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狗贼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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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明也发现了身后的敌人,但是他根本没工夫分心搭理这些家伙,他知道,会有人帮自己守住后背。
于是在来自两座小山上的敌人合兵一处之后,立即想起了自己的任务,坚决不能让敌人和镇子里汇合。
耿明知道,要是再跟敌人对冲,那么敌人很有可能在穿透自己阵型的同时,向镇子里逃窜,接下来自己只有一条路可走了,那就是跟敌人缠斗,拖住他们。
“弟兄们,侯爷命令我们堵住敌人,不让他们跟镇子里的敌人汇合,我们要上去跟他们缠斗,你们怕不怕?”
耿明的大嗓门响了起来,他将这个问题抛给了麾下的军士们。
而军士们的回答也让他非常满意,他们纷纷举起手里的兵器,大声喊道“一往无前、有我无敌!万胜!”
耿明哈哈一笑,长刀向前一指“给他们吃狼牙棒,老子请客!”
说罢,提刀跃马,向敌人冲去。
耿明在第一近卫骑兵师干了快二十年了,如今的他,早已过了武力的巅峰时期,可若是论对战经验,莫说整个骑一师,就是在全军三个近卫骑兵师里,也能稳坐前五。
号称骑二师最猛的团长,钢鞭方胜元,在他手里也未必能讨到什么好处。
耿明的父亲,就是一个重骑兵军官,他做骑兵军官,算是子承父业,这种事在帝国陆军的重骑兵部队中,尤为常见。
所以重骑兵中的军士们,大多都有家传的武艺,各类兵器,那是从小就在手里玩耍。
重骑兵部队的军饷,向来是军中最高的,一个军士养活家里七八口人都不是问题,没有生活的压力,骑兵们的孩子,从小除了识字,就是练武。
耿明的父亲是因为战伤退役的,从营长的职位上退役之后,生活的全部就变成了教自己的几个儿子武艺。
耿明的父亲在军中就以勇武著称,自己的四个儿子自然也不能太差,尤其是老二耿明,因为从小就长得高大,耿父就在他身上投入了更多的心血。
等耿明参军之后,早就把自己老爹身上的本事学了个透彻,参军没多久就在几百新兵中脱颖而出。
如今的他,已经做到了团长,虽然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练武,可丰富的经验在那摆着。
两军对战时,也就他这种老军伍,才会用刀背去砍人,也只有他们能够清楚的认识到,对付巴隆骑士这种装在铁罐子里的对手,要用什么样的法子。
耿明率军再次发起了进攻,他放弃了刚刚用过的锋矢阵,而是用稍显松散的队形,向敌人的阵型步步紧逼。
战马的速度也不快,一点儿也不像刚才那次进攻时,一往无前的架势,反而排出了一个两翼突出,中间凹陷的阵型。
他现在摆出的架势,就是要兜住冲锋的敌人,彻底断绝敌人汇合的可能性,把面前的敌人挡在镇子外面。
公孙杰在远处看到从镇里出现的敌军之后,立即下令,让充当预备队的五团仇宜民立即行动,支援耿明。
仇宜民的动作很快,应该可以在敌人咬住耿明尾巴之前,就把这些敌人截住。
“告诉仇宜民,把他们给老子摁死在镇子外面!”公孙杰大声的命令传令兵,给五团长仇宜民传令。
仇宜民接到命令之后,直接派出两个营,跟金色鸢尾花骑士团高阶骑士古德约翰森率领的中队,撞在了一起。
双方的这次碰撞,要比刚才耿明团与海德副团长和兰帕德骑士的那次交手更加干脆,也更惨烈。
