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末世之喂养_分卷阅读_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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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制度在每一个基地都是一样的,而且去往每一个基地都要经过这样一段观察期,每一个基地的身份证明都只在该基地有效。
郜白暗忖,末世制度都建立的差不多了,这至少要几个月后了吧。
临到跟前,郜白忽然顿住脚步。
关卡就设在大门前方,关卡之后便是一个大一些的帐篷,那里正有人排着长队等待检查,投奔者在这里通过基本检查后被安置到收容营,证明有没有感染就可以得到进入安全区的资格。
他怎么忘记了,进入基地是要检查身上有无伤口还要经过机器检测病毒的,虽然不确定现在那高科技的机器有没有出现,但是他能脱衣服吗?一脱就完蛋了好嘛?!
郜白在边上晃了又晃,最后还是没敢靠近大门,看着那道门他更委屈了,妈蛋,亏他天天想着这次要好好活,还专门屁颠颠早早地来到a市,结果竟然在a市被感染了。变成现在这样不死不活的样子,连人群都不敢靠近,不仅怕被人发现身份进而杀掉,还因为他看到这些活生生的人特么的食欲很旺盛啊!
关卡附近还有许多瘦弱的不成人形的流浪者徘徊着,这些人大部分都是在城中没办法赚够生存点而被赶出来的,他们眼巴巴的看着那道大门,浑浊的眼神中只剩下麻木和绝望。
末世物资珍贵,不可能无偿提供所有人使用,所以就有了生存点一说。
其实官方说法是叫做荣誉值,为基地做了贡献就会得到荣誉值,完成任务中心发布的任务也可以得到荣誉值,然后你在这个基地中的消费、交易都可以用荣誉值兑换。每个人进入一个城市基地之时发放的身份证明上都给予基本的10点荣誉值,之后的荣誉值就要你自己去赚取,许多人就是因为赚不到足够的荣誉值被遣出了城。
在安全区里呆一天需要一点荣誉值,然后这一天诸如你的饮食住宿也同样要另外支付荣誉值,因为没有荣誉值在安全区里便生存不下去,所以众人渐渐开始戏称荣誉值为生存点。
郜白强忍着扑过去咬人的冲动,选中一个衣衫褴褛看不清面目的男人,面对这个人他还能勉强控制住自己的口水,蹲到人面前,他开口问道:“老兄,聊聊天成不~”
那男人抬眼有气无力的看他,“我要吃的。”
郜白停了一会,装作有些迟疑不舍的样子,然后道:“我也没有多少吃的,给不了你很多……”
那男人一改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双眼刷的亮起来,“先把吃的给我,然后随便你问什么,我知道的全告诉你!”
还不待郜白说话,旁边竖着耳朵听动静的流浪者都凑过来了——
“找我找我,保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走开,兄弟,问我,我知道比他们都多!”
“问我吧,求你问我吧~给我点吃的,我已经三天没吃过东西了!”
“滚……三……三天算什么……问我……!”
…………………………
推推攘攘的一堆人一边拼命自荐,还有人眼神落到郜白身后的背包上,直接上手就抢。
然后一圈人都疯了,把郜白围在中间,神情癫狂,手脚并用,有抓包的有抓带子的,郜白手足无措的僵在那里,看起来就像是一只被掠夺的小白羊。
郜白被这群人围住之后就完全懵了,他完全听不到这些人在说什么了,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一群大肉块在围着自己拼命喊着:吃我~吃我~~~
手套里的爪子都差点控制不住伸出去,眼睛里一道道挣扎的血色光芒闪烁,在理智和欲望之间挣扎许久,他狠狠推开面前的人,硬生生挤出一条缝,风一般跑掉了。
剩下的人却没去在意跑出去的人,那背包已经被他们抢下了,此时,一众人正打得头破血流抢一只小小背包。尤其是在看到被撕破的包里露出食品袋子之后,他们抢得更凶了。
这边的闹剧上演的轰轰烈烈,那边即将进城的人也都看得兴致勃勃。
甚至看到有人被打出局还会哄笑成一片,那指指点点的看客模样就像面前表演的是一场猴戏。
检查站的工作人员也都见怪不怪,全当没看见。
还有一些人看着这样的情景,难掩悲哀,人类从蛮荒进化到文明需要成千上万年,可是回归蛮荒,只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郜白一直撞到一只丧尸才停住脚步,他失魂落魄的抬起头来,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跑进了丧尸堆。
他无需呼吸,没有心跳,但是现在他却觉得自己很累。
无力地坐到地上,周围的丧尸都视他为无物悠悠走过。郜白颓丧的将头低下,他现在痛苦地想哭出来,可是却连眼泪都没有了。
从没有哪一刻像方才那样惶恐的意识到原来他真的不是一个人了,不只是外表发生变化,而是连欲望都被本能控制了。
他刚刚,差点就要吃了那些人……
他一直以为自己虽然身体是丧尸,但是脑袋已经恢复过来了,他是能说他只是身体腐坏,他的思想他的理智都还在,他仍是人类。
可是,是人类会对人产生食欲吗?会有撕碎人体,吞噬血肉的冲动吗?
