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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每天醒来就要送甜枣_分卷阅读_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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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旁边的男人依然是与她牢中初见时的一身麻衣,斑斑血迹还在,头发已经梳洗干净,用了麻绳绑了起来,露出一张干干净净的脸,长眉入鬓,眼若寒星挺鼻薄唇竟异常的俊美。
林斯斯看的呆住,这就是我允哥真容啊!果然帅的前无来者后无古人,比咱脑补出来的形象要完美许多啊!作者咱不喷你了,早知道你男主这么好看,你就是写坨翔出来,咱也挺你!
“喂!看你还有些本事,本小姐就允许你和我们一道,我爹是黎城的城住,送我们到了黎城有你好处!”
?林斯斯看了那“小姐”一眼,挑眉,和我比中二,小姐,你确定?
“呵~”林斯斯讥笑一声,将眼睛挑到脑门上尽显傲慢神色:“愚蠢的东西!区区一个城主的女儿也敢来同本公主说好处,真是脸大如盆!叫你身边的人给你普及一下什么叫好处吧!”
从小娇生惯养哪里有人敢这样和她讲过话,那“小姐”登时气红的脸就想冲上来,却被白允拉到身后,漆黑的眼眸看向林斯斯冷笑:“你也不过是仗着自己的家室,若没了这层保护,你又待如何?”
看咱了,看咱了,终于看咱了!林斯斯心中一喜,允哥说的对,允哥说什么都是对的,允哥咱这就给你送枣子。
林斯斯勉为其难的看了他一眼,抬高了下巴:“堂堂太上清徐宗的弟子竟沦落到被一个畜生追咬,真是废物!”说着伸手自乾坤袋中拿出灵须草递给他,嫌弃:“灵须草,可治愈灵脉,洗髓练骨,我可不想让人知道我是被一个废物打败的。”
没有人接,伸出去的手也不好再收回来,场面有些尴尬,这情况林斯斯早料到了,正要说话却见男主看她的目光有些奇怪,她心中一喜,允哥被咱感动到了?
突然一只手伸了过来,一把抓走了灵须草,那小姐晃着它“噗嗤”一声笑了:“看你这一身,该不会是自己去采的吧?”
维瑞古德,小姐,你算问到点子上了!
林斯斯摆出“既然你诚心诚意的发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的嘴脸:“当然,灵须草是至宝,有凶兽守护也亏的是我去采要是你们这等穷酸的废物去了必定是送死。”
看,大大我可是为了你冒死取回来的灵须草呀,被咱感动到了吧!
哪知,那“小姐”登时就是一阵大笑:“还一副高不可攀的模样,却原来连灵须草都要自己去采,指定是哪个乡下来的野路子!”
连白允也转过了头。
自己去采?难道不是自己采的吗?难道不是男主光环自己遇到的吗?难道这玩意很常见?
林斯斯有些许懵逼。
将灵须草扔给她,那“小姐”鄙视:“果然是村姑,先前装什么样子呀!”说着拉了拉男主的衣袖:“白大哥,原来你需要它呀,跟我回黎城,我让爹爹派人给你采,要多少有多少。”
噗……
要多少有多少?林斯斯默默吐血。
闻言,一直淡着脸的白允弯了弯嘴角:“多谢姑娘美意,只是不必如此,我会自己得来。”
噗……噗……双重暴击下,林斯斯的脸色控制不住的有些难看,感觉到她的怒意白允立时紧了神色,不动声色的将那“小姐”护在身后,紧紧盯着她,全神戒备。
他这样,却让林斯斯看的一喜,看来只要对他好,傲娇甚至野蛮的性格他都能消瘦啊!不愧是种马文男主,这品味咱喜欢。
于是她双手快速结印,认出她结的什么印,白允喝了声:“快走。”
只是已经来不及了,他们刚刚转身即被定了身形。
林斯斯这才“哼”了一声,踱到男主面前。
他目中满是厌恶敌对之色:“你要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给你送甜枣啊!
