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古代找个好老公_分卷阅读_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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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屠夫其实也是一名老伤兵,因为家里人口多,光靠养马场微薄的工钱养不起,闲时就带着几个人在集市上做了屠夫,卖起了猪肉。
看着她驮在马背上的大野猪,屠夫惊呼道:“这么肥啊。你怎么又一个人出去打猎。小心平儿……”说到这里,他又咳了一声,有些尴尬的说:“等秀才公回来会说你的”
平儿现在已经有十四岁了,刚和小石头一起考中了秀才,也算是大人了,陈家的很多事,辛湖都交给他出面去处理了。
不过因为平儿去清源县里读书了,并不怎么在家里。芦苇村,虽然有位夫子,但早就已经无法再教平儿和小石头了,所以大家商量了一下,干脆把他俩扔到清源县的正经学堂里去上学了,所以他俩在清源县,安修远的任上,第一次参考,就中了秀才。当然了,他和小石头也是唯二的两名年仅十四岁的秀才。
安修远是个好官,办了很多实事,现在清源县的官学办得非常不错,第一次考试,就出了几位秀才,可把清源到那些原本暗地里看不起他的人给佩服的五体投地了。要知道清源县近二十年来,还真没出过一名学子。前朝时根本,就没有人去参考过。
“大叔,快帮我杀了吧,我只要一半,剩下的一半,你帮我卖了。”辛湖笑道。
屠夫也拿她无法,经过了三年多的相处,他们自然知道辛湖武功很不错,但是其实自打养马的人来了之后,她就很少露出功夫了,又不需要打猎,又不用打架,再好的功夫也没了用场。所以时间一长,大家居然渐渐忘记了她有多么厉害了。
难得有这么肥的野猪肉卖,没一会儿屠夫家就围了好多人,都等着新鲜的野猪肉呢。虽然现在集市很兴旺了,但是,也不是每天都有新鲜猪肉卖的。毕竟附近的都是普通乡民,生活再怎么着也不可能富裕到天天能赶集买肉吃了。所以,集市上是每隔几天,才杀一头猪买肉的。只有逢年过节时,才会多杀一二头猪。
其中几位过路的客人,见大家都往那边去,就好奇的凑过去,只见到一位大姑娘,扛着半头大野猪,毫不费劲的往马背上一扔,就牵着马走了。
“我没有眼花吧,那是位姑娘?”有人说。虽然没看清楚相貌,但男子与女人的区别还是一目了然,何况现在的辛湖已经开始发育,粗大的布衣也掩不去,已经凹凸有致的曲线。
“肯定是位姑娘,但这力气也真是大的吓人了。”他的同伴说。
几个人指指点点的,一个劲的议论着,辛湖烦燥的当成没听见,快步走了。其实这两年,她已经收敛了很多,多半时间都呆在家里,就是怕自己年纪渐大,落个不好的名声。毕竟大姑娘家,外出抛头露面的少。就是村姑这个年纪,也多半是呆在家里。
但是,今天也是赶巧了。她本来只是心情烦燥,心血来潮,才出去转一圈,哪里想到就这么巧,发现了野猪,就顺手弄回来了。
其实她已经好久没有去打过猎,因为现在芦苇村的生活真的好了很多,而且因为开了集市,也是经常可以吃以新鲜肉了。再说因为有官驿,往来的客商,旅人一年比一年多,占着这个便利,随意做点小生意,都能赚不少。所以打猎,完全是一种兴趣爱好了。别说是她了,芦苇村的其他人,也不出去了。
两位客人的谈话,自然引来一些本地人也说了起来,有人说:“这位姑娘,可是个了不起的人呢。她独自拉扯着三个弟弟呢。并且他们家的人,人人习武念书。她的大弟弟现在就在县里念书呢,人家可是刚考中了秀才呢。”
“哦,这么说,这家没有长辈了?”客人一问。
“是啊,他们家只有几个孩子。对了,她们家最大的兄长去打仗了,还没有回来。怕也是要加官进爵呢。”又有人说。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捉虫的小仙女们。
第139章婚事
在众人的谈话中,辛湖面不改色的回了家。
“姑娘,你也太过份了。你这还有点儿女儿家的模样吗?”胡妈妈黑着脸,站在门前等着她,一见她回来,就止不住的想要狠狠的打她一顿。胡妈妈就是章炎派过来照顾他们的嬷嬷。
在她的高压下,辛湖的规矩学得很不错,颇有大家闺秀的风范,在人前还是会装逼的,但是人后,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特别是,现在一手拿着弓,一肩扛着半头野猪的形象,完全就是个母老虎的模样。
辛湖先进了灶房,把野猪肉扔在案板上,再识趣的把手掌伸出来。胡妈妈狠狠的抽了她三下,又不忍心了,只得苦口婆心的说:“老奴都和姑娘说过了,不要这么彪悍,你这样是个男人都怕啊。谁还敢娶你啊。”
正说着,大宝回来了,见到半头野猪,也绷紧了脸,肯定的问:“大姐,这是你打的吧?”