只差那么一点,只差一点他就要对人类下手了……
他不敢想象,如果他真的没能控制住自己,吃了人,他要如何面对自己?一旦吃了人,就不一样了,就再也回不去了,他有这样的预感,一旦真的踏出这一步,就再也回不去了。
他现在可以骄傲地说,我是人,虽然我变成了丧尸,但我的心却始终是把自己当人类的,可是如果他做出和其他丧尸无异的事来,那他就真的是一个丧尸了。
☆、豆丁
这是一个十多人的队伍,一水的军绿色长裤和墨绿背心,每个人都带着枪,但是很显然以他们的攻击手段都用不着那把枪。
这些人中以为首三个人异能最为强大,风系、水系、雷系,随手扔出去的攻击能量都能将周围的丧尸一扫而空。
飓风卷起,里面夹杂着无数小风刃,丧尸一旦被卷进去通常不等落下来就已经变成了一滩肉泥。
温柔的水在攻击时也变得面目冷酷,水箭凌厉,能量集中在箭尖一点,一击爆头。
雷网密织,一道电光过后,扑过来的丧尸便整个变成焦灰。
但是一路上都游刃有余的三人,却在这个地方遇到了大麻烦。
这次任务是雷霆狩猎队接的,是个a级任务,发布人说任务本身并不难,但是因为任务目标在距离b市较远的s山,所以发布等级才定为了a级。
他们狩猎队刚刚成立不久,如果可以挑战越级任务成功,那小队声望必定大涨,而且这个任务的酬金也很丰厚,极具吸引力。
雷霆狩猎队是三人中的雷系异能者庄霆所创立,另外两个实力强劲的好友都被他拉进队伍里担任了副队长的职位,只管在他们队有什么高难度任务时出手解决。
接下任务后,虽然任务说明中显示难度不大,但是一路上危机重重,他还是邀请了好友姜尧压阵。
他们三人中,以拥有风系异能的姜尧实力最为强大,庄霆和使用水系异能的郜青阳都是三阶中级,而姜尧已经达到了三阶巅峰,距离四阶仅只一步之遥。人类异能强者中,连三阶异能者都还是屈指可数,毕竟,异能出现才只有四个月。
郜青阳听说他们的任务地点后,也提出跟随,据他说是因为他的一个亲人在距离s山不远的t市,这次去,刚好将他带回b市。
庄霆想着,以他们三个的实力,这趟任务必是十拿九稳。
可是他们都没想到,这里竟然还会隐藏着一个如此高阶的变异丧尸。
带来的的14个人损失大半,剩下的也都失去了战斗能力,只剩下他们三个,应付着那至少五阶的丧尸,苦苦缠斗。
三人中以姜尧能力最强,不仅是他的异能等级高,他还能将自己的风系异能使用得出神入化,他对风系能量掌控自如,就算一片小小的风刃,到了他手里,都好像有了超出别人十倍百倍的威力。
三人虽然等级比不上那丧尸,但是联合互补,配合默契,也将那丧尸打得接连败退,就在郜青阳对准他脑袋的水箭又一次差点得手之后,那实力强大甚至有了一定智商的五阶丧尸似乎是被激怒了,他速度奇快的扑向郜青阳的方向,但是却被姜尧的一记飓风扔到了身上。
因为愤怒而露出破绽的丧尸被飓风卷入,风越转越急,他止不住身形,只能随着风的流动而动,风中的风刃毫不留情的切割他的身体,他似乎是察觉到自己的下场,惊怒不已的尖叫嘶吼,然后在一声长嚎中,漫天血色从飓风中迸出,那丧尸竟选择了自爆。
那丧尸自爆时产生的毁灭性的能量被裹夹在血雾中席卷身旁的人,姜尧首当其冲,当即被血雾裹入,旁边两人惊得就要去拉,却在下一瞬间,目眦欲裂。
他们的手还尚在半空中,血雾中爆裂声猛然传来,与那丧尸自爆的动静如出一辙。
浓浓的血腥气弥漫在空气中,剩下两个男人呆呆的站在那里,那一片血色染红了两双眼睛。
血雾的暴虐能量渐渐散去,空气中的红色慢慢消失,庄霆站在原地,望着殷红的地面,这眉目坚硬如山一般的高大汉子,眼泪一滴一滴砸落下来,那张刚正的脸上浮现出悔恨痛苦的神情。
“是我害了尧子……是我害了他……”
