,她安静走到习惯的位子坐下,对身旁暗暗流动的一切毫无所觉。

    “吃什么?”老板郎敬予依然面无表情,把一票粗人要吃的端上桌,一面擦着手,过来随口问。

    “嗯”今天的小姐有点闪神,发了一下呆,才说:“高丽菜炒面好了。小盘就可以,谢谢。”

    棒壁桌的大老粗正一面吃牛肉炒面,此刻一大口面差点哽住。他猛烈的咳嗽起来。“咳咳高丽菜”已经卖完了。

    结果,好一个郎老板,半声不吭,点个头就回去起锅炒面

    好,分明是藏私!好不容易缓过一口气的客人明白过来,狠狠瞪了老板一眼。

    只不过今晚的小姐心不在焉,没发现老板的特殊待遇,也没发现已经比平常晚了半小时,周围都还是原班人马,一个也没少。

    因为,她心情正烂。

    前男友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半夜打了好几次电话给她,想跟她聊天。而程思婕在睡眠被打搅、心情被打搅、一切都被打搅的情况下,早上忍不住赖床,导致加班到更晚;不过反正也不想太早回家,免得听到某人的声音,心情又被破坏。

    其实解决的方法很简单,就是把电话插头拔掉或关掉答录机就好了,到底她为何不这么做呢?

    难道潜意识里,她一直在等待什么吗?是不是那六百四十块美金?

    还是,一句迟来的道歉?

    不,她深吸一口气,挺胸坐直。要有出息一点,不要再用过去的错误惩罚自己。当下,该好好享用眼前热腾腾的咦?

    低头一看,面前出现好大一盘炒面,还有小菜!

    所谓小菜,不该就是“一小盘菜”吗?面前这盘,也太大了!上面摆满了水煮花生、海带、豆干丝、卤蛋等等,甚至还有卤牛肉片,简直是饭店的水准。

    “心情不好?多吃一点。”老板破天荒多说了几个字。

    程思婕猛眨着眼,一时无法消化这突如其来的特殊待遇。

    碧定来这儿吃东西有好一阵子了,偷看身材好的老板,也是小小的、不为人知的秘密之一反正这儿没人认识她,也没人注意她,老板更是安静得不像真人,非常安全。

    结果,今天是怎么回事?

    “怎么了?不合胃口?”老板没有放下东西就走,反而站在桌边,浓眉一挑,凉凉的问。

    “不、不是。”程思婕赶紧回答,尴尬得口吃。“只是我没点这个。”

    “送你的。反正要收摊了。”

    老板轻描淡写的说词引发四周一阵激烈的咳嗽抗议声,此起彼落。

    奇怪,切那么一大盘,还摆得整齐又漂亮,是当大家瞎了都没看见吗?跟收摊前随便凑一凑送熟客的剩菜差那么多!

    “不行,这不好意思。”程思婕坚持。“钱还是要算给你。”

    “那就十块好了。”老板满不在乎的说,转身回到摊子前,开始收拾。

    通常美女都是特权分子,早该习惯了才是;但程思婕不一样,受宠若惊之余,依然不愿意占这个便宜。她一向算得很清楚,绝不占人便宜。

    老板显然已经不想多说了,她只好向旁边的人求助。转头问隔壁桌正在慢慢吃面、假装没在听的客人。“请问你这盘小菜,多少钱?”

    棒壁的大老粗被突然一问,当场呆住,半天讲不出话。

    “这盘四十啦。”同桌另一个面貌凶狠的粗工客人多嘴,探身过来踊跃解答。“你那盘喔,我看少说也要八十。”

    “哦,八十。谢谢。”程思婕受教,连吃也顾不得,先点头开始算钱。

    “你要不要先吃啊?面都要凉了。”

    说的也是。不吃的话未免太浪费。她感激地望了身旁看似凶狠、但还满热心的客人一眼,然后,开始认真解决面前的食物。

    等到她把一大盘的炒面、一大盘“小菜”全部吃光之际,老板已经在收拾桌椅了。这还真不容易,吃得她满头大汗,饱到差点站不起来。

    平常炒面是六十块,今天还要把豪华大拼盘的钱加进去,她算好了一百五给老板。老板只收了五十块硬币,把一百元纸钞退回来。

    “老板。”程思婕耐着性子说:“那样不够。”