虽然辛湖现在都不打猎了,可是村子里有弓箭的可没第二人了。就剩他们家还有一副正宗的好弓。剩下的两副小的,就是他和阿毛两人在用了。
“是啊。今天我们好好炖一锅肉吃。”辛湖笑道。胡妈妈也不会在小孩子们面前教训亲湖,更加不好听大宝说辛湖,就借故走开了。
“以后不要再去打猎了。要想吃野猪肉,就等平哥和小石头哥回来去打。”大宝虎着脸,说。
阿毛也在一边附和道:“就是,大姐你现在是大姑娘了,不能再这样了。”
看着两个十岁大的小屁孩子,一本正经的教训她,辛湖抚额,心里长叹一声,“妈呀,真是年纪越大,就越不方便了。”
她甚至想到,这要是谢大嫂她们还在这里,与胡妈妈一起,只怕就要让自己当个足不出户的大小姐了。也得亏这里是个不太讲究的地方。胡妈妈也只有一个人,有时候对着她,也是有心无力了。何况她该学的都学得不错,当然了,女红就不提了。
“大姐,你再扛着弓箭出去,就要嫁不出去了。”大宝一见她这副表情,就知道她什么意思了,连忙又说。
“得了,嫁什么嫁啊。老娘才几岁啊,再过十年八年不嫁都不嫌年纪大。”辛湖在心里狠狠的吐槽了几句,深呼吸过后,才笑道:“我不嫁了,以后就靠你们养老了。”
“大姐,你说什么话呢。哪有女孩子不嫁人的。”阿毛急了。
“这么说,你不想养我哦?”辛湖装成一副伤心的样子,捂着胸口反问。
“什么啊。我不是不养你啊,但是你也不是能因为有我们,就说不嫁啊。”陈毛急忙分辨。
大宝却不吃她这一套,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和阿毛说:“算了,算了,别说了,让大哥二哥来说她吧。”
“把这块送去夫子家,这块送去张家。”辛湖才不理他们呢,自顾自的切了两大块肉,吩咐他们去送。
大宝和阿毛各自拿了肉走了,辛湖切了一些扔进锅里煮着,把剩下的肉全部腌制起来,装进坛子里存放着。心里却因为他们的话,想起了自己与大郎那个笑话似的婚约。
她不知道大郎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军中的信不可能传到她手中来,就是京里谢家也没有传过这样的信回来。清源县的安县令,也不可能和她说这些,特别是这两年,她年岁渐长,安县令为了避嫌,都不敢让她办任何事了。
反正平儿年纪大了,好多事情就开始移交给平儿来办了。而且在燕王手下的大郎,并非什么大人物,自然也不可能写家信回来,甚至他现在都不知道,芦苇村变化有多大呢。
对于自己现在的年纪,辛湖对婚事是一点儿也不着急的,毕竟也才十六七岁而已,就算让大郎所说的二十岁是最大的限定,她也还有三四年呢。
她心里倒底有点盼望大郎还是愿意娶她的,但却又觉得自己连爱情是什么滋味都没尝过,就得匆匆嫁给个自小一起长大,象亲兄妹似的男人,又有些不甘心。
虽然多活一世,年纪加起来,已经是可以算是奶奶级的人了,可是心里却依旧有些小女儿情,偶尔也会幻想那种你侬我侬,腻死人的甜蜜爱情。在她的心里一直有个很美的爱情故事。