一旁清俊的青年也双眼通红,双膝一软,半跪在地上,手指狠狠抓了一把手下和入血水的泥土,因为异能过度使用而变得惨白的脸上浮现悲痛的神情,“尧子……”
几天后,这里的情况通知到了b市,通报死亡名单时,姜家老爷子听到自己唯一的孙子的名字,受不了接连失去儿子又失去孙儿的巨大打击,在会议室当场晕厥过去。
再说郜白,自从因为差点受不住诱惑想要咬人之后,他就缩回了空间。
每日里便是浮在水面上引导着那仍旧细如头发丝的一点元力在体内循环,能够开始修炼纯属误打误撞,到现在他还没弄明白该怎么吸收能量,修炼自身的元力。他只会循着当初的经脉轨迹,一遍又一遍运转元力,虽然没看到元力增加,但是他能感觉到这丝元力已经变得更加精纯,而且所过之处,甚至有一股清凉温润的气息,让他的身体产生了一点点知觉。有了这样的进展,他很受鼓舞,相信继续下去,他一定可以慢慢好起来的。
身体也开始渐渐好转,青紫变淡,连指甲都恢复了正常颜色,他也不确定是水解了毒还是功法运转的原因,但是能好转就是好消息,卷轴说过,化毒珠和那卷修真古文都是好物,那让他们好上加好,他一定可以更快恢复正常的。
那一卷古文中,包含了好几部分的功法,他体内自动运行的就是其中一种,郜白在脑子一字一句翻了很久的文言文才找出来,这门功法叫“阴阳劫元”,说是只有在陷入五感全失、没有任何生命迹象的生死劫难时才能修炼的一门功夫,由死至生,大劫之后方得重生。
“阴阳劫元”一共分为五层,修至圆满甚至可以生死人肉白骨,一双手一道元力,就是能与死神夺命的奇迹。
当然对于这点郜白仍旧只有流口水羡慕的份,他现在别说修炼到大圆满,连入门都是稀里糊涂,能成功修至第二层,就要谢天谢地了。
空间不知日月,郜白也不知道自己盘膝在水面上修炼了多久,有时候炼得是在烦了就会收回规规矩矩的修炼姿势钻进水里去洗洗,每次看到自己的样子他都恨不得狠狠的刷掉一层皮,进水里洗澡也总觉得怎么洗都不够。
偶尔他也是会出一下空间的,毕竟他还是个有思想有悲喜的人,会思考就会无聊,一个人呆着总还是太过于孤单了,不过出去他也只是在外面晃悠着,有时候甚至还会和丧尸说说话,那些丧尸不攻击他,但是他们会走会动,他也就跟着他们走动,一边走着一边聊着,一个人唠叨个不停,然后猛然停下后,那种寂寞的情绪却更加分明。
满世界都只有他一个人的声音,周围的人形物体只有闻着鲜肉的味道才会有点反应,其他时候不论他做什么他们都不会分给他一丁点注意力。
他已经不害怕丧尸了,甚至有时迫切的想着,即使是个丧尸也好,能陪他说个话聊个天,能让他不是一个人,能够不要像这样看着满世界都是人,但其实他还是只有一个人……
这样他有一种回到过去的错觉,和母亲生活在一起时,就是这样,明明活生生的就在眼前,可是她就是无视他,那样安静得叫人窒息的家……
周围人都说母亲有病,小时候他不懂,明明母亲好好的,只是不爱说话罢了,但是后来他也渐渐意识到,母亲似乎是真的不对劲,她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她无视一切她不想看到的东西,悲哀的是,这些被屏蔽的东西中,就包括他……
小时候在家附近的学校上学,同班的几乎都是周围住家的孩子,他们听大人的话把他当做洪水猛兽,躲得远远地,还不忘叮嘱其他小朋友,郜白妈妈是神经病,郜白也有病,郜白没有爸爸,郜白是坏孩子,爸爸妈妈说,不要跟郜白玩……
整个小学生涯,他都是这样过来的,学校、家庭两方面的否定,让一个正处于自我认知阶段的小孩子理所当然的沮丧了,那时候他自己也几乎要那样认定了,他开始自动躲开人群,不和人聊天不和人玩耍,一个人,上学放学读书写字,越来越孤僻的结果就是他身边再没有一个人……