    “我说够了。”回答涸漆。

    “可是”

    “还有意见?不满意的话,下次可以不要来。”老板挥挥手,继续收拾,竟是不想再理她的样子。

    握着那张一百元纸钞,程思婕第一次产生了无助的感觉。

    身边人群已经渐渐离去,她竟是最后一个客人。毕竟,她今天故意让自己加班到忘了时间,很晚才来;本来以为老板该收摊关店了,没想到不但等着她,还招待她比平常更丰盛的小菜。

    多日来的郁闷在此刻突然烟消云散。虽然酷老板并不是很亲切的样子,程思婕依然心存感激。

    一点点的温暖,一点点的在乎这么可贵。

    她犹豫了片刻,才说:“那不然,我帮你收拾好了。”

    老板嘴角微微上扬,有点嘲讽,丢了一块抹布过来她面前。“好啊,桌子擦一擦,然后椅子都迭起来。”

    他是压根儿不信。客气话罢了,一个穿着整齐窄裙套装的时髦妙龄小姐,怎么可能真的帮他擦桌子、迭椅子的?

    结果这个时髦妙龄小姐居然说到做到,二话不说,拿起抹布就擦,而且看起来相当纯熟别说这件事简单,现在真的能把桌子擦干净,而手势不像写书法或扑蝴蝶的年轻女生,可不是随便就能找到。

    郎敬予一面不停手地洗锅洗碗,一面一直在瞄她;等把摊位整理得差不多时,她已经把桌子都擦干净、抹布洗好、椅子也都迭起来了。

    “谢谢。”他过去接手,饶富兴味地加了一句:“原来,你真会做。看你平常的打扮跟样子真是看不出来。”

    程思婕正在拨拢有些散乱的发,听他开口,整个人僵住,手举在半空中,好像被雷打到,姿势滑稽。

    他会观察她?不是从头到尾都低头料理、连话也不曾多说一个字的?

    眼看她呆若木鸡、动弹不得的样子,郎敬予扯了扯嘴角,轻描淡写改变话题:“已经这么晚了,不赶紧回家?没人等你吗?”

    此言一出,程思婕皱了皱眉,好像突然被蜜蜂螫了一下。

    其实,他注意她很久了。

    不能怪他,因为每天来来往往的客人里,除了一票牛鬼蛇神般的熟客以外,就以附近工地的工人占大多数,再扣掉吱吱喳喳的学生,隔壁美容沙龙的阿姨

    嘿,他也是正常男人,遇到顺眼的适龄女子,多看两眼有什么不对?只不过是忙碌生活中一点小小的调剂而已。何况美女再多,对他来说根本毫无意义,他没有多余的心思跟时间去注意。

    周末,夜市比平常更加热闹。成双成对的情侣牵着手逛街,逛累了就找地方坐下来吃点东西,还要甜甜蜜蜜的共吃一碗,你喂我我喂你,看了真是腻。郎敬予还是涸漆的蒸着排骨盅、炒着面,心里却暗暗在怀念平常的客群。

    老粗们又怎样!至少不会一颗卤蛋你咬一半、我咬一半。实在太恶心!

    还有,就是会出现一些不太受欢迎的客人。比如年轻女孩结伴而来,嘻笑打闹了大半天,公推一个出来搭讪,偏偏问题还相当之蠢。

    “老板,再来一盘什锦炒面,然后,还要你的手机号码,可不可以?”说完,便一阵嘻笑。

    这几个年轻女孩都已经是熟面孔,来过不止一回;郎敬予拿着锅子,头也不抬地回绝:“我每天都在这里,找我不用打手机。”

    “可是你白天应该没事吧?约你一起出去唱个歌,又不会很奇怪。”女孩追问。

    穿着短裙、黑色过膝袜的小女生绝对不超过二十岁,年轻的脸上却有着浓妆,紧盯着郎敬予问。乌黑的眼瞳大到不自然,近看很像是假人,郎敬予皱起眉。

    “我白天都有事。”冷淡拒绝。

    “有什么事?”亮丽少女不死心。“你有在别的地方摆摊吗?在哪边?跟人家讲,我们可以去捧场!”

