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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序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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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事曾经拿了一本精神现象学的书在我面前摇晃说:「看得懂是你的本事,看不懂是你家的事..」

    明明是中文字,我怎麽看都看不懂,不懂就算了,哼!那就不看了。

    我喜欢阅读但都是随兴及有雅致时才于以看看,个性使然,早期阅读是为了满足求知欲..。

    後来,纯粹带着欣赏,品味,玩趣心情在阅读。不只读书,读人,读天地,读音乐,读无形的一切,也是有趣!

    在我的眼中没有差的作品,只要是真心写出的在我看来都是好的,重点在真心两字而已。当然,那是以我个人的境界去评定的,这是我独一无二的权利!即使许多书我尚未看就给与支持(好比逛书店时,书买了带回家,尚未找机会看而已)

    "冲向超越者的时光"

    ..然後卸下盔甲从战场上撤退,

    然後跌破眼镜步上强者末路不回头,

    远处传来谁的声音说累了倦了疲了,

    请逆天挥洒冲创志,

    时代不争气要争气,永不气馁,永不退缩,拿破仑的字典没有失败这两字,我们连字典都不需要,因为宇宙是我们订出来的,别再被牠骗了什麽人类是渺小的很渺小非常小,牠叉的王者都牠在征,伟人圣人有钱有权有名都牠在争,快乐生活喜洋洋都牠在嚐,告诉你,告诉你啦,你自己就是神,别被这个小世界给看小,别胆小,别没有勇气,别丧失热情,请创造自己的人生,意义就是你,你就是意义,畅快啦!

    然後我终於披上战神盔甲直入杀戮战场,

    应天挥洒风云志,

    再多留一些余情给这不仁天地,

    从绝地到不留余地,从至善到至恨,从希望破灭到彻底失望,对於那些麻木不仁的人,无情无义的人伪君子真小人的人,尤其奸诈无比的人尤其笨类的永远一刀两断,明白了不需要太多回忆,不需要太多的牵挂,该走的让他走该,留的她自然会留下..

    .......

    落笔,落出天地一色之美。

    传说觉醒者冲上彼岸後就是这种表情,无寂寞而美丽的身影,终於开始迈步,整整停留二十年。

    跨出你一直停留,甚至後退不断後退,在累积返扑的力量,一举超越过去。

    是的,瘦骨嶙峋後的你,开始动了,是芳心眺望的奢华姿影後,是萧飒又萧瑟的空气里,逐渐破解红尘的俗规,红尘有爱,爱在心里,微弱的光芒已呈出火火之光,不灭的爱,凝聚在向晚的後现代城市里,在你所有思想里。

    ......

    习惯性开电脑了,制约来自於万物的依赖性。据说天蠍座的人最容易上瘾,似乎就是犯贱。人若人那,凡人必错,你不是天之月,百年内应该会必死,倒是可以嚐试做一只魔龙..

    善恶、正邪,一念间。智慧越高通常影响力越大,小心不止自毁前程。唉!经济学的出现开始出现妖人。亚当史密斯的出名注定错误的开始,来吧!无奈人在风尘里飘零,再伟大豪情的人都只能一步一步随时等死慢慢等死承认吧!宗教不过是脆弱人的避风堂,诗人等於早已经死的人喔!昨夜梦到一女为我为所慾为,现实做不到的是不是只有活在梦里更美妙?醒来逼死等死,说实话总是感伤,做人不能太真实就像顺眼的女子总是轻易地把到你,的眼睛。

    远方一个女人走过来不经意的脸腿腰胸..色经说男人特别多春天,圣蝴园,每一天都发春,饮酒季,是动物就应该会叫,春。

    龙吟月的憾:

    我想我是想过了头才忘记太平洋彩虹上的惊涛骇浪

    忘记候鸟怎能向东飞

    忘记黎明前的一滴泪

    忘记残叶已无梦

    我想我是想过了头所以心情开始歇斯底里

    风吹走下弦月的悲

    繁星满天以为翅膀挟在身

    原来是海雾蜃楼的青春

    我想我是想过了头

    追忆似水年华正似枯竭的荒岛

    垂穨的苏格兰风笛声不再激昂

    达达的美丽的长安花

    迷蒙爵士乐下的飘缈诗卒

    银河下呼呼大睡彷佛柔柔长长的早安呢喃依稀听见

    台北的初冬之梦

    刹那间天空劈来一道电

    晕头转向傻了

    原来是梦与朋友的问临Goodnight

    聂鲁达的诗:不要远离,纵使一天也不要,因为因为,我不知道怎麽说,一天是很长的,而我将会等待你,好像在一处空洞的车站中,当火车在别处停好,在睡觉

    不要离开我,纵使是一小时,因为,到时候小滴的痛苦会全都聚集在一起,那寻觅一个家的徘徊之烟会飘进我身中,窒息我迷失的心

    …我将迷乱地流浪於整个地球,问着:你要回来吗?你要把我遗弃在这儿等死吗?电玩打到一半被另一票朋友邀约..整夜时间耗竭在牌桌上?忙着完全娱乐忙着无可奈何的空虚..越赌越输?输掉金钱?输掉修养?输掉时光?输掉思念..飞蛾扑火般的执迷不悟,周而复始