中学换了一个环境,他的性格才好了那么一点,但是尚未完全脱离那种尴尬的被排挤境地,因为他总是不爱讲话,别人跟他说话也会因为迟疑而经常慢许多拍才回答,慢慢的竟然被传傲慢不合群,仗着学习好就看不起人……他听说这事后,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恨起自己学习好来,想要融入同龄人和想要得到母亲关注的渴望让他选择了另一个极端——摔下书包,自认为帅气的出去和人抽烟喝酒,飙车打架。
那时候他确实收获了不少朋友,都是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拍着肩膀走,喝酒去,就招来呼啦啦一大群。
他起初还挺得意,后来就开始觉得更加烦躁,他一遍遍自问,自己到底在干什么?
到底是为了什么才会这样拼了命的糟践自己,每天在酒精和疯狂中消耗时间,在一群尖叫热闹的人中浑浑噩噩的蹦跶就自以为找到了归宿?
多少老师打骂苦劝都无动于衷的郜白,在一次打架受伤入院,而那个女人只是通过银行卡转了钱连个电话都没打来时,幡然醒悟。
出院后,他就染回了黑发,穿上校服回了学校,高二下学期的浪子回头,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再后来母亲去世,他觉得自己会不在乎的,但是最后还是哭了。
高考后,他选择了s省的一个一类大学,因为这是老师推荐的学校中离b市最远的。
郜白看了一圈,发现了一个衣服还算整齐,脸也较为看得过去的丧尸,然后搭住那丧尸的肩,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哥们,谢啦~不过不用安慰我啦~我早就想开了~不还有你们陪着我吗~看,全世界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郜白豪放的一挥手,满街的丧尸都在晃晃荡荡的走着,看着确实很壮观,“咱们已经占领地球啦!”
嚎了几嗓子之后,他放开那呆呆的被他架住肩膀的丧尸,拍拍丧尸的肩,算是告别。
自说自话什么的,角色扮演什么的,对牛弹琴什么的!!!妈蛋,再没个活人相处,他绝对就要变成神经病了!
到时候出现一个患有神经病的丧尸,哎呀呀,真想看看那些人类是什么表情~~~
哦吼吼~~~颤抖吧,人类!
郜白再次泪流满面,他真的变成神经病了!
话说,他会不会哪一天寂寞得很了,分裂出好几个人格,真的开始自己和自己过日子?
他漫无目的的又晃荡了一会儿,外面一片骄阳,地上黑色的变异植物都晒得蔫头蔫脑的,郜白毫无压力的裹着一身严严实实的厚衣服继续晃荡,冷热对丧尸来说都没有意义,只要不是爆头,他什么都不怕~
这样的制度在每一个基地都是一样的,而且去往每一个基地都要经过这样一段观察期,每一个基地的身份证明都只在该基地有效。
郜白暗忖,末世制度都建立的差不多了,这至少要几个月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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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白在边上晃了又晃,最后还是没敢靠近大门,看着那道门他更委屈了,妈蛋,亏他天天想着这次要好好活,还专门屁颠颠早早地来到a市,结果竟然在a市被感染了。变成现在这样不死不活的样子,连人群都不敢靠近,不仅怕被人发现身份进而杀掉,还因为他看到这些活生生的人特么的食欲很旺盛啊!
