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一万条锦鲤求死_分卷阅读_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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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子出主意:“乔先生不管世事很久了,但她一向听大乔的话。”
“找了大乔,等于把他们三个全都找回来。”裴瑾一想起来就头痛,“要命了,非得找我算账不可。”
遇见玉子,就好像是多米诺骨牌,先是小乔,再是大乔,然后那三个老朋友接踵而来。
真要命。
“我听说了,你当年留书出走,活该!”玉子一点也不同情他。
裴瑾当年过分到什么地步?四个人情同兄弟,今天去这家吃饭,明天去那边喝酒,杜宝玉的每任女友都见过他们,苏浮白的每瓶好酒都和他们分享,萧五几百年下一次厨房,就是为着这群狐朋狗友。
可裴瑾呢?
裴瑾留下一封信后消失,十八年不曾与旧友联系。
噢,对了,那封信才七个字,上书:
刘郎已往蓬山去。
呵呵。
作者有话要说:注解:
刘郎已往蓬山去:化用李商隐“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和前文谢娘所说的“君自蓬山归”对应,依旧是刘阮两人上天台遇仙女的典故,这个梗会一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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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几件事吧。
*
1、评论是晋江赋予读者的权利,我既然签了**的合同,也就遵守它的规则,读者可以在评论区发表各自的评论,打负分的,挑刺的,提意见的,支持的,无条件支持我的,都可以,我没有权利说这个行那个不行的。
*
2、因为读者的想法不同,必然会有意见相左的时候,允许合理争论,禁止人身攻击,绝大多数情况下我觉得谁也不能说服谁,有人喜欢提意见,有人就觉得不爱看就点x别废话,大家想法不同,我的建议是,谁也别想去说服谁了,争执起来毫无意义。
在此,还是要感谢所有提意见的读者,和维护我的读者,谢谢。
*
3、意见你们尽管提,想法你们尽管说,改不改是我的事,我觉得对的,合理的,我可能会改,我觉得没问题的,我就不改了。
但是,考虑到一直有人说太长的作说影响阅读体验,以及评论区我解释了反而越来越乱,以后不是特别情况,不再针对我的写作做太多解释,怎么理解都行吧。
*
4、【重点】留评留一次就行了,总是盖争执的高楼吓跑了很多读者,有读者反应非常影响阅读以至于弃文,留一个评我看得到的,先谢谢大家了。
5、从今天起,真的把写作说的时间拿去写正文了,看不到我不等于我不在。我很珍惜每一个读者,每一条评论我都会看,失去任何一个读者我都很痛心,可是,缘合则聚,不合则散,强求不来。
*
下一章可能就是亲亲了,挥挥~
第44章亲嘴
包厢内,玉子亲自作陪,将一道道菜端上来,又拿了汾酒来给他们倒酒:“两位,久别重逢是好事,何必呢?”
裴瑾先叹气,接过酒壶给小乔斟了杯酒:“别闹脾气了,多大个人了。”
“裴瑾,你就非得这么说话吗?”小乔最恨他这一点,永远把她当孩子,“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你睁大眼睛看看。”
“我当然知道。”裴瑾没奈何,“我不那么说,你是不是要我直讲,虽然你家财万贯,貌美如花,人也好,学历也高,脾气也直爽,绝对是个好女孩,可我就是不喜欢你?”
小乔当然知道,可再听一遍,还是没有办法让自己死心:“你不喜欢我,喜欢那个艳星?”
裴瑾瞥了玉子一眼,她低垂着头不敢和他对视,他再叹了口气:“不要这样说人家,演员也是正当职业。”
“嚯,这话真新鲜。”小乔语气嘲讽。
她在香港是数一数二的名媛千金,上个世纪当红的那些女星多半都是富商的情妇,好一点的是花瓶,糟一点的是玩物,小乔怎么会看得起这种靠皮肉吃饭的女人。
裴瑾决定不在这件事上与她多费口舌,免得她一时气不过去找晏岚麻烦,他很干脆地说:“我们已经分手了。”
小乔的神色缓和下来,但裴瑾很快就轻轻说:“迟早会有下一个。”
“你为什么非对我那么绝情?”小乔眼眶微红,手微微颤抖,几乎拿不住酒杯。
“我真的很抱歉。”
玉子作为旁观者,看得比小乔清楚得多,裴瑾对小乔绝对说不上是绝情,要是真无情,大可以接受美人好意,玩弄一番后丢弃,可他选择退避婉拒,当年的话也说得很顺耳。
“小乔,你年纪还小,就以为我好了,其实不是,优秀的男人有很多,以后追求你的人各个都比我好。”
这番话倒也没错,如果换一个人,小乔以后自然会发现,那人也不过如此,回想起来,还会暗自心惊,怎么当年就看上了这样一个人,眼瞎了不成?
可这个人,偏偏是裴瑾。
越比,越觉得人家糟糕,于是念念不忘,成了执念,变了魔障。
“你宁愿和她们在一起,也不愿意和我。”小乔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酒精使得她冷静下来,“为什么?”
