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人靠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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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有卖皮衣的!”
买完了布票,向鸽子市外面走的时候,周聪注意到了一个新摆的摊位。
上面竟然摆了一件皮夹克。
先不说这个时代的皮夹克基本见不到。
便说这件皮夹克的样式,也与一般的不同。
非但带着毛领,而且内衬还是军绿色的。
打开看了一眼,发现里面竟然还有红印。
“400!”
看周聪虽然穿得一般,但却态度从容,摊主还是给报了价。
“天上的?”
周聪向空中一指。
“没错!虽然是二手的,但没穿几次!”
摊主说道。
两人的意思都很明白,意思就是说这件衣服是空军的飞行服。
顺手又在皮夹克的毛领上抚了一下,柔滑温暖。
看样子,应当是貂领。
要知道,只有第一代的空军飞行皮夹克才是貂领。
而第二代的时候,貂已经变成了保护动物。
等到之后,能够人工饲养之后,貂皮才进入了寻常百姓家。
不过,那得是三十年之后的事情了。
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叠大团结,亮给摊主看了一眼后,证明了自己有购买能力。
周聪把外面的黑棉袄给脱了下来,上手穿上了皮夹克。
穿起来微大,但也不错了。
自后世而来,周聪本来就喜欢穿大一号的棉服。
更别说,自己身上的毛衣单薄的要命,如果再织一件厚的,这皮夹克穿起来可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也不废话,直接掏钱,四十张大团结递给了摊主。
“四二的飞行皮靴,三百块,要不!”
看周聪一脸不差钱的样子,摊主颇有一种看梁山好汉的感觉。
“你多大鞋,我多大脚!”
周聪笑了,把手一伸。
“哈哈!”
摊主也跟着笑了起来,打开了身后放着的一个包袱,把里面的一双皮靴递了过来。
虽然也是二手的,但看起来保养的却相当好。
周聪也不嫌弃。
而事实上,物资太少,也没啥可以嫌弃的资本。
甚至这东西会不会是假货。
周聪认为不可能!
这种档次的轻工业品,不可能造假。
套上皮靴,走了两步,踩着雪地嘎嘎做响。
用一句时髦的话来讲,那就是相当有派。
“皮质马裤,和这两个是一套的,二百!”
眼见周聪又掏出三百块钱要了皮靴,摊主又慢悠悠的说道。
“老哥,你就不能一次说完吗?多大腰的!”
周聪怨念十足的看着他。
“这能怪我吗?一般人哪能买得起三件套!”
摊主也是挺有理的回了一句。
“行吧!算你说得有道理!”
周聪挑起了个大拇指。
也就是自己吧,拿钱不当钱。
换个人你试试,上衣加鞋七百块。
傻柱这样的得赚一年半,秦淮茹得赚三年。
“马裤就不要了,穿着走路费劲!”
周聪知道这是飞行服,是坐着开飞机时穿的。
虽然看起来挺帅,也保暖。
但是,走路却不太舒服。
如果现在他有一辆摩托车的话,还可以买下来穿。
“给我来个军裤吧!”
他也看出来了,这摊主应当在大院有关系,便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行!”
摊主好似变戏法一样的从身后的大包里,又翻出来几条军裤,让周聪挑选。
这次的价格就便宜多了,但也得三十块钱。
交完了钱,把军裤塞到了包里,自己的黑棉袄和黑棉鞋直接扔掉。
“兄弟,这些东西给个来历呗!”
衣服套在身上,周聪又想起了四合院里的那帮禽兽。
他们没事的时候还会搞事,现在自己弄了这么一身,肯定又是一波的窃窃私语和审查。
“你敢买,还卖有人查问!”
摊主听懂了,哑然失笑。
“没办法,邻居们都是一帮小人!”
周聪摇头苦笑。
“那行吧!有人问的话,你就说是我送你的。需要啥好东西随时给我打电话,一般都能弄到!”
这摊主显然也是一个挺有能量的人,说完之后,取了一张纸条递给了周聪。
“蔡猛,xxxxx!”
拿着纸条看了一眼,发现是一个名字和一串电话号。
“有头脑,和后世的名片差不多!”
向蔡猛挑了一个大拇指,周聪又报上了自己的名字,转身向梁拉娣家走去。
穿上了新衣服,周聪只感觉自己走路的时候都带风,很有后世穿貂的那些土大款的感觉。
但马上,他又自嘲的一笑。
自己的想法还是太low了。
后世的那貂皮能比得上这飞行员夹克吗?
