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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情深_分卷阅读_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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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也没有注意到,石像背后多了一行字:“爹娘,女儿随着道士私奔了!勿念!”

    有了祥瑞的陪同,醇风再也没被人讹诈过钱财。

    两人顺风顺水的来到龙虎山,见到了奇谭长老。

    奇谭长老一袭黑衣,她拿着信,面色冷然地扫了一眼醇风:“你师父叫你来的?”

    “是”

    “回去告诉他,有生之年我也不会踏足九华山半步!”

    醇风很是为难,师傅说过,九华山的基业就在此事上头。他硬着头皮,上前一步:“奇谭长老,我师傅他老人家快……快……”

    “师傅他老人家,快死了!”祥瑞斩钉截铁地接话!

    醇风泪流满面,默然点头。

    奇谭长老浑身一震,不敢相信的打开信,上面书写四个字:“大限已到!”

    奇谭长老面色悲怆,身子一晃,一口鲜血喷了出来。醇风一见,连忙上前扶起她:“长老莫要如此,师傅……师傅他……”

    祥瑞再上前一步,悲戚接口:“师傅他虽大限已到,却想着有生之年能见一面奇谭长老足矣!”祥瑞抬头望天,寂寞忧伤道:“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客……”祥瑞的诗,还未念完,奇谭长老早已经化作一阵风,‘嗖’地一下赶到了九华山上!

    醇风摸摸脑袋:“祥瑞这样做真的好吗?”

    祥瑞颔首,眨巴着大眼睛,握拳热血道:“小哥哥你师父都要死了,他心心念念地盼望有生之年见一面心上人的愿望,咋们做徒弟,抛头颅,洒热血都要为师傅完成愿望!”

    醇风不明觉厉,祥瑞几句话就将奇谭长老骗去九华山了。

    伸手拍拍祥瑞的头顶,醇风笑眯眯地道:“好了,咱们也走吧。”

    祥瑞可怜兮兮的拉着醇风的手:“小哥哥~”

    醇风宠溺一笑:“晓得,要帮你找到爹娘!”

    祥瑞顿时笑颜展开,沉思道:“我记得爹娘,最爱往人多的地方去了”

    “那我们便到热闹的地方去寻找!”

    “小哥哥,找到我爹娘,你去我家求亲好不好?”

    脚步一顿,严肃摇头:“我以后要娶小师妹的。”

    祥瑞撇嘴,打定注意是要将醇风拐到手,遂笑嘻嘻地说:“那我们找到爹娘,让他们去九华山向你师父求亲可好?”

    醇风不解:“为何?”

    祥瑞嘻嘻一笑:“我爹娘便是你爹娘呀!”

    阚子珍番外

    阚自珍从一出生,因着身边的宫人受了他父皇母后的命令,天天在他耳旁唠叨:“小王爷你与当今太子是嫡亲的同袍兄弟,你要好好的与太子殿下相亲相爱,江山有太子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

    听得多了,阚自珍就晓得,他家有他太子哥做主,他命中注定是个闲散王爷。每每瞧着他太子哥苦逼地学习,连吃饭上茅房的时间都得规定,阚自珍便觉得将来坐着江山的人幸好不是他。

    是以,十五岁那年,苦逼的太子半夜抱着行囊来他的寝宫,神秘地告诉他:“我要离家出走。”阚自珍摸着鼻子看了他哥半响,问:“为何?”

    太子苦着脸吐槽:“我欢喜掌灯的宫女阿烟,今日送了她一朵桃花,晚上阿烟便被母后贬去洗马桶了。”

    阚自珍那时励志将自己养成一个温润如玉的公子,折扇从不离身,连困觉都放在枕头边上。他“唰”地一声将折扇展开,甚有风度地扇了扇,与他兄长太子道:“没了个阿烟,还有奉茶的阿梅,你若是喜欢,莫要送花,直接拉上床便是。”

    太子从小到大所学的都是治国策论,对于儿女私情不甚了解,当即不耻下问:“为何?”

    阚自珍唇角挂着淡笑:“自古君王薄情,要的便是博爱二字。你对阿烟可是上心的紧,我记得从小到大你除了要她侍奉之外,旁人进不得你身。母后将阿烟贬走,却是在帮你。”

    太子恍然大悟,抱了抱阚自珍:“阿弟,谢谢你。为兄晓得了。”

    阚自珍温和一笑:“自家兄弟,莫要客气。”

    从此以后,太子便在博爱的道路上越奔越远!

