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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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因为那张脸帅的惊心动魄,虽然高鸣一直这么认为。
而是,之所以帅哥一开始就留意到高鸣的存在,就是因为高鸣那张清秀的脸,和他记忆中那位他曾远远看到过的大人物有几分相似。
尤其是,当他嘴角微微翘起的时候,一样的傲睨万物。
如果rose在这儿的话,一定会觉得帅哥可堪造就,至少,他们见到高鸣的第一感觉是一样的。只是因为rose见到的是高鸣的照片,在镜头前,不习惯照相的高鸣的脸一向比较死板,和真人还是有几分差异。
帅哥令所有人诧异的对高鸣客气起来,说道:“这位兄弟,我怎么老觉得在那儿见过您,您是从江城来的,还从京城来的?我昨天刚从京城来这边儿。”
其实所谓的纨绔,并不是很多人所想的那样完全没脑子的。
这些常人眼中的“纨绔”,他们从小就会受到最好的教育,见识普通人可能一辈子都无法见识的场面,更要去处理家族内部的勾心斗角,没脑子的怕是早就给送出国了,省得留在家里丢人现眼。
就像是眼前的帅哥年轻人,名字叫做付衡,他的爷爷曾经在建国的时候当过一省的封疆大吏,父亲现就职于华夏小朝廷国家发展委,官至常务副主任,在京城也算是有些势力和人脉。
付衡刚才之所以对程晟嚣张,其一那是因为他知道程晟大不了也只是个富二代,不是他那个官二代圈子里的人,即使招惹了他,也不会给父母招祸,最后反而会是对方前来向自己赔礼道歉。
其二就是因为对一见面就让他有几分惊心的高鸣进行点到即止的试探,如果真是如他所想,高鸣是那家的人,那事情可就不一般了,尤其是在他领命到江北考察的关口。
但不管怎么说,那家的人,不是他能得罪的起的。
因为那个接待自己的江城土鳖,而把那家他都只能仰望的人给得罪了,那得大脑有多缺氧的*傻子才会干的事情啊。
哎呦,我去,这还缠上不放了还是怎么的,高鸣现在是对小心翼翼打探自己底细的帅哥一点儿应付的心思都欠奉。
实在是因为华夏大地上现在基情满满的各种报道让他着实心生寒意。
正所谓“男男才是真爱,男女只是为了繁衍后代。”等等网络流行语甚嚣尘上。
对于这种完全扭曲的爱情观,高鸣想强调的是,还是繁衍后代更靠谱一些,至少,等你老了,有人能帮你擦个背洗个脚啥的。
一想到时光荏苒,两个干瘪的小老头儿相携着看夕阳,高鸣忍不住就是一阵恶寒。
“那啥,这位大哥别客气,我就江城来的一小老师,也许是曾经在京城上过学,地铁站咱们碰过面。”高鸣离开帅哥的心情很急迫,那眼神也太“灼热”了吧,拒人千里的意味儿谁都听得明白。
“好,既然是京城故人,那有机会多叙叙,老熊,你把杰克带狗场里去吧。”
见到高鸣不愿意再跟自己多说,付衡也不勉强,只要他还在,接触的机会有的是。
对高鸣客气,但不代表着他会把熊猛这样的周九指的手下放在眼里,很随意的对熊猛吩咐了一句,接着拍拍身边小弟创意男的肩膀,说道:“兴祖,还不带路?这天热的嗓子眼都难受,走,进去喝口水。”
“哎,好勒,付哥,倩姐,您两位跟我这边走。”被好不容易抱上的“大粗腿”如此吩咐,创意男反而大是舒爽,一脸堆笑着前面带路。
见到表现嚣张的付姓年轻人主动退让,脸色阴沉的熊猛心里也松了口大气,能让黄家的未来继承人恭敬成这样,这年轻人的背景可想而知,他只不过是周九爷手下的人,周九爷也许能惹得起,但不代表他也可以。
能屈能伸才能在道上混得更久点儿,只能伸的人早就被残酷的江湖淘汰了。在背景面前,熊猛再不爽,也只能低头。
不过熊猛也很会做人,先是伸手牵好黄兴祖递过来的狗链,等他们三人离开后,招过来先前被他踢在一边儿的豹子,把狗链递给他,让他带带那只高加索犬去狗场。
又开口对程晟说道:“程少,您看,要不我把您这条藏獒亲自送到狗场去,可好?”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熊猛给足了自己面子,程晟也知情知趣,也没继续摆他大少爷的威风,只是为难的看看趴在地上懒洋洋的虎子,说道:“我倒是没问题,就是怕这虎子在狗场和别的狗打起来,咬伤了别人的狗,我可是不负责的啊。”