可惜,无论是在现代,还是在古代,她都没有遇到过这样一个令她砰然心动,膝盖发软,一心想与他长相厮守的男人,更别提她还希望那个男人能和她两情相悦。
但理智却告诉她,大郎娶她,对她来说是个很好的归属。先不提那些相依为命的日子,就算没有爱情,两人也绝对有亲情。而且她也明白,她现在真的不好找到适合的男人啊。别说芦苇村这个小地方,就算大到清源县,与她门当户对的男人也不多啊。关键是这些从也不会选择她啊。
实际上,辛湖的婚事就连安县令,都觉得不好办呢。毕竟一大姑娘家,上无亲生父母,连一个女性长辈也没有,稍微讲究点的人家,都不会娶这样的姑娘。这就是所谓的丧妇长女不娶。
虽然有胡妈妈在身边,但也没有几个人知道胡妈妈的底细,而且到底章炎现在只是燕王,还在外面打仗,怎么能明正言顺的为陈家说话。再说了,她还武力值这么高,长得也不算多么漂亮。还没多少人知道她文采也极不错。这样的女子,几个男人敢娶?
最重要的是,大郎在军中,平儿又在读书,还有两个小的,也是读书又练功的。这样的人家,搞个不好,就会出四个当官的。然后,这四个兄弟都娶个得力的妻子,再经营得当,就可以慢慢挤身为名流世家,过个一二代只怕也可以说是名门大族了。
放眼清源县,还真找不出与之相配的人家。就算有,人家又会瞧不起她了啊。因此,辛湖的婚事还真是个大难题。
这位屠夫其实也是一名老伤兵,因为家里人口多,光靠养马场微薄的工钱养不起,闲时就带着几个人在集市上做了屠夫,卖起了猪肉。
看着她驮在马背上的大野猪,屠夫惊呼道:“这么肥啊。你怎么又一个人出去打猎。小心平儿……”说到这里,他又咳了一声,有些尴尬的说:“等秀才公回来会说你的”
平儿现在已经有十四岁了,刚和小石头一起考中了秀才,也算是大人了,陈家的很多事,辛湖都交给他出面去处理了。
不过因为平儿去清源县里读书了,并不怎么在家里。芦苇村,虽然有位夫子,但早就已经无法再教平儿和小石头了,所以大家商量了一下,干脆把他俩扔到清源县的正经学堂里去上学了,所以他俩在清源县,安修远的任上,第一次参考,就中了秀才。当然了,他和小石头也是唯二的两名年仅十四岁的秀才。
安修远是个好官,办了很多实事,现在清源县的官学办得非常不错,第一次考试,就出了几位秀才,可把清源到那些原本暗地里看不起他的人给佩服的五体投地了。要知道清源县近二十年来,还真没出过一名学子。前朝时根本,就没有人去参考过。
“大叔,快帮我杀了吧,我只要一半,剩下的一半,你帮我卖了。”辛湖笑道。
屠夫也拿她无法,经过了三年多的相处,他们自然知道辛湖武功很不错,但是其实自打养马的人来了之后,她就很少露出功夫了,又不需要打猎,又不用打架,再好的功夫也没了用场。所以时间一长,大家居然渐渐忘记了她有多么厉害了。