关卡附近还有许多瘦弱的不成人形的流浪者徘徊着,这些人大部分都是在城中没办法赚够生存点而被赶出来的,他们眼巴巴的看着那道大门,浑浊的眼神中只剩下麻木和绝望。
末世物资珍贵,不可能无偿提供所有人使用,所以就有了生存点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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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白强忍着扑过去咬人的冲动,选中一个衣衫褴褛看不清面目的男人,面对这个人他还能勉强控制住自己的口水,蹲到人面前,他开口问道:“老兄,聊聊天成不~”
那男人抬眼有气无力的看他,“我要吃的。”
郜白停了一会,装作有些迟疑不舍的样子,然后道:“我也没有多少吃的,给不了你很多……”
那男人一改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双眼刷的亮起来,“先把吃的给我,然后随便你问什么,我知道的全告诉你!”
还不待郜白说话,旁边竖着耳朵听动静的流浪者都凑过来了——
“找我找我,保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走开,兄弟,问我,我知道比他们都多!”
“问我吧,求你问我吧~给我点吃的,我已经三天没吃过东西了!”
“滚……三……三天算什么……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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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攘攘的一堆人一边拼命自荐,还有人眼神落到郜白身后的背包上,直接上手就抢。
然后一圈人都疯了,把郜白围在中间,神情癫狂,手脚并用,有抓包的有抓带子的,郜白手足无措的僵在那里,看起来就像是一只被掠夺的小白羊。
郜白被这群人围住之后就完全懵了,他完全听不到这些人在说什么了,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一群大肉块在围着自己拼命喊着:吃我~吃我~~~
手套里的爪子都差点控制不住伸出去,眼睛里一道道挣扎的血色光芒闪烁,在理智和欲望之间挣扎许久,他狠狠推开面前的人,硬生生挤出一条缝,风一般跑掉了。
剩下的人却没去在意跑出去的人,那背包已经被他们抢下了,此时,一众人正打得头破血流抢一只小小背包。尤其是在看到被撕破的包里露出食品袋子之后,他们抢得更凶了。
这边的闹剧上演的轰轰烈烈,那边即将进城的人也都看得兴致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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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些人看着这样的情景,难掩悲哀,人类从蛮荒进化到文明需要成千上万年,可是回归蛮荒,只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郜白一直撞到一只丧尸才停住脚步,他失魂落魄的抬起头来,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跑进了丧尸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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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地坐到地上,周围的丧尸都视他为无物悠悠走过。郜白颓丧的将头低下,他现在痛苦地想哭出来,可是却连眼泪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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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刚刚,差点就要吃了那些人……
他一直以为自己虽然身体是丧尸,但是脑袋已经恢复过来了,他是能说他只是身体腐坏,他的思想他的理智都还在,他仍是人类。
可是,是人类会对人产生食欲吗?会有撕碎人体,吞噬血肉的冲动吗?
只差那么一点,只差一点他就要对人类下手了……