    ─ALONE─庄徒谓之:出入**,游乎九州,独往独来,是谓独有。((Languagehascreatedthewordlonelinesstoexpressthepainofbeingalone,andthewordsolitudetoexpressthegloryofbeingalone.))-PaulTillich

    思念住在心里,彷若甜蜜的负担,承担一千遍不嫌多,这是,一个绝美的重量,一个孤影的作品,一股冷风迎面而来

    是你的秀发线条,是一颗致命毒苹果

    Love生出力量给与Lonely孤独如波,只因思念没有尽头

    她说能结交有智慧理想与热情的朋友是莫大的幸福!结交爱吃喝玩乐的朋友是莫大的刺激!--从空气中传来的锺鼎山林,人各有志,各自横扫千秋

    ......

    望不穿,欲语泪先流,孤单不单,纠葛毫无头绪,那里有一种乏力?叫人孤单

    工作工作工作,在流汗中失去生命一点一滴的意义,也不买醉,也不浪荡寻找别的快乐!除了感情都教人罪孽深重。不信神,不信佛,更没信仰基督和阿拉..信眼泪比飞雪还无聊,信人间有一双最美的眼,信你让人痴恋的容颜,如果终於爱上

    空壳子的身体,忘记灵魂里的我,我没有我,可悲!真的可悲!第一个是不敢去想!第二个是不懂爱是不是放任

    看你,异乡的日子

    读你,每一脸孔

    像爱上一位不存在人世间的天使,就像锺情於永恒的永恒梦,就像垂怜於另一个世界的精灵,如果你来你在你一定明白,如果你去你离你绝对造成伤害!

    可

    悲剧让我承受,可喜剧让你发生,天秤的两端,一段浓郁如迷雾的隔空之情,一则温柔如藏花的望眼欲穿,故事已经蔓延而呈现,传说得到你会天地无忧,请借我一吻,那三百六十五日的望穿秋水监证你无法无边的魅力1977年天仙下凡

    ......

    ..反正我从来不是作者作家写手都不是,若是文字能够表达出音乐功力,我倒是想让自己绰号之一的音乐皇也来玩玩,可惜不能

    文字上就由我逍遥王来说说话吧

    学生时期十九岁正式写了第一本情书给一个女孩女孩叫区美仪

    书名取为慕,本来想一夜成书才发现自不量力搞了三天两夜不眠不休,手写到肿痛,无法拿笔了,自己感觉浑然天成一气呵成淋漓尽致爽啊,不吃不喝不睡是挺魔的

    约二十三岁时第二本情书出世叫阳光之女,顾名思义,此女陈文琦极为开朗一如阳光的美,此书可以拆开成千封信件,一封少则千字,多则万字

    约二十七岁时第三本百万红颜录,本以九千九百九十九朵文字玫瑰为主轴,後只写了近千朵,汗,又是自不量力,遂改成999玫瑰,也顺手写了千散文,其烂无比的应该是此时也是我沉迷于网路电玩时期,顺手也写了我与一些古人的对话,由於此女绰号叫依依姑娘,取名依依对话录,真名为唐宁静

    第四本情书约二十九岁写的叫传说中的K,住在洛杉矶的女子,内容包括宇宙战纪,忘魔书,城市大道东..,其英文名叫kimmy王韵婵,此时很想超越十九岁时的自己,故卯足全力写,但即使丰富多元,自己觉得一样不是十九岁的对手

    第五本是飞月情语给飞飞fifi,以电脑妹妹为主角,探险情书,可惜没写完,故事太庞大了

    第六本是两个国界的无双龙,女子为郭怡廷,艺名迅猛龙,後改为袁艾菲,超快速写的

    第七本是艳阳爆,陈依依,她说她这辈子没收过情书,我顺手写给她,顺势写了往北的12张CD,以完成她的不再遗憾,没收过情书

    第八本,在****上叫音乐情书_罗晓韵,是摄影师重庆女孩,也是唯一正在写的,也是最後写的情书了..

    不少不多刚刚好,注:套用黄易的话,唯极於情故能极於笔,情绪绵密下始能唤云,云怎麽唤都是唤不回,自玩五式笔法其中的「唤云笔法」就是在这样的心情中破字而出(笔法是情绪的一种)

    当率性的说说话谓之「逍遥笔法」

    若心情浪漫就会出现如月光洒落的飘逸想像名为「月式笔法」

    如果刻意漫炼一字一句校正就像盖一座雄伟建筑物或城堡又或者湖光山水般的明媚心情犹如图画湮波及殿堂巴洛克般则为「湮波巴洛笔法」

    一旦越情而奔上太虚境界,则忘我般的投入,恰如古代铸剑师,铸造一把绝世名剑最後以身与剑同火熔炉,剑是师,师是剑後再无分彼此「凌渡笔法」正是取其精神,直是实现神话传说的意志,此处大多是逍遥笔法,尚未出现的唤云笔法期待能够出现在音乐情书里不负游玩又情真的情书文字一场──逍遥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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