林斯斯看了看手中的灵须草,忍了忍,把它塞到了嘴里,嚼碎,然后直接扣住男主的下颚,渡了进去。
因为事发突然,没有任何阻挡,林斯斯很顺利的就将口中的灵须草喂进白允口中,感觉到他不自觉的吞咽后才离开他的唇。
如此彪悍,旁边那小姐已是看呆。
强行送完枣子,林斯斯自己也不禁老脸一红,干咳一声,撂下一句狠话就飞也似的跑了。
第5章再来一颗
强行送完枣子,林斯斯脑子有些不清醒,等清醒的时候人已经到了城门口,正是先前那小姐说的黎城。
这城门气势恢宏,檐角上还特意覆了琉璃彩瓦,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想来这黎城也是比较富裕的。
城门口有许多出出进进的人,无一例外都要先看她一眼。
林斯斯意识过来,赶紧进城找了家成衣店铺,将一身破烂的衣服换掉,身上的伤也找了家药店上好了药。
火凤伤还没痊愈,林斯斯不忍再劳累它,一切准备妥当后,她便去了灵兽站。
灵兽站是专门供修士乘坐的地方,有大型千里兽拉乘的马车,可多人乘坐,价格最是便宜;也有单人灵兽,费用视路程远近收取,方便快捷,更有买卖灵兽坐骑的。林斯斯已经有了火凤,*丝做久了也土豪不起来,于是她去了最便宜的大型千里兽站处。
哪知这里竟围了厚厚的一圈人,指指点点的讨论着。
修真界的公交站真有人情味,怕修士们等的着急还给安排了杂耍!林斯斯在心里给他们了个大大的赞。
左右也不着急,她奋力挤进去一看,哪是什么杂耍,竟是在打架,不,群殴!
打人的几个人个个目有精光,看起来都是修为较高的修士。
林斯斯皱眉,堂堂修士不使用灵力招式,全是拳拳到肉的打法,被打的那个人一身灰的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外围坐着一个金光闪闪的人,这大庭广众之下也没有座,一个小厮模样的人跪在地上,双手撑着地,留出平整的背部,让这人坐在上面。
这人生的白白胖胖,穿着金黄色的锦袍,头戴黄金打造的头冠,脖颈间还带着打粗金链子,再看手上竟也带着金戒指,
活脱脱一恶霸暴发户,简直在用生命诠释着,大爷我很有钱大家都快来抢啊!
这是得有多爱金子!林斯斯被雷嘴角直抽搐。
正吐槽着,这位金胖抬了抬手示意他们停下,不紧不慢的站起了身子冷笑:“就你小子这怂样,也敢跟本少爷抢齐家小姐,活腻歪了不是!”
她旁边的男人依然是与她牢中初见时的一身麻衣,斑斑血迹还在,头发已经梳洗干净,用了麻绳绑了起来,露出一张干干净净的脸,长眉入鬓,眼若寒星挺鼻薄唇竟异常的俊美。
林斯斯看的呆住,这就是我允哥真容啊!果然帅的前无来者后无古人,比咱脑补出来的形象要完美许多啊!作者咱不喷你了,早知道你男主这么好看,你就是写坨翔出来,咱也挺你!
“喂!看你还有些本事,本小姐就允许你和我们一道,我爹是黎城的城住,送我们到了黎城有你好处!”
?林斯斯看了那“小姐”一眼,挑眉,和我比中二,小姐,你确定?
“呵~”林斯斯讥笑一声,将眼睛挑到脑门上尽显傲慢神色:“愚蠢的东西!区区一个城主的女儿也敢来同本公主说好处,真是脸大如盆!叫你身边的人给你普及一下什么叫好处吧!”
从小娇生惯养哪里有人敢这样和她讲过话,那“小姐”登时气红的脸就想冲上来,却被白允拉到身后,漆黑的眼眸看向林斯斯冷笑:“你也不过是仗着自己的家室,若没了这层保护,你又待如何?”
看咱了,看咱了,终于看咱了!林斯斯心中一喜,允哥说的对,允哥说什么都是对的,允哥咱这就给你送枣子。
林斯斯勉为其难的看了他一眼,抬高了下巴:“堂堂太上清徐宗的弟子竟沦落到被一个畜生追咬,真是废物!”说着伸手自乾坤袋中拿出灵须草递给他,嫌弃:“灵须草,可治愈灵脉,洗髓练骨,我可不想让人知道我是被一个废物打败的。”
没有人接,伸出去的手也不好再收回来,场面有些尴尬,这情况林斯斯早料到了,正要说话却见男主看她的目光有些奇怪,她心中一喜,允哥被咱感动到了?