难得有这么肥的野猪肉卖,没一会儿屠夫家就围了好多人,都等着新鲜的野猪肉呢。虽然现在集市很兴旺了,但是,也不是每天都有新鲜猪肉卖的。毕竟附近的都是普通乡民,生活再怎么着也不可能富裕到天天能赶集买肉吃了。所以,集市上是每隔几天,才杀一头猪买肉的。只有逢年过节时,才会多杀一二头猪。
其中几位过路的客人,见大家都往那边去,就好奇的凑过去,只见到一位大姑娘,扛着半头大野猪,毫不费劲的往马背上一扔,就牵着马走了。
“我没有眼花吧,那是位姑娘?”有人说。虽然没看清楚相貌,但男子与女人的区别还是一目了然,何况现在的辛湖已经开始发育,粗大的布衣也掩不去,已经凹凸有致的曲线。
“肯定是位姑娘,但这力气也真是大的吓人了。”他的同伴说。
几个人指指点点的,一个劲的议论着,辛湖烦燥的当成没听见,快步走了。其实这两年,她已经收敛了很多,多半时间都呆在家里,就是怕自己年纪渐大,落个不好的名声。毕竟大姑娘家,外出抛头露面的少。就是村姑这个年纪,也多半是呆在家里。
但是,今天也是赶巧了。她本来只是心情烦燥,心血来潮,才出去转一圈,哪里想到就这么巧,发现了野猪,就顺手弄回来了。
其实她已经好久没有去打过猎,因为现在芦苇村的生活真的好了很多,而且因为开了集市,也是经常可以吃以新鲜肉了。再说因为有官驿,往来的客商,旅人一年比一年多,占着这个便利,随意做点小生意,都能赚不少。所以打猎,完全是一种兴趣爱好了。别说是她了,芦苇村的其他人,也不出去了。
两位客人的谈话,自然引来一些本地人也说了起来,有人说:“这位姑娘,可是个了不起的人呢。她独自拉扯着三个弟弟呢。并且他们家的人,人人习武念书。她的大弟弟现在就在县里念书呢,人家可是刚考中了秀才呢。”
“哦,这么说,这家没有长辈了?”客人一问。
“是啊,他们家只有几个孩子。对了,她们家最大的兄长去打仗了,还没有回来。怕也是要加官进爵呢。”又有人说。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捉虫的小仙女们。
第139章婚事
在众人的谈话中,辛湖面不改色的回了家。
“姑娘,你也太过份了。你这还有点儿女儿家的模样吗?”胡妈妈黑着脸,站在门前等着她,一见她回来,就止不住的想要狠狠的打她一顿。胡妈妈就是章炎派过来照顾他们的嬷嬷。
在她的高压下,辛湖的规矩学得很不错,颇有大家闺秀的风范,在人前还是会装逼的,但是人后,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特别是,现在一手拿着弓,一肩扛着半头野猪的形象,完全就是个母老虎的模样。
辛湖先进了灶房,把野猪肉扔在案板上,再识趣的把手掌伸出来。胡妈妈狠狠的抽了她三下,又不忍心了,只得苦口婆心的说:“老奴都和姑娘说过了,不要这么彪悍,你这样是个男人都怕啊。谁还敢娶你啊。”
正说着,大宝回来了,见到半头野猪,也绷紧了脸,肯定的问:“大姐,这是你打的吧?”