仇宜民麾下的五团,在骑一师一直也都是主力,麾下的军士都是身高臂长、膂力过人之辈,有两个连装备着一水的狼牙棒。
前文说过,帝国陆军重骑兵的狼牙棒,可不是哈斯巴人手里那些用铁桦木制成的初级品,而是重达几十斤的铁家伙。
被这种兵器抡上一下,不管穿的是什么样的盔甲,下场只有一个,内伤、吐血。
五团的一营二连和三营二连,就是仇宜民手下的最重磅的铁拳,这两个全员装备蓝牙棒的连队,向来是仇宜民的心头肉。
这是他坐上团长位置之后,花了很多心思打造出来,专门对付敌人重步兵和重骑兵的撒手锏。
今天这两个连队,就充当了拦截古德约翰森骑士麾下中队的尖兵,军士们提着狼牙棒,一往无前的向面前这些准备偷袭自己袍泽的敌人,发起了无畏冲锋。
双方一接触,战斗就进入了白热化状态。
古德约翰森是个傲慢的家伙,他手下的这个中队,因为是整个骑士团中的主力,平时个个跟自己的中队长一样,眼高于顶、鼻孔朝天。
做惯了主力,从来不把别人放在眼里,骑士们甚至认为,他们这个中队,可以硬抗一倍于己的敌人冲击。
而仇宜民平时就是个沉默寡言的,麾下的军士也都多多少少受他这个团长的影响,不怎么爱说话。
战场上五团的军士也都很沉默,很少向耿明团的军士那样,每次冲锋必定高呼“万胜!”
沉默的军士们,将所有的战意,全部集中在手里的狼牙棒上,奋起浑身力气,向敌人的头上抡去。
古德约翰森麾下的骑士们,哪里见过这么不讲理的打法,慌乱中没能及时的应对,被两个连的军士突进了队列中。
骑士们的个人武技都很强悍,如果一对一,未必会落在下风。
但是帝国陆军的军士们,配合的实在是太娴熟了,很多军士都是相互配合,向面前的敌人发起攻击。
左边这个军士若是将狼牙棒向敌人当头砸过去,那么右边的军士必定用手里的狼牙棒横扫,或是直接捅过去。
本来兵力就不占优势,再遇见这样的打法,古德约翰森瞬间就陷入了苦战。
他自己挥动一杆骑枪,面对两个东方人的进攻,虽然左支右挡,不落下风,却也忙于应付,没时间去管手下们的情况。
傲慢的巴隆骑士,最终发出了绝望的怒吼,他们奋起力量,用手里的兵器向敌人进攻,但收效甚微,往往都被自己目标身边的敌人挡了下来。
反观自己这边,骑士们各自为战,很少能形成配合,再加上他们本身傲慢的性格,即使自己不能坚持,也放不下面子向同伴求救,一时间被东方人压的抬不起头来。
两个连的狼牙棒骑兵,在敌人阵型里搅风搅雨,成功的拖住了敌人的前进脚步。
仇宜民非常满意麾下这支拳头部队的表现,立即投入后续部队,加大力度,从狼牙棒骑兵撕开的口子投入战斗,试图分割包围这股敌人。
古德约翰森狼狈的伏在马背上,躲过了当头抡过来的一棒,然后手里骑枪闪电般刺出,一枪扎在左边一个东方人的腰上。
金铁交击产生了刺耳的声响,古德约翰森这下含恨出手,一枪就把那个刚才还挥动狼牙棒向自己疯狂攻击的东方人刺成了重伤。
他双手向后一拽,打算把骑枪拔出来,然后继续攻击,结果发现自己的骑枪没动。
定睛一看,才发现那个东方人早已扔掉了狼牙棒,用手死死抓主了自己骑枪的枪杆。
透过对方面甲上的缝隙,古德约翰森骑士第一次感受到了恐惧,那个东方人的眼神里,没有任何的感情。
虽然他眼中的神采正在慢慢黯淡,却依旧坚定的盯着自己,手也牢牢的抓着自己的枪杆,没有任何松动的迹象。
古德约翰森甚至看到,对方的面甲下,已经开始有鲜血渗出,这说明对方的生命力,正在飞速的流逝。
自己又夺了两次骑枪,结果还是没能将骑枪夺回来。
“万...胜......!”那个东方人仿佛用尽全身的力气,吐出两个字,然后把另一只手,也握在了古德约翰森的枪杆上。
“狗日的!老子跟你拼了!”