他不敢想象,如果他真的没能控制住自己,吃了人,他要如何面对自己?一旦吃了人,就不一样了,就再也回不去了,他有这样的预感,一旦真的踏出这一步,就再也回不去了。
他现在可以骄傲地说,我是人,虽然我变成了丧尸,但我的心却始终是把自己当人类的,可是如果他做出和其他丧尸无异的事来,那他就真的是一个丧尸了。
☆、豆丁
这是一个十多人的队伍,一水的军绿色长裤和墨绿背心,每个人都带着枪,但是很显然以他们的攻击手段都用不着那把枪。
这些人中以为首三个人异能最为强大,风系、水系、雷系,随手扔出去的攻击能量都能将周围的丧尸一扫而空。
飓风卷起,里面夹杂着无数小风刃,丧尸一旦被卷进去通常不等落下来就已经变成了一滩肉泥。
温柔的水在攻击时也变得面目冷酷,水箭凌厉,能量集中在箭尖一点,一击爆头。
雷网密织,一道电光过后,扑过来的丧尸便整个变成焦灰。
但是一路上都游刃有余的三人,却在这个地方遇到了大麻烦。
这次任务是雷霆狩猎队接的,是个a级任务,发布人说任务本身并不难,但是因为任务目标在距离b市较远的s山,所以发布等级才定为了a级。
他们狩猎队刚刚成立不久,如果可以挑战越级任务成功,那小队声望必定大涨,而且这个任务的酬金也很丰厚,极具吸引力。
雷霆狩猎队是三人中的雷系异能者庄霆所创立,另外两个实力强劲的好友都被他拉进队伍里担任了副队长的职位,只管在他们队有什么高难度任务时出手解决。
接下任务后,虽然任务说明中显示难度不大,但是一路上危机重重,他还是邀请了好友姜尧压阵。
他们三人中,以拥有风系异能的姜尧实力最为强大,庄霆和使用水系异能的郜青阳都是三阶中级,而姜尧已经达到了三阶巅峰,距离四阶仅只一步之遥。人类异能强者中,连三阶异能者都还是屈指可数,毕竟,异能出现才只有四个月。
郜青阳听说他们的任务地点后,也提出跟随,据他说是因为他的一个亲人在距离s山不远的t市,这次去,刚好将他带回b市。
庄霆想着,以他们三个的实力,这趟任务必是十拿九稳。
可是他们都没想到,这里竟然还会隐藏着一个如此高阶的变异丧尸。
带来的的14个人损失大半,剩下的也都失去了战斗能力,只剩下他们三个,应付着那至少五阶的丧尸,苦苦缠斗。
三人中以姜尧能力最强,不仅是他的异能等级高,他还能将自己的风系异能使用得出神入化,他对风系能量掌控自如,就算一片小小的风刃,到了他手里,都好像有了超出别人十倍百倍的威力。
三人虽然等级比不上那丧尸,但是联合互补,配合默契,也将那丧尸打得接连败退,就在郜青阳对准他脑袋的水箭又一次差点得手之后,那实力强大甚至有了一定智商的五阶丧尸似乎是被激怒了,他速度奇快的扑向郜青阳的方向,但是却被姜尧的一记飓风扔到了身上。
因为愤怒而露出破绽的丧尸被飓风卷入,风越转越急,他止不住身形,只能随着风的流动而动,风中的风刃毫不留情的切割他的身体,他似乎是察觉到自己的下场,惊怒不已的尖叫嘶吼,然后在一声长嚎中,漫天血色从飓风中迸出,那丧尸竟选择了自爆。
那丧尸自爆时产生的毁灭性的能量被裹夹在血雾中席卷身旁的人,姜尧首当其冲,当即被血雾裹入,旁边两人惊得就要去拉,却在下一瞬间,目眦欲裂。
他们的手还尚在半空中,血雾中爆裂声猛然传来,与那丧尸自爆的动静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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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害了尧子……是我害了他……”
一旁清俊的青年也双眼通红,双膝一软,半跪在地上,手指狠狠抓了一把手下和入血水的泥土,因为异能过度使用而变得惨白的脸上浮现悲痛的神情,“尧子……”
几天后,这里的情况通知到了b市,通报死亡名单时,姜家老爷子听到自己唯一的孙子的名字,受不了接连失去儿子又失去孙儿的巨大打击,在会议室当场晕厥过去。
再说郜白,自从因为差点受不住诱惑想要咬人之后,他就缩回了空间。
每日里便是浮在水面上引导着那仍旧细如头发丝的一点元力在体内循环,能够开始修炼纯属误打误撞,到现在他还没弄明白该怎么吸收能量,修炼自身的元力。他只会循着当初的经脉轨迹,一遍又一遍运转元力,虽然没看到元力增加,但是他能感觉到这丝元力已经变得更加精纯,而且所过之处,甚至有一股清凉温润的气息,让他的身体产生了一点点知觉。有了这样的进展,他很受鼓舞,相信继续下去,他一定可以慢慢好起来的。
身体也开始渐渐好转,青紫变淡,连指甲都恢复了正常颜色,他也不确定是水解了毒还是功法运转的原因,但是能好转就是好消息,卷轴说过,化毒珠和那卷修真古文都是好物,那让他们好上加好,他一定可以更快恢复正常的。
那一卷古文中,包含了好几部分的功法,他体内自动运行的就是其中一种,郜白在脑子一字一句翻了很久的文言文才找出来,这门功法叫“阴阳劫元”,说是只有在陷入五感全失、没有任何生命迹象的生死劫难时才能修炼的一门功夫,由死至生,大劫之后方得重生。