程大少的傲气自然是没人敢说个不字,只是,这虎子的卖相实在是太那啥了,这话谁听了,都会忍不住有些“唏嘘”。
不过,熊猛可真没有“唏嘘”。那条杂交藏獒,他感觉很独特。
“程少,平时可能您没关注过这个,上次您带狗来也没进去,可能不是很清楚,这边的狗房都是单独的,并且相互之间都隔音,你这藏獒放进去没事的,也让它休息一下嘛。”
几人一边往狗场那边走,熊猛一边赔笑着解释道。
斗狗顾名思义,天性中就带有好斗的因子,所以对临时放置斗狗的狗房要求非常高,而且需要专人照顾,毕竟这里的每一条斗狗都价值不菲的。
程晟每次都是单独前来,只顾着在斗狗场里跟圈子里的朋友取乐,那里会去管狗是怎么安排的小事,上次带虎子来也只是溜了一圈,还没来得及展现虎子的威风,就被一个电话临时有事叫走了,所以当然也不是很清楚。
和普通的狗不同,斗狗并不是很喜欢叫,偌大的狗场除了有些狗发出的低吼声,显得格外的安静,不过高鸣发现,虎子刚走到这边,本来有些慵懒的眼神亮了起来。
“程少,您这条狗绝对是条好狗。”熊猛这话可是由衷之言,他刚才也在观察那条摇头晃尾,卖相不佳的杂交藏獒。
熊猛是狗场的主管,他所看过的狗最少也有上万只,但对于程晟带来的体型偏小的藏獒,却是有些看不透。
那就是斗狗身上,往往都带有一种暴虐的气息,普通的狗在它们面前,往往都会吓得转头就跑,再或者就是狂吠不已,用来排解自己的恐惧。
但是这条狗,在见到那只高加索犬之后,就像程大少身边的那个年轻人一样,表情很平静,没有任何的反应。
熊猛知道,狗不像人,能掩饰内心的恐慌,那只有一个解释能说得通了,就是这只看上去卖相不佳的杂交藏獒,根就不怕那只高加索犬,无畏方能无惧。
“那是,老熊,你不错,很有眼力。到我公司来,我给你个经理当当。”这个马屁显然正好搔到程晟的痒处,一拍熊猛的肩膀,就开始许诺。
“咳咳,程少开玩笑了,我还是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还是跟着九爷混饭吃了。”熊猛苦笑着说道。
您这在九爷的地盘上挖人,您程大少没事儿,我老熊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不是因为那张脸帅的惊心动魄,虽然高鸣一直这么认为。
而是,之所以帅哥一开始就留意到高鸣的存在,就是因为高鸣那张清秀的脸,和他记忆中那位他曾远远看到过的大人物有几分相似。
尤其是,当他嘴角微微翘起的时候,一样的傲睨万物。
如果rose在这儿的话,一定会觉得帅哥可堪造就,至少,他们见到高鸣的第一感觉是一样的。只是因为rose见到的是高鸣的照片,在镜头前,不习惯照相的高鸣的脸一向比较死板,和真人还是有几分差异。
帅哥令所有人诧异的对高鸣客气起来,说道:“这位兄弟,我怎么老觉得在那儿见过您,您是从江城来的,还从京城来的?我昨天刚从京城来这边儿。”
其实所谓的纨绔,并不是很多人所想的那样完全没脑子的。
这些常人眼中的“纨绔”,他们从小就会受到最好的教育,见识普通人可能一辈子都无法见识的场面,更要去处理家族内部的勾心斗角,没脑子的怕是早就给送出国了,省得留在家里丢人现眼。
就像是眼前的帅哥年轻人,名字叫做付衡,他的爷爷曾经在建国的时候当过一省的封疆大吏,父亲现就职于华夏小朝廷国家发展委,官至常务副主任,在京城也算是有些势力和人脉。
付衡刚才之所以对程晟嚣张,其一那是因为他知道程晟大不了也只是个富二代,不是他那个官二代圈子里的人,即使招惹了他,也不会给父母招祸,最后反而会是对方前来向自己赔礼道歉。
其二就是因为对一见面就让他有几分惊心的高鸣进行点到即止的试探,如果真是如他所想,高鸣是那家的人,那事情可就不一般了,尤其是在他领命到江北考察的关口。
但不管怎么说,那家的人,不是他能得罪的起的。
因为那个接待自己的江城土鳖,而把那家他都只能仰望的人给得罪了,那得大脑有多缺氧的*傻子才会干的事情啊。
哎呦,我去,这还缠上不放了还是怎么的,高鸣现在是对小心翼翼打探自己底细的帅哥一点儿应付的心思都欠奉。
实在是因为华夏大地上现在基情满满的各种报道让他着实心生寒意。