一声爆喝响起,紧跟着就是一阵风声袭来,古德约翰森知道,是那个东方人的同伴,想要干掉自己。
若是被他们手里的那种东西打中,最轻的伤,大概也得是骨折。
他毫不犹豫的双腿狠狠一夹马腹,靴跟处的马刺让战马陡然吃痛,悲嘶一声,猛地往前一窜。
古德约翰森将手里的骑枪又向前送了送,然后迅速撒手,右脚脱出马镫,双手抱住马颈,全身往左一歪,来了个镫里藏身。
从他侧后方抡过来的这一击,从马鞍上方呼的一声略过,落空了。
古德约翰森长出一口气,觉得自己这是捡回一条命,腰上用力,又坐回马鞍上。
呛啷一声抽出腰间长剑,手腕一抖,长剑闪电般向后一挥,剑尖在一个东方人的腰间,带起一溜火星。
“该死,他们的甲胄居然如此精良,我的精钢长剑居然不能破甲。”
来不及多想,古德约翰森骑士再次催动马匹,向前突进,将长剑平举前伸,当做长枪使用。
不得不承认,古德约翰森骑士发起冲锋时的英姿,能够征服巴隆帝国帝都的所有贵族女性。
然而帅不过三秒的定律,适用于大多数人,也适用于骄傲的古德约翰森骑士。
一名帝国陆军军士,将自己手里的狼牙棒丢下,拔出一柄铁锏,从马背上一跃而起,向古德约翰森骑士扑过去。
大多数的骑士,都被五团军士们消灭了,古德约翰森左突右冲,手底下好几条军士的性命,现在有人打算跟他拼命了。
“狗贼休走!”
耿明也发现了身后的敌人,但是他根本没工夫分心搭理这些家伙,他知道,会有人帮自己守住后背。
于是在来自两座小山上的敌人合兵一处之后,立即想起了自己的任务,坚决不能让敌人和镇子里汇合。
耿明知道,要是再跟敌人对冲,那么敌人很有可能在穿透自己阵型的同时,向镇子里逃窜,接下来自己只有一条路可走了,那就是跟敌人缠斗,拖住他们。
“弟兄们,侯爷命令我们堵住敌人,不让他们跟镇子里的敌人汇合,我们要上去跟他们缠斗,你们怕不怕?”
耿明的大嗓门响了起来,他将这个问题抛给了麾下的军士们。
而军士们的回答也让他非常满意,他们纷纷举起手里的兵器,大声喊道“一往无前、有我无敌!万胜!”
耿明哈哈一笑,长刀向前一指“给他们吃狼牙棒,老子请客!”