这东西太难弄了。
有钱的人是有,但是多半都是遗老遗少,谁敢买这个穿。
大院的孩子到是有能弄到的。
但是他们平时最多也就是敢穿个将校昵啥的,这种飞行服上身,太惹眼了。
根正苗红的人不少,但却没有闲钱买这个。
这一套东西,一般工人两年的工资干没了。
他们不吃不喝,不找老婆,不养孩子吗?
要知道,这个世道花十块钱就有可能从农村讨个老婆。
就算是秦寡妇那样的长相,估计有三十块钱也下来了。
一套衣服相当于七十多个老婆。
你是搂着皮夹克睡,还是搂着老婆睡,自己想想吧!
才下班,梁拉娣便急匆匆的赶回了家。
由不得她不急,家里还有一头小野猪没有收拾呢。
而且,早上才刚刚和周聪有了亲密接触。
虽然她不是那种靠着出卖色相,占男人便宜才能养家,并且活下去的女人。
但不得不说……
有男人依靠的感觉真香。
她估计着周聪晚上还会过来,她必须得好好的做顿饭来慰劳自己的小男人。
可不能让他觉得自己扣扣索索的,一百多斤的猪肉都不舍得给他吃一口。
家里的孩子不用她管,都有大毛带着。
身为焊工,梁拉娣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人
一百多斤的野猪虽然费劲,也能自己拎着扔到案板上。
在屋里放了一天了,虽然家里没有取暖,但冻得僵硬的小野猪也化得差不多了。
她做菜的手法绝对是简单粗暴,起刀卸下一条猪腿,扒了皮,整条腿都扔到锅里。
大锅开炖,熟了蘸着蒜酱吃,味道一点也不比什么红烧肉啥的差。
然后,再拌个白菜心,清心解腻。
最后的菜,她打算再炒个鸡蛋,这次要多放油,免得糊底。
面是早上就开始发的,刚才看了一眼刚刚好。
纯白面的馒头,老公还活着的时候,过年吃过。
而后,便再也没有了机会。
也是多亏周聪前几天给了她五十斤的粮票。
要不然,家里头连点细粮都没有。
忙忙活活,大锅已经滚开,肉香扑鼻,飘得到处都是。
虽然二毛出来看了两次,馋得直抽鼻子。
但却没有问什么时候开饭这事,更别说自己偷摸的尝一口了。
在这点上,她相当的自豪。
也许自己的生活不算好,但在教育孩子上面,她绝对敢保证对得起死去的老公。
“竟然有卖皮衣的!”
买完了布票,向鸽子市外面走的时候,周聪注意到了一个新摆的摊位。
上面竟然摆了一件皮夹克。
先不说这个时代的皮夹克基本见不到。
便说这件皮夹克的样式,也与一般的不同。
非但带着毛领,而且内衬还是军绿色的。
打开看了一眼,发现里面竟然还有红印。
“400!”
看周聪虽然穿得一般,但却态度从容,摊主还是给报了价。
“天上的?”
周聪向空中一指。
“没错!虽然是二手的,但没穿几次!”
摊主说道。
两人的意思都很明白,意思就是说这件衣服是空军的飞行服。
顺手又在皮夹克的毛领上抚了一下,柔滑温暖。
看样子,应当是貂领。
要知道,只有第一代的空军飞行皮夹克才是貂领。
而第二代的时候,貂已经变成了保护动物。
等到之后,能够人工饲养之后,貂皮才进入了寻常百姓家。
不过,那得是三十年之后的事情了。
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叠大团结,亮给摊主看了一眼后,证明了自己有购买能力。
周聪把外面的黑棉袄给脱了下来,上手穿上了皮夹克。
穿起来微大,但也不错了。
自后世而来,周聪本来就喜欢穿大一号的棉服。
更别说,自己身上的毛衣单薄的要命,如果再织一件厚的,这皮夹克穿起来可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也不废话,直接掏钱,四十张大团结递给了摊主。
“四二的飞行皮靴,三百块,要不!”
看周聪一脸不差钱的样子,摊主颇有一种看梁山好汉的感觉。
“你多大鞋,我多大脚!”
周聪笑了,把手一伸。
“哈哈!”
摊主也跟着笑了起来,打开了身后放着的一个包袱,把里面的一双皮靴递了过来。
虽然也是二手的,但看起来保养的却相当好。
周聪也不嫌弃。
而事实上,物资太少,也没啥可以嫌弃的资本。
甚至这东西会不会是假货。
周聪认为不可能!
这种档次的轻工业品,不可能造假。
套上皮靴,走了两步,踩着雪地嘎嘎做响。
用一句时髦的话来讲,那就是相当有派。
“皮质马裤,和这两个是一套的,二百!”
眼见周聪又掏出三百块钱要了皮靴,摊主又慢悠悠的说道。
“老哥,你就不能一次说完吗?多大腰的!”