    郎敬予扯起嘴角,是个很嘲讽的冷笑。他根本连回答都懒。

    碰了钉子的小女生被晾在一旁,好一会儿才发现老板根本没有多说的意愿。嘟着嘴,很不甘愿地走回座位,同伴们嘻嘻哈哈嘲笑着她的失败,肆无忌惮。

    “小气鬼,只有晚上工作,白天为什么不能出来玩?”还在嘀咕。

    “人家说白天有事嘛!他的身材看起来像模特儿,我猜白天是兼差模特儿。”

    表扯。干脆说他是牛郎算了。

    “模特儿没有这么壮的,我觉得是工人。”

    是,工人一天干了十二小时的粗活,下工之后还能开店卖吃的,体力未免太好。

    “啊!我知道了!”一个尖锐的嗓音喊起来。“他一定是名厨世家,为了要磨练技术,才故意开一个小店在这边!”

    郎敬予听不下去了。他把切到一半的小菜丢下,手上还拿着切菜刀,走到四只麻雀旁边,冷冷问:“吃完了没?”

    四双眼睛瞪得大大的。她们早些时候叫的芋头排骨,连碰都还没碰,汤都凉了。

    “你把手机号码给我,我才要吃。”好半晌,刚刚失败的女孩决定卷土重来。

    “你钱已经付了,要不要吃随便你。”回答得毫无温度,线条刚硬深峻的脸上则是毫无表情。“不吃请离开,还有客人在等位子。”

    “你好凶喔!吧嘛这么酷,我只是想跟你做个朋友嘛。”委屈撒娇。

    郎敬予依然门神一样耸立在桌边,手上的菜刀映着灯光,闪烁冷光,气势惊人。

    终于,那股气势逼得年轻女孩知难而退,勉强喝了两口汤之后,悻悻然离开。

    每隔几天,类似的搭讪戏码就要上演,也难怪熟客会取笑他是男性版的槟榔西施了。

    他真的非常、非常怀念平常的客人,尤其是一句废话都没有、准时出现、点了东西一定吃得干干净净的那位小姐。

    秀气、文静、成熟、大方。这就是他欣赏的类型。郎敬予已经受够天真无邪、单纯可爱到令人发指的小鲍主或小辣妹了。

    所以,她来的时候多看两眼,真的不为过吧。他又忍不住想叹气,下意识抬头,习惯性地往路口方向望望。

    看什么看!今天是周末,她又不会来。郎敬予讪笑着自己的愚蠢。

    忙了一个晚上,人潮还没有散去,他手边的材料却已经差不多用完,可以准备关门了的时候

    “什么嘛!程思婕,你居然带我们来吃路边摊?”尖锐的嗓音划破夜空,嘈杂的巷道内都被震得安静了几秒钟。

    “看完电影都这么晚了,你们又坚持要吃东西,不吃这个,吃什么?”一个熟悉的好听嗓音响起。

    郎敬予猛然抬头,赫然发现是那位优雅大方的“熟客”程小姐。

    她不再是平日上班的规矩端庄穿着,而是一身轻便。紧身上衣、牛仔裤配高跟鞋,青春洋溢中带着点帅气。

    此刻她身旁还有两三名友人,打扮得很时髦,男生的垮裤垮到快要掉到地上,他们都正用谴责的眼光瞪着她,好像路边摊、小吃店是什么罪大恶极的场所似的。

    “我肚子饿了,我要吃东西。你们不想吃的话,可以先走,再见。”说完,高跟鞋敲出清脆脚步声,程思婕笔直往面摊走过来,竟是不再理会她的同行友伴。

    “喂!你站住!”被抛在后面的女生气得猛跺脚。“我表哥叫你招待我们,你怎么可以这样!”

    “我已经带你们逛了一下午,请你们吃了晚饭、看了电影,我想应该够了。”她依然不疾不徐地说着。

    在她的精密计算中,当初在美国读书时,和这个“表妹”有过来往,一起吃过饭,让表妹顺路接送过两次;而这单薄的人情,今天应该也算还完了。

    只见程思婕脚步不停地走到小店前,对郎敬予微微一笑,熟稔问着:“老板,晚安。还有炒面吗?”