说罢,提刀跃马,向敌人冲去。
耿明在第一近卫骑兵师干了快二十年了,如今的他,早已过了武力的巅峰时期,可若是论对战经验,莫说整个骑一师,就是在全军三个近卫骑兵师里,也能稳坐前五。
号称骑二师最猛的团长,钢鞭方胜元,在他手里也未必能讨到什么好处。
耿明的父亲,就是一个重骑兵军官,他做骑兵军官,算是子承父业,这种事在帝国陆军的重骑兵部队中,尤为常见。
所以重骑兵中的军士们,大多都有家传的武艺,各类兵器,那是从小就在手里玩耍。
重骑兵部队的军饷,向来是军中最高的,一个军士养活家里七八口人都不是问题,没有生活的压力,骑兵们的孩子,从小除了识字,就是练武。
耿明的父亲是因为战伤退役的,从营长的职位上退役之后,生活的全部就变成了教自己的几个儿子武艺。
耿明的父亲在军中就以勇武著称,自己的四个儿子自然也不能太差,尤其是老二耿明,因为从小就长得高大,耿父就在他身上投入了更多的心血。
等耿明参军之后,早就把自己老爹身上的本事学了个透彻,参军没多久就在几百新兵中脱颖而出。
如今的他,已经做到了团长,虽然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练武,可丰富的经验在那摆着。
两军对战时,也就他这种老军伍,才会用刀背去砍人,也只有他们能够清楚的认识到,对付巴隆骑士这种装在铁罐子里的对手,要用什么样的法子。
耿明率军再次发起了进攻,他放弃了刚刚用过的锋矢阵,而是用稍显松散的队形,向敌人的阵型步步紧逼。
战马的速度也不快,一点儿也不像刚才那次进攻时,一往无前的架势,反而排出了一个两翼突出,中间凹陷的阵型。
他现在摆出的架势,就是要兜住冲锋的敌人,彻底断绝敌人汇合的可能性,把面前的敌人挡在镇子外面。
公孙杰在远处看到从镇里出现的敌军之后,立即下令,让充当预备队的五团仇宜民立即行动,支援耿明。
仇宜民的动作很快,应该可以在敌人咬住耿明尾巴之前,就把这些敌人截住。
“告诉仇宜民,把他们给老子摁死在镇子外面!”公孙杰大声的命令传令兵,给五团长仇宜民传令。
仇宜民接到命令之后,直接派出两个营,跟金色鸢尾花骑士团高阶骑士古德约翰森率领的中队,撞在了一起。
双方的这次碰撞,要比刚才耿明团与海德副团长和兰帕德骑士的那次交手更加干脆,也更惨烈。
仇宜民麾下的五团,在骑一师一直也都是主力,麾下的军士都是身高臂长、膂力过人之辈,有两个连装备着一水的狼牙棒。
前文说过,帝国陆军重骑兵的狼牙棒,可不是哈斯巴人手里那些用铁桦木制成的初级品,而是重达几十斤的铁家伙。
被这种兵器抡上一下,不管穿的是什么样的盔甲,下场只有一个,内伤、吐血。
五团的一营二连和三营二连,就是仇宜民手下的最重磅的铁拳,这两个全员装备蓝牙棒的连队,向来是仇宜民的心头肉。
这是他坐上团长位置之后,花了很多心思打造出来,专门对付敌人重步兵和重骑兵的撒手锏。
今天这两个连队,就充当了拦截古德约翰森骑士麾下中队的尖兵,军士们提着狼牙棒,一往无前的向面前这些准备偷袭自己袍泽的敌人,发起了无畏冲锋。
双方一接触,战斗就进入了白热化状态。
古德约翰森是个傲慢的家伙,他手下的这个中队,因为是整个骑士团中的主力,平时个个跟自己的中队长一样,眼高于顶、鼻孔朝天。
做惯了主力,从来不把别人放在眼里,骑士们甚至认为,他们这个中队,可以硬抗一倍于己的敌人冲击。
而仇宜民平时就是个沉默寡言的,麾下的军士也都多多少少受他这个团长的影响,不怎么爱说话。
战场上五团的军士也都很沉默,很少向耿明团的军士那样,每次冲锋必定高呼“万胜!”