    第二日,皇宫大乱!

    因为逍遥王爷失踪了,只留下一封书信,美其曰是要替兄长太子去见识见识他的大好河山,让父皇母后并着太子哥默念!

    皇宫少了个王爷,民间便多了个书生。

    阚自珍一路游山玩水,结交了不少狐朋狗友。

    其中有一好友祖上是茅山道士的外门弟子,家中有很多关于关于精怪的传奇书本。阚自珍连看了十本,便对其向往。

    无意间听这位朋友说,九华山上的捉妖师乃业内第一,更加向往之!

    在这位朋友家中小住几月,将所有藏书都读完之后,阚自珍踏上了寻找九华山捉妖师之旅。长途跋涉三千里,终于到了九华山境内。

    阚自珍花光了盘缠,为了生计只好做了当地富贵人家的西席。

    他的学生是个年方二八的小姐,总是拿着一副粉面含春的模样羞答答地瞧着他。阚自珍自诩翩翩贵公子,对小姐持礼以待!

    三日之后的一个早上,他出门买海棠糕,遇到了一个粉衣少女。

    粉衣少女被人群挤在他怀中,蓦然抬首,一双湿漉漉的双眼照进了阚自珍的心底。他只觉沉寂了二十年的一颗心,瘙/痒的厉害。

    “你见过我羡央师姐么?”粉衣少女如是问道。

    “你师姐作何模样?”阚自珍唇角勾起一抹微笑,反问。

    粉衣少女的脸庞在他的注视下慢慢变得通红,只好低头诺诺道:“我师姐好比那带刺的蔷薇花一样好看。”

    阚自珍闻言只觉面前的姑娘天真可爱的紧,遂带着她四处寻找她的师姐。后来在河边找到了粉衣少女的师姐,却因授课的时间到了,阚自珍只好匆匆离开。

    那时,他教着小姐念书,粉衣少女的脸庞总是在他脑中徘徊不去。

    他很懊恼,他欢喜那个姑娘,却连那姑娘的首末都没弄明白!

    后来,第二次见面,比想象中要早上许多。

    那个少女同他的师姐到金主家除妖,他也第一次晓得,原来所谓的妖精,空有一副美貌的皮囊却无一颗人类善良的心。

    “别怕,那个妖精想迷惑你。”这是那姑娘第二次见面与他说的话,保护意味浓浓的一番话,瞬间将他的心浸暖。

    后来的后来,一如书中所写的才子佳人一般,念情诗,讨姓名。

    他的粉衣姑娘名为——时歇!

    时歇,时歇,他翻来覆去的念着她的名字,细细品味,慢慢咀嚼,只觉满心满腔都是美好的,一如他的兄长太子讲起那个叫啊烟的掌灯宫女一般!

    他在九华山下搭了间茅草屋,只为了他的姑娘一下山,见着的第一个人只是他!

    却没想,他的姑娘如此害羞。

    只会偷偷地跟在他身后,永远不敢上前与他搭话!

    无法,他只好每日上街摆摊替人写信。

    他的摊位支在胡同口,那里有一颗茂盛的合欢树。

    他替人写家信,他的姑娘便蹲在树上偷偷地瞧他。

    每每他一抬头,便能瞧见树丛间那一截粉色的衣裳,他便觉得心底满满的。

    “时歇,时歇。”他总是在空闲的时候,将她的名字写在纸上,一遍又一遍。

    第二年的春天,百花盛开。

    他没去街上支摊写信,只静静地坐在院中看书。

    时歇便也偷偷地趴在他的屋顶上,偷偷瞧他。日落黄昏之时,他备茶赏月,看似闲情,却在心里暗自着急。昨夜他将屋顶的房梁换上一根朽木,只是想打破这种你追我赶,你藏我找的窘境。

    “为何还不掉下来?为何还不掉下来?”

    “难道是他的姑娘太轻,所以没法压垮房梁?”

    “还是,他的姑娘有腾云驾雾之术,所以才掉不下来?”

    阚自珍在心底自问一百遍,终于在沉不住气的时候,时歇掉下来了!

    理所当然的,他替她做了肉垫。

    时歇摔在他身上,他听着自己心跳如鼓,他听着自己小心翼翼的开口:“没事儿了,莫怕。”

    她怯怯的从他怀中抬起头来,夕阳的光辉映在她的眸中,是这天底下最美的风景。

    顺其自然的相恋,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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