虽然辛湖现在都不打猎了,可是村子里有弓箭的可没第二人了。就剩他们家还有一副正宗的好弓。剩下的两副小的,就是他和阿毛两人在用了。
“是啊。今天我们好好炖一锅肉吃。”辛湖笑道。胡妈妈也不会在小孩子们面前教训亲湖,更加不好听大宝说辛湖,就借故走开了。
“以后不要再去打猎了。要想吃野猪肉,就等平哥和小石头哥回来去打。”大宝虎着脸,说。
阿毛也在一边附和道:“就是,大姐你现在是大姑娘了,不能再这样了。”
看着两个十岁大的小屁孩子,一本正经的教训她,辛湖抚额,心里长叹一声,“妈呀,真是年纪越大,就越不方便了。”
她甚至想到,这要是谢大嫂她们还在这里,与胡妈妈一起,只怕就要让自己当个足不出户的大小姐了。也得亏这里是个不太讲究的地方。胡妈妈也只有一个人,有时候对着她,也是有心无力了。何况她该学的都学得不错,当然了,女红就不提了。
“大姐,你再扛着弓箭出去,就要嫁不出去了。”大宝一见她这副表情,就知道她什么意思了,连忙又说。
“得了,嫁什么嫁啊。老娘才几岁啊,再过十年八年不嫁都不嫌年纪大。”辛湖在心里狠狠的吐槽了几句,深呼吸过后,才笑道:“我不嫁了,以后就靠你们养老了。”
“大姐,你说什么话呢。哪有女孩子不嫁人的。”阿毛急了。
“这么说,你不想养我哦?”辛湖装成一副伤心的样子,捂着胸口反问。
“什么啊。我不是不养你啊,但是你也不是能因为有我们,就说不嫁啊。”陈毛急忙分辨。
大宝却不吃她这一套,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和阿毛说:“算了,算了,别说了,让大哥二哥来说她吧。”
“把这块送去夫子家,这块送去张家。”辛湖才不理他们呢,自顾自的切了两大块肉,吩咐他们去送。
大宝和阿毛各自拿了肉走了,辛湖切了一些扔进锅里煮着,把剩下的肉全部腌制起来,装进坛子里存放着。心里却因为他们的话,想起了自己与大郎那个笑话似的婚约。
她不知道大郎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军中的信不可能传到她手中来,就是京里谢家也没有传过这样的信回来。清源县的安县令,也不可能和她说这些,特别是这两年,她年岁渐长,安县令为了避嫌,都不敢让她办任何事了。
反正平儿年纪大了,好多事情就开始移交给平儿来办了。而且在燕王手下的大郎,并非什么大人物,自然也不可能写家信回来,甚至他现在都不知道,芦苇村变化有多大呢。
对于自己现在的年纪,辛湖对婚事是一点儿也不着急的,毕竟也才十六七岁而已,就算让大郎所说的二十岁是最大的限定,她也还有三四年呢。
她心里倒底有点盼望大郎还是愿意娶她的,但却又觉得自己连爱情是什么滋味都没尝过,就得匆匆嫁给个自小一起长大,象亲兄妹似的男人,又有些不甘心。
虽然多活一世,年纪加起来,已经是可以算是奶奶级的人了,可是心里却依旧有些小女儿情,偶尔也会幻想那种你侬我侬,腻死人的甜蜜爱情。在她的心里一直有个很美的爱情故事。
可惜,无论是在现代,还是在古代,她都没有遇到过这样一个令她砰然心动,膝盖发软,一心想与他长相厮守的男人,更别提她还希望那个男人能和她两情相悦。
但理智却告诉她,大郎娶她,对她来说是个很好的归属。先不提那些相依为命的日子,就算没有爱情,两人也绝对有亲情。而且她也明白,她现在真的不好找到适合的男人啊。别说芦苇村这个小地方,就算大到清源县,与她门当户对的男人也不多啊。关键是这些从也不会选择她啊。
实际上,辛湖的婚事就连安县令,都觉得不好办呢。毕竟一大姑娘家,上无亲生父母,连一个女性长辈也没有,稍微讲究点的人家,都不会娶这样的姑娘。这就是所谓的丧妇长女不娶。
虽然有胡妈妈在身边,但也没有几个人知道胡妈妈的底细,而且到底章炎现在只是燕王,还在外面打仗,怎么能明正言顺的为陈家说话。再说了,她还武力值这么高,长得也不算多么漂亮。还没多少人知道她文采也极不错。这样的女子,几个男人敢娶?
最重要的是,大郎在军中,平儿又在读书,还有两个小的,也是读书又练功的。这样的人家,搞个不好,就会出四个当官的。然后,这四个兄弟都娶个得力的妻子,再经营得当,就可以慢慢挤身为名流世家,过个一二代只怕也可以说是名门大族了。
放眼清源县,还真找不出与之相配的人家。就算有,人家又会瞧不起她了啊。因此,辛湖的婚事还真是个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