裴瑾反问:“你想我和你在一起吗?”
小乔一怔,点头:“对,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
玉子出主意:“乔先生不管世事很久了,但她一向听大乔的话。”
“找了大乔,等于把他们三个全都找回来。”裴瑾一想起来就头痛,“要命了,非得找我算账不可。”
遇见玉子,就好像是多米诺骨牌,先是小乔,再是大乔,然后那三个老朋友接踵而来。
真要命。
“我听说了,你当年留书出走,活该!”玉子一点也不同情他。
裴瑾当年过分到什么地步?四个人情同兄弟,今天去这家吃饭,明天去那边喝酒,杜宝玉的每任女友都见过他们,苏浮白的每瓶好酒都和他们分享,萧五几百年下一次厨房,就是为着这群狐朋狗友。
可裴瑾呢?
裴瑾留下一封信后消失,十八年不曾与旧友联系。
噢,对了,那封信才七个字,上书:
刘郎已往蓬山去。
呵呵。
作者有话要说:注解:
刘郎已往蓬山去:化用李商隐“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和前文谢娘所说的“君自蓬山归”对应,依旧是刘阮两人上天台遇仙女的典故,这个梗会一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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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几件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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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是晋江赋予读者的权利,我既然签了**的合同,也就遵守它的规则,读者可以在评论区发表各自的评论,打负分的,挑刺的,提意见的,支持的,无条件支持我的,都可以,我没有权利说这个行那个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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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为读者的想法不同,必然会有意见相左的时候,允许合理争论,禁止人身攻击,绝大多数情况下我觉得谁也不能说服谁,有人喜欢提意见,有人就觉得不爱看就点x别废话,大家想法不同,我的建议是,谁也别想去说服谁了,争执起来毫无意义。
在此,还是要感谢所有提意见的读者,和维护我的读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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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意见你们尽管提,想法你们尽管说,改不改是我的事,我觉得对的,合理的,我可能会改,我觉得没问题的,我就不改了。
但是,考虑到一直有人说太长的作说影响阅读体验,以及评论区我解释了反而越来越乱,以后不是特别情况,不再针对我的写作做太多解释,怎么理解都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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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点】留评留一次就行了,总是盖争执的高楼吓跑了很多读者,有读者反应非常影响阅读以至于弃文,留一个评我看得到的,先谢谢大家了。
5、从今天起,真的把写作说的时间拿去写正文了,看不到我不等于我不在。我很珍惜每一个读者,每一条评论我都会看,失去任何一个读者我都很痛心,可是,缘合则聚,不合则散,强求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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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可能就是亲亲了,挥挥~
第44章亲嘴
包厢内,玉子亲自作陪,将一道道菜端上来,又拿了汾酒来给他们倒酒:“两位,久别重逢是好事,何必呢?”
裴瑾先叹气,接过酒壶给小乔斟了杯酒:“别闹脾气了,多大个人了。”
“裴瑾,你就非得这么说话吗?”小乔最恨他这一点,永远把她当孩子,“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你睁大眼睛看看。”
“我当然知道。”裴瑾没奈何,“我不那么说,你是不是要我直讲,虽然你家财万贯,貌美如花,人也好,学历也高,脾气也直爽,绝对是个好女孩,可我就是不喜欢你?”
小乔当然知道,可再听一遍,还是没有办法让自己死心:“你不喜欢我,喜欢那个艳星?”
裴瑾瞥了玉子一眼,她低垂着头不敢和他对视,他再叹了口气:“不要这样说人家,演员也是正当职业。”
“嚯,这话真新鲜。”小乔语气嘲讽。
她在香港是数一数二的名媛千金,上个世纪当红的那些女星多半都是富商的情妇,好一点的是花瓶,糟一点的是玩物,小乔怎么会看得起这种靠皮肉吃饭的女人。
裴瑾决定不在这件事上与她多费口舌,免得她一时气不过去找晏岚麻烦,他很干脆地说:“我们已经分手了。”
小乔的神色缓和下来,但裴瑾很快就轻轻说:“迟早会有下一个。”
“你为什么非对我那么绝情?”小乔眼眶微红,手微微颤抖,几乎拿不住酒杯。
“我真的很抱歉。”
玉子作为旁观者,看得比小乔清楚得多,裴瑾对小乔绝对说不上是绝情,要是真无情,大可以接受美人好意,玩弄一番后丢弃,可他选择退避婉拒,当年的话也说得很顺耳。
“小乔,你年纪还小,就以为我好了,其实不是,优秀的男人有很多,以后追求你的人各个都比我好。”
这番话倒也没错,如果换一个人,小乔以后自然会发现,那人也不过如此,回想起来,还会暗自心惊,怎么当年就看上了这样一个人,眼瞎了不成?
可这个人,偏偏是裴瑾。
越比,越觉得人家糟糕,于是念念不忘,成了执念,变了魔障。
“你宁愿和她们在一起,也不愿意和我。”小乔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酒精使得她冷静下来,“为什么?”
裴瑾反问:“你想我和你在一起吗?”
小乔一怔,点头:“对,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