正所谓“男男才是真爱,男女只是为了繁衍后代。”等等网络流行语甚嚣尘上。
对于这种完全扭曲的爱情观,高鸣想强调的是,还是繁衍后代更靠谱一些,至少,等你老了,有人能帮你擦个背洗个脚啥的。
一想到时光荏苒,两个干瘪的小老头儿相携着看夕阳,高鸣忍不住就是一阵恶寒。
“那啥,这位大哥别客气,我就江城来的一小老师,也许是曾经在京城上过学,地铁站咱们碰过面。”高鸣离开帅哥的心情很急迫,那眼神也太“灼热”了吧,拒人千里的意味儿谁都听得明白。
“好,既然是京城故人,那有机会多叙叙,老熊,你把杰克带狗场里去吧。”
见到高鸣不愿意再跟自己多说,付衡也不勉强,只要他还在,接触的机会有的是。
对高鸣客气,但不代表着他会把熊猛这样的周九指的手下放在眼里,很随意的对熊猛吩咐了一句,接着拍拍身边小弟创意男的肩膀,说道:“兴祖,还不带路?这天热的嗓子眼都难受,走,进去喝口水。”
“哎,好勒,付哥,倩姐,您两位跟我这边走。”被好不容易抱上的“大粗腿”如此吩咐,创意男反而大是舒爽,一脸堆笑着前面带路。
见到表现嚣张的付姓年轻人主动退让,脸色阴沉的熊猛心里也松了口大气,能让黄家的未来继承人恭敬成这样,这年轻人的背景可想而知,他只不过是周九爷手下的人,周九爷也许能惹得起,但不代表他也可以。
能屈能伸才能在道上混得更久点儿,只能伸的人早就被残酷的江湖淘汰了。在背景面前,熊猛再不爽,也只能低头。
不过熊猛也很会做人,先是伸手牵好黄兴祖递过来的狗链,等他们三人离开后,招过来先前被他踢在一边儿的豹子,把狗链递给他,让他带带那只高加索犬去狗场。
又开口对程晟说道:“程少,您看,要不我把您这条藏獒亲自送到狗场去,可好?”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熊猛给足了自己面子,程晟也知情知趣,也没继续摆他大少爷的威风,只是为难的看看趴在地上懒洋洋的虎子,说道:“我倒是没问题,就是怕这虎子在狗场和别的狗打起来,咬伤了别人的狗,我可是不负责的啊。”
程大少的傲气自然是没人敢说个不字,只是,这虎子的卖相实在是太那啥了,这话谁听了,都会忍不住有些“唏嘘”。
不过,熊猛可真没有“唏嘘”。那条杂交藏獒,他感觉很独特。
“程少,平时可能您没关注过这个,上次您带狗来也没进去,可能不是很清楚,这边的狗房都是单独的,并且相互之间都隔音,你这藏獒放进去没事的,也让它休息一下嘛。”
几人一边往狗场那边走,熊猛一边赔笑着解释道。
斗狗顾名思义,天性中就带有好斗的因子,所以对临时放置斗狗的狗房要求非常高,而且需要专人照顾,毕竟这里的每一条斗狗都价值不菲的。
程晟每次都是单独前来,只顾着在斗狗场里跟圈子里的朋友取乐,那里会去管狗是怎么安排的小事,上次带虎子来也只是溜了一圈,还没来得及展现虎子的威风,就被一个电话临时有事叫走了,所以当然也不是很清楚。
和普通的狗不同,斗狗并不是很喜欢叫,偌大的狗场除了有些狗发出的低吼声,显得格外的安静,不过高鸣发现,虎子刚走到这边,本来有些慵懒的眼神亮了起来。
“程少,您这条狗绝对是条好狗。”熊猛这话可是由衷之言,他刚才也在观察那条摇头晃尾,卖相不佳的杂交藏獒。
熊猛是狗场的主管,他所看过的狗最少也有上万只,但对于程晟带来的体型偏小的藏獒,却是有些看不透。
那就是斗狗身上,往往都带有一种暴虐的气息,普通的狗在它们面前,往往都会吓得转头就跑,再或者就是狂吠不已,用来排解自己的恐惧。
但是这条狗,在见到那只高加索犬之后,就像程大少身边的那个年轻人一样,表情很平静,没有任何的反应。
熊猛知道,狗不像人,能掩饰内心的恐慌,那只有一个解释能说得通了,就是这只看上去卖相不佳的杂交藏獒,根就不怕那只高加索犬,无畏方能无惧。
“那是,老熊,你不错,很有眼力。到我公司来,我给你个经理当当。”这个马屁显然正好搔到程晟的痒处,一拍熊猛的肩膀,就开始许诺。
“咳咳,程少开玩笑了,我还是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还是跟着九爷混饭吃了。”熊猛苦笑着说道。
您这在九爷的地盘上挖人,您程大少没事儿,我老熊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