沉默的军士们,将所有的战意,全部集中在手里的狼牙棒上,奋起浑身力气,向敌人的头上抡去。
古德约翰森麾下的骑士们,哪里见过这么不讲理的打法,慌乱中没能及时的应对,被两个连的军士突进了队列中。
骑士们的个人武技都很强悍,如果一对一,未必会落在下风。
但是帝国陆军的军士们,配合的实在是太娴熟了,很多军士都是相互配合,向面前的敌人发起攻击。
左边这个军士若是将狼牙棒向敌人当头砸过去,那么右边的军士必定用手里的狼牙棒横扫,或是直接捅过去。
本来兵力就不占优势,再遇见这样的打法,古德约翰森瞬间就陷入了苦战。
他自己挥动一杆骑枪,面对两个东方人的进攻,虽然左支右挡,不落下风,却也忙于应付,没时间去管手下们的情况。
傲慢的巴隆骑士,最终发出了绝望的怒吼,他们奋起力量,用手里的兵器向敌人进攻,但收效甚微,往往都被自己目标身边的敌人挡了下来。
反观自己这边,骑士们各自为战,很少能形成配合,再加上他们本身傲慢的性格,即使自己不能坚持,也放不下面子向同伴求救,一时间被东方人压的抬不起头来。
两个连的狼牙棒骑兵,在敌人阵型里搅风搅雨,成功的拖住了敌人的前进脚步。
仇宜民非常满意麾下这支拳头部队的表现,立即投入后续部队,加大力度,从狼牙棒骑兵撕开的口子投入战斗,试图分割包围这股敌人。
古德约翰森狼狈的伏在马背上,躲过了当头抡过来的一棒,然后手里骑枪闪电般刺出,一枪扎在左边一个东方人的腰上。
金铁交击产生了刺耳的声响,古德约翰森这下含恨出手,一枪就把那个刚才还挥动狼牙棒向自己疯狂攻击的东方人刺成了重伤。
他双手向后一拽,打算把骑枪拔出来,然后继续攻击,结果发现自己的骑枪没动。
定睛一看,才发现那个东方人早已扔掉了狼牙棒,用手死死抓主了自己骑枪的枪杆。
透过对方面甲上的缝隙,古德约翰森骑士第一次感受到了恐惧,那个东方人的眼神里,没有任何的感情。
虽然他眼中的神采正在慢慢黯淡,却依旧坚定的盯着自己,手也牢牢的抓着自己的枪杆,没有任何松动的迹象。
古德约翰森甚至看到,对方的面甲下,已经开始有鲜血渗出,这说明对方的生命力,正在飞速的流逝。
自己又夺了两次骑枪,结果还是没能将骑枪夺回来。
“万...胜......!”那个东方人仿佛用尽全身的力气,吐出两个字,然后把另一只手,也握在了古德约翰森的枪杆上。
“狗日的!老子跟你拼了!”
一声爆喝响起,紧跟着就是一阵风声袭来,古德约翰森知道,是那个东方人的同伴,想要干掉自己。
若是被他们手里的那种东西打中,最轻的伤,大概也得是骨折。
他毫不犹豫的双腿狠狠一夹马腹,靴跟处的马刺让战马陡然吃痛,悲嘶一声,猛地往前一窜。
古德约翰森将手里的骑枪又向前送了送,然后迅速撒手,右脚脱出马镫,双手抱住马颈,全身往左一歪,来了个镫里藏身。
从他侧后方抡过来的这一击,从马鞍上方呼的一声略过,落空了。
古德约翰森长出一口气,觉得自己这是捡回一条命,腰上用力,又坐回马鞍上。
呛啷一声抽出腰间长剑,手腕一抖,长剑闪电般向后一挥,剑尖在一个东方人的腰间,带起一溜火星。
“该死,他们的甲胄居然如此精良,我的精钢长剑居然不能破甲。”
来不及多想,古德约翰森骑士再次催动马匹,向前突进,将长剑平举前伸,当做长枪使用。
不得不承认,古德约翰森骑士发起冲锋时的英姿,能够征服巴隆帝国帝都的所有贵族女性。
然而帅不过三秒的定律,适用于大多数人,也适用于骄傲的古德约翰森骑士。
一名帝国陆军军士,将自己手里的狼牙棒丢下,拔出一柄铁锏,从马背上一跃而起,向古德约翰森骑士扑过去。
大多数的骑士,都被五团军士们消灭了,古德约翰森左突右冲,手底下好几条军士的性命,现在有人打算跟他拼命了。
“狗贼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