突然一只手伸了过来,一把抓走了灵须草,那小姐晃着它“噗嗤”一声笑了:“看你这一身,该不会是自己去采的吧?”
维瑞古德,小姐,你算问到点子上了!
林斯斯摆出“既然你诚心诚意的发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的嘴脸:“当然,灵须草是至宝,有凶兽守护也亏的是我去采要是你们这等穷酸的废物去了必定是送死。”
看,大大我可是为了你冒死取回来的灵须草呀,被咱感动到了吧!
哪知,那“小姐”登时就是一阵大笑:“还一副高不可攀的模样,却原来连灵须草都要自己去采,指定是哪个乡下来的野路子!”
连白允也转过了头。
自己去采?难道不是自己采的吗?难道不是男主光环自己遇到的吗?难道这玩意很常见?
林斯斯有些许懵逼。
将灵须草扔给她,那“小姐”鄙视:“果然是村姑,先前装什么样子呀!”说着拉了拉男主的衣袖:“白大哥,原来你需要它呀,跟我回黎城,我让爹爹派人给你采,要多少有多少。”
噗……
要多少有多少?林斯斯默默吐血。
闻言,一直淡着脸的白允弯了弯嘴角:“多谢姑娘美意,只是不必如此,我会自己得来。”
噗……噗……双重暴击下,林斯斯的脸色控制不住的有些难看,感觉到她的怒意白允立时紧了神色,不动声色的将那“小姐”护在身后,紧紧盯着她,全神戒备。
他这样,却让林斯斯看的一喜,看来只要对他好,傲娇甚至野蛮的性格他都能消瘦啊!不愧是种马文男主,这品味咱喜欢。
于是她双手快速结印,认出她结的什么印,白允喝了声:“快走。”
只是已经来不及了,他们刚刚转身即被定了身形。
林斯斯这才“哼”了一声,踱到男主面前。
他目中满是厌恶敌对之色:“你要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给你送甜枣啊!
林斯斯看了看手中的灵须草,忍了忍,把它塞到了嘴里,嚼碎,然后直接扣住男主的下颚,渡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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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彪悍,旁边那小姐已是看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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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再来一颗
强行送完枣子,林斯斯脑子有些不清醒,等清醒的时候人已经到了城门口,正是先前那小姐说的黎城。
这城门气势恢宏,檐角上还特意覆了琉璃彩瓦,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想来这黎城也是比较富裕的。
城门口有许多出出进进的人,无一例外都要先看她一眼。
林斯斯意识过来,赶紧进城找了家成衣店铺,将一身破烂的衣服换掉,身上的伤也找了家药店上好了药。
火凤伤还没痊愈,林斯斯不忍再劳累它,一切准备妥当后,她便去了灵兽站。
灵兽站是专门供修士乘坐的地方,有大型千里兽拉乘的马车,可多人乘坐,价格最是便宜;也有单人灵兽,费用视路程远近收取,方便快捷,更有买卖灵兽坐骑的。林斯斯已经有了火凤,*丝做久了也土豪不起来,于是她去了最便宜的大型千里兽站处。
哪知这里竟围了厚厚的一圈人,指指点点的讨论着。
修真界的公交站真有人情味,怕修士们等的着急还给安排了杂耍!林斯斯在心里给他们了个大大的赞。
左右也不着急,她奋力挤进去一看,哪是什么杂耍,竟是在打架,不,群殴!
打人的几个人个个目有精光,看起来都是修为较高的修士。
林斯斯皱眉,堂堂修士不使用灵力招式,全是拳拳到肉的打法,被打的那个人一身灰的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外围坐着一个金光闪闪的人,这大庭广众之下也没有座,一个小厮模样的人跪在地上,双手撑着地,留出平整的背部,让这人坐在上面。
这人生的白白胖胖,穿着金黄色的锦袍,头戴黄金打造的头冠,脖颈间还带着打粗金链子,再看手上竟也带着金戒指,
活脱脱一恶霸暴发户,简直在用生命诠释着,大爷我很有钱大家都快来抢啊!
这是得有多爱金子!林斯斯被雷嘴角直抽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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