    “有。不过没有高丽菜了,有韭菜,怎么样?”他知道她爱吃的是高丽菜,但,今天没料到她会来

    “我不喜欢韭菜耶。”她皱眉苦思。

    “我帮你炒个什锦面好了。”郎敬予很快地说,一面不停手地已经开始料理。

    “好,谢谢。”她笑着道谢,到旁边去坐。

    “程思婕!你过来!”之前被抛下的女生还在顿足大叫,隔得远远的,好像不敢过来似的。“我们要去pub喝酒,快点带我们去!不要吃那么脏的东西好不好!我们不敢吃啦!”

    “往前面走五百公尺到马路上,可以叫计程车。”她指点他们。“不知道哪家夜店好的话,打电话问你表哥,他非常清楚。再见。”

    “程思婕!yousuck!”女生气疯了,尖嗓子开始大骂,而且还是一连串的英文,让路人听了都傻眼。

    程思婕却充耳不闻,根本动都不动,一心一意等着她的什锦炒面。

    那个站在远方狂吠的辣妹大概是国外回来的,加上助阵的友人,英文流利又大声,越骂越离谱,已经开始引起注目了,甚至有几个闲人停步想看热闹。

    是郎敬予听不下去,把手上的锅铲往桌面一摔,大喝一声:“闭嘴!听不懂是不是?那好,shutup!”

    恶人都没胆,那个泼辣女果然被吓得闭嘴,大气都不敢出。

    “走了啦,干嘛跟这些人说下去。”一直站在旁边的垮裤男此刻劝着,低声嘀咕了一串英文。

    郎敬予冷冷看着他们。烟雾弥漫中,他像门神一样,高大、强悍,凛然的气势令人胆寒。

    三名貌似abc的假洋鬼子这才识相离去,边走还边回头,用仇恨的眼光瞪着程思婕。

    等他们终于离开,一小盅排骨汤、一大盘热腾腾的什锦炒面也上桌。满满都是青菜、豆芽、豆皮丰盛得吓人,令人食指大动。

    “谢谢。”程思婕再度道谢,眼神充满感激。不只感谢他收摊前的大放送,也感谢他的仗义执言。

    郎敬予挥挥手,要她不用在意,然后一反常态地,他没有走回料理台前,反而拉了把椅子,在她旁边坐下。

    “刚刚骂人的,是我我以前朋友的表妹。”程思婕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却说得好笨拙。“她从小在美国长大,比较比较”

    “比较白目一点?”郎敬予鼓励似地接下去。

    她噗哧一笑。“不是啦。我是要说,他们讲惯英文的,中文比较不好,有时会乱讲话,请不要介意。”

    “那真没用,一种以上的语言就讲不好了。”郎敬予拿出一根烟,不过很有礼貌地没有点,只是拿在手上。他凉凉地说:“现在中、英文都讲得好的人很多。”

    旁边紧临的店家是卖牛仔裤的,老板刚刚也闻声出来看热闹。他腆着个中广的大肚子,脚上是夹脚拖鞋,嘴里叼根牙签,晃过来插嘴。

    “对啊,英文有什么难的,以后搞不好连摊贩都要考全民英检了。我们也是要做外国人生意的。”

    “howmuch?”程思婕忍不住调皮,指着挂在店门口的牛仔裤问。

    “fivehundreddollarsapair。”胖老板马上回答。

    程思婕大乐,笑得眼睛都瞇得不见了。“老板你好厉害。”

    “不是开玩笑的。”被小姐一夸,胖老板骄傲得抬起下巴,不可一世的样子。

    “刚刚应该让你跟她们对骂的。”郎敬予也扯起嘴角。

    被当女佣、免费伴游给奴役了一下午的程思婕,此刻终于放松了,心情也轻快、自在了起来。

    汤头鲜美,面条爽口,配料又多又丰盛,热呼呼的吃下肚,不但抚慰了空虚的胃,也温暖了全身,真是人生一大乐事。

    “这面看起来真好吃。”牛仔裤店的胖老板终于忍不住嘴馋,指着程思婕吃得好香的面说:“阿郎,我也来一盘好了。”

    郎敬予一手持烟,一手支着头,慵懒拒绝:“没了。就那一盘。”

    程思婕低头吃面,不敢看胖胖老板失望加嫉妒的眼神。热汤入口,心头一丝甜意偷偷升起。

    她就知道来这儿,一定有专属于她的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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