“阴阳劫元”一共分为五层,修至圆满甚至可以生死人肉白骨,一双手一道元力,就是能与死神夺命的奇迹。
当然对于这点郜白仍旧只有流口水羡慕的份,他现在别说修炼到大圆满,连入门都是稀里糊涂,能成功修至第二层,就要谢天谢地了。
空间不知日月,郜白也不知道自己盘膝在水面上修炼了多久,有时候炼得是在烦了就会收回规规矩矩的修炼姿势钻进水里去洗洗,每次看到自己的样子他都恨不得狠狠的刷掉一层皮,进水里洗澡也总觉得怎么洗都不够。
偶尔他也是会出一下空间的,毕竟他还是个有思想有悲喜的人,会思考就会无聊,一个人呆着总还是太过于孤单了,不过出去他也只是在外面晃悠着,有时候甚至还会和丧尸说说话,那些丧尸不攻击他,但是他们会走会动,他也就跟着他们走动,一边走着一边聊着,一个人唠叨个不停,然后猛然停下后,那种寂寞的情绪却更加分明。
满世界都只有他一个人的声音,周围的人形物体只有闻着鲜肉的味道才会有点反应,其他时候不论他做什么他们都不会分给他一丁点注意力。
他已经不害怕丧尸了,甚至有时迫切的想着,即使是个丧尸也好,能陪他说个话聊个天,能让他不是一个人,能够不要像这样看着满世界都是人,但其实他还是只有一个人……
这样他有一种回到过去的错觉,和母亲生活在一起时,就是这样,明明活生生的就在眼前,可是她就是无视他,那样安静得叫人窒息的家……
周围人都说母亲有病,小时候他不懂,明明母亲好好的,只是不爱说话罢了,但是后来他也渐渐意识到,母亲似乎是真的不对劲,她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她无视一切她不想看到的东西,悲哀的是,这些被屏蔽的东西中,就包括他……
小时候在家附近的学校上学,同班的几乎都是周围住家的孩子,他们听大人的话把他当做洪水猛兽,躲得远远地,还不忘叮嘱其他小朋友,郜白妈妈是神经病,郜白也有病,郜白没有爸爸,郜白是坏孩子,爸爸妈妈说,不要跟郜白玩……
整个小学生涯,他都是这样过来的,学校、家庭两方面的否定,让一个正处于自我认知阶段的小孩子理所当然的沮丧了,那时候他自己也几乎要那样认定了,他开始自动躲开人群,不和人聊天不和人玩耍,一个人,上学放学读书写字,越来越孤僻的结果就是他身边再没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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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他确实收获了不少朋友,都是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拍着肩膀走,喝酒去,就招来呼啦啦一大群。
他起初还挺得意,后来就开始觉得更加烦躁,他一遍遍自问,自己到底在干什么?
到底是为了什么才会这样拼了命的糟践自己,每天在酒精和疯狂中消耗时间,在一群尖叫热闹的人中浑浑噩噩的蹦跶就自以为找到了归宿?
多少老师打骂苦劝都无动于衷的郜白,在一次打架受伤入院,而那个女人只是通过银行卡转了钱连个电话都没打来时,幡然醒悟。
出院后,他就染回了黑发,穿上校服回了学校,高二下学期的浪子回头,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再后来母亲去世,他觉得自己会不在乎的,但是最后还是哭了。
高考后,他选择了s省的一个一类大学,因为这是老师推荐的学校中离b市最远的。
郜白看了一圈,发现了一个衣服还算整齐,脸也较为看得过去的丧尸,然后搭住那丧尸的肩,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哥们,谢啦~不过不用安慰我啦~我早就想开了~不还有你们陪着我吗~看,全世界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郜白豪放的一挥手,满街的丧尸都在晃晃荡荡的走着,看着确实很壮观,“咱们已经占领地球啦!”
嚎了几嗓子之后,他放开那呆呆的被他架住肩膀的丧尸,拍拍丧尸的肩,算是告别。
自说自话什么的,角色扮演什么的,对牛弹琴什么的!!!妈蛋,再没个活人相处,他绝对就要变成神经病了!
到时候出现一个患有神经病的丧尸,哎呀呀,真想看看那些人类是什么表情~~~
哦吼吼~~~颤抖吧,人类!
郜白再次泪流满面,他真的变成神经病了!
话说,他会不会哪一天寂寞得很了,分裂出好几个人格,真的开始自己和自己过日子?
他漫无目的的又晃荡了一会儿,外面一片骄阳,地上黑色的变异植物都晒得蔫头蔫脑的,郜白毫无压力的裹着一身严严实实的厚衣服继续晃荡,冷热对丧尸来说都没有意义,只要不是爆头,他什么都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