周聪怨念十足的看着他。
“这能怪我吗?一般人哪能买得起三件套!”
摊主也是挺有理的回了一句。
“行吧!算你说得有道理!”
周聪挑起了个大拇指。
也就是自己吧,拿钱不当钱。
换个人你试试,上衣加鞋七百块。
傻柱这样的得赚一年半,秦淮茹得赚三年。
“马裤就不要了,穿着走路费劲!”
周聪知道这是飞行服,是坐着开飞机时穿的。
虽然看起来挺帅,也保暖。
但是,走路却不太舒服。
如果现在他有一辆摩托车的话,还可以买下来穿。
“给我来个军裤吧!”
他也看出来了,这摊主应当在大院有关系,便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行!”
摊主好似变戏法一样的从身后的大包里,又翻出来几条军裤,让周聪挑选。
这次的价格就便宜多了,但也得三十块钱。
交完了钱,把军裤塞到了包里,自己的黑棉袄和黑棉鞋直接扔掉。
“兄弟,这些东西给个来历呗!”
衣服套在身上,周聪又想起了四合院里的那帮禽兽。
他们没事的时候还会搞事,现在自己弄了这么一身,肯定又是一波的窃窃私语和审查。
“你敢买,还卖有人查问!”
摊主听懂了,哑然失笑。
“没办法,邻居们都是一帮小人!”
周聪摇头苦笑。
“那行吧!有人问的话,你就说是我送你的。需要啥好东西随时给我打电话,一般都能弄到!”
这摊主显然也是一个挺有能量的人,说完之后,取了一张纸条递给了周聪。
“蔡猛,xxxxx!”
拿着纸条看了一眼,发现是一个名字和一串电话号。
“有头脑,和后世的名片差不多!”
向蔡猛挑了一个大拇指,周聪又报上了自己的名字,转身向梁拉娣家走去。
穿上了新衣服,周聪只感觉自己走路的时候都带风,很有后世穿貂的那些土大款的感觉。
但马上,他又自嘲的一笑。
自己的想法还是太low了。
后世的那貂皮能比得上这飞行员夹克吗?
这东西太难弄了。
有钱的人是有,但是多半都是遗老遗少,谁敢买这个穿。
大院的孩子到是有能弄到的。
但是他们平时最多也就是敢穿个将校昵啥的,这种飞行服上身,太惹眼了。
根正苗红的人不少,但却没有闲钱买这个。
这一套东西,一般工人两年的工资干没了。
他们不吃不喝,不找老婆,不养孩子吗?
要知道,这个世道花十块钱就有可能从农村讨个老婆。
就算是秦寡妇那样的长相,估计有三十块钱也下来了。
一套衣服相当于七十多个老婆。
你是搂着皮夹克睡,还是搂着老婆睡,自己想想吧!
才下班,梁拉娣便急匆匆的赶回了家。
由不得她不急,家里还有一头小野猪没有收拾呢。
而且,早上才刚刚和周聪有了亲密接触。
虽然她不是那种靠着出卖色相,占男人便宜才能养家,并且活下去的女人。
但不得不说……
有男人依靠的感觉真香。
她估计着周聪晚上还会过来,她必须得好好的做顿饭来慰劳自己的小男人。
可不能让他觉得自己扣扣索索的,一百多斤的猪肉都不舍得给他吃一口。
家里的孩子不用她管,都有大毛带着。
身为焊工,梁拉娣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人
一百多斤的野猪虽然费劲,也能自己拎着扔到案板上。
在屋里放了一天了,虽然家里没有取暖,但冻得僵硬的小野猪也化得差不多了。
她做菜的手法绝对是简单粗暴,起刀卸下一条猪腿,扒了皮,整条腿都扔到锅里。
大锅开炖,熟了蘸着蒜酱吃,味道一点也不比什么红烧肉啥的差。
然后,再拌个白菜心,清心解腻。
最后的菜,她打算再炒个鸡蛋,这次要多放油,免得糊底。
面是早上就开始发的,刚才看了一眼刚刚好。
纯白面的馒头,老公还活着的时候,过年吃过。
而后,便再也没有了机会。
也是多亏周聪前几天给了她五十斤的粮票。
要不然,家里头连点细粮都没有。
忙忙活活,大锅已经滚开,肉香扑鼻,飘得到处都是。
虽然二毛出来看了两次,馋得直抽鼻子。
但却没有问什么时候开饭这事,更别说自己偷摸的尝一口了。
在这点上,她相当的自豪。
也许自己的生活不算好,但在教育孩子上面,她绝对敢